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茂琳
我国针对私有财产的司法保护中已经颁布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作为一项基础性的法律,民商法更加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其中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利于实现对公民私有财产的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的民商法体系已经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法律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的作用仍然比较局限,功能不够完整,在具体的财产保护过程中,存在客观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解决。
目前来说,我国关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丰富,涉及到经济法、民商法以及物权法等多项法律内容。物权法中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做出了相对应的分析和基础性的明确,并对其做出了一些具体的阐述。应当了解到公民的私有财产应当不受他人的侵犯,会受到有关法律的维护,法律条文中也表达出了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重要价值以及法律条文的具体保障性作用。民商法和其他法律相比较,会更加重视对于公民私有财产方面的保护,对于一些细节部分进行提出,能够更加有效地去保护私有财产,同时整体的内容十分完善。但是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应用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这部法律的实际保护效果。
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具体内容中,关于保护的问题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解释,这部法律在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公民私有财产的取得以及使用等多个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方面的基本权益,需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公民对于私有财产的认知以及客观的保护需求来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工作,使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相应的保障,体现出良好的应用效果[1]。
在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应用过程中,发挥的主要价值是在于对各种公民以及私有经济体都是公平对待的,私有财产民商法本身的保护作用体现在对于经济主体的平等性,不管私有财产主体是怎样的社会身份,拥有怎样的社会地位,或者有怎样的经济财产,他们在民商法保护体系中都会被同样的对待,基于无差别的保护原则来开展保护工作。私有财产民商法的整体保护过程是基于整个法律范围体系内的合法经济体,不会对其进行差别性待遇。
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体系的补偿性主要是表现在当私有财产民商法发现主体产生财产侵权行为时施害人的赔偿范围以及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都会进行相对应的确定,实现补偿性赔偿责任的落实,这是基于民商法理论所确定的平衡侵权者以及对受害者利益进行公平衡量的一种有效方式。这样的法律体系的规定和明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赔偿获益激发人受害的事件,这样的模式有利于保障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体现出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价值[2]。
在私有财产民商法的保护方面,公民的财产需要不会受到具体的侵害,并且能够使公民按照法律内容和规定的流程来寻求司法的保护,这也是民商法能够得到体现的重要基础,只有在一定的期限内才不会干预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且只有在经济主体提出具体的诉求之后,才会对私有财产进行相对应的控制以及管理。
首先,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监督效果不良好。实际中任何法律制度体系的执行都需要基于相应映的监督以及监管的基础上来开展。对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不主动干预的原则是整个民商法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这个原则的产生表现出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强大力量以及重要的基础。如果私有财产所有者缺乏具体的民商法保护以及监督意识,就会导致这部法律的管理以及执行效果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也难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3]。
其次,我国公民对于相关法律体系的认知水平不足。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已经影响到了公民的思想与认知,他们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淡薄,没有主动利用民商法对自身的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一般来说,社会中的公民以及一些非公有制企业通常会在自身的自有财产遭受到严重的侵害时采取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存在一些人员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来对具体问题进行不合理解决的情况,导致整体的法律以及经济效果无法得到相应的体现。除此之外,公民可能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对其认知对其性质和内容的缺乏判断,难以充分利用私有财产民商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中,为了保证私有财产民商法法律能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出重要的效果,需要完善整体的法律体系,使其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脚步产生充分的融合,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并且将一些新的私有财产经济体纳入到具体的私有财产中,实现全面性的覆盖,保障各种形式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方面的保障[4]。
目前,我国居民对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仍然缺乏有效的思想意识认知,尤其是对于民商法的客观认知,因此需要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宣传来对法律内容进行普及,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到更加丰富的私有财产法律内容和具体的知识。与此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普法宣传体系,使相关工作都能够有序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客观认知,了解到私有财产民商法对于人们的私有财产的保护作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能够落实到位,使人们的整体思想意识得到有效的提高,使私有财产民商法能够在社会的发展中产生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及价值,让人们都能够学会在自身的私有财产受到侵害时,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5]。
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的具体规定中,恶意侵害公民的私有财产行为需要受到严厉的打击。提高私有财产民商法对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权威性,要求发挥出监管体系的重要价值,对违反民商法的一些行为进行强烈的批判以及指责,采取有效的监督手段来确保民商法保护效果的有效提升。
总体来说,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形成了更加良好的经济模式,人们所拥有的私有财产数量越来越多,因此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的保护效果更加重要。通过对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够进一步保障私有财产民商法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