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辰威
(清华大学 哲学系, 北京 100084)
在认识论[1]、认知逻辑[2-3]、理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4]等领域,知识和信念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正如在人们的日常经验中,知识和信念大部分情况下指涉的是个体对待信息的态度,与之相关的研究大部分关注的也是个体的知识和信念,如人工智能中关于信念修正的研究[5]。但无法忽视的是,群体也常常被当作知道和相信的主语,比如:“人工智能研究者们相信深度学习正在改变这个世界”,“海淀区的家长们相信小学生上补习班是有必要的”,“股民们相信牛市即将到来”,“布什政府相信萨达姆政权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欧盟相信个人的数据需要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否意味着群体也能够像个体那样可以作为知识与信念的主体呢,还是说这样的说法仅仅是间接但更为简洁地表达群体中个体认知状态的一种方式?
根据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当代社会认识论将关于群体信念(以下用信念统称包括知识在内的认知态度)的理论大致划分为整合主义与非整合主义(也译为“累积主义”)[6]45。整合主义认为群体信念完全可以被群体中个体成员的信念所决定。非整合主义则认为群体作为认知主体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它所拥有的认知状态并非完全由群体成员的认知状态所决定[7]2。需要注意的是,非整合主义并非对整合主义单纯的否定,而是进一步要求群体有类似于其个体成员的主体性。那么,(a)“群体信念不能被个体成员的信念所决定”是否必然要求(b)“群体具有独立主体性”呢?
通过梳理不同领域关于群体信念的理论并提出一种新的关于群体信念的理论,本文试图说明(a)并不蕴涵(b)。
本节参照李斯特(List)的研究[8]对不同领域关于群体信念的理论进行分类介绍。
个体的信念按照某种特定的方式聚合所得到的结果就是聚合信念(aggregate belief)。例如,多数原则就是聚合群体成员信念的一种方式,按照这种方式,一个群体的信念由大多数群体成员的信念决定。当然,除了多数原则还有许多其他的聚合方式(1)根据对个体成员的信念的不同表示方式,可以有不同的聚合方式。如果个体成员的信念被表示为主观概率,那么要获得一个群体的聚合信念,可以采取中位数原则,即取所有成员的主观概率的中位数。。但是,不管聚合方式为何,聚合信念总是由个体信念所决定。因此,聚合信念可以被认为属于整合主义。群体作为聚合信念的主语只是一种修辞和间接的表达方式[9]17,没有必要作为独立的主体存在。
在关于聚合信念的研究中[10],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能够避免聚合信念的不一致。表1是一个经典的表明按照多数原则聚合的群体信念不一定能保持一致的例子。
表1 不一致的聚合信念
表1中每个成员的信念都是一致的,但多数人相信P,并且多数人相信Q,多数人却不相信P且Q。如果承认相信P并且相信Q一定能够推出相信P且Q,那么按照多数人原则所聚合的信念就是不一致的。在表1这个例子中,关于P的聚合信念只取决于个体成员关于P的信念,多数原则的应用并不考虑不同命题间的逻辑关系。这也是按照多数原则产生的聚合信念不能够保持一致的原因。因此,在关于聚合信念的研究中,有许多聚合的原则通过整体性地考虑命题间的逻辑关系来避免聚合信念的不一致问题[11]。
公共信念是一个在哲学[12]、逻辑学[13]、经济学[14]和计算机科学[15]中被广泛研究的概念。这些领域对公共信念有一个基本一致的理解:一个群体拥有关于P的公共信念当且仅当
(1)每个人都相信P;
(2)每个人都相信每个人都相信P;
(3)每个人都相信每个人都相信每个人都相信P;
(4)以此类推。
而公共信念在这些领域的重要性则来源于其在解决协作问题中起到的作用。下面这个关于协同作战的故事就能很好地说明公共信念所起的作用:
两个师分别驻扎在一个山谷两侧的山顶上,而在山谷中则有敌军的队伍。如果两个师的队伍同时发起进攻,那么就能保证获得胜利,否则就会失败。因此这两个师的师长都决定除非确定对方会发起进攻,否则自己不会贸然行动。但是这两个师长之间只能通过信使相互传话。一般情况下,需要一个小时才能成功地从一个山头送信到另一个山头,更别说中间有敌军拦截,信使很有可能被抓。那么从送出第一个信使开始,两个师需要多久才能开始协同作战?[4]555-556
