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波,郭建华,杜 娟,王玉微,刘 青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定位明确了中国体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发展的艰辛历程和伟大成就,集中体现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生动诠释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如何发挥体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落脚点在于体育强国的建设。其中,构建多元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路径是途径之一,关系到新时代中国体育事业的全面性、协调性与可持续性发展(程文广等,2017;韩会君等,2017)。我国社会的转型导致后备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不断更新,其发展脉络大致沿着“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演进,纵向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业余竞技体制”向“专业竞技体制”转变,再向专业、业余和职业“多种竞技体制并存”的阶段性转变历程;横向拓展表现为从体育系统独家包办的单一发展格局,逐步走向由体育系统、教育系统、社会和家庭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开放格局(阳艺武等,2009)。但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长期存在培养理念落实不足、后备人才流失、学训矛盾突出等诸多问题(戴健等,2004;张波等,2018)。新时代体育强国的建设使命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方位下要重新审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新老问题,找出新的发展路径。
随着国民体育多元化需求的快速增长与现行体育运行机制的不适日益显现,体育发展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开始显露,矛盾和利益纠葛不断凸显,使我国体育正在进入一个解决“发展的问题”和“起来的问题”同步推进的阶段(鲍明晓,2016)。网球作为我国一项社会化程度较高而竞技水平相对落后的运动项目,自2003年实施职业化改革以来短暂解决了竞技成绩“起来的问题”,在职业赛场和奥运赛场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自李娜、郑洁等一批顶尖女子网球运动员退役之后,我国网球运动员在职业赛场成绩平平,优秀后备人才整体突破乏力(梁高亮等,2019),使我们难以实现“起来”的目标。同时,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发展的问题”同样迫在眉睫。中国网球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2018年我国青少年网球运动员参加全国U系列赛的人数最多时仅有554人,下一年度退赛及新入赛人数变动约200人。以2018年为例,女子运动员年度参赛总人数为262人,其中新入赛运动员128人,约占总人数的50%,男子运动员278人,新入赛人数123人,占比为44%。这其中虽有因年龄因素自然淘汰的运动员,但整体数据说明我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队伍整体基数较不稳定。同时,国际赛事成绩也极不理想,据2019年12月国际网球联合会(International Tennis Federa‐tion,ITF)官方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球运动员进入世界排名前100名的仅有6人,进入前300名的仅有20人,进入前1 000名的仅有27人,且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整体积分排名与国外顶尖水平运动员存有较大差距,反映出当前我国青少年网球运动员缺乏国际竞争力。此外,从每年我国青少年网球运动员注册人数的增长情况来看,2019年在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共1 694人,同比增长率仅有15.1%,较2016年同比增长率的69.1%下降了近54%,创近5年来青少年网球运动员注册人数同比增长率最低值。
鉴于网球项目优秀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竞技水平低位徘徊的现实,中国网球协会相继开展了国家队面向社会选拔后备组队员,青少年竞赛吸收区域性比赛,分级开展赛事等措施,开展了中国网球巡回赛并制定《中国网球协会网球运动技术等级标准及评定方法(试行)》等改革措施,推动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逐步开展,但对破解多方主体的人才培养观念、解决存在于体制和机制矛盾的作用尚未显现。不夯实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不解决影响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发展的问题”,就难以实现做强,即无法长久支撑解决“起来的问题”,无法实现中国竞技网球的稳定持续发展。此外,虽然我们已形成了纵向人才培养通道和横向培养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但还需客观探究纵向多种竞技体制并存所凸显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不适,以及横向体育系统、教育系统、社会系统等多元培养主体交织导致的利益矛盾加剧等问题(田园等,2008;阳艺武等,2015),以实现多种培养模式和培养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与良性互动,促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高效运转和实现中国竞技网球的健康和谐发展。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现实情况出发,分析我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基本问题,深入分析深隐于问题背后的原因,并相应提出中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策略建议。
