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振宇 郭静
供应链金融指的是以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围绕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合作方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进行统一管理,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包含采购、配送、制造等多个方面的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最终运用科学手段从多个维度实现既能够保证有充足资金支持供应链发展又能实现综合风险最低的金融服务。
众所周知,我国制造业存在“全而不精,大而不强”的问题,尤其面对众多中小微企业,由于“长尾效应”的存在造成供应链尾端资金缺口巨大,这无疑限制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2020年9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了我国供应链金融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强调了供应链金融旨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维护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升级,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无疑对国内金融行业的平稳运行与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2]。
面对更高的行业要求和由于供应链中的企业因结构松散、布局分散、业务系统不通所引起的数据孤岛问题。结合区块链能帮助实现信息的高速传递、不可更改、可溯源的特点。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尝试运用区块链技术将供应链上的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串联起来,以此填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信任的鸿沟,打造新的金融生态[3]。当前,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基于此项技术对供应链金融创新做出了新的尝试,如华夏银行与益邦控股、腾讯集团合作,基于腾讯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打造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星云贝链”为国内首家金融与互联网机构合作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回顾整个历程,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共经历了四个阶段:
(1)供应链金融初期阶段,也称“M+1+N”阶段。这一时期的体系主要是由金融机构为主导,完全依靠金融从业人员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主观评断进行授信,即先针对“1”进行授信,再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对其上下游企业即“M”和“N”进行推测授信。这种模式企业完全处于被动,难以实现规模效益,维持企业粘性;而且由于操作完全依靠主观判断,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客观数据,造成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较高。
(2)供应链金融发展期。该阶段内体系则由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主导,二者共同搭建线上信息化平台,实现平台内的信息共享。在此阶段内,供应链上的企业能够通过平台实现协同合作;金融机构也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核心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对行业和隐性融资对象有更为深刻的掌握。但是,此模式下处于非核心地位的企业依旧无法享受应有的金融服务,并且多数平台只针对单一品类进行数据的搜集整理与传输,难以实现多品类跨行业的合作。
(3)供应链金融的成熟期。信息平台由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数据机构共同搭建。此时期内,数据为汇总了商流、物流、信息流的综合数据,供应链也不再局限于单品类而是转向多品类联合发展,金融机构也转变传统业务模式,提供包括资金融通、金融数据汇总等业务的综合服务。各方利用平台实现灵活多变的合作,不断冲破传统信息限制。此时,数据已经变成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意信息和隐私的保护就成了此阶段下的挑战。
(4)供应链金融的全面期。即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供应链金融逐步向更加智能化的方向迈进。射频技术、条码识别、实时监控等技术的大面积应用,使得平台信息不再只依托于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而是实现了多场景全天候的实时输入,在做到更加客观的同时加快了数据更新频率。而接入的主体也不再局限于企业和金融机构,而是由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资本等各方联盟介入。各主体在此环境下高效协作,实现运营全面提高、服务全面渗透的目标。
(1)核心企业信用难以延伸。在当前主流的供应链金融领域,金融机构主要还是依靠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评级对其上下游企业进行授信,但是核心企业信用评级好并不意味着其上下游企业也有相同的信用等级。凭经验盲目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授信无疑会增加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但是逐一对其他末端企业进行行研效率又太低,增加运作成本。
(2)缺乏行业法规和有效监管。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供应链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本意是使得企业享以更好的金融服务,企业间实现合作协调运营,金融机构亦可在获得有关信息后降低金融风险。但是部分创新,尤其是金融方面的创新,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监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导致泄露数据的同时增加了金融风险,致使行业稳定性下降,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信息技术的壁垒限制。科技进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劲动力。在当前国际环境下,突破以美国为首的技术封锁,实现我国自主的技术支持是维护我国政治长治久安、经济平稳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技术上不受制于人,我国才能立足世界前列。
(1)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引入社会力量。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要信息平台的搭建、数据库的建设、5G网络的普及,而这些不仅需要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的参与,更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加大国家投入与支持,不仅有利于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之后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设施基础;更有利于引导社会力量朝着更有价值的方向进行投入,使供应链金融依托社会力量实现更好的发展。
(2)强化监管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完全的市场导向虽然会为供应链金融创新注入活力,但同时也增加了行业不确定性。在此前提下,需要政府进行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在构建一套完整的制度与保障措施后,对供应链创新内容进行有效监管,帮助达到实现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创新的目标。
(3)引进复合型人才,提高研发能力。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有助于实现技术上的突破,在运用区块链技术形成数据多场景的持续输入,在做到数据更加透明化、管理更加规范化的同时使得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多方实现更为灵活的合作融合,为打破传统金融行业技术限制,实现数字高效融通,提高行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做出努力。
(4)注重新技术应用,加强理论创新。在产品同质化愈发严重的今天,企业的竞争优势其实是供应链优势,故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培养供应链管理意识,从采购、生产、配送等众多方面进行协调管理,打通与上下游企业的信息通道,做到协同运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硬实力;金融机构应摒弃传统观念,在保障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向信用评级高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将业务拓展到因信息传达不畅和信用延展能力不足而导致资金支持不足的“长尾企业”,促需求、补短板,切实服务好整个行业,与此同时,利用平台信息客观透明的特点,通过大数据数据分析和模型计算将业务风险降至最低;政府也应积极参与到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中来,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直接和间接手段规范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