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
辽宁省海城市文化馆
近年来,海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保护与利用并行、传承与创新并重,使非遗保护工作成为增强文化自信、守护海城历史文脉的有力支撑,非遗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让古老的非遗项目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芒。
海城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开始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于2009年正式成立海城市非遗保护中心(挂靠海城市文化馆),承担海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末,海城市非遗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入选鞍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入选海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认定鞍山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共26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2人。建有海城高跷、喇叭戏、苏氏正骨等非遗展示场所15个(含展示馆、传习所、非遗资源工作站等),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遗保护和传承体系,有效保护、展示和传承了海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是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城先后被国家文化部和中国文联命名和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连续四届)及“中国秧歌之乡”等殊荣。
为了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海城市注重运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新春和元宵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文化节庆等,通过演出、展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促进非遗活态传承。2012年开始至今的海城非遗巡演,已成为海城市政府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下村屯,深入全市27个乡镇,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的百姓,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富有浓郁地方特色、原汁原味的非遗项目,城乡近30万群众感受了这一文化盛举,较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在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也提高了非遗的社会影响力。2013年,海城市的非遗百场展演活动被评为辽宁省民心网十大亮点工程。
海城市文化馆组织非遗志愿者走进同泽中学、后英实验学校、海城市中心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等,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非遗艺术社团,吸纳和培养有兴趣的学生学习、传播非遗技艺。同时,加强非遗传承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召开海城市非遗保护工作座谈会,举办辽宁省百县特色培训海城培训班、鼓乐培训班等,为海城非遗保护工作积聚人才力量。
打破传统发展模式,拓宽发展渠道,非遗发展与“四产融合”,与乡村旅游振兴有机结合,促进非遗保护。以组建文旅集团为契机,探索和尝试在周边各大景区、温泉度假区推出海城非遗表演项目,形成常态化产业发展链条。实施文化精品走出去战略,政府部门发挥宣传引领作用,积极推介海城高跷、苏氏正骨、尹氏会林元宵等非遗项目参加省际文化交流,树立品牌效应。
海城非遗最具代表性的海城高跷每年参加国内外展示展演、文化交流、理论研讨、舞蹈赛事近百场,包括2008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2012全国十二运等,足迹遍布各省份和“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获得国内奖项8项,国际奖项2项,拍摄了数字电影《跷中情》,极大提高了海城高跷的影响力,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的亮点项目。
非遗重在保护。目前,在海城非遗保护工作上还缺少必要的硬件支撑。例如,大多项目没有必要的传习基地、没有排练场地、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
后继无人是传承方面最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表演类非遗项目人员年龄偏大,缺少后续力量支撑。队伍参差不齐,艺术普及上还任重道远。
创新意识不强,缺少与时代接轨的产业化发展理念。大部分项目和传承人还停留在个人爱好层面,没有形成常态化维系和职业化发展模式。
加强对非遗项目的生存环境的保护,要保留住更多的技艺持有者,使他们能够在项目流布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传承活动。加强非遗档案的完善和补充,落实专项保护资金,完善传承基地建设。
组织非遗团队、志愿者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成立非遗艺术社团,吸纳和培养有兴趣的学生学习、传播民间艺术。鼓励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与非遗保护单位合作,开设专业培训辅导课程。
保护传承传统表演技艺的同时,做好艺术形式上的创新。开展非遗研讨,编排更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符合时代主旋律的非遗作品,使海城非遗项目真正做到见人、见物、见生活。
打破传统发展模式,拓宽发展渠道,非遗传承保护和发展与“四产融合”,与乡村旅游振兴有机结合。以组建文旅集团为契机,探索和尝试在周边各大景区、温泉度假区推出非遗保护项目,形成常态化产业发展链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特有的历史、科学和人文价值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海城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今天必将以强大的生命力和作为重要的地域文化符号为推动海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出其独有的社会价值和能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