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立功
“不曾忘记,第一次收钱时我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思想斗争。我也在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给自己否定的回答。别人有求于我,我替别人办事,别人送钱感谢我,我认为在情理之中。如此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心理,实际上就是为了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求得心理上的平衡。”海南省白沙县委原常委、副县长邢诒仪因受贿罪受到法律制裁后忏悔不已。(2020年4月14日《检察日报》)
领导干部因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可避免地受到不法分子“围猎”,面对种种诱惑,选择只有两种,拒或收。然而就是在拒与收之间,少数领导干部煞费苦心,犹豫不决。收,怕不“安全”,招来灾祸;拒,与金钱、美色失之交臂,又感到十分惋惜。拒与收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党性修养。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陷入腐败的深渊,无一不是在拒与收的犹豫之间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成为遵守党纪党规的“逆行者”,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从公仆到贪官只是一念之差,从功臣到罪犯也只是一步之遥。面对诱惑,在拒与收之间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后果。前者面对诱惑不为所动,经受住考验,站稳腳跟不栽跟头,始终受到群众的支持和尊重;而后者虽然在物欲上得到了满足,但违反了党纪党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事实上,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的最大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如果放纵欲望,带着捞一把的心态做官,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经不起诱惑,甘心被围猎,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诱惑,修炼百毒不侵的“不腐金身”,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理想信念之钙,珍惜个人的政治生命,以坚强的党性原则形成内在的坚强定力。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明是非,辨善恶,识好歹,知良莠。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构建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通过一系列实措,确保党员干部甘于清贫,守住寂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取不义之财,不求苟得之名,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利益观。
1958年陶铸同志在广东期间,一次去探查工作时,有位县委领导设宴招待他,他十分恼火,坚决不参与。从此,每到一处,就约法三章——“不准请客、不准迎送、不准送礼”。党员干部当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榜样,始终做到一身清白,廉洁奉公,永葆革命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