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艳,陈雪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抚顺113001)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党的组织建设在比较鉴别中坚定了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信念,聚焦党的中心任务和事业大局,不断发展、锐意进取,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依托,以党员队伍建设为抓手,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正在继续发挥其组织支撑作用,不断显示出强大的组织创造力和凝聚力,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了充分展现。
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建立相伴生,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萌生,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形成发展,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定型成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接续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组织建设从党的组织原则的确立,到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再到党的组织纪律的明确,形成了体系鲜明的组织系统。在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过程中,在统一全党思想,保障党指挥枪,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党的一大上,就已明确规定全党要接受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并强调党的地方组织超过10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超过30人的应设立执行委员会,要求党的这些下级组织在财政、活动和政策等方面必须接受上级的监督。此外,在党纲和决议中还明确了党员遵守纪律、严守秘密的要求。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要求成立党支部和党小组。1927年,党的五大又对党章进行修改,在修改后的党章决议案中,专门明确党的各级组织的地位、任务,并对其职权和活动方式作出具体的要求。党的六大后,党中央在大革命遭受失败的教训中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组织生活做出明确的要求,即“一切同志都有支部,一切工厂都有支部,一切支部都有支部生活”[1]。由于我们党长期在农村开展游击战争,为了适应在农村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新形势,在古田会议决议中进一步明确党的组织原则,即“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红军中党的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2]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了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党中央发出大量的、十百倍发展党员的号召,在此基础上党的基层组织获得广泛发展。毛泽东曾在1938年《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对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总结,提出高度民主与高度集中相结合的组织原则。1945年党的七大再次修改党章,并在其中明确提出“党的基础组织”的概念,指出党支部就是党的基础组织,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求在党组织之外的群团、社会组织中相应成立党组,在省或边区区域成立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以加强党的影响,落实党的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革命形势的明显变化,同时伴随中国共产党历史方位即将发生的显著转变,党的组织建设一方面要着眼于为迅速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为中共执政的新生政权奠定组织基础的历史使命。这一时期党组织建设的重心就着眼于人民武装力量中的党组织,主要是保障党的组织力和领导力。为此,调整并革新中央领导机构,健全中央派出机构。同时,着眼于逐渐扩大的解放区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和健全地方党的组织体系,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和整合党员队伍,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面对积贫积弱的基本国情和亟待恢复的国民经济,客观上要求一个能够带领广大人民巩固新生社会主义政权,这样的坚强有力执政党的出现,并且迅速把工作重心转向社会主义建设。为此,这一时期党的组织建设的重点就是培养和选拔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中组部就颁布《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把“德才兼备”作为从严选拔干部的标准,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后中组部颁布了具体选拔标准,即“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3]。在严格选拔标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任用标准。首先,全面考察了解干部。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综合考察,将干部的一时一事与其纵向的历史表现结合起来,将分管领导干部的了解与群众的认同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地考察干部。其次,不拘一格,广纳贤才。按照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提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4]的干部选拔标准延揽人才,一大批工农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被吸收进党的组织,充实了党员干部队伍,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
当时,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战斗力,保持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央和地方普遍成立,党的组织纪律系统渐趋形成。党的高级领导人在讲话中强调党的纪律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纪律检查部门要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策决议、遵守党章、党规的情况及时了解,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端正党的作风。1952年在《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中又对党委会定期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做出要求,明确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相互协同、合署办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工作。1955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并加强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巡视检查,由此,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即党的纪律检查部门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这样调整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
整顿基层党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一项重点任务。为了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及时清除混入党内的破坏分子,刘少奇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是完全必要的”[5]。本次基层党组织整顿的重点,主要聚焦在革命老区和党组织发展较快的地区,把吸收党员最多的地区作为主要对象。并提出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支部,要采取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实施步骤,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提出了三年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时间安排。经过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更加纯洁,对于开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坚强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的现实召唤,针对农村和城市改革的实际情况,党的组织建设的重点转向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全力做好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确立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领导地位,积极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辐射力和影响力。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修订的党章中专门明确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到党的十四大的党章中又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党的十五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予以强化,为明确其建设的基本方向,党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农村按照“五个好”的建设目标建设好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农村改革提供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的党章中又进一步具体化,将农村的村党总支部改为村党组织,在城市增设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将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细化,分别设置在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当中。