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蔡晓臻
2020年12月,一份名为“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继续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建议函”的文件在网络上流传,这份文件盖有“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红色印章,发出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落款显示,主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抄送:“国家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文件中称,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继续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并查处平台存在的其他垄断行为,消除互联网出行领域存在的竞争风险和隐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出租汽车行业正规企业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月11日,大众交通、北京北汽出租、天津市出租、重庆市出租等全国五十余家出租汽车骨干企业和部分地区行业协会齐聚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成立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联盟致力于打通出租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除了出租汽车企业,还将吸纳与行业相关的汽车制造厂商、金融服务企业等一起加入联盟,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两家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自主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上海的大众出行和北京的首汽约车也加入联盟,展示了传统出租汽车企业升级转型的初步成果及发展趋势。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成立后,重点做好三件事,企业间将形成合力,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联盟将加强质量管理,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为驾驶员提供就业机会;利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提高运营管理效能,让出租汽车成为智能出行终端。
经过进一步的了解之后发现,“出租车联盟”曾多次以类似于此次的形式向多个主管部门反映网约车及网络出行平台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该联盟自成立以来,曾多次以发公开信、发函的方式向多个监管部门反映网约车行业和互联网出行平台存在的问题。
譬如,2017年2月10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发表了致交通运输部的公开信,呼吁网约车新政依法落实、监管到位。2017年7月24日,该联盟致函商务部咨询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进展情况。2017年7月26日,该联盟致函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巡游出租车定价偏低,建议调整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机制。2017年8月31日,该联盟致函中央网信办,表示滴滴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纵网约车价格,存在泄漏用户信息和滥用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城市交通数据风险,并建议加强网约车市场监管。
2018年5月14日,在发生“郑州空姐遇害案”后,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公开表示,已联系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愿意为遇害者父母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向滴滴平台提出民事诉讼,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
在2018年3月份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举办的2018年年度会议上,该联盟负责人表示,只要网约车平台遵守依法经营的底线,秉持公平竞争的理念,共同为出行市场健康发展努力,出租汽车企业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合作,包括探索建立全国出租汽车网约平台的可行性,但是一切的前提是合法守规,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不应受到损害。
据了解,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的合并发生在2016年8月1日,彼时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全部资产,两者合并后在中国占有的市场份额将超过90%。此后,行业内关于这起巨头之间的并购对出行行业竞争形态的影响掀起诸多争论,其中就涉及是否存在垄断行为。
实际上,国家监管部门一直在针对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案进行反垄断审查。从2016年9月开始,几乎是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的同时,国家商务部就表态已对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展开了反垄断调查。此后,商务部又多次表示,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案进行反垄断调查。
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垄断行为加强了监管,国家反垄断措施不断加强。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南》对于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价格及差别待遇等各种垄断行为做出具体界定,并明确了判定标准。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要求规范线上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持续推动整治线上平台垄断、不公平竞争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12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