被欧洲人权法院罚款,日内瓦紧急叫停“乞讨禁令”。据瑞士《日内瓦论坛报》2日报道,一名罗姆女乞丐日前因违规乞讨且缴不起罚款而被日内瓦警方处以5日监禁。欧洲人权法院上周对此做出判决,要求瑞士向她支付1000瑞士法郎(约合7190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并表示,不考虑乞丐实际处境,就对没有任何犯罪性质的乞讨活动进行处罚是“不道德的”。日内瓦总检察长约诺特随后向日内瓦警方宣布暂停执行“乞讨禁令”。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日内瓦刑法》中旨在打击乞讨的规定,正是约诺特本人在2007年经过激烈辩论后促成的。约诺特认为,现在应由政府决定废除或修改这一法规,例如仅处罚在旅游景点或取款机附近的激进性乞讨、带着孩子或教唆孩子乞讨等行为。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乞讨不该为其不体面而构成犯罪。人们经常在街上受到醉酒者或宠物的惊吓,仅仅因妨碍到自己就要立法禁止是不合理的。▲
(赵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