根据股份制改革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支持作用,与此同时,党组织被赋予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新职能。党的十七大在党章中明确了基层党组织成员的相关规定,即“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批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对于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普遍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的民主,也为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直面党的建设涌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挑战,适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对党的组织体系、选人用人的标准和工作机制,以及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创先争优”的新要求,并将其上升为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高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又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一全新命题,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协调,把党锻造成更加坚强的执政党。党的十九大专门强调党的建设要求,尤其对党的组织路线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保证,确保我们党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始终站在时代潮头。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党章部分专门就党组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规范,要求党组要负责“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还专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从此党的组织建设有了新依据。在《条例》中再次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职责权限,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具体规定,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明确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还明确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习近平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党的组织体系”这一全新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创新。他在讲话中突出强调,组织体系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落实党的全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党组的特殊地位再次强调,明确党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职责和作用。至此,新时代的党的组织体系架构正式形成。
党的组织建设立足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模范引领,以组织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为强有力的支撑,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根基,取得显著建设成效。
组织队伍是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战斗队伍,在助推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中发挥强有力的组织支撑作用。在建党以来特别是成为执政党以后,中国共产党一直都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关键位置,以党员队伍建设为抓手,用“从严”的标准不断强化党的组织队伍建设。在干部的选拔使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等环节上持续发力,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党员干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立足革命斗争实践,从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选拔出一大批理想信念坚定、军事指挥才能卓越和组织领导能力强的革命者。在解放战争中仅1年的时间,就训练和调配了6万余名干部进入东北等新解放区开展工作[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为首要任务,开展规模宏大的生产建设,大量提拔和训练干部,选拔和培养懂管理、懂技术、懂财贸的大批干部奔赴建设战线。改革开放以来,按照邓小平曾经提出的干部“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方针,遵循“德才兼备”的选拔原则,又在各领域培养选拔和任用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优秀干部。截至2010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约689.4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2.5万人,无论是从干部队伍的总体规模、结构上,还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基本能够满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00年来,党的队伍不断壮大,党员质量显著提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党员人数从建党时58名,到抗战时期发展到121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已经增至448万名,到2019年底达到9 191.4万名,在我国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在各行各业的发展中随处可见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不管是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岁月,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的共产党员不怕牺牲、英勇奋战,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伟大飞跃。涌现出李大钊、夏明翰、方志敏、刘胡兰等革命先烈,出现了建设战线上的雷锋、王进喜,领导干部中的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在他们身上显现出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来的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全国各条战线中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当中,共产党员占到80%以上的比例。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一盘散沙是没有力量的,只有组织起来才有力量,可见党的组织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组织是发挥党的力量的重要源泉,把分散的个体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凝聚在一起,形成严密组织体系,实现力量的集成,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我们党就已经充分认识到党的组织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三湾改编中就曾开创了“支部建在连上”的组织制度。在艰苦卓绝的长征路上,“保证一个不掉队”的党小组,新中国百废待兴的各行各业中的“党员突击队”,再到改革开放中奋战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的“临时党支部”,直到全媒体的今天,新时代中的“支部建到网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民主集中制自实行以来,成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与领导制度,对于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100年党的发展历程,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为指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集中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建立从党的中央组织到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组织架构体系。改革开放后,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我们党的组织路线得以恢复,遭到破坏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得到全面恢复。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具体办法进行改革完善,在保证党内生活正常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等方面进行重点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出现部分突出问题。为此,全党上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制定和修订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在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果。
党的纪律建设是我们党从弱小走向强大的重要法宝,更是我们党明显区分于其他一切政党和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特有政治标签,无论在革命、建设中,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中,都为我们党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做出重要贡献。