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网球后备人才”“竞技体育发展”“体教结合”等为主题词,以“2000.1.1—2020.5.1”为时间跨度,查阅中国知网数据库相关文献,最终筛选35篇论文为核心参考文献,为本研究提供文献支撑。
2019年10、11月实地走访和调查了北京、南京、沈阳、云南、四川等地区的网球运动管理部门、网球传统项目学校、网球训练基地和部分网球俱乐部,以了解当前我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为本研究确立现实依据。
根据文献梳理结果、实地考察情况及与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职业部、青少年发展部和竞赛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结果,制定了半结构式访谈提纲。针对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理念、“纵向延伸”维度的“金字塔”式培养模式、教练员资源及考核激励机制,“横向拓展”维度的多元培养模式融合现状、“体教结合”运行现状及中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策略等主题,分别对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相关部门领导、高水平网球教练员、地市区网球协会管理者、俱乐部管理人员、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管理人员等21人进行访谈。
理念是人们对所从事工作的一种基本信念或基本认识,是人们取得事业成功的最基本条件(武广华等,2001)。通过访谈得知,理念发展滞后,缺少共识性的高水平理论指导已成为制约我国培养竞技网球后备人才的首要问题。
理念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依然缺失和训练理念发展滞后。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在一定历史时期是将输送竞技能力出众的优秀网球人才、获得竞技成绩作为唯一的目的。唯成绩的目标导向致使基层教练员为了争名誉、拿奖金、出政绩,表现出“重体育、轻文化”“重训练、轻学习”的思想和行为导向,造成运动员“升学率低、淘汰率高”和“早衰”等现象。其结果是既不利于运动员更高层次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退役后的再就业基本保障。另外,唯成绩论的思想观念,也导致了以人为本的全面培养理念和培养质量多元评价标准的缺失,致使青少年运动员早期训练的非衡化和过度专业化。为了更早的获得比赛成绩,训练中往往出现通过延长训练时间、增大训练量来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造成青少年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片面挖掘和过度开发,影响了运动员培养空间的可塑性和发展方向的多样性(刘仁盛等,2017)。同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教练员的竞技网球训练理念发展滞后,专业理论知识缺失。训练理念决定了教练员的体育认知水平和训练认识深度,直接影响其训练方式和运动员的成长(钟秉枢,2011)。在基层训练和竞赛中,我国青少年网球教练员普遍存在“片面求稳”的指导思想,致使青少年运动员在基础训练阶段的训练内容单一,技术发展失衡,战术思想保守。运动员在赛场上表现出“多打一拍是一拍”“磨球”和“不发力”等战术行为。加之多数基层教练员缺乏整体、全局、长期的运动员培养意识,青少年运动员在比赛中创新和竞争意识不强,技战术打法的个性化不明显,表现出不敢闯、不敢拼、不敢打的问题,难以形成自身独有的技术特点和打法类型(蒋宏伟等,2017)。此外,因教练员对竞技网球训练规律认识不深,专业理论知识储备缺失,导致其缺乏深入思考处于不同训练时期、不同年龄段运动员如何准确把控训练节奏、合理安排训练结构、优化设计训练内容等问题。
缺少共识性的训练指南及监管,难以形成人才培养的积累效应。训练指南是指导运动员训练科学、有序、高效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和指导性方案。2012年,中国网球协会就颁布了《中国青少年网球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内容涉及运动员长期培养的宏观规划和不同时期训练的微观设计,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价值。但调研发现,大多数教练员并不知道《大纲》的存在,个别知道的教练员,也并未参照《大纲》组织开展训练,其主要原因是培养单位训练理念的差异化、教练员训练观念的保守化、训练实施的随意化等(蒋宏伟等,2019)。经调研发现,省市队教练员多沿用既有训练模式组织训练,部分俱乐部、网球运动学校也各自采用不同的培养理念和路线,如中国网球学院采用西班牙培养模式,云南省个别俱乐部采用美国培养模式,部分省市单位甚至根本没有固定的或可参照的培养理念和发展模式,致使运动员从少体校到省队再到国家队的培养过程出现衔接不畅、理念不一、线路走偏等问题。同时,多数教练员依然固守自己在运动员时期的训练观念和认识,缺乏对先进训练理念的学习和借鉴,缺少对训练体系的升级和更新。此外,即使存在共识性的训练指南和运动员发展的长期规划,也很难对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管,人才培养单位受资金、资源、训练和管理水平等的局限,难以形成一个科学有序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由于缺少共识性的训练指南及有效的监管手段,教练员对运动员中长期和长期培养目标不清晰,对运动员打法类型和竞技水平缺乏培养规划,对训练后将达到的基本结果和标准缺乏参照与规划,导致训练实施的随意化和训练计划碎片化等问题突出,难以形成后备人才培养的进阶发展和积累效应。
