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永伟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最稳定的治理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领导全国人民不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探索。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更加重视、更加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总结和提炼法治建设经验。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的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義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成功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更加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的时代内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开辟新境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监督支持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