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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逐年提升。在农业农村部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结果中,我省获得通报表扬。
2020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克服2019、2020 两年建设任务“双重叠加”和机构改革、新冠疫情、暴雨灾害“三重影响”,采取超常举措,狠抓工作部署,狠抓调度督导,狠抓资金投入,狠抓制度建设,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实现“农业多作贡献”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截至11 月底,全省2019 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建设面积380.04 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40.91 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2019 年下达的任务。2020 年度立项的332 个项目,完成招投标301 个,开工建设298个、开工率89.8%,开工面积325 万亩、占下达任务的85.5%。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点布设1 010 个,完成2019 年耕地质量监测
一是全力推进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全力集中整改,确保在2021 年2 月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面积重叠问题,要“回头看”清查评估成果,再次核实,去除重叠面积;严格立项审批关,坚决杜绝重复建设。针对地块占用问题,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控“非农化”“非粮化”;对已经占用且未完成2020 年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按质保量补建。针对质量不达标问题,要将提质改造面积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建提质。
二是做好2019 年度项目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和省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省上已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交叉抽查验收,确保高质量完成2019 年度建设任务,力争在全国排位明显上升。继续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后续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检查验收中未完成任务的,除给农民直接相关的补贴外,暂停下一年度的农业项目资金安排。
三是全面推进农田建设“百日会战”。省上已下发通知,全面启动了“农田建设百日会战”。要及时做好2019 年度竣工工程审计,加快竣工验收节奏,落实好移交管护。要抓住秋收后农田建设施工黄金期,加快2020 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在年底前取得明显的实物工程量,力争2021 年5 月底前全面完工。要统筹谋划、储备建设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提前准备2021 年建设计划。要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完成灾毁农田修复任务。继续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和“1+5”调研督导等机制,对进度缓慢的地方进行约谈。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目前,我省能达到和基本达到“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只占4 成。如要全部达标,成本每亩至少平均在5 000~6 000 元。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亩均投入3 000 元的要求要继续保持不变,省上将积极争取确保中省补助资金达到每亩1 500 元。各地也要抓好资金筹措,将市县配套部分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优先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发行专项债券,确保每亩1 500 元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一是注重与良田粮用相结合,确保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国务院50号和省政府51号文件,强调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020 年9 月和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意见,出台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八项禁令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十二条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务必严格贯彻执行,加快推动“藏粮于地”战略落实落地,真正做到“良田粮用”,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注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提高农业效益。加快建设“10+3”产业体系,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创新种植技术,推广“粮经”“粮经饲”等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做到既重视“米袋子”“菜篮子”,也强调“钱袋子”。通过创建“鱼米之乡”,推广稻鱼综合种养,实现“良田”产粮、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业主获利等多方共赢。全域推进高标准农田通水、通路、通网(物联网)和土地平整“三通一平”建设,以及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五良”融合,实现“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良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三是注重与资金整合相结合,形成建设合力。要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农业园区为载体,结合农田建设规划,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坚持“多个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各方受益”的原则,统筹安排管理项目资金。农业农村系统要率先整合产业发展、畜禽粪污、产业强镇等项目资金,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建设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