传统三级培养体制,即体育系统人才培养的“金字塔”模式,人才的培养从下到上依次由各级少体校、省市体工队和国家队构成,走的是一条“专业化”的培养道路(虞重干,2005)。但由于社会、家庭等培养模式的逐渐兴起,传统金字塔模式下的“三线”和“二线”队伍参训人数逐渐流失,对“金字塔”培养模式的塔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基层培养主体锐减和运动员基数的流失较为严重。1)基层体校的严重缩减导致固有培养模式改变:我国业余训练的主要目标是为一线专业队伍输送后备人才,基层训练单位的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长期与公共服务脱节,在财政拨款方面缺少增量,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社会大潮中渐渐走到面临被淘汰的边缘(郭建军,2014)。2)人才基数的分流:人数庞大的传统三线队伍多由业余体校和传统项目学校构成,但由于青少年运动员训练目的表现出锻炼身体、学习技能和升学加分等目的的差异化,部分运动员逐渐流失,能够坚持长期训练并进入上一级训练体系的运动员相对较少,导致人才输送出现不畅和断层。此外,出于对专业单一培养路径的担忧和多路径发展的选择,部分家长不再把目光主要集中于专业培养路径,大部分青少年网球后备人才在小学、中学阶段放弃了专业训练,也致使竞技网球后备人才被逐渐分流(马德浩,2016)。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家庭和俱乐部培养模式的逐渐兴起对体育系统的传统三级培养模式产生了冲击。对竞技网球后备人才而言,培养阶段和培养层次的划分已经突破了传统形式的束缚,系统内横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二线与三线运动员培养层次和阶段划分已不复存在,甚至对一线运动员的培养也产生了冲击(王海宏,2011)。其主要跟当前社会对全面型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和“金字塔”式培养模式自身存在成材率低、就业面窄、“重武轻文”等问题有关,致使家长和孩子不愿意冒险尝试体育系统培养路径,而更多选择了社会、家庭或学校等培养路径,以实现全面型人才培养的发展目标和多方面成才路径的选择需要(张波等,2018)。此外,从培养精英网球运动员的角度出发,对比俄罗斯等国的“柱状型”培养模式的人才培养效率,我国现行的传统“金字塔”式培养模式效率难以满足我国竞技网球发展的需要。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已经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以业余体校为主,基层学校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基础,个人和家庭培养为补充的多元化培养模式(刘仁盛等,2017)。传统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多元培养模式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配置资源。但在实际运行中,多元培养模式的运行尚处于磨合阶段,多方资源尚未实现有效整合,且因经济压力及人才流动过程中的纵横壁垒、人才流动缓慢等问题导致各培养方存在较大压力(马兆明,2010)。
多元化的培养模式是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在实际运行中,不同模式都力求相互支撑,但因培养主体利益诉求的差异导致了培养组织目的分散,不利于竞技后备人才培养的和谐持续发展。专业队培养模式是由国家投入与主导,体育事业发展主要依靠体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层层文件和指示等手段来维持运行,以完成政府任务、培养专业运动员获得优异竞技成绩等为第一要务。体教结合模式是将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融入教育体系,将体育作为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手段,以获得优异的升学和比赛成绩,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获得更优质的招生资源和政策倾斜为目的。俱乐部培养模式通过会员制等以社团、俱乐部等为载体,积极吸引、组织青少年参与各类体育运动,以培养青少年运动兴趣、提升技能水平和参与各类比赛进而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社会培养模式的主要利益诉求是通过宣传效应提高企业或品牌的市场影响力,获得奖金、代言费分成和增加企业经济利润等,由于其自我投资、自负盈亏的特征,易于为获得短期成绩并获得资金回报而进行功利化培养。家庭培养模式基于家庭经济条件和子女兴趣与天赋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家庭出资聘请教练员,参加各类赛事等(杨国庆,2017),家长作为主要利益主体,其诉求在于对运动员“成才”和人生理想的追求与实现。教练员在所有模式中的主要利益诉求均以获得更高的薪资回报和丰富的职称业绩为主。
因利益诉求的差异,多元培养模式间及模式内部人才流动也存在较大壁垒,延缓了人才培养效率的提升。如专业模式下运动员因制度保障和学业基础相对薄弱,向其他模式流动的概率较小。但由于专业培养模式的保障优势是俱乐部培养模式和家庭培养模式所不具备的,尽管吸引着二者培养的运动员积极向专业培养模式流动,但因学训主次顾此失彼等问题,使流动难度加大(马连鹏等,2012)。此外,本研究调查还发现,目前存在个别俱乐部或家庭模式下的教练员主观制造流动壁垒导致人才流失的情况。在运动员竞技水平停滞不前,需要更高训练平台提供支撑的情况下,个别教练员为获得持续的经济利益利用信息优势阻碍或延缓运动员正常流动,致使俱乐部模式或家庭模式下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即使已达到一定的高度,教练员或无法为其提供更高质量的训练或者中途放弃。