事实上,按照故事中的要求,协同作战永远都无法开始。第一个师长在送出第一封信以后就无法得知第二个师长是否收到了信。第二个师长收到信以后意识到第一个师长的不确定,就会发送一封回信。可第二个师长却无法得知这封信是否成功到达了,除非第一个师长再次回信。这个分析可以无穷无尽地进行下去。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确定对方会发起进攻其实是要求他们两个有关于协同作战的公共信念:两个人都要相信两个人都相信两个人都相信……
有人也许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发生。但其实,现代人生活的每分每秒都在遭遇相似的情形——网络数据传输。如何确定传输的数据被准确接收到了,这个问题的背后就隐藏着公共信念这个概念。另一方面,公共信念在维系社会规范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这条规范能够成功执行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公共信念。不仅每个人都要相信过马路时要看到绿灯亮才能通行,而且每个人都要相信每个人都相信……因此,可以说我们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都缺不了公共信念。
相较聚合信念,公共信念对一个群体来说是一种更为内在的属性,因为它描述的是群体成员所处的状态。而聚合信念则是一种从外部根据成员信念进行的构造。另一方面,假设所有群体成员的信念都是一致的,聚合信念也并不能够保证一致性,而公共信念则一定是一致的。最后,根据公共信念的定义,关于P的公共信念并不只取决于群体成员关于P的信念,而更取决于群体成员的信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相互关系虽然也能够在形式上通过每个群体成员的信念表达,但这似乎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共信念能够被群体成员的信念完全决定。这种模棱两可也导致了对“公共信念是否蕴涵了群体的主体性”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
下面主要介绍两种认为公共信念不能单纯地归约为群体成员信念从而需要引入新主体的观点。第一类观点以塞尔(Searle)关于联合行为背后的群体意向的理论为代表[16]。塞尔认为,一群人的联合行为是基于这群人中的每个人都持有群体意向。个体持有这种群体意向的方式与持有个体意向的方式不同。这种持有群体意向的能力是个体能够参与到复杂的社会活动中的关键。如果以接近理解上述群体意向的方式理解公共信念,那么根据塞尔的理论主张,个体持有公共信念的方式与个体持有个体信念的方式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在于持有公共信念时,个体处于以集体为导向的心理状态。第二类观点以吉尔伯特(Gilbert)的理论为代表[17]。不同于塞尔,她认为群体的联合行为必然蕴涵了复数主体。复数主体是群体意向的持有者,而非个体以特殊方式持有群体意向。显然,这两类观点都可以被归为非整合主义。
公共信念本身的某些特征为是否需要引入额外的主体这个问题留下了讨论的空间。但是就公共信念在群体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而言,不引入额外主体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笔者对是否有必要引入额外主体持保留态度。
团体信念是由李斯特和波提特(Pettit)在《群体主体性:团体作为主体的可能性、设想与状态》[18]中系统论述的一种集体态度。与一般讨论群体信念的方式不同,李斯特和波提特首先讨论和明确的并非何谓集体的信念而是何谓能够拥有信念的集体。他们认为,虽然并非所有群体都可以作为主体,但确实存在可以作为主体的群体,如政府、非政府组织、公司等。而团体信念就是这些作为主体的群体的认知状态,它依赖于个体成员的信念但不由其决定。因此,团体信念可以被认为属于非整合主义并且是具有主体性的群体的认知状态。
对团体信念来说,什么是主体性以及如何才能够被认为具有主体性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所以这里简要概述李斯特和波提特提出的关于主体性的几个标准:(1)能够对所处环境进行表征;(2)具有某种需要在环境中实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意愿;(3)有改变环境从而实现目标的行动能力。按照李斯特和波提特的说法,凡是符合这几个标准的东西都可以被认为具有主体性。
