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涛,俞建光
(1. 南京工业大学 校长办公室,江苏 南京 211816;2. 南京工业大学 食品与轻工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近年来,各高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了常态化安全检查等,使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但部分高校的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仍然存在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检查不够严格、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等问题。制约高校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若干桎梏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实验室安全管理形势仍不容乐观。因此,这类高校须进一步强化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的技术手段,创新安全管理的技术路径,系统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确保这类实验室安全。
目前,我国通过执业兽医考试人数逾10 万人,国内诊疗机构近1 万家,但兽医缺口依然超30 万人。近年来,随着高校对这一专业的持续投入,兽医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兽医院的数量不断增加,设施设备持续改进,相关硬件设施已达到较高水平。相反,兽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其培养过程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达到“卓越兽医”培养目标。聚焦行业实际,实验教学需要进一步丰富教学内涵,拓展教学形式,促进产教融合。在此过程中,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目前,部分兽医专业的师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客观存在注重科学研究、轻视实验室安全的思想。在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过程管理、实验安全保障等环节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落实、台账不清、储量超标、存放混乱等,日常管理不够精细、实验过程存在无人值守、防护不到位等情况,仪器设备的监测养护、安装等质量意识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器材被挪用、应急出口标识被遮挡、消防通道被堵塞等现象较为普遍。兽医专业教学实验与实验室动物安全管理紧密相关,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强等特点。在实验动物的购买、安全育养、销毁等环节上处置不慎,可能会导致诸多危害,如人员感染传染病等。因此,需要全面加强高校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QS 兽医科学专业世界排名中,英国剑桥大学和利物浦大学常年位列前10。为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以及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两校都有完备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具体规定了每个级别相关人员的职责。在对实验室所有项目负责人施行安全准入机制的同时,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考核以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两所学校设有统筹管理安全、卫生与环境的职能部门,负责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拓展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制定各类安全标准,为各学科相关实验室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常年随机开展各类实验安全检查督导,为全体师生创造更加安全可靠的实验教学环境。
两所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力度大,建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了目标导向、过程管控和注重绩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如优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和处置的方式,确保及时和规范收集废弃物,杜绝积压,为实验室内废液处理提供一条龙服务等。对实验室每平方米内易燃易爆药品、液体等的存放数量做出规定并依据药品的化学性质分别配备药品柜。为实验室安全提供充分的物资支持,配备了灭火毯、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保障师生安全。高度重视实验动物安全管理,设有负责实验室动物安全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程。
我国高校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已步入正轨,但与发达国家相关实验室相比,在设计、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仍有差距。针对这类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学生对所在实验室及自身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必须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开始前,学生必须主动预习实验课程的内容,熟悉实验目的。为有效培养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和风险防控能力,可将实验室安全作为学习纪律列入实验考核管理,细化安全纪律要求,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开发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课程和实验室安全教育网络考试系统[1],并将实验室安全规定作为学生的学习纪律,须严格要求,认真执行。
实验指导教师要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正确认知和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指导工作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实验教学管理,如遇学生违纪须严肃批评教育,如遇安全事故须及时处置;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实验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职尽责,在进一步加强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管理的同时,自身也要严格遵循实验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实验过程中的水、火、电、气、药品、仪器等的监管,防止发生意外。学校应对实验指导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加强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能力等岗前培训,强化其对实验教学责任的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2]。
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实验项目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及早消除各类疫情传播隐患。落实疫情期间的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门禁管理,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人员的数量并确保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制定相应的疫情应急预案,对师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立足疫情防控要求,未达标的实验室应立即关停,限期整改,排除隐患,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
(1)加强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教学实验室存放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合理配置、妥善保管、科学使用。实验结束后,对未用完的残留化学药品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4]。教学实验原则上禁止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内的化学品要按要求安全存放,有专人保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进出台账,保存好所有的记录和原始凭证。实验室内的空瓶、残液瓶和废液瓶须配有瓶塞并拧紧后装入坚固可靠的包装箱,箱体表面醒目处应配有对应标签。实验室应配有固体化学废弃物收集箱,所有固体化学废弃物必须存放其中。