不同培养主体所拥有的优势资源无法形成互助和整合。在人才培养操作层面,运动员的发展基本依赖于各自模式下教练员的培养,各模式及模式内部之间基本以相对独立的个体存在,在模式之间和模式内部的合作、沟通、交流和互动较少。在专业培养模式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教练员缺少互动,缺少机会下沉到基层或者社会了解后备人才的训练情况,专业教练员也不允许到其他的培养模式开展训练。俱乐部或者家庭培养模式下的教练员也缺少到专业培养模式的学习和执教机会。即使教练员拥有先进的训练理念和突出的执教能力,也只能服务于该层面的人才培养,无法形成不同模式间的流动与互动,不利于有效提高教练员的整体水平。而专业培养模式下的运动员队伍又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俱乐部或社会供给,在缺少互动与互助的情况下,优势训练资源和人才资源难以实现有效整合。
体教结合特指我国高水平运动员培养过程中体育管理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结合、运动员运动训练与文化学习的结合(钟秉枢,2009)。实现体教结合可以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更丰厚的土壤,有利于社会体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必然趋势,是建设体育强国的根本途径(张健等,2012)。但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体教结合以来,因长期缺乏学理支撑和合理的运作机制,体教结合实质上变成一种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消化退训者就业问题而采用的阶段性临时办法,甚至逐渐扭曲为体育行业单方面的诉求。各类体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以及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等几种体教结合形式都存在一定的发展和异化问题(胡小明,2011)。调查结果表明,中国网球的体教结合仍缺乏广度与深度,后备人才培养的应然模式与实然模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过程异化,降低了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承担着“金字塔”式三级训练网中的三线队伍的培养任务,即后备人才选材与启蒙的初级阶段训练任务(阳艺武等,2015)。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青字〔2013〕10号),新“办法”实质上明确了不同等级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命名流程及训练组织要求。在实际操作中由各级网球协会对网球传统项目学校进行审定并报教育系统,然后教育系统根据认定结果确定特长生招生名额。通常情况下,招收的具体条件包括要求报考初中或高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运动员必须在省市比赛上取得前8名或者区比赛的第1名。但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国家入学政策的调整,摇号入学的严格施行与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大,部分学校为了招收更多的文化尖子生,在招收体育特长生时产生了招生异化现象,即学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并不都是真正经历过训练的运动员,而是文化水平较高的跨学区考生。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传统项目学校的授予是由地区体育主管系统授牌认定,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招生政策主要由教育系统负责,由于学校自身的升学压力,导致部分学校以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名义招收高水平文化生,减少了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杨烨,2006)。
参训人数与赛量逐层减少的双向矛盾制约,影响了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我国现行的青少年竞赛体制在不同的年龄组上存在较大区别,小学阶段的比赛吸引了众多青少年运动员走上网球训练的道路,针对小学阶段后备人才的网球比赛较多,但适合初高中阶段的比赛逐渐减少,导致其参训动机逐渐减小,最终出现训练懈怠、消极的问题,进而影响了训练效果。我国大部分网球传统项目学校设立在高中,初中阶段参赛机会的减少导致学生得不到升学所需的运动等级证书和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在升学时得不到相应的文化成绩照顾,进一步削弱了运动员的参训动机,打击了家长和学生的参训积极性。目前,我国完备的小-初-高链式青少年后备人才竞赛体制尚未形成,区域性联赛和竞赛体制尚未建立,产生了参训人数与赛量逐层减少的双向矛盾,严重制约着后备人才的梯队建设水平。
无论是网球训练还是文化学习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客观上存在着青少年后备人才学习时间和训练时间之间的冲突,加之某些学校的教练员执教水平有限,为了获得优质资源,有的运动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往返于学校与训练地点。长此以往,训练时间与文化课学习时间的矛盾将更加剧烈。对具有一定天赋、想走专业道路的后备人才,提高竞技水平成为其主要目标,需要花费大部分时间在训练和备赛上,甚至可能占用文化课学习时间,最终导致运动员缺少文化课程的学习(蒋俊贤,2003)。在访谈中有专家指出,文化教育的缺失除对专业训练方面产生影响外,还深刻地影响着运动员的思维发展水平,影响着运动员对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的认知,间接但严重地影响着运动员的专业发展。