更多关于团体信念的内容,包括关于存在可以作为主体的群体的论证[18],此不赘述。下面引用李斯特论文《三种集体态度》[8]20的表格(表2)比较本节介绍的三种群体信念的几个重要特征。
表2 聚合信念、公共信念和团体信念之比较
本节将着重介绍一种与前三种群体信念不同的理解群体信念的方式。同时,这种理解群体信念的方式也并不能简单地被归类为整合主义或非整合主义。本文开头曾举过几个日常生活中关于群体信念的例子,如“海淀区的家长们相信小学生上补习班是有必要的”,“股民们相信牛市即将到来”等等。显然,并不能用以上介绍的任何一种群体信念来理解这两句话中的“相信”。首先,它并不是简单的大多数人相信;其次,公共信念似乎又对群体成员信念之间的关系要求过于严苛从而并不适用于这两个例子;最后,海淀区的家长们和股民们也无法在团体信念的意义上像公司或政府那样作为主体。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些例子里一个群体的“相信”呢?
类似“海淀区家长们”“股民们”这样的群体并没有高度组织化,但是他们的信念通过社会网络依然能够相互影响。在某一时刻,尽管一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相信P,但群体成员通过在社会网络中互相影响能够一定程度上决定群体成员更新信念的趋势。因此,对群体信念的理解需要将群体成员间相互影响的方式以及社会网络的结构特点纳入考虑。接下来所提出并讨论的群体信念的概念即潜在集体信念便体现了这些考虑:
一个群体潜在地相信P,当且仅当,通过在当前社会网络中相互影响,群体成员倾向于一致相信P。
个体信念通常被理解为个体的认知状态,而在这个定义中,我们将群体信念理解为一种变化的趋势。这种趋势不仅依赖群体成员当前的信念,更依赖群体成员通过社会网络的相互影响。群体成员在社会网络中的相互影响塑造了这种趋势。因此,潜在集体信念并不属于整合主义。而潜在集体信念也不属于非整合主义,因为它不预设群体的主体性。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群体在潜在集体信念这个概念中的作用呢?群体可以被看作一个动态系统,而潜在集体信念则描述了这个动态系统所处的状态。尽管这与团体信念被看作群体的状态类似,但潜在集体信念并非一种认知状态。群体作为一个动态系统与地球大气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系统类似。潜在集体信念就像描述大气系统状态的指标一样是反映群体成员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指标。潜在集体信念与团体信念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异。对潜在集体信念来说,没有任何必要预设群体的主体性。因此,潜在集体信念可以被看作一种介于整合主义与非整合主义之间的理解群体信念的方式。并且它也表明,群体信念不能被个体成员的信念所决定,也并不必然要求群体具有独立主体性。
笔者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曾利用马尔可夫链在一个形式模型中严格地刻画了潜在集体信念,并且分析了其与社会网络结构之间的关系及其逻辑性质(2)参见Shi Chenwei, ″Reason to Believe,″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Amsterdam, 2018。。接下来将介绍通过形式化分析所得到的一部分结果。
潜在集体信念被理解为群体(作为一个动态系统)的趋势。因此,是否存在以及何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个趋势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与社会网络结构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19]。下面介绍社会网络的两个结构性质,它们能够保证作为潜在集体信念的趋势的存在。
一个群体中,一个成员是否能够影响到另一个成员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这种联系可以不是直接的。小明的爸爸妈妈让他去上语文补习班可以是因为小明的爸爸的同事的哥哥家的孩子上了补习班。一个群体有强连通的性质当且仅当一个群体中的成员之间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能够相互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一个群体中如果并非所有成员都没有主见,那么这个群体就具有非周期性。非周期性是一个定义相对复杂的性质,因此这里并未给出其定义而是给出了一个其被满足的充分条件。
