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
农民工社会融合关乎城镇化进程和社会大局稳定,越来越受到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05年,习总书记在主政浙江期间提出“八有”理念,为农民工社会融合问题破题指路。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明确提出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任务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农民工社会融合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逐步放开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四十多年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许多农民转向城市就业、发展,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民虽进城从事非农工作,却不能改变农民身份,农民工群体应运而生。
党的十八大之后,农民工群体进入“提升技能、融入城市”的市民化新阶段,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民工数量不断壮大,截至2019 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 万 人,比2013 年 增 加2183 万人,增长8.1%,浙江农民工总量为1345 万人,比2013 年增加32 万人,增长2.4%。
“农民工”是有着明确口径定义的时期概念,即户口性质为本地农业户口且在本年度外出从业或在本地从事非农活动6 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期末举家外出)。
农民工社会融合可以定义为“农民工以流入地社会市民群体为参考系,在经济、职业、行为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学习和适应当地社会,并有保留地向当地市民转变的过程”。农民工社会融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含适应到融入再到融合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呈现递进发展,融合是最高形态和终极目标。
1.推动城镇化进程,扩大国内需求。农村剩余人口融入城市社会,被城市群体接纳,决定着城镇化进程成效。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其消费观念和方式将发生变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消费结构和消费层次升级。
2.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维护社会公平稳定。农民工社会融合一方面有助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实现农民工向城镇居民的转变;另一方面,农民工融入城市,既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
3.缩小城乡差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缓解了农业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占比过低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农民工到城里打工获得更高收入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本文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开展的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②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所涉及的农民工指的是居住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街道(乡、镇)的外来人员,浙江省共调查11 个市和17 个县(市、区)180 个调查小区2724 个调查样本户2724 名农民工。数据资料为基础,结合今年5 月开展的农民工参与乡村(社区)治理专题调研,从经济、制度、文化、社会关系以及自我价值实现五个方面阐述和梳理当前浙江农民工社会融合的现状及问题。
农民工的经济融合主要指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收入、消费以及住房等方面的融合状况。
1.收入接近城镇常住居民,但就业面相对较窄。2019 年,工资性就业人员(雇员)、自我经营或者雇主的平均月现金收入分布为5000.5 元和7084.9 元,与浙江省公布的2019 年城镇常住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为5015 元相比差距不大。从事生产、服务等行业的雇员为主,主要集中在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以及商业、服务业,分别占抽中农民工的31.2%和24.7%,就业面相对较窄。
2.生存型消费高于城镇居民,享受型消费低于城镇居民。2019 年浙江进城农民工人均消费支出为20152 元。从衡量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恩格尔系数看,2019 年进城农民工食品烟酒的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37.9%,高于城镇居民10.8 个百分点;而享受型消费支出则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如进城农民工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消费支出分别占9.5%和4.2%,分别低于城镇居民2.1和1.9个百分点。
制度融合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享受“五险一金”等的社会保障的状况。
1.社保参与率较高,但养老保险参保率低于医保参保率。2019 年农民工中参加医疗保险的占90.9%,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占37.7%;参加养老保险的占57.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5.6%。养老保险参保率要明显低于医疗保险参保率。
2.对城镇生活总体满意,但落户城镇的意愿不强烈。2019 年进城农民工对目前生活状况满意度持“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9.0%,但有在城镇定居意愿的占28.0%,已在城镇定居的人占14.4%,合计不足五成,在对户口迁到城镇的意愿调查上,58.3%的人员不愿迁移户口。
农村和城市的文化观和价值观存在较大差异,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是一个重新适应不同文化和价值观的过程,融入城市社会和文化需要培养认同感和归属感。
1.高学历人才占比逐年提高,但受教育程度仍然偏低。近五年大专及以上的进城农民工占比逐年提高,占比扩大3.7 个百分点。2019 年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民工占67.7%,高中及中、高职学历的占18.5%,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3.8%,学历主要集中在初中文化水平。
2.近八成进城农民工能适应本地生活,但归属感不强。78.6%的进城农民工能“非常适应”或“比较适应”本地生活,但在认同自己是否属于“本地人”的问题中,仅23.9%的农民工觉得自己是“本地人”。
社会关系融合是指进城农民工从农村融入城市,转变自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与政府、企业、社区打交道,建立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
1.子女公办就学占六成,但本地升学存在困难。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比重从2017 年的57.1%上升到2019 年的64.1%。在对孩子受教育状况满意度问题上,72.6%的人员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25.8% 的人员表示一般,仅1.6%的人员表示不太满意。