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需要高水平教练员的支撑,需要不同层次专业和职业教练员的各司其职与协同发力。当前,我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优质教练员资源稀缺,无法满足职业网球运动员培养需要。我国高水平网球教练员的稀缺,主要表现在由于经济原因导致的高水平教练员整体人数的流失和由于培养措施缺失导致的职业化能力的落后。本研究调研发现,因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灵活性满足不了市场化、职业化的发展需求,表现出高水平网球教练员在事业单位执教待遇与在社会执教待遇的差距相对较大,致使部分优秀教练员选择离队或转行,造成专业教练员流失,致使专业教练员总体质量偏低。我国网球教练员主要来自退役运动员和部分具有专业或半专业训练经历的体育院校毕业生,大部分教练员从小就进入专业运动队训练。客观地讲,优秀运动员转型成为教练员在技术能力上已经做好了执教准备,但依然存在“教练中心思维”和“经验主导思维”,缺乏对先进训练理念、科学训练方法的及时更新,导致训练效率和成材率不高,无法满足职业化发展需要,也无法适应国际职业比赛的激烈竞争需求,致使后备人才迈向职业化的道路也非常困难。此外,缺乏对不同层级教练员的进阶性培训和长期性培养,使教练员训练理念、执教能力与文化知识的再学习、再提高缺失,影响了教练员综合能力的完善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张灿,2017)。
缺少对专业教练员多元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受管理体制影响,专业队教练员的职称晋升、升迁、工资薪酬待遇多与其所培养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挂钩,疏于过程管理,造成教练员的最优选择是将精力主要投入提高“尖子”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和竞赛成绩。致使教练员对其他运动员的服务意识下降和与家长的沟通不畅,造成了部分运动员向社会寻求指导的现象。在单一的评价导向下,运动员的竞技成绩成为主要目标追求,其文化学习、适龄的多元发展需要等被置于边缘位置,也造成了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文化贫瘠现象。此外,因付出与回报可能不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部分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孙克诚等,2018)。忽视对教练员的过程考核,缺乏对训练过程的有效把控和匹配的激励机制,也进一步影响了后备人才的长期发展与培养。而对于社会或家庭培养模式中的教练员而言,更无从谈及匹配性的多元评价与激励机制。
新时代“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时代主题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应该逐渐从“夺金”向“育人夺金”的方向转变和发展,从培育“运动员”到“人-运动员”的培养思路转变和调整。
政府和管理部门需深化“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重视网球运动员的人文教育、思想政治以及科学知识等教育,在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注重网球运动员的心理、生理健康发展,重视个性化培养和创造力塑造,使运动员得到全面化教育和培养(刘远花等,2014)。夺金是竞技体育的基本属性,而育人是教育的基本属性,竞技体育不仅是以单纯的比赛夺金为目的,也关系到育人目的的实现。践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先要解决学训矛盾,处理好网球后备人才的文化教育工作,同时摒弃“金牌至上”和“金牌无用”的对立性价值判断,树立“全人化”的人才发展观,再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后备人才选拔机制,营造以人为本、和谐良好的人文氛围和激励机制。
制定有共识、可监管的后备人才训练指南以解决科学训练和科学培养的问题。有共识、可监管的训练指南可以有效引导多种培养模式统一训练指导思想,消除错误认知,使各方对人才培养都在长期发展规划下进行。1)由中国网球协会牵头,成立全国青少年网球后备人才培养专家指导组,以中国网球协会高端智库专家成员为主体,广泛吸纳国内知名网球专家、教练员及网球领域相关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技术能力;2)对《大纲》现有内容做出全面评估与厘正,积极吸纳各学科最新理论成果及国外先进的网球训练知识,基于网球项目竞技能力发展规律,从青少年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全面性、长期性出发,结合我国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对网球项目的选材、评估、训练等诸多环节的规律进行研究,补充完善现有《大纲》,制定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运动的最佳发展方案,使《大纲》真正成为获得各方共识的人才培养指导方案;3)制定和完善严格的《大纲》执行监管制度条例,使制度落到实处、罚到明处。可借鉴北美冰球联盟(National Hockey League,NHL)的监管模式,对不遵照青少年网球发展模式的训练单位给予监管与指导(从限制竞赛参与的角度对不遵守最佳发展模式的成员进行限制)。