如果一个群体既有强连通性又有非周期性,那么这个群体中的成员的信念就必然存在倾向一致的趋势,从而保证潜在集体信念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强连通性和非周期性这两个性质实际上是两个非常弱的性质。在这个全球化和互联网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信息的流动变得空前畅通,强连通性并非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性质。另一方面,尽管随着相互联系的加强,群体成员越来越难以独立做出判断,但并非群体中所有人都会人云亦云,因此非周期性也是一个非常切实的性质。因此,潜在集体信念并非一个过度理想化的概念,它作为群体的一种状态也并非不可实现。
在认知逻辑中,一般认为信念具有以下基本逻辑性质:
(ⅰ)主体相信P并且主体相信Q,那么主体就相信P且Q;
(ⅱ)主体相信P,那么主体就相信P或者Q;
(ⅲ)主体相信P,那么主体就不相信非P;
(ⅳ)主体相信所有的逻辑重言式。
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性质,一个主体的信念就一定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主体所相信的所有命题不会推出矛盾。在第二节介绍的三种群体信念中,聚合信念一般就没有完全一致性,公共信念一般有完全一致性,团体信念也要求完全一致性。
潜在集体信念只满足上述性质中的ⅱ、ⅲ和ⅳ。也就是说,群体可以有潜在集体信念P并且有潜在集体信念Q,却没有潜在集体信念P且Q。这与按照多数原则产生的聚合信念类似。同样,潜在集体信念也没有完全一致性。有可能P1、P2和P3都是一个群体的潜在集体信念,而P1、P2和P3作为前提却能够推出矛盾。也就是说群体的信念中可以有潜在的矛盾。但这并不意味着群体会直接潜在地相信矛盾,因为潜在集体信念不满足性质ⅰ。
对于信念是否需要满足性质ⅰ,认识论中有许多争论。这些争论大多数围绕彩票悖论展开。也有一部分与反怀疑论有关(3)参见Holliday W.H., ″Knowing What Follows: Epistemic Closure and Epistemic Logic,″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Stanford, 2012; Kyburg H.E., Probability and the Logic of Rational Belief, Middleton: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61。。
表3在表2的基础上增加了潜在集体信念一栏,可以更好地厘清潜在集体信念与其他三种群体信念之间的关系。
表3 潜在集体信念与其他群体信念之比较
从表3中可以看到,潜在集体信念是唯一不可归约到个体信念且同时不要求群体具有主体性的群体信念。本文开头提到了社会认识论中整合主义与非整合主义的划分,以及这种划分背后所蕴涵的关于群体主体性的预设。一般认为整合主义不需要预设群体的主体性,非整合主义则需要预设群体的主体性。第二节介绍的三种群体信念基本上符合这种认识。而潜在集体信念作为一种理解群体信念的方式表明非整合主义不一定需要预设群体的主体性。
需要注意的是,同属于非整合主义的潜在集体信念与团体信念虽然在是否需要预设群体的主体性上有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种理解群体信念的方式是互斥的,相反,它们是互补的。因为这两种群体信念刻画的是不同类型群体的状态。团体信念刻画的是一些高度组织化、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群体的状态,如公司、世界组织、政府等。而潜在集体信念的适用范围更广。只要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方式满足一定的条件,其状态就可以被潜在集体信念所刻画。潜在集体信念背后的一个重要想法是,社会群体可以被看作一个动态系统,而其信念则是对这个动态系统某个方面状态的一种反映。在研究群体信念时,对不同类型的群体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有助于社会认识论与其他领域的良好互动[20]27。
将群体视为一个动态系统,不仅具有哲学上的意义,同时也将关于群体信念的研究与其他领域关于动态系统的研究联系起来[21]。而这种动态系统的视角与作为当今人工智能基础的神经网络之间的关系也值得进一步探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