(2)加强特种设备(含气瓶)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须指定专人管理,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在实验室内张贴。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按时进行专业保养并定期自检。如有异常,须尽快处理并作好翔实记录。实验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通过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在检修、保养等过程中,须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进行操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气瓶使用前和使用后都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气瓶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的气瓶须由有资质的企业及时回收处理。所有气瓶须有固定装置。严禁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混放。气瓶须配有气瓶信息卡,易燃易爆气瓶须配有易燃易爆气瓶使用记录表[5]。
(3)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设备及装置因实验需要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值守,且应杜绝疲劳操作[6]。定期对实验室区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对实验室进行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及时关闭电源。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电炉,对违规使用用电设备、私自拆装电器设施设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电器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应及时报修。杜绝电器产品、电线线路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确保线路的敷设符合消防安全技术的规定,做到人走电断。遇到负荷高峰期,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设备安全。要高度重视加热设备的安全使用,定期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4)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训练,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培养师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7],保障室内消防栓、疏散标识、应急照明及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工作正常,各类电控电箱、开关、插座等完好。推广运用提高性、警示性、禁止性的消防安全标识,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和个人对维护、管理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的自觉性。
(1)建立组织机构。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设置实验动物管理与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等机构[8],由其负责规划和指导学校的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生物安全、维护动物福利和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实验动物管理与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可下设日常管理部门,挂靠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应确保严格执行国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制度和实验动物质量监控的国家标准;如果国家暂未制定标准,则应执行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
(2)从严要求从事动物实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从事动物实验工作的单位须具备符合标准的实验动物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具有完备的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动物实验操作流程规范,建有详细的实验动物购买、使用、处置等台账。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技术等级考核,达到岗位要求[9]。由于实验动物有可能通过唾液、尿液和粪便散布感染性因子,因此在开展动物实验前,为了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要对动物源性微生物的伤害特征作风险评估[10]。在动物实验过程中,要充分做好个人防护,配备防护措施,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身体检查,保证人员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及时调离健康状况不符合开展动物实验要求的人员[11]。完成实验后,实验人员应对相关废弃物品及时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3)规范实验动物的购买。购买实验动物的单位或个人,须通过学校统一平台进行采购或备案。国内实验动物须来自能够提供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的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引进野生动物,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引入地进行检疫并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确认无人畜共患疫病后,方可引进[12]。严禁私自赠送、转让和接受实验动物。若确有需要的,须经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严格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开展实验时,须制定科学、可行的实验方案,确定合理的动物用量,尽可能选用低等动物代替高等动物。开展动物实验的场所和环境须符合相应的等级标准,使用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的质量须合格并定期接受监测;对实验室设施设备须严格施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菌;杜绝昆虫、动物等进入实验室以及实验动物逃逸等情况;严防疾病感染动物,杜绝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同一笼具内,不得混放不同品种、品系和等级的实验动物;同一实验室内,不得进行不同品种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应善待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为避免因惊吓其他动物而影响实验结果,实验操作应尽量轻柔[13]。此外,在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开展放射性动物实验以及实验动物基因修饰等研究工作。
(5)做好实验动物的处置和防疫。若发生实验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须及时查明死亡原因,妥善处置有关事宜,并作翔实记录。实验动物的尸体和相关废弃物,应当严格按照实验技术规范,经消毒、封闭包装等流程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14]。对需要接受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应符合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并有专人负责。应提前制定实验动物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发生实验动物事故时,须根据既定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实验动物发生传染性疾病时,使用单位须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后由学校统一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系人畜共患疾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实施严格的医学观察。如疫情重大,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立即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随着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高校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动物安全管理等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我国高校实验室的建设也必将朝着标准化、安全化迈进,为我国兽医科学和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相关高校应进一步重视兽医专业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保障实验室的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师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到位、环境卫生达标、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考核与监管目标达成。对由于职责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应严格追究领导者和当事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