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正林 刘富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规划建议说明中指出:“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就是一项硬措施。这就是说,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这项工作做好了,既能节约能源和水土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
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在“十二五”期间开展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十三五”期间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于2017 年11 月1 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本地区201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 000 t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2015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 000 t~10 000 t 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纳入“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国家、省、地市分别对“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能耗总量和节能目标“双控”考核。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各地区报送的“百家”企业上一年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能源消费总量大于300×104t 标煤的为“百家”企业; 能源消费总量在50×104~300×104t 标煤的为“千家”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小于或等于50×104t标煤的为“万家”企业。节能考核目标可选择:将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目标值或下降率作为指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计64 家(含二级单位)企业纳入考核范围,其中“百家”企业9 家,“千家”企业19 家,“万家”企业36 家。按照专业划分:勘探与生产22家,炼油与化工27 家,工程技术6 家,工程建设1家,直属企业8 家。其中“百家”企业主要有:大庆油田、长庆油田、新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抚顺石化、兰州石化、独山子石化和四川石化等9家。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百千万”考核行动。2017 年3 月下发了《关于落实“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2017 年12 月,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质量安全环保部又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要求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围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深化节能潜力分析评估,做好节能指标分析测算,合理提出“双控”考核指标。
1)明确要求相关企业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要求纳入国家“百千万”行动的重点企业,单位领导必须亲自过问指标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照“合理可行、确保完成”的原则,落实好地方政府对本单位的节能考核指标。
2)强化目标责任和措施落实。要求企业针对“双控”考核指标,做好分解落实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节能技措方案和实施计划,对措施实施情况加强跟踪评价和监督考核。
3)及时将“百千万”考核指标及进展情况及时通过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系统(E7 系统)进行上报,总部会同专业公司对各企业指标落实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和监督检查。
4)2019 年4 月17 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了“百千万”行动推进会,对大部分油田和炼化地区分公司的“百千万”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重点听取了9 家“百家”企业的考核指标情况汇报,对实施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检查。
5)2020 年12 月4 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百千万”行动考核完成困难企业推进会,经过前期梳理对兰州石化分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和西部地区的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西部钻探分公司等8 家企业进行“双控”任务责任落实。
自2017 年以来,集团公司通过E7 系统、统计年报审核以及组建的“百家”企业、“千家”企业微信交流群等动态跟踪掌握考核进展情况。发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根据能耗量大小把企业划分为“百家”、“千家”和“万家”等三个层次,且国家、省和地市分别组织进行考核管理,管理比较分散,目前各地进展差异较大。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在2018年8月就下发了全区纳入考核企业“双控”指标;甘肃省工信委也在2018年8 月份下发了征求意见并让企业反馈;辽宁省由于发改委和工信厅近年在进行业务重组整合,进展较缓慢,比如辽阳石化和大连西太等企业只是进行了沟通上报,一直未收到正式考核指标。
目前,天津市、河北省、甘肃省、海南省、大庆市、佛山市等地公布了2019 年度考核结果。部分省区市组织了考核,但不对外公布考核结果,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等未对外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各地区“双控”考核指标差异较大,各不相同,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能源消费总量增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作为“双控”指标,既有“十三五”累计指标,也有年度指标;青海省采用能源消费总量增量和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作为考核指标,这两个省份对所有企业都采用相同的考核指标,只是控制目标不同,甚至不与企业沟通直接下达考核指标。
黑龙江、四川和天津等省市与企业对接沟通,确定了不同的考核指标,甚至“一企一策”。比如,大庆油田考核指标为能源消费总量增量和液量单耗下降率;大庆石油管理局考核指标为能源消费总量增量和发电标准煤耗下降率;大庆石化考核指标为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炼油综合能耗、乙烯生产单耗和合成氨生产单耗下降率;西南油气田、大港油田和四川石化考核指标均为能源消费总量增量和节能量。
由于西部省份下达节能指标普遍是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等指标,且要求降幅较大,既有“十三五”累计指标,也有年度下降率指标,因此西部企业完成考核难度较东部企业而言偏大。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两地所在企业完成考核难度较大。
2020年,受疫情影响,炼化企业普遍加工量下降,单耗指标上升,对于完成炼油综合能耗、单因能耗和节能量等指标带来较大不利影响。此外,2019年开始国家统计局要求企业外购氢气纳入能源消费量统计范围,引起四川石化和大庆炼化等企业能源消费量增加较多,以上因素引起四川石化、大庆炼化等部分企业指标完成难度变大,8 家困难企业完成情况见表1。
表1 8家困难企业完成情况
地方政府把“百家”“千家”“万家”企业节能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也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范围,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必须明确任何一个企业被国家和地方政府通报为未完成都将影响集团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所以,各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考核指标顺利完成。
各企业作为考核责任主体,要深入全面对考核指标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合集团公司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节能降耗,全面提高能效水平。
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考核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的企业要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企业生产工作情况,建立良好协作关系,进行充分沟通,力争较好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
各企业要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十三五”考核工作进展,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所属专业公司和公司节能节水主管部门进行汇报。专业公司要动态掌握所属企业考核进展,对于完成困难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11 月22 日,中国能源报发布的报道显示,目前,全国完成“双控”目标难度不大,但内蒙古和陕西等地完成指标难度较大。例如,今年上半年,在全国和多数地区能源消费负增长的情况下,内蒙古能源消费同比增长6.3%、能耗强度同比上升10.56%,并因此被国家发改委约谈。“十三五”期间,陕西能耗“双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预计,今年单位GDP能耗呈上升趋势,能源消费总量将突破1.414 8×108t标准煤,无法顺利完成“十三五”总体目标任务。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已有逾10 个省份明确提出难以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署名文章《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讲到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指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节约能源资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有10 多个省份提出难以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指标。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既要尽力而为,又要实事求是。对于能耗强度达标而发展较快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有适当弹性。”这为国家“十四五”更加科学规范开展“双控”考核指明了方向。
集团公司对“十三五”国家重点用能单位“双控”考核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全程跟踪、重点推进、责任担当、确保落实。下一步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勇于担当、责任落实,对能耗双控考核工作常抓不懈,本着“尽力而为,实事求是”的原则,全力推进节能节水工作,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