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转变

2021-01-24 13:12麻大雷
四川水泥 2021年2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主体

麻大雷

(浑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 浑源 037400)

0 引言

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也日益完善,建设工程在国民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建设工程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其重视度也越来越高,针对其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突出政府主导地位这也是国际惯例。伴随我国市场发展迅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也呈现出日益复杂多变趋势,在具体的建设施工环节所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多样化,对于质量追求的目标也在不断提高,而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政府工作也应该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求,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内容,顺应新时代背景下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要求。而本次研究主要从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三方面来阐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转变,希望能够促进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的提高。

1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的转变

1.1 工作内容开展依据

站在宏观角度,政府在对建设工程进行调控的时候主要依赖于法律法规、相关条例以及行业规范,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及时掌握,并且提倡质量体系的认证,在重视全民质量意识培养的同时,给予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规范,从基础做起,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站在微观层面,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据的是施工、使用许可制度,针对建设工程中的各参与主体给予行为监督,对施工地点地基、主体、结构等关键位置进行抽查,确保安全质量。

1.2 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中,影响质量的因素诸多,而且覆盖面广,由开始的设计、招投标,再到后来的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都有可能会对质量产生影响,但是人作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的重点,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中,对参与主体行为的约束极其关键。当前质量监督以人为本工作思想逐渐落实,以此来确保质量的提高,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指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处罚条例,将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作为了重点监督对象,同时也涉及到了业务质量责任,要求政府加大对于各个参与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1.3 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中,政府除了要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检查以外,还要将全过程质量行为监督。主要是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日益复杂,而政府作为国家职能部门,既是国家公务员,同时也是公众利益的代表,所以作为国家与人民的纽带,其应该兼顾二者利益,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监督谷贱伤农不仅仅涉及到建设、设计、施工等一些常规主体,而且还应该将各个环节中的细节监督做好,例如计划设计、招投标等。

1.4 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以预防为主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包含着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以往政府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时主要是以事中、事后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当前政府监督工作内容的侧重点开始慢慢的由事中、事后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起了建设单位市场准入体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不断强化建设工程中各个参与主体的质量行为,同时对行业、市场运行体系进行规范,督促参与主体将质量意识、业务能力提高,给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与人力方面的支持。

1.5 工作侧重点放在环境质量监督方面

建设工程中,政府质量监督最终目标就是确保工程安全、环境质量,所以工作内容也应该由实体质量逐渐的向环境质量转变。在工作中政府将结构计算、施工图纸审核作为基础,对防火、隔音、节能环保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的同时,强化设计单位在这些方面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中刚性指标按照标准实施,不仅将政府所代表的公众、社会利益职能突出,而且确保了社会公众利益免受损害,与国家所提倡的绿色建设理念契合。

2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的转变

2.1 执法方式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

政府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时,由相关的质监机构、质监人员负主要责任,如果质监机构没有将监督职能做到位,甚至出现了虚假建设工程质监报告,没有按照质量监督方案执行进而导致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或者是停职查办。执法方式的转变不仅将其执法地位明确,而且执法责任更加清晰,对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

2.2 实体质量监督方式由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社会监督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在业主的委托之下,工程监督管理单位可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投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同时可对工程质量管理直接参与,实时监控全过程,其代表的是业主来完成质量监督。而政府则是立足于公众以及社会,对建设工程质量关键环节抽查,其中包括地基、主体结构等。而监督的对象既包含着建设工程的各个实体,同时也涵盖了监理、建设单位等各个参与主体。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确保在刚性要求下对各个主体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工作职能。

2.3 现场检查方式由看与问向监测仪设备转变

在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政府在进行审核的时候主要依赖于看或者是询问的方法,更多的是以自身经验为主,存在较大的主观判断,难以确保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真实可靠性,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也可开始逐渐将一些先进的质量监测设备引用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各个环节中,此方法所获得的数据更加准确,更具真实性,而且具有说服力,使政府在建设工程中质量监督也越来越直趋于科学合理性,更具权威性。

2.4 监督主体行为方式由保姆式向执法监督转变

以前针对于建设工程各个参与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传、帮、带方式,伴随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监督主体行为的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逐渐向执法监督转变。建设工程施工中,各施工主体日益丰富,对于质量监督而言无疑加大了难度,再加上当前当前建筑企业质量体系日益完善,质量成为了发展根本,而政府作为法律立法、执法的权威性,就必须要强化建设工程各主体质量行为,并且通过构建相应的处罚体系,以法律为依据来约束责任主体,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各主体能够自觉做到强化质量管理。

2.5 验收方式由建设单位审核质量向备案机关备案登记转变

以前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主要是由质监站向建设单位出具质检验收报告,其成为了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反而取代了建设单位责任主体地位,使自身公众、社会利益代表监督能力丧失了,极易弱化建设单位建设工程中质量责任。而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报告,将建设单位质量监督责任地位明确,同时也使政府委托执法职能摆正,构建验收备案体系成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非常关键的环节。

3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的转变

3.1 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趋于国际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对于我国而言就要不断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进而满足国际水准。而建筑行业同样也是如此,关于质量认证也应该以国际化原则为依据。所以政府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时候,应该紧跟国际发展步伐,以国际上公认的质量认证标准作为基础,构建起健全且系统化的建筑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有效接轨,同时还要将现行的监督管理体系以及市场运作体系进行不断的强化,形成与其相匹配的监督管理方法,进而为建筑施工行业向着国际化水平迈进提供保障。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而言,政府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一切行为都是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支持,所以政府对于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也应该符合国际标准,这样对于建筑行业了解以及掌握国际市场规则非常有利,在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将核心竞争力提高,为以后更好的将国际投融资引入,扩大服务范围奠定良好的基础。

3.2 监督工作行为趋于法律化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政府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意识逐渐提高,推动了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法律化发展的进程。而在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刚性指标要求是其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不管是质量监督力度的加大,还是对市场行为、质量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将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这些都需要政府根据相匹配的法律法规给予参与主体质量行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同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是独立存在的,监督要公平、公正、公开,针对某些质量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执法。当政府进行质量监督时有了权威性的法律给予支持,才能确保其监督更具法律效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会日益法律化。

3.3 监督手段趋于现代化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多便利性,将其充分运用到质量监督中,为实现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条件。所以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应该顺应信息时代发展,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融入到质监管理中,实现资源的共享,将监督管理水平提高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工作职能,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手段朝着现代化水平发展。

3.4 监督方法趋于科学化

首先是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运用先时的监测设备,将数据准确性、科学合理性提高,进而确保了政府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数据的获得更具真实可靠性。其次随着建筑技术越来越先进,建筑智能化已经成为了未来发展趋势,而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具备更加科学的质量监督方法,来满足时代发展下对质量监督提出的高要求。

4 结束语

可以说当今社会,建设工程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城市中高楼耸立、道路网的构建等都离不开建设工程。所以城镇发展、区域经济、国家 GDP的日益增长,建设工程起到了很好的助推功能。而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一直以来都是关注的重点话题,政府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导力量,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都在发生变化,为了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质量监督管理的需求,政府就应该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将传统监督质量的内容、方法、方式进行转变,对全过程、全员进行系统化的监督,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及时转变工作职能,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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