2.职业技能水平不高,求职就业竞争力不足。农民工普遍存在知识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所以在求职就业时的竞争力也存在不足的情况。2019 年89%的进城农民工没有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图1 2015-2019年浙江进城农民工学历占比图 单位:%
进城农民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体现在融入当地社会环境、追求精神文化生活转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1.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交际圈依然以亲人和老乡为主。在业余时间主要活动选择上,居前三位的选择分别为“上网”“休息”“看电视”,占比分别为37.1%、33.0%、31.7%。在业余时间主要相处对象问题上,选择“老乡”的农民工占42.1%,选择“同事”的农民工占21.4%。
2.积极参与社区和乡村治理,但缺乏有效交流平台。课题组于今年5 月份组织开展了浙江农民工参与社区、乡村治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浙江农民工参与社区和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较高,农民工党员是参与社区和乡村治理的主要力量。
本文采用2019 年农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原始数据做实证研究,通过构建指标体系,首先运用EX⁃CEL 软件测算融合离散系数,其次应用STATA 软件进行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最后从中选取拟合优度达90%以上的回归模型作为参考,再次进行回归分析,考察各因素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的影响程度。
1.构建原则。农民工社会融合指标体系构建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二是简洁性原则,三是可操作性原则。
2.指标选取。选取5 个一级指标和15 个二级指标,给出相应的参考指标及测度赋值标准。结合调查经验和浙江实际情况,本文设定浙江农民工社会融合个体指数=经济指标总值×60%+制度指标总值×15%+文化指标总值×10%+心理指标总值×10%+自我实现指标总值×5%。
1.标准化及离散系数测算。采集原始数据之后,对各指标进行赋值,运用EXCEL 软件进行测算,其结果如表1。
表1 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测算
通过计算,农民工总体标准分数为62.39,社会融合度处于中等水平,其中个体指数超过75 分及以上占12.68%,62-75分占36.26%,45-62分占47.18%,45 分以下的占3.88%。浙江农民工主要表现为经济方面12.57,制度方面6.54,文化方面7.60,心理方面8.86,自我实现方面9.32。
从融合离散系数来看,经济方面融合离散系数最大,高达2.06,其次是自我实现方面融合离散系数,为1.68,之后是制度方面和文化方面,融合离散系数分别是1.46和1.44。而心理方面融合离散系数最小,只有1.26。
从15 个二级指标来看融合离散系数,差异性最大的文化水平指标,达到1.29,其次是住房保障(1.18)和社保综合(1.17),紧跟之后的是消费水平(1.04)和工资收入(1.00)。
2.多元回归分析。为了具体分析影响农民工社会融合程度的各项因素,我们从农民工的经济、制度、文化、心理和自我实现等五个方面的数据中筛选出17 个指标作为回归自变量,以农民工个体指数的标准分作为回归分析的因变量,应用STATA 软件进行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从中选取拟合优度达90%以上的回归模型作为参考,再次进行回归分析。
通过测算农民工社会融合个体指数、离散系数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经济方面影响最为明显。无论是从回归相关系数还是融合离散系数看,经济方面对浙江农民工社会融合度的影响最为明显,主要体现在农民工的职业分布、工资收入和消费水平、居住条件等,其中职业分布的回归相关系数最高为4.13,消费水平、工资收入和住宅面积的回归相关系数分别为3.81、3.54和3.46,均排名靠前。
2.制度方面影响明显。制度方面,即农民工家庭的社保、户籍制度情况,对农民工社会融合度的影响明显,其中社保的回归相关系数为1.14,户籍的回归相关系数为1.06。户籍制度及衍生的各种权利限制拉大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差距,农民工希望能够平等享有城市的各项公共服务。
3.文化方面影响较为明显。风俗适应情况、文化水平情况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程度影响也较为明显,其中风俗适应和文化水平的回归相关系数分别为1.26 和0.65,特别是文化水平情况,农民工个体间差距最为明显,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非常必要。
4.心理方面的影响相对较弱。身份认知的回归相关系数为0.86,说明农民工自身对于如何更好地融入本地社会,进而成为本地人的意识不强,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更高关注。
5.自我实现影响最弱。自我实现即人际交往情况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程度影响最弱,其回归相关系数仅为0.24,帮助农民工在城市实现自身的价值,加强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是积极创新农民工就业创业发展政策。建议加快发展现代家庭服务、快递、外卖和寻呼服务等行业,助力新生代农民工投身现代服务新业态。二是有效降低农民工在浙生活成本。鼓励农民工集聚产业企业在厂房附近建造集体宿舍和生活区,减少农民工租房支出。三是巩固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针对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等专项治理。
一是因群施策保障农民工权益。根据农民工群体工作流动性强的特点,多方式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完善农民工居住地服务机制。健全与完善农民工居住地服务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参与社区活动的机会。三是发挥农民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农民工党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双报到”制度。
一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因人施策,由人社部门、企业牵头,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内部专业技能强化培训和岗位创新创效培训。二是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多提供一些廉价运动场地,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加快融入速度。三是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用工企业结合农民工的特点“量体裁衣”,举办一些符合农民工实际,贴近他们生产生活、所思所想的文体活动和团队活动。
一是加强农民工心理教育和引导。强化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心理教育和宣传。二是提升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包容度。建议强化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对农民工中的先进优秀代表、好人好事加以宣传引导。三是建立完善权责对等、梯度保障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就业、医疗、户籍、养老等社会权益,让他们共享治理成果。
一是以农民工为主体开展活动。以农民工为主体,定期举办展现其老家文化特色,深化其主体意识。二是提高农民工社会治理参与度。扩大农民工政治权利,鼓励农民工参与社会治理,保证农民工正当的政治权力。三是完善农民工参与社会治理奖励机制。以农民工居住地贡献及社会评价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子女积分入学、社会保障、就业推荐等正向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