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监督管理

2021-01-28 07:24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信用救援消防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天津 滨海 300456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内各地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也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然而随着消防机构的改制转隶和职能转变,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查的检查、抽查,如何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当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领域面临的一大课题。

在市场经济的引领下,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防消结合”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趋势、部门联合监管为手段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提升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效能,促使企业自觉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尝试:

1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按照检查单位随机、检查人员随机的执法方式,将社会单位按照不同的标签进行分类,每月对一定比例的社会单位进行抽取,随机产生抽查对象,随机生成执法人员,打破以往的“管片”制度,降低执法的随意性和目的性。每月初在政务网站或官方媒体平台上公示当月被抽中的企业单位名单,在月底公开执法检查的结果,接收社会的监督,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同时,结合每个区域不同的业态、不同领域的突出风险,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火情特点,适时开展某一领域全覆盖的专项抽查,例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商旅场所专项检查,春运期间开展交通枢纽专项检查,圣诞元旦双节期间开展文旅场所专项检查,冬春季节开展电气防火专项检查等,通过开展具有季节性、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形成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有效补充,提升专项行动对社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

2 试行“防消一体”工作新方法

所谓“防消结合”,就是防火监督人员与基层灭火救援人员在工作中,防灭工作互联、信息及时互通、文员协同配合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基层消防救援站在日常对社会单位的熟悉演练中,可以对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对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进行实地熟悉演练,将发现的隐患问题上报给所属的支队或大队防火监督处室,由监督人员进行处理,这样可以弥补监督执法人员对部分场所,尤其是居民住宅小区监督检查的盲区。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也要将强化对基层消防指战员和涉及防火工作的文员的防火业务岗前培训,组织集中培训防火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筑牢基层消防指战员及消防文员在防火工作方面的理论基础,避免其在对社会单位的指导服务中存在短板不足。在对重点场所,比如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执法人员可以与基层消防救援站一起开展联合检查,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分区情况、消防设施情况、火源及危险源管理情况、应急联动情况、消防服务企业履职情况。基层救援站人员重点开展消防设施实地测试,包括消防车通道及灭火救援场地通行情况,室内、室外消火栓压力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消防水泵供水能力情况,企业工艺处置队、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情况,同时开展灭火救援实地熟悉。通过联合检查,既能够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将防火和灭火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融合互补,为逐步实现“防消一体”奠定实践基础。

3 探索将消防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

随着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日臻完善,将消防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进行惩戒成为未来监管的主流趋势。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与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和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建立信用信息推送机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相关平台。将消防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首先要明确属于失信行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范围,可以依据社会单位承诺依法依规事项的履行情况、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危险程度、整改的难以程度和时间、社会单位整改隐患的措施和态度等进行划分和判别。对于承诺依法依规但经查发现未履行的,可以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对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将其区分为一般和严重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给以适当的整改时限,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的,不需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惩戒,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在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将该单位列为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纳入当地的失信平台。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视情直接纳入当地的信用平台,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年内被消防救援机构实施两次以上重大行政处罚的、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决定的,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信用平台。推送至信用平台的企业失信信息,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用市场杠杆,来撬动企业单位主动整改隐患、履行承诺事项。

4 坚持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监管理念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联合惩戒的合力,通过构建行业部门特派员制度,依据职责分工确定各对口行业部门的特派人员,对各自对接的行业部门进行消防业务推动指导及日常培训,提示火灾风险和监管建议,提升行业部门“一盘棋”的整体思想。同时增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数据互通平台,共享企业行政许可信息包括建筑设计图纸、平面布局、重点部位及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企业行政处罚情况,以及企业依法依规承诺信息,对于企业出现的未履行承诺情况及违法违规情况,行业部门间定期通报,对存在的综合性隐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针对商务、教育、民政、卫健等重点行业,联合行业部门建设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通过行业系统的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带动行业内其他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社区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居民小区、小单位小场所等基层末端的监管,预防“小火亡人”事故。

总之,通过上述几种工作模式和方法,构建较为全面的监督执法新模式,避免消防救援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的单打独斗,惩戒手段不足,执法效能不高,增加社会单位的违法成本,促使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场所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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