单一的“金字塔”式培养模式显然并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网球竞技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应拓展思路、把握时代、顺应市场开阔全方位、多元化的培养通道(赵孟君等,2014)。新形势下应围绕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吸引社会发散资源为主线,从“引活水入渠”、推动省市运动训练单位体制机制的社会化改革与“边挖渠边放水”、吸引社会资源合作建立国家级优秀网球后备人才基地入手。
“引活水入渠”,推动省市运动训练单位体制机制的社会化改革。当前,在运动员处于职业基础阶段和职业提高阶段,多数运动员还要依赖专业体系的支撑。因而,在把竞技体育精英人才培养推向社会的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可改革省市训练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与社会力量的内生联动,引导社会与市场力量的积极参与。针对专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固化、资金投入增量不足的问题,改革现有全部“专业办”的形式,采取专业队转型为实体化俱乐部及与职业俱乐部合作办训的模式破解专业体制与职业网球的矛盾,共同培养、共同获利,实现合作共生。与企业性质的俱乐部合作也可有效拓宽竞技运动训练的社会环境,促进网球文化的有机统一,还可破解传统赞助稳定性不足的桎梏,甚至有助于解决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省市训练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考虑采取如下3种改革形式。1)专业队转型为实体化俱乐部:以职业化发展为目标,遵循网球项目国际化、职业化和商业化的特点,挖掘、整合市场资源,按市场规律运作网球产业,破解现有体制与网球职业化之间的矛盾,实现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2)上层专业队+下层俱乐部模式:在运动员群体整体竞技实力较弱、处于基础训练阶段或职业过渡阶段的情况下,采取上层专业队+下层俱乐部的运作管理方式。在发挥专业体系保障优势的同时,使专业办和社会办的优势互补、共生协作并激发下层俱乐部的盈利能力反哺上层,在教练员灵活调整的情况下,更便于发现人才。利用我国专业队培养模式的优势,发挥国家的力量聚集资源,做好上层专业队的训练和参赛保障。同时,激发下层俱乐部培养模式的发展活力,利用俱乐部培养模式资金运作灵活、管理方式也相对机动的优势,让部分专业队教练员下沉参与人才培养,这样既可以通过资金补偿提高专业队教练员的从业积极性,又可有效吸引优质生源,将条件好、有天赋的运动员直接引入上层专业队,形成大的“梯队”模式,充分整合体制内外资源,便于后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3)上层俱乐部+下层专业队模式:在运动员群体整体实力相对较强、处于“准职业阶段”和“职业阶段”的情况下,可争取实现上层俱乐部+下层专业队的训练管理方式,发挥职业俱乐部“精耕细作”、运行机制灵活的优势和专业体系对下层的保障优势。以专业模式的保障优势夯实后备人才基础,在基础训练阶段,由专业队教练员开展科学训练,握紧后备人才资源,待运动员竞技水平达到上一层级标准或职业赛事参赛需求增加时输送至俱乐部培养模式。此模式下俱乐部主要负责专业培养模式输送运动员的培养,运作资金可采取实体化运作方式或实体化运作+省市投入方式,由省市管理部门制定绩效考核标准以决定是否继续输送运动员或继续投入资金。此外,还可根据运动员群体的实际发展情况施行专业队+俱乐部训练管理组织形式的灵活调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促进省市专业队伍的改革,都需要做好两件事情:1)制定政策,吸引、鼓励社会资源的积极投入,放宽管理权限,鼓励优质的社会资源投入人才培养(杨再淮等,2003);2)健全俱乐部的竞争和自律机制,努力开拓市场、提高社会信誉和服务质量。
“边挖渠边放水”,吸引社会资源合作建立国家级优秀网球后备人才基地。积极回应“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激励政策,珍视和肯定省市专业队和各级各类体校为我国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突出贡献和时代价值,继续充分发挥制度优势,集中各地方、人员等的保障和管理优势,保留优秀网球后备人才的集中培养。在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框架下,充分激发市场的经济活力,吸引发散的目标和发散的资金统一到国家目标下。通过政府的分权、放权与资金投向的杠杆作用,在有示范效应的省市、网球学校或职业网球俱乐部建立一批高科技含量、高效率、低消耗的国家级优秀网球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国家级训练基地体系的搭建,有益于改变布局分散、“广种薄收”的低效培养方式,也是吸引资源集中,发挥制度优势,避免各省市重复性建设、消减区域经济差异影响的有利之举。由中国网球协会组织牵头,按照国家与市场共同投入、专业管理、企业运作、国家监督、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国家级训练基地,可定期、系统开展面向全国的优秀人才选拔、集训与招募,使该基地成为优秀人才的训练集中地,形成运动员的集约化培养。并面向社会全面开放与利益让渡,在优质资源共享的同时,培育竞技网球文化。推动各省市建立相应专项基地,以形成国家级网球专项基地引导,省市基地协同支撑的网球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基地建设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面向社会开放的基础上,为不同省市、俱乐部的运动员提供最优质的帮助和示范引导,根据运动员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提供更加专业的指导和更高水平的培训。促使集中训练在国家基地、分散训练在各人才基地,使各基地之间形成良性竞争,营造可信度高、保障力强的人才培养体系,从而杜绝人才、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此外,加强监管,利用审定、复评等措施杠杆,建立竞争机制和奖优裁劣的管理制度,对成材率高、社会服务效果良好的基地给予经费追加、政策倾斜的奖励。反之,则采取削减经费、减少政策支持的退出机制。
