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言,毛 伟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湛江524003)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这意味着贸易港建设这一重大举措即将步入全面推进实施的阶段。自贸港的建设,不仅是吹向海南的第二股政策暖风,更是引领中国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的开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势不可挡,党中央基于国际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适时推进自贸港全面建设工作,试图通过进一步敞开中国大门来寻求国际合作,这是一个充满挑战的革新。贸易和金融一直分别被视为现代经济的动力源与核心,贸易自由化与金融大开放必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内容。
关于金融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理论研究方面,大多学者倾向于通过比较优势理论来将金融与外贸两者联系在一起,并对此论断进行验证,Beck(2002)、包群和阳佳余(2008)通过研究制造业情况,均赞同金融发展会使利用外资的行业在出口贸易上具有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主要是源于金融发展带来的规模经济以及金融风险的弱化。近几年,学者们如曹珂和朱彤(2010)、齐俊妍(2010)等又将外部融资、技术考虑为金融发展与外贸产生比较优势的原因。
学者们从研究方法做出创新,张维佳和黎泽普(2018)通过协整检验以及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研究发现对外贸易会影响金融结构与效率。桂预风和邓威鸿(2018)对长江经济带地区金融发展和外贸数据进行空间计量分析,发现金融发展能够助推外贸的进一步发展。
那么,海南金融与对外贸易之间是怎样的关系?金融发展能否做到促进海南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金融能否影响海南贸易开放规模以及提升海南贸易竞争力?对外贸易又会对海南金融产生哪些影响?基于这些问题,利用海南省1985~2018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协整方程以及脉冲响应等方法探究海南省金融发展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
从两个维度进行衡量对外贸易,一是贸易规模(TRA_sc),参考李自若衡量贸易对外开放程度的指标,选取海南省进出口总额占GDP的百分比表示,二是贸易竞争力指标(TRA_co),贸易竞争力通过出口交易额占进口交易额的百分比来反映。金融发展水平从两方面考量,一是金融发展规模(FIN_sc),用全社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来反映,二是金融发展效率(FIN_ef),反映存款到贷款的转化效率,用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百分比表示。对上述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数据均来自1985~2018年《海南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
下面采用常用方法——ADF检验法,对五个变量分别进行平稳性检验。
检验结果如表1,在5%的水平下无法拒绝变量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故4个变量均不平稳。在求差分处理之后,4个变量的差分在显著水平为5%的情况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TRA_sc、TRA_co、FIN_sc与 FIN_ef均是一阶单整序列。
表1 平稳性检验
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分别对TRA_sc、FIN_sc、FIN_ef三者与TRA_co、FIN_sc、FIN_ef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贸易开放与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结果显示,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情况下,贸易规模与金融发展规模互为格兰杰原因;贸易竞争力与金融发展规模互为格兰杰原因;金融发展效率是贸易竞争力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海南金融不单单影响了海南贸易规模,而且影响对外贸易的竞争力水平。与此同时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对金融发展规模产生一定的作用。
由上面平稳性检验,可知所有均为一阶单整,符合协整检验要求。根据LR与SC检验原则确定滞后阶数L=2,得到检验结果表明两个Johansen协整检验均显示各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再利用EViews10操作得到协整方程。
贸易规模、金融发展规模和金融发展效率三个变量之间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说明TRA_sc、FIN_sc与FIN_ef三者之间保持长期均衡的状态。协整关系如下:
由协整方程可知,海南金融规模会制约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而金融发展效率则表现为促进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产生这一现象说明单方面金融供给规模的扩大并不能直接引起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张,金融发展效率才是对外贸易扩大的关键因素。
贸易竞争力、金融发展规模和金融发展效率三个变量之间同样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说明TRA_co、FIN_sc与FIN_ef三者之间保持长期均衡的状态。协整关系如下:
由协整方程可见,金融发展规模与金融发展效率均能够推动对外贸易竞争力均衡发展,其中金融发展效率对贸易竞争力的推动作用远超过金融发展规模。金融效率提高能够大大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降低资源错配发生的概率,从而缓解了外贸企业融资难度大与成本高昂的问题,依靠外资的外贸企业具有生产的比较优势,从而提高企业外贸竞争力。
为了更直观地分析变量之间的相互冲击情况,以上述格兰杰因果检验为基础,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这些因果关系的作用效果及强度。如图1~图5脉冲响应函数所示,图1~图3反映了金融发展冲击对外贸易的效果,图1表明金融发展规模冲击贸易规模之后,首先呈现为一个逐渐增加的抑制效应,到第5期抑制效应逐渐减弱,最终趋向于0;图2,随着金融发展规模的冲击,贸易竞争力呈负向的变动趋势,到第3期开始,由负转正;图3,金融发展效率冲击之后,贸易竞争力呈现正向变动趋势。图4、图5体现了对外贸易对金融发展的脉冲响应,从图4可以看出贸易规模冲击之后,先是对金融发展起抑制作用,第2期变为促进作用;图5表现为受贸易竞争力冲击之后,金融发展规模持续受到抑制。
图1 金融发展规模对贸易规模的脉冲响应
图2 金融发展规模对贸易竞争力的脉冲响应
图3 金融发展效率对贸易竞争力的脉冲响应
图4 贸易规模对金融发展规模的脉冲响应
图5 贸易竞争力对金融发展规模的脉冲响应
根据上述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金融发展规模大大提高了海南贸易竞争力优势,但是对于对外贸易规模存在抑制效应;二是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均能明显推动海南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发展,并且金融发展效率作用要大于金融发展规模;三是随着贸易规模与竞争力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发展规模也会随之扩大。由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目前海南金融与外贸之间没有形成可持续的良性互动,金融发展推动贸易开放的效率不突出。这主要是金融发展部门关注量上的变化较多,缺少对金融发展效率的创新。金融改革存在很大的被动性,往往金融改革是由某种因素倒逼进行的变革,是一种“需求尾随”的金融变革。这种金融改革模式限制了对外开放的速度与程度,也限制了海南经济的发展。
未来海南将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力点,而就目前海南金融发展来说,金融体量偏小、基础较薄弱、资本流动不畅、融资约束严重等不利因素制约了海南对外贸易的开放。这一情况要求海南必须对金融体系做出调整,而这种调整应该是对标世界发达自贸港的金融体系做出的既适合国内潮流又符合国际趋势的大革新
研究表明,金融发展规模目前促进外贸的效果并不显著,主要是由于金融发展效率还有待提高。通过引进更多的企业进入海南市场,增加海南金融市场的活性,从而提高金融发展效率,进而扩大对外贸易。
借鉴其他领先的自贸港建设关于法制方面的经验,使用国际典型自贸港设定的《自由贸易区法》,同时兼顾《公司法》等法律,实现全方位的法律监管,杜绝利用自贸港建设中存在的法律缝隙破坏中国优良的市场环境,争取提前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法治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