1921年7月,党的一大在极端险恶的革命形势下,为了能够保证党员在高压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制定党的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党员的专属性和候补党员的考察做出严格规定,对党的主张和党员身份要严格保密。党的二大的党章中专门设立“纪律”章。对党的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党员从业纪律和财经纪律进行明确规定,对党员的违纪责任首次明确。这些规定对于规范党员的行为,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巩固发展,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了极大作用。党的三大细化组织纪律的程序性规定,对党员的入党手续进行明确,在纪律建设方面更加务实,更加注重实践导向。党的四大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需要,对特定时期治党管党的组织纪律进行明确,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规范和监管,尤其是细化对候补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将党员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委员会,地方批准决定。此外,首次明确党的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总书记,并实行总书记制。党的五大首创党内监督应“有组织、有纪律”,细化入党条件和入党志愿者年龄。把遵守党的决议作为入党必备条件之一,将年满18周岁作为入党志愿者的年龄条件。明确规定在中央和省一级要设立监察委员会,对违纪处分和审查程序都做出规定,标志着党在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更进了一步。党的六大迫于国内革命形势,在国外召开,由于受到共产国际的影响,尽管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处分和党员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许多调整,但在很多方面与国内实际不符,不太适用。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可谓是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为完备的一部,它把党的纪律列入总纲,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又把纪律要求重新载入党员义务,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提高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执纪地位,首次明确必须按照组织程序执行纪律,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党的十三大完善程序严明的组织纪律,用完善党内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的办法来保障组织纪律的执行。通过扩大党代会职权的方式间接提升中央纪委的权威地位,以此加强党内民主,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出新的安排。党的十四大的党章中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载入总纲,在这一方针的统领下提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党风建设内容,此外还对党纪与国法进行区分,制定纪律处分的追认制度。党的十五大对党的监督执纪机构予以明确,基本延续党的十四大的党章关于组织纪律的规定。党的十六大明确把纪律意识纳入法制意识之中,突出依法治国,强化对党的领导机关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中,突出强调各级纪委对反腐败工作和领导干部执行权利和党员权利保障等内容。党的十七大把惩防并举纳入纪律建设体系,重点强调预防,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纪律建设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突出把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放在一起,并将其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同列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主线[7]。与此同时,充实和完善组织纪律的内容,特别强调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建设体系方面的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更是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纪律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把党的政治纪律置于关乎全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刚性约束的高度,明晰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各项纪律中的首要地位。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础堡垒。建党10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的基层组织好比是党的组织建设的“神经末梢”,是贯彻党的方针路线的重要组织载体,更是维护党执政根基的坚强柱石。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非常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创造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伴随党的历史方位和执政环境及肩负历史任务的现实变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完善提到议事日程,1950年党中央发布《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提出,解决现有党的基层组织分布不平衡问题,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必须覆盖城市产业工人队伍和广大农村。此后,党的基层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起来[9]。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阶层结构的巨大变化,党中央再次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做到全面覆盖、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规定按单位、按地区设置党组织,突出强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依托空间、行业特点组建区域性和功能性党组织,把党的工作覆盖在有群众的每一个角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至2019年底,党员的数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约20倍;全国党的基层组织数量增长近23倍[10]。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发挥教育培训在强化党的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党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曾发明了诸如利用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为载体,进行党内组织生活的教育培训功能,并且创造了以整党整风为方式加强党的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有效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教育培训载体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得以继续发挥作用。1950年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195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开门整风运动,1963年进行的“四清”运动,都是整风整党的好方式,对于巩固党的基层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过去好的做法予以承继,对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些教训予以汲取,开创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的党的组织建设的有效方式,并不断制度化。在改革开放的各个不同时期,我们党着眼形势和任务的新要求,聚焦党内存在的现实问题,拿出时间、抽出精力,经常性地开展集中教育。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整党、“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严三实”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这些形式不同的集中教育对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组织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950年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就曾明确“坚决地执行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的指示”的号召[11]。1951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强调,要把经济建设和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联系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党的组织路线与政治路线有机结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其工作必须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开展,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组织制度与组织形式,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所面临得形势与任务发生新变化,党的基层组织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夺取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奋斗目标中,继续发挥其坚强的组织载体作用。在农村建设中,党的基层组织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基层治理中持续发力;在国有企业,要在加快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企业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社会组织中要聚焦党的中心任务,把它与社会组织的业务很好结合起来,协同发力,取得新成效。
