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助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教学实践探索

2021-01-27 12:01
科技视界 2020年27期
关键词:产教育人融合

田 野 袁 琳

0 前言

2020年1月14 日,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全国首个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项目正式启动。《意见》八条具体实施方案中,第五条明确了“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1]。在这样的历史机遇期,研究立足于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从教学基础环节搭建产教融合助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纽带;融通教育教学与社会生产全过程,把《意见》倡导的行动纲领转变成具体的教学实施方案。一方面,构建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的教学“基座”;另一方面,在创新职业教育教学实施的关键环节串联基本框架。

1 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

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对接,实际上是毕业生人力资源转化的过程,行业、企业是完成这一转化的场所。两者实现递进转化的机制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实现校企深度合作的体制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今天,教育目标导向、人才培养正由“全科教育”向“专业教育”演变。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精尖专门技术人才的需求是职业教育适时思考的问题。教育教学对接行业、企业人力需求,实现人才培养转型,转变育人模式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主要价值取向,也是职业教育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1.1 运行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国家从制度层面、理论层面,将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2]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企业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市场主体,实现经营和育人双轨运行,需要给予相应的利益驱动,在办学制度与利益划分环节适当倾斜,建立企业参与职教的长效机制,保证校、企双主体参与的实操性。目前的岗位实训、订单培养等企业参与办学的育人模式理念先进,但实效性较差,并未真正做实、做细。企业和学校某种程度上仍然是独自运行的个体,缺乏上下统筹、横向贯通的传输动力。要想调动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必须在框架体系的顶层建立制度约束,拟定具体实施章程,明确“双主体”的教学地位,让企业参与专业课程设置,获取更多的教学支配权。

1.2 育人主体

产教融合意在解决职业教育发展困境,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化解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因此,对于职业院校与企业来讲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一方面,企业参与办学能够解决校方技术技能教学师资短缺的问题,填补教学平台滞后的短板,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切性。另一方面,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性的开展订单培养等育人模式探索,可以有效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破解企业与学校人力资源供需矛盾。然而,实际运行中产教融合进度缓慢,决策不够细化,落实不到位,问题原因在于企业参与积极性不够。为尽可能地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希望在不改变原有生产经营状态的前提下参与教育、参与办学,有些不具备教育、生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中小企业甚至不愿意以办教育的身份参与其中,更愿意接受学校单方面提供的免费劳动力,这种现象导致产教融合教育体系的建立很多情况下停留在表面,体制、结构上的深层次蜕变难以形成。

2 产教融合助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新标准

2.1 建立责权清晰、利益明确的分工机制

要想产教融合取得实效,就不能将工作仅停留在文字操作层面,必须开展深入到教育和产业体系内部的实质性举措。不同地域、专业的院校情况发展不一,但总体情况来看,并未达到最初理想的运行状态。原因仍是来自院校、社会、行企之间沟通体制不畅,实则是责任、利益不够明确,导致“多条腿”走路方向不一,难以达成有效的共同目标。

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职业教育改革价值所向,要想改革不流于表象和形式化,就是要根本上完成一场深刻的“教育革命”。“革命的对象”行业、企业追求短期经济发展目标的利益趋向,同时“革命主体”之间又是合作关系,“战友”、“伙伴”关系,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共同主导“革命”走向。要化解社会、院校、行企三者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制定责权划分、立意明确的规章制度。

2.2 促成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并轨运行,完善教育体系内部升级改造

产教融合的实质是教育改革的问题,是符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育人观念。显然,教育是一个完整、有自身运作逻辑的集合体。教育与产业、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如果不能权衡利弊达成一致的培养目标,产教融合就只能是个说法,难以细化、落实[3]。由此可见,促成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与企业生产一体化是实现产教融合的前提,也是产教深度融合的体制保障。构建一体化的育人机制,实现教育体系内部要素的升级改造,就教学资源的配备、教学平台共建、教学实施、以及教学与生产的投入产出比进行顶层规划。教学单元设计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企业生产目标、教学实施细则、企业生产任务,建立科学的教学督导与企业生产标准,真正实现教学与生产的并轨运行。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核心要义是让人才培养能够满足社会产业发展的人力需求,职业教育现代化转型需要具备几个关键环节的先决条件。传统形式的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很难满足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而催生条件成熟的手段就是深化产教融合。第一,明晰专业定位,制定教学目标与培养实施方案,产教融合要求职业院校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设符合地区产业集群特色的专业,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调整课程设置,根据生产链条的不同需要调整教学安排,使生产与学习同步运行。第二,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检验的客观标准是毕业生服务企业生产一线的能力,进一步也映衬了教学质量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在共建教学生产平台上创新改造是提升教学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方式。企业与学校共建教学生产平台是一种双赢的发展方式,企业获取最低的人力资源成本,学生通过生产一线的实际操作,可以深刻体会到理论课堂教学难以获取的生产技能和实操经验,但是由于受到当前各种条件的限制,涉及场地、设备投入、师资技工配比、体制机制、任务分工等因素影响,两者之间还很难进行全方位的整合。

3 结语

教学实践是主导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基础环节,所有教育行为的发生必须通过教学实践得以呈现。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育人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具有内在一致运作逻辑的教学过程。应该把握两项基本标准:第一,制定现代化职业教育机制实施细则,细则的拟定应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纲领性政策文件为标准,以《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为依据。明晰院校与企业的主体定位,确定教育责权划分,畅通教育培养过程,拟定教学实施细则,阐明利益划分条目,使得教学实施建立在主体双方共同主观意愿上,激发企业办学活力,增强职业教育教学实效。第二,完善内部育人机制,鼓励开发新型教育模式。例如2+1 订单式人才培养[4]、现代学徒制[5]等新型育人模式;教学实施多采用“项目化教学”“情景式教学”等利于教学开展、学生易于接受的教学形式;拟定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教学评价的考核内容。人才培养标准上让企业有更多话语权,获取教学- 生产过程更多的主导权,实现企业生产获得经济利益的现实要求,让两者融合具备实际可操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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