专业办体育只能是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蓬勃发展的最终出路仍然是职业化与产业化,而职业化和产业化的施行还要依赖社会力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网球作为一项在国际上高度职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运动项目,职业俱乐部和网球学校等社会培养模式正是从专业化发展向职业化发展的桥梁。因而,面对在我国尚不成熟的职业俱乐部和网球学校,一方面应促进多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融合,另一方面应建立支持体系与反哺机制,使其逐渐发展壮大。
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体制下多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融合。深化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后备人才的相关政策,从教练员和运动员两个层面打破人才流动壁垒,畅通、拓宽人才流动渠道。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培养人才的广泛参与。深化在网球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参赛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探索省市队以及国家队面向社会的选拔制度,给有能力的优秀网球运动员更多的展示机会。同时,加大对达到省市队水平的社会层面运动员跟队训练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培养的运动员积极代表地区、国家参加国内外各种赛事,积极促进多元模式下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刺激多方的人才培养热情,提升人才培养效率。增强与社会力量的内生联动机制,满足多主体的“权益诉求”,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后备人才培养。当前,专业培养模式作为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仍然在人才培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随着社会力量的逐步介入,俱乐部培养模式在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正逐渐显现。尤其是发挥了体制优势和社会力量双重优势的俱乐部,如上海市体育总会、辽宁省体职院分别与社会力量合作成立的上海梅体网球俱乐部、辽宁沈煤网球俱乐部等,都是区别于传统企业赞助性质由双方或多方出资的独立俱乐部。相比纯粹由社会力量独立投资运作的职业网球俱乐部,这些俱乐部既有网球专业运动队完善的训练体系,又有社会力量稳定的资金来源,这种地方专业运动队与社会力量联手共同成立的职业网球俱乐部具有更大的运作和发展优势,这无疑是中国网球发展历程中的一种“特色化”的全新尝试。因而,在面对国家财政投入和既有模式发展受限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措施满足利益格局中各主体的“权益诉求”,大力引导和发挥社会力量,引导、鼓励、支持优质社会资源注入网球事业,鼓励企业与专业培养模式强强联合或促进社会培养模式的深化,从而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汇聚了各方力量共同培养网球后备人才。
“先挖渠、后放水”,建立多元培养模式“和和共生”的支持体系和反哺机制。竞技网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不能仅依靠体育系统的力量支持,更应发挥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后备人才培养通道的潜力和自觉,不仅要挖掘其人才培养的能力,又要激发其人才培养的意愿。1)鼓励壮大我国社团组织、职业体育组织、俱乐部组织和家庭等主体的实力,使其逐步具备自主培养后备人才的能力和条件,进一步加速推进中国网球职业化、市场化的发展;2)调动学校、家庭、企业等在竞技网球发展中的参与意识,在学校体系中建立贯通“小学-初中-大学-职业体育”的人才传递体系,调动学校和家长支持学生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可参照国外成功经验(如日本的“铃木计划”),调动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和体育兴趣的企业赞助网球后备人才培养(姜熙,2019);3)构建支持与反哺相结合的机制,对学校、企业、家庭、俱乐部、社团等培养的优秀运动人才输送到国家队、省队等系统的,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运动员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应给予投入企业、俱乐部等适当的利益分配保障,建立常态、有吸引力的反哺机制;4)提供社会培养运动员代表国家参赛的政策支持;5)对在专业训练体系改革中未能享受红利的职业网球俱乐部和网球学校,在条件相等的情况下提供赛事承办、相关培训、运动员选拔的扶持政策。
2019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在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体教融合,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推动国家早日出台有关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政策性举措”。对我国竞技网球项目而言,深化体教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是当前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之一。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出发,“体教融合”的定位应包括3个层次:在学校教育方面是现代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后备竞技人才培养方面是全面发展竞技人才的主要基地;在优秀运动员成长方面是造就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的摇篮(林立,2005)。