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要以100年来的重要经验为借鉴,聚焦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组织工作,处理好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其他建设的关系,建构组织建设体系,不断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工作热情,激活党组织活力,盘活党组织功能。
党的组织建设方向决定党的组织建设的道路,党的组织建设道路又决定党的前途和命运。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共同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体系,规定和指引党的方向与道路,就像“历史的平行四边形”一样,勾勒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四梁八柱,奠定党的建设的基本谱系,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永葆生机活力的制胜密码。党的组织工作聚焦于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干部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的坚强组织保障作用。
围绕中心推动新时代组织工作,需要我们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抓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举措予以落实,牢牢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一“牛鼻子”,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不打折扣,要切实把讲政治落实于行动之中。要把学习贯彻维护党章,把学深悟透党章基本内容,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修改的内容吃透学深,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政治原则不强、政治方向不明、政治道路不清等实际问题。
围绕中心推动新时代组织工作,需要我们用好思想建设的思想武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思想武器要运用在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党员实践、推动建设工作中。要不断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及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以转化运用,根据党的思想建设的新情况,创新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和形式,让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占领每一名党员的思想高地,浸润每一个支部。
围绕中心推动新时代组织工作,要做好服务保障大局、突破重点难点、完善体制机制大文章。要自觉把组织工作放到党的中心工作中去推动、去落实。要把党的组织建设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建设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优势,在贯彻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同时,切实推进一切工作全面进步。用党的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成效来衡量发展的成果,切实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集聚起来、组织起来、调动起来,不断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力、思想武装力、群众动员力和社会影响力,用健全规范的组织工作,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我们党自建党以来就非常重视组织制度的建设,历次党章的修改中都有完善组织制度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组织制度不断健全,《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员的权利保障条例、地方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陆续出台,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几乎覆盖方方面面[12]。我们党已经摸索出一条靠制度保障行之有效的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路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列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要结合新的实际,要立足党的组织法规,贯彻党中央的具体要求,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持续完善上精准发力,在精准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上下功夫[13]。
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制度建设是党的组织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必须既要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制度的适应性,用制度固化成功经验,用制度汇聚工作成果,用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党组织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严密的组织体系,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优势,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建设中发挥优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指出,无产阶级之所以具有不可战胜的强大力量,就在于他们以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原则为根本指引,以统一严密的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中国共产党经过100年的探索,已经建构起上自中央、下达地方的严密的科学组织体系,无论在其规模还是数量上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具有明显优势。党的各级组织如果都坚强有力、充分发挥作用,那么我们党的组织体系优势和威力就会长久不衰,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的重点放在了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上。“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们党首先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建设抓起,从对中央领导同志严起,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履职尽责、遵规守纪,做标杆、当表率。党的上级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务必以如坐针毡的危机感,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必须带头讲政治,必须做守纪律、负责任的先进典型。地方党委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不能中途梗阻,必须贯彻执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带头听从党中央指挥,把自己打造成班子团结、执行有力和风气纯正的地方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更不能出现半点差错,要在整顿自身存在的软弱涣散问题上持续发力,着力补齐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短板,着力把自己打造成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各级党组织都要聚焦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的提高,真正切实发挥好凝聚人民群众的组织作用。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作为突出重点,有才无德和有德无才的党员干部都难以担当时代赋予的重任,只有德才兼备方能成就伟业,干成大事。进一步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当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突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对新时代的干部提出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的新要求,对干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做出了新部署。党的各级组织要做好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的大文章,要在严把素质能力关上持续发力,把那些自身素质过硬、有高超本领才干的党员领导干部选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既要优中选优、讲求质量,又不能拔苗助长、委曲求全。党的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培育和管理出来的,要把选拔和培育结合起来。既要通过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广大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提升上来,又要通过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把干部选出来、管出来,在全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拔管理导向。要在全党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干部的激励机制和保护机制,把那些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负责碰硬的好干部选聘好、任用好、保护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不断发展进步,需要培养大批专业技术精深的各行各业人才。为此,党要通过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引才、育才的体制机制,在人才遴选制度方面更加科学合理,在建立健全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上狠下功夫,不断发挥人才在推进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党长久执政储备合格的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