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辽宁 沈阳 110000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全面展开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查清查实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本次调查的目标任务。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基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面完善和细化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翔实掌握准确的全国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和国土利用现状,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制度,完善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成果共享。满足宏观调控、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一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是: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土地权属调查:基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利用现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规程,利用测绘、遥感、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辅以地理信息系统,在正射影像图的基础上,实地调查地块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调查全国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域及水利设施、交通运输用地等地类的分布及利用状况;2、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细化耕地调查,全面调查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和构成,全面摸清城镇和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3、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集影像、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全面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行政区域,实现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完善全天候遥感监测,建立全面覆盖土地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变化信息的快速更新机制。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中非常重要一部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实地调查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面覆盖。下面来剖析几种易错地类的情况:
根据航空影像与原土地调查数据库套合,提取数据库地类与影像判读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大宗工业用地内部,一些绿地,坑塘,均被提取出来,还有些效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者在厂区中空闲的地方种植了庄稼,代替绿化。我们在地类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核查图斑周围的地类状况,核查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界线。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将其他地类调整为工业用地,范围外的再根据实地情况确定地类。不然,就会损害了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对该宗土地以后的建设造成障碍。超大宗用地,应将宗地内各种地类进行标注,以便于管理。要求调查人员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能直观确认地类。
公路两侧的草地、林地、公园绿地等在地类确定中易发生错误,一定要核查公路的征地界线,属征地范围内的林带、草地等等,按公路调查,征地范围外的按现状调查;对于征地范围不明确的,单侧行树1行的综合到公路图斑调查,单侧2行(含)以上的应划分单独图斑按现状调查。同时,应将公路路面范围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录入数据库。道路两边的绿地中,局部种植杂树的图斑,在征地范围外,且种植杂树的图斑面积达到上图标准的,要核查林业数据库,在库中为林地的按林地调查,不在库中的或未达到上图标准的,综合到相邻地块调查。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树冠遮挡,航拍图片中会显示林地,其实只有零星树木,配合矮灌树木、花草,应鉴别是否为公园绿地。林地与公园绿地、公路用地在管理上意义完全不同,应严格区分。
在村庄范围内,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开个杂货店,房前屋后盖了很多房子搞起了养殖。因为临时性较大,且与住房为一体,应按宅基地调查,不应按商业或设施农用地调查,可在属性中具体标注使用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2019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五、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搞活宅基地是必然趋势,所以在宅基地发证范围内,按宅基地调查,这样统计的数据才更有意义,不出现大的偏差。也不会对将来的发展造成障碍。村庄内集中连片养殖畜禽的,已经失去住宅功能的,可按设施农用地调查,也应标注是否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情况。在村庄周边,原宅基地房屋已经坍塌,村民在上面种了一些蔬菜和树木,核查宅基地发证情况,如果举证照片能证明原宅基地房屋的残垣断壁还在,应按宅基地调查。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内种植一些果木、蔬菜等也应按宅基地调查。一些外协单位因按图斑数计费,把房前屋后一些零星的菜地均独立成斑,乱的不可收拾,核查人员一定要严格把关。
水田灌溉的水井、上水线等冲刷面积较大,被外协单位调查成滩涂或未利用地,应引起注意,更改为设施农用地,较小的图斑并入水田中。林地、园地中的设施农用地,注意与宅基地相区分,不要认为超过看护房的标准,或是住人了,就调查成宅基地或其他建设用地。”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后,未拆除到位(推平或混有瓦砾)的,不得按建设用地或是荒草地、未利地调查,原地类为耕地的,标注“未耕种”属性,按耕地调查;原地类为其他农用地的,按原地类调查;原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的,可按设施农有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土地和矿产是重要的财产权益,征地拆迁补偿、矿产勘查开发、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整治、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督察、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等工作,均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土地资源调查成果精准无误,才能全面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