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庄会波,严芳芳
(1.山东省水文中心,山东 济南250002;2.菏泽市水文中心,山东 菏泽274000)
山东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68.9亿m3,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127.1亿m3。地下水是山东省重要供水水源,地下水利用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虽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46%降至2017年的38%[1]。水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因素,而地下水在山东省水资源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搞好地下水监测管理、提高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力度,刻不容缓。
山东省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水和全省范围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省抗旱打井办公室(设在厅农水处)领导,省水文总站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各市地由水利局主管,水文分站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各县水利局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井网建设与维护、委托观测员管理、观测资料收集等。
全省挑选情报井800眼(其中重点井430眼,基本井370眼),每月月初报送当月1日的地下水资料,用于编制《山东省平原区地下水通报》。每旬旬初定期发布《全省平原区地下水通报》,其它月份随《山东省水情月报》发布,以便省、厅级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山东省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指导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根据山东省地下水井网数量计算,平原区井网密度符合部颁标准《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最高密度要求(超采区12~16眼/103km2),地下水井网密度高于部颁标准。
地下水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委托观测人员经费和资料整编、刊印费用等,地下水监测井及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几乎没有。
根据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山东省完成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山东省水利部分总体建设任务,共建成:1个省级监测中心,17个地市级分中心;802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803个监测点),其中地下水位监测站点797个(含新建站691个、改建站106个)、泉流量监测站5个,全部实现自动采集与传输。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全省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 800眼,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1981年调整到2 670眼(其中重点井430眼。基本井2 240眼),主要分布在全省平原区。监测浅层地下水以人工观测为主,重点井每日监测一次地下水位,每10 d监测一次水温,每季度取样分析一次水化学常规项目;基本井每5 d监测一次地下水位。截至2018年省级地下水监测站进行资料整编的约有1 500眼[2]。
全省地下水管理由省水利厅水资源处负责,省水文局负责资料收集、分析处理、资料整编刊印,但各市水利、水文部门地下水监测管理不一致。目前各市地下水站网的建设与管理,威海、泰安、临沂、东营四市由水文局负责,枣庄市由水利局试验站负责,其他市由水利局水资办或农水科负责。地下水监测业务管理水文系统也存在体制问题,只有青岛局设有独立的地下水监测中心,设有水资源科的局(5个)则由水资源科管,其他局由水情科、勘测室或水保科代管。
由于经费不足,观测员委托费每月只有5~15元。诸多急需开展的工作如专用监测井建设、地下水自动化监测、深层地下水监测、地下水水源地监测、水质监测等不能顺利进行,监测井年久失修、监测设备落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迄今全省绝大多数监测井仍然使用测绳、测盅等原始工具手工观测,信息传递用电话报送,收齐全省地下水信息需10 d左右,远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目前,部分市水利局相继建成自有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网,但只向市水利局报送信息,不向省报送信息。
监测井网总体上是从20世纪70年代的井网延续下来的,观测井均布设在平原区,重点城镇、大中型水源地、深层地下水开采区布设不足,导致在城市、工业、全社会服务方面力不从心。
全省数千眼监测井水位、水质、水温等资料已积累二千多万个数据,并且每年以40多万个数据增加,因此急需建立地下水数据库,开发地下水信息系统。山东省70年代末建立起来的6处研究水文地质参数三水转化关系的水均衡试验场、5处人工回灌补源试验区和海咸水入侵试验区,由于经费困难相继停止运行。
目前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与运行经费尚无固定来源,地下水维护经费的拨付不固定,地下水系统的维护经费主要为各市局自筹。运维经费来源不固定、不稳定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下水自动监测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的持续、有效发展非常不利。
山东省地下水监测井总体布设密度较大,完全满足《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的要求,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监测井布设密度偏低,主要原因是城市市区内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的难度较大,选址困难。
部分市建立的地下水自动监测管理系统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各自独立。日常维护与管理地下水资料整编需要对两个系统的数据格式进行转换,给日常工作带来较大不便。
相较于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较为良好,分布范围更广,且不易受到外界的污染,具有较强的调蓄能力,应用起来更为方便。因而,在实际工作中,需增强地下水管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以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首先不断完善地下水监测管理标准,制定地下水监测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各监测管理单位要重视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提升管理的工作范畴,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及合理性分析,并对区域地下水动态变化进行客观评价,同时规范地下水监测仪器设备市场规范标准,确保监管市场的规范性。
地下水监测管理系统尤其是自动监测管理系统的后期维护与保养是保障系统顺利运行的重中之重,要加大地下水监测管理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经费渠道固定、通畅。
从地方法规的完善入手,确定地下水监测站点的法律地位,以谁破坏谁赔偿为基本的保护原则,尽量减少地下水监测站点的损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树立一个对地下水监测站点公益性的正确观念认识。
结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地下水监测工作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做好城区范围地下水监测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立以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量分配和水位控制为核心,结合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需求,调整、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结构,加大城区地下水监测站点布设密度,多部门联合,共同完成城区地下水监测站点的建设,提高监测资料的实用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目前山东省大部分地下水监测站仍采用人工观测的方式,效率低、时效性差,通过新建、改建一批监测站,采用自动监测、固态存储和自动传输的方式,提高信息时效性和可靠性。
地下水监测管理目前的实际情况为重监测,轻分析,只有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没有后期的深度分析,未建立监测、预测、预警同步开展平台,是当前地下水监测的短板之一。应结合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建立智能化的数据收集、分析、预警发布平台,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便利的工具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