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璞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得到来自国家政策支持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累计规模相对较为庞大的不良资产,同时其信贷风险也越发明显。就目前有关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方面的研究看来,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引发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在现如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种各样的信息真伪性存在较大疑问,导致银行在信息识别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困难。故此,本文深入研究探讨信息不对称背景下设立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策略,以便为我国商业银行今后的快速稳定发展及信贷风险的降低提供借鉴和参考。
贷款企业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做到到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因此带来的银行信贷损失就是信贷风险,从目前的状况看来,不良贷款的增加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2020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仍旧呈现一种持续上涨的态势,在2020年国务院召开的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情况发布会上,银保监会的负责人提到在2020年末,我国银行业总体不良贷款余额达到3.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2%。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在2020年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939.78亿元、2607.29亿元、2371.13亿元、2072.73亿元、503.67亿元、976.98亿元,仅这六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就达到了1.15万亿元,占据当年不良贷款余额的32.8%,且这六大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58%、1.56%、1.57%、1.46%、0.88%和1.67%,由此也不难看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始终处于一种居高不下的状态。
这里所提到的利润风险是在商业银行信贷工作过程中,有可能会遭受的经营利润和资产价值等方面的经济损失,这类风险通常是因为资产负债期限的结构及利润之间匹配性不足所导致的。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过程中,因为不够重视对利润风险的管理工作,再加之利润管理体系的持续改革和完善,使得利润风险成为威胁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目前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为了推动自身健康平稳发展,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利润风险管理部门,但在实际信贷过程中,因为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投资风险方面信息的对称性,而从信贷企业的层面看来,每一项项目的投资均具备一定的风险,商业银行作为借款方在签署相应文件之前,无法实际对企业的资金投资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导致商业银行需要承担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商业银行在与贷款企业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企业作为借贷方,也是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企业能够实时掌握这笔贷款资金的最终去向,以及投资项目存在的真实风险概率,最终能够获取的投资收益诸多信息,但商业银行作为贷款的发放方,却无法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全面了解。除此之外,在商业银行和企业进行信贷合作的过程中,道德风险也是其中出现较为频繁的一类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和企业作为信贷交易的双方在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之后,违背了其中的相关条款内容,尤其是借贷方有可能完全不遵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预定项目的投资,而是将资金用到其他投资项目中,或者是在获取对应的经济利益之后,未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进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从而导致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信贷风险。一般而言,在企业未能获取较高经济利润的前提下,则有一定的可能性将信贷资金投到那些发展风险相对较大的项目中,而一旦出现投资失败,将会直接影响其贷款的偿还。
对于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部门而言,其本身的经济收益会受到企业还款能力和贷款利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便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利润水平提高给予应有的重视,却忽视了对于贷款信用风险方面的控制。一旦信用风险具备较高的独立性,并且和利润水平呈现一种分离状态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则可以通过提高利润水平来推动银行收益水平的提高。在实际信贷工作中,因为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往往更加倾向于将资金投到那些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中,在退出信贷市场之后,商业银行的信息本身存在着较为显著的滞后性,导致商业银行发展需要面临更多的信贷风险。这里所提及的信贷配给指的是信贷的数量及规模,而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所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导致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出现根源层面的风险,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招揽业务,会主动向企业发放贷款,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配给风险进一步加剧。
银行在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同时,可以为企业发放所需要的贷款,以此来获得相应的利息差额,赚取相应的经济利润,本质上属于一种金融中介机构。银行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盈利,其中主体的资产业务活动便是信贷活动。商品货币下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能够在推动国内货币进一步流通的同时,帮助企业以偿还付息的方式,获取发展需要的资金,本质上属于一种单方面的转移。与商品交易行为相比,银行在放出贷款的过程中只是承诺偿还本金,却无法保证是否能够做到按时偿还本金,存在着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在商品交换的情形下,一旦钱物两清之后,双方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权利和责任,而通过商品交换信贷风险也会有所加大。除此之外,企业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最终目的便是为了获取相应的经济利润,企业都希望通过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回报,在银行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企业通常处于一种优势地位,也会因为自身在行业内部的地位而获取更为丰富的信息,为了进一步获取较大的信贷资金,通常会刻意隐瞒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缺点,甚至出现财务信息虚报等情况。企业这种不正当的财务手段,使得银行无法对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导致银行在信贷业务过程中面临着重大的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落实过程中,信贷风险降低的有效方式之一便是推动商业银行企业之间信息对称性的提升,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根据目前所出现的信息不对状况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需要包括那些银行信贷业务信息以及一些相关的重要客户等信息,随后对其实施数字化的实时监控,确保商业银行也能够收集到与各类型企业发展相关的诸多行业信息。除此之外,银行内部的信贷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也需要对信贷管理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建立完善的数字研究模型,以此来保证所收集的各项数据的可靠性及真实性。只有在提高商业银行和企业二者信息对称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方能针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及下游投资项目的风险性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以此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发放的具体数量,有效控制信贷业务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性,需要商业银行扩大信贷信息的来源,这就要求相关人员重视信贷档案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在个人或是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对贷款方的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并将其录入到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这不但能够及时收集相应的贷款信息,还能保证商业银行做出各种贷款决策的准确性。此外,银行内部的信贷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全面学习国际银行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建立统一化的授信制度,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的融入,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发生概率,并且可以通过搜集与借贷方相关的各种发展信息,合理地确定借贷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在建立贷款审查均衡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借款是否具备合作关系,以此来有效确定贷款利率和抵押率。在双方签订贷款合同过程中,银行与企业必须要明确二者需要履行的义务及权利,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违约之后需要接受的具体惩罚。
这里所提及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针对企业及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部门,确保交易双方能够以一种公平的态度进行交易。商业银行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标准的规定,重视产权约束机制的建立,不但需要包括双方履行的内容和权利的活性,而且要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强化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此外,商业银行也需要适当加强相关行政约束。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作为其中的重要基础因素,为了更好地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行政约束。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贷款方企业的实际状况,建立完善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对其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额度等,根据其实际的贷款偿还能力水平进行合理调整,以此来有效规避信贷活动中各种道德风险的发生。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因为企业和银行这些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各种信贷风险,需要在贷款发放之前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及所处的行业背景。在具体工作落实过程中,信贷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借助已经建立的数字系统模型和技术手段,对借款方企业的发展信息进行合理评判,以此给予科学合理的资金等级和授信额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也可与社会范围内资质优良的第三方资信评价机构合作,让其帮助商业银行完成借款方企业资金借款能力及经营发展状况等方面的科学合理评价,商业银行可以从最终得到的评价结果出发,对借款方企业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给出明确的规定,这也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信用评级制度的有效方式,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在全面了解借款方企业各方面信息及能力的前提下,降低信贷业务过程中各种信贷风险的发生概率。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作为向企业提供发展资金的重要金融机构,通常也会因为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面临较大的信贷风险,具体体现在利率风险、契约风险、信贷配给风险多个方面。商业银行为了降低信贷业务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信贷风险发生概率,必须强化现代管理档案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在推动商业银行和企业信息对称了解的前提下,配合评级授信工作的优化,帮助商业银行在真实了解借款方企业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