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曹津永 郭 娜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地处西南边疆的云南,生态资源底蕴深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国西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两赴云南考察调研,始终牵挂云岭大地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不仅指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还亲自调研洱海、滇池保护治理情况,作出不能吃子孙饭,要造福人类,把绿水青山真正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殷嘱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打造最美丽的世界花园,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中取得了丰富成效和经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内容系统完整,主要体现为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态历史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二是生态文化观,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三是绿色发展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四是生态民生观,环境就是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五是生态系统观,坚持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进行整体系统保护和治理;六是科学自然观,自然是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破坏自然就会遭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七是生态法治观,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八是全民行动观,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每一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九是全球共赢观,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同建设全球生态文明。
云南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对云南的嘱托,成为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动员全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在思想上理论上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在行动上实践上坚定绿色发展道路。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深入云岭大地。改革开放以来,在“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云南注重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协调的可持续性,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较早提出和实践了“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致力于探索一条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发展路径。依托丰富的水利资源和气候优势,大力发展以水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打造好“绿色能源”牌,着力发挥能源支柱产业的优势;依托生态多样性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作山地牧业、山地林业、林下经济等高原特色农业,打造“绿色食品”牌,做大做强绿色产业规模和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和民族文化旅游,打造好“健康生活目的地”,把云南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通过全力打造“三张牌”,“绿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底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取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建立污染限期治理、污染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若干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始终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确保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公共治污设施建设。以滇池和洱海为代表的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效。滇池治理已经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整体性的综合治理思路,污染状况得到很大改善。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滇池全湖水质保持Ⅳ类,水质状况由重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为近30年来最好;在创新制度保障方面,在全国首创并完善了五级河长制与生态补偿量化结合的管理体系,制定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并做到了一湖一条例,为高原湖泊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做出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作为统筹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林业工作的首位,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重点工程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云南根据全省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未来发展潜力,划分了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2018年6月云南发布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0.9%;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求,云南省划建了11类自然保护地,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保护了全省80%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和最精华的天然优质森林,保护了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约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云南稳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于2015年出台了首部地方性国家公园管理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截至2017年在建和划建的国家公园达13个,遍及全省。2020年,完成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基本建立起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夯实。在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安全屏障中,云南肩负着西部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任务。云南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强化空间一张图管控,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了“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屏障;云南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物种入侵,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线。加强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在25个国家级一二类口岸及边境地区强化监测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了5个国门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通过与境内外的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外来物种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云南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绿色生态系统安全防线。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和实践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出台了40多部生物多样性保护配套法规制度。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委员会、自然保护区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协调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鉴于云南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重要战略地位,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2021年10月在昆明召开,这也是对云南长期以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重视和肯定。
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全面推进。云南省委、省政府鲜明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奋斗目标,并以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等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美丽县城的建设聚焦在干净、宜居、特色和智慧四个方面。云南省建立了包括21项美丽县城建设内容和59个指标的建设指标体系,2020年首批命名了包括腾冲、香格里拉、石林、石屏、西盟、安宁等县(市)在内的20个美丽县城,初步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围绕“设施美、绿化美、路域美”,云南在全省国省道公路上打造一批具有“体验四季、走进异域、探寻秘境、畅游山水、穿越历史、追根溯源以及体验民俗”主题的示范路。计划从2016年到2030年,用15年的时间建成9000公里美丽公路,助力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其中,怒江美丽公路已于2019年年底建成通车,成功打造了“路在江边走、车在画里行、人在景中游”的怒江大峡谷最美公路。2019年完成了昆明至丽江、昆明至西双版纳、昆明主城区至长水国际机场三条美丽公路建设;此外,云南省还开展了绿色铁路、绿色民航、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运输、绿色邮政等方面的建设,积极打造云南绿色交通发展。
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生态战略,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六个原则;贯彻落实向中央对标看齐的根本要求,坚决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结合省情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依法着力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四梁八柱”。
坚持生态立省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跃升。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云南的宝贵财富,是云南最基本的生态省情。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永续发展才是最根本、最美好的发展。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云南逐步确立“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全面实施“森林云南”“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好、发展好云南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培育高质量经济发展新动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要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在“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云南注重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协调的可持续性,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较早提出和实践了“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根据自身生态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资源丰富的特点,结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走“两型三化”的产业发展路子,推动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下生态富民的发展道路。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把云南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使“绿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底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坚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云南的生态环境,就是对国家乃至世界的重大生态贡献。云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世世代代保护好”的谆谆嘱托,谋划好协同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国土格局,保护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维护好大江大河清流安澜,在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水平、打造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过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更加广泛地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注重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交流合作,自觉承担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在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实现共建共赢共享,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云南独特的贡献。
坚持发挥区位优势,共建南亚东南亚生态命运共同体。生态问题无国界,建设绿色家园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云南正在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统筹省内省外、国内国际可持续发展的四个大局,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自觉承担符合云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环境责任,以自身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推动全人类共同呵护地球家园,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云南在生态治理问题上注重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交流合作,主动承担国际责任,在推动减缓和适应区域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云南积极实施国家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理念,不仅为自身迈向未来的新文明之路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化解南亚东南亚环境危机提供了创新性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