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犁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前言:作为两种有着显著优势的融资方式,应充分结合具体的融资环境与企业内部条件、融资要求选择适合的融资手段。同时,从反向并购与IPO上市实践中可对债务融资成本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且IPO上市更加适用于长期融资环境,能够最大化调控债务融资成本,故而应予以重视,以此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融资问题一直都是企业壮大发展的核心因素,也是企业实现良性发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融资过程中需要适当控制好融资成本,由此为企业增加更大的利润空间。以往关于融资事项的影响要素主要包括监管条件与企业规模。常见的融资方式涵盖了反向并购与IPO上市。
前者是将企业投身于上市公司旗下,使其获得控股权,之后可以“子公司”身份开展业务,这样可避免出现业务绩效水平低、估价不合理等问题造成企业遭受破产挑战。后者实则是利用“首次公开募股”的方法,将企业内部股权进行公开售卖,由此达到筹集企业运营资金的目的。在反向并购期间需要借助“经纪商”按照规定好的募股条约售卖股权。此外,在实施IPO上市初期,还应针对企业性质进行转变,将原有责任制变更为“股份制”,以此为后续企业上市创造有利条件。上述两种不同的上市融资手段,相比之下,优势不同,其中IPO上市对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的把控有着积极影响。因此,在企业发展阶段应当结合自身发展现状选择适合的融资上市模式,以此达成可持续发展目标。
对于反向并购与IPO上市对债务融资成本的研究,相关学者持有不同观点。其中支持反向并购上市的学者认为“它的准入条件与之相比略微宽松,且审核时长偏短,可快速满足企业迫切上市需求”。而认定IPO上市优势更显著的学者则以“稳定性良好”作为主要依据,甚至有部分人员将反向并购看成是“投机行为”,这种内幕交易方法极易引发纠纷问题。对此,企业在上市之前应做好调研工作,比如了解信息对称情况、信誉度等,一旦出现上市公司信誉等级较低或者信息不对称问题,那么在实施反向并购上市措施时理应明确具体的融资方案。
从相关实践研究结果中,不难发现:IPO上市与反向并购相比,它能适当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所谓的债务融资成本是指企业在与“个人”或者“投资方”合作期间,利用债券获取运营资金的方式,债权负担方还应担负企业债券利息。因此,IPO上市可对债务融资行为起到促进作用,以便国企等政府支持的企业有能力在IPO上市中提高经济效益,并利用开拓融资渠道的方式降低债务融资成本[1]。
比如广东金刚玻璃科技公司曾利用IPO上市融资方法与以往原材料供货商进行合作,由此加快上市挂牌速度。
IPO上市与反向并购比较,它能够有效缩减债务融资风险,进而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首先,IPO上市它具有规范的审计要求,而反向并购中涉及到的上市企业大多有着“不良运营记录”,这就造成债券融资后遭受较大的财务风险。IPO上市在完善的审计机制下能够针对债券融资行为给出可靠的审计意见,由此对债务投资者起到监管作用;其次,IPO上市具备良好的财务报告质检体系,它能利用清晰的财务信息质检报告为企业提供重要依据,以免财务现状较差增加债务融资成本负担;最后,IPO上市设有严格的监管制度,且信息披露方式较为多样,由此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比如朗科科技,它是以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类别,故而需要具有可信度较高的财务质检报告作为凭证。对此,IPO上市与反向并购相对在债务融资风险上把控力更加突出。
反向并购与IPO上市在债务融资绩效上基本上可产生同等影响,但IPO上市略微突出一些。具体可从下述两个部分展开分析:
其一,投资收益绩效。反向并购在股票融资上承担的风险更大,且在短期投资收益上更加适用。我国虽有多数企业成功利用反向并购成为上市企业,但它们在债务融资上常存在一定的融资风险。
其二,财务绩效。反向并购尽管在成为上市企业后整体绩效水平将得到提高,但凭借着上市企业的身份,并不能长期保持稳定运营状态,且易受上市总公司的干扰。而在IPO上市操作下,尽管股价有所变动,也不会造成企业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故而,应从企业绩效上选择适合的上市融资模式[2]。
在企业产权性质存在差异时,所产生的债务融资成本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国企与民营相比,它们往往能够采用低成本债务融资形式获取运营资金。而IPO上市与反向并购比较而言,可有效结合企业的产权性质给出合理的融资方案,以便在原有基础上控制债务融资成本。好比某国企在无法及时提供“债务融资利息”时,它所承担的经济损失也会比民营私企更低。因此,企业在上市发展过程中,需要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与上市目的,从中选出最佳上市方式,以便在上市后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为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带来重要助力。同时,在推广IPO上市时还应对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并优化债务融资环境,进而增加IPO上市的成功率。
结论:综上所述,我国在反向并购与IPO上市融资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企业规模、融资现状优选融资方式,以此达到控制债务融资成本的目的。同时,还应从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缩减债务融资风险、强化债务融资绩效、调节企业产权性质等方面着手,以此为我国上市以及股份制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