充分发挥省、市、区县等各级网球协会的主体作用,引导教育系统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和专业资源,积极做好校园网球工作。推进传统项目学校引进社会俱乐部参与校园网球工作的开展,由社会优质教练资源负责运动员的训练和培养,学校负责运动员的文化学习,这样既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运动员训练往返所耗费的时间,增加文化课程的学习时长,又可以解决学校缺少优质教练资源的难题。在省市训练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下,由省市专业队定期下派教练员利用空余训练时间对学校教练员与运动员进行训练指导,将专业训练引入校园教学活动,使学校教师或教练员及时学习和参考专业教练员训练经验、理念、方法等,这样既有助于提高校园教练员训练能力与运动员竞技水平,也有益于专业教练员准确掌握基层训情况和后备人才实际水平,为梯队建设做好相应准备。
打破“重办轻管”的工作惯性,利用审定、复评和管理等措施做好招生、训练等监管工作,提高跨界整合和协同推动的能力。建议各级网球协会积极对接相应教育系统对网球传统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管,如体育系统明确网球传统学校的招生硬性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招生思想。体育系统积极介入运动员的升学技术考试,对运动员的专项技术考试过程进行监管,杜绝招生异化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体育系统实施招生监管不仅能明确传统学校的培养义务,增加网球传统学校办校特色,而且有益于提高网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质量。体育系统也要主动向教育系统寻找融合的契机,打破系统行政与观念壁垒并寻求与教育系统实施合理、有效的分工协作,共同研究、联合出台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做到职责明确、协作有力,形成推进体教融合的工作合力。
青少年网球竞赛纵向下沉与横向拓展,充分发挥赛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的校园体育推广活动和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鼓励专业体校与普通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着力构建支撑高水平体育运动的学校青少年训练网络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李建国等,2014)。鉴于实际情况应大力鼓励、引导网球传统学校之间联合举办区域性比赛,特别是增加举办初、高中阶段的比赛数量,这样不仅可使运动员获取更多的参赛机会,而且可以刺激运动员提高参训动机(吴建喜等,2014)。
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是教练人员与运动员,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要想提高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教练员团队的建设是重要环节。此外,针对当前我国网球教练员职业化水平与当前后备人才培养需要的矛盾问题,需加大对各梯队教练员职业化培养力度和继续提高教练员队伍执教水平(张灿,2017)。
1)加大教练员职业化的培养力度。加强各个梯队教练员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各层次教练员之间的交流,以共同探讨与解决训练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加强与国外顶尖教练员的交流,学习前沿的训练理论和方法,借鉴先进的网球训练理念;积极培养教练员的职业化素养,提高教练员自身的学习能力,激发教练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水平。2)引导教练员转变后备人才培养观念和训练理念。引导教练员将全运竞争意识转换为奥运竞争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使教练员明确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长远目标;引导教练员从“地方队”意识转换为“国家队”意识,使教练员树立竞技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大局观;培养教练员能够从职业网球视野出发,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训练规划体系,把握青少年运动员的个性化特征,注重青少年不同训练时期的发展规律,把先进的训练理念融入训练过程的各个环节,以提高训练实践的科学化水平。积极引导教练员的教、训方式遵循运动员个性化特征,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和训练原则,树立全人化、长远化的培养理念,拒绝“唯成绩”论等惯性思维。3)完善教练员多元化考核和激励机制。杜绝“唯成绩”的单一考核标准,从教练员执教成绩、人才输送质量、队伍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建立长效考核机制,保障教练员的基本权益和收入水平,激发教练员的工作热情和训练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