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建设创新型思考

2021-01-19 06:27
北方交通 2021年1期
关键词:辽宁省违法运输

王 杨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市 110166)

因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综合治超监管系统,能够把握货车行驶的时空分布特征以及超限超载黑点信息,把握超限超载规律,实现有针对性地治理超限超载处置行为,高效辅助执法和治理,提高治超的效率和效果[1]。

近年来围绕公路治超系统的研究发展迅速,动态称重系统、视频检测系统、激光检测系统和自动处理系统在治超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1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管理业务总体架构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管理业务包括“审批”“监管”“处罚”“治理”四个过程,分别对应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审批、超限运输过程监管(超限检测)、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及违法失信超限运输对象的治理。其中“审批”业务系统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通过审批的超限运输车辆可合法进行超限运输。“处罚”业务系统由交通部牵头实施系统建设,经综合执法平台认定为非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其违法信息将共享并记录在交通信用管理平台。“治理”业务系统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对达到限制条件的违法失信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货运驾驶人员信息列入黑名单。“监管”系统在治超管理过程中承担着现场控制,数据支撑和执法举证的重要角色,是整个治超过程中建设难度最大,系统复杂度最高,管理过程最为繁杂的一个环节,详见图1。

图1 超限运输管理业务总体架构

辽宁省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将有助于完善辽宁省治超管理工作的“监管”过程,构建一张涵盖高速公路和国/省公路的治超控制网络,实现公路治超路警联合路面执法无死角、无空挡和全覆盖,提升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业务管理水平。

2 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设计

2.1 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

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是指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大数据云计算平台,与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治超管理系统对接,获取车辆检测数据;与大件车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车辆信息与运输企业信息的匹配和绑定;与公安交警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对获取到的多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和处理,基于数据进行应用系统开发,为路政管理单位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实现高效辅助的治超执法和治理工作,提高治超的效率和效果。

2.2 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的功能设计

辽宁省综合治超监管平台包括三部分,前端超限超载检测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和治超综合管理应用系统。

前端超限超载检测系统,主要实现与前端各类检测系统对接,实现各超限检测站点的基础管理功能,完成对前端各级超限检测站点检测数据的收集。

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2],主要承担数据中台的功能,平台内部实现与各级超限检测系统的数据采集交换、黑名单、白名单数据的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证据的共享等。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如非现场执法检测数据与高速公路入口超限检测系统共享,检测的违法超限数据与公安交警及交通执法平台的共享、与部级平台系统的共享等。

治超综合监管应用系统主要提供两种类型应用系统,数据管理类和数据展示分析类。数据管理类应用系统提供基础查询统计功能,查询各检测站点车辆检测数据及明细数据;实现对检测站监控视频的接入,实现检测过程“倒查”、“追踪”;提供业务数据对接及处理,实现跨平台数据共享,跨平台联合执法。

数据展示分析类应用系统利用GIS地图展示各类检测站点的位置、各检测站点实时检测及运行情况、查看检测站点现场实时视频等;大数据决策分析功能利用超限许可线路及检测点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全省超限运输车辆重点通行线路,辅助管理者合理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及执法队伍的配置。利用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数量、违法超限类型、时间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图表的形式对违法超限超载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能够把握货车行驶的时空分布特征以及超限超载黑点信息,把握超限超载规律。

2.3 综合治超监管平台数据传输与共享系统

2.3.1监管平台大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层主要是与数据采集层进行数据的对接,对底层所采集到的数据起到支撑和向上推送的作用。主要的功能服务有: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服务和软件服务[3]。

(1)基础设施服务

基础设施服务[3]主要提供基本的计算、存储能力。基础设施服务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来“租用”这些服务器以满足需求,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满足交通运输行业对交通道路资源的需求,同时不需花费大量资金购置服务器和雇佣更多的IT人员,这样可以使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业务上。同时,根据用户的业务量自动分配合适的服务器数量,用户不必为自己业务的扩展或者收缩而考虑IT资源是否合适,且用户不必担心IT设施的折旧问题。二是自建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建设满足要求的技术和存储资源,公共的配套IT基础设施可用于后续业务扩展或其他业务系统服务。

图2 软件系统架构

(2)平台服务

平台服务位于云计算的中间层,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软件开发测试平台。平台服务能够实现数据管理及共享交换管理。需要建立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标准和协议,需要实现治超系统与交警、运管等多个执法部门之间的系统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通过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系统、省级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的违法数据交换,形成与公安,运管的联合执法,实现对非现场数据、现场违法数据、高速公路违法数据的分析挖掘,对全省治超提供数据决策支持。

另外,基于平台服务,各类治超管理系统可将应用程序托管在云平台上。同时云平台本身提供大量的API和中间件,缩短了系统开发周期,方便后期基于云平台服务进行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

(3)软件服务

在平台服务的基础上,能够为治超管理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平台和软件服务系统,为联合治超提供全过程的服务及管理。如治超联网管理系统,源头治超系统,高速入口劝返系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高精度动静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同时根据联合治超管理的需要,可在平台上配置扩展服务,为联合治超未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3.2多维治超数据信息的融合

数据融合处理是指实现对集聚的多源异构数据的清洗、关联、融合和共享。提供数据采集与清洗能力,通过数据处理工具,实现自动或手动或混合的数据采集与清洗能力。结合数据质量检核,为系统应用提供多重数据质量保证。

(1)数据清洗功能

数据清洗就是把数据中认定为“脏”的部分“洗掉”,把从多个业务系统中获取的数据抽取而来,同时包含历史数据,这样就避免不了有的数据是错误数据、有的数据相互之间有冲突,这些错误的或有冲突的数据显然是我们不想要的,称为“脏数据”。我们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把“脏数据”“洗掉”,这就是数据清洗。

(2)数据关联功能

关联分析是从大量数据中发现各部分之间有趣的关联和相关联系。该过程通过发现用路人在其驾车行驶轨迹和载运货物等情况之间的联系,分析用路人的习惯。通过了解这些基本情况,这种批量的关联发现可以帮助管理部门了解某一地区或者某一车辆的行为特征。其他的应用还包括行程速度、违章记录、习惯路线、出行频率等。

(3)数据融合功能

综合治超监管系统既可以汇集公路治超系统的交通信息数据,也可以与公安交警平台对接,获取多源异构交通运行状态数据。将大数据公路治超管理系统获得的多源异构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融合方式进行融合处理,再基于GIS编码形成统一的交通状态数据,为其他处理分析系统及平台应用提供数据支持。利用该系统可以为应用平台提供各种多源的融合数据。

(4)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系统的功能目标是将各类数据向外部系统以及应用平台终端进行发布。所发布的数据包括数据库中存储的各类专题数据以及其他需要的基础数据,以及经过数据融合系统处理后的融合数据、交通状态数据以及交通指数分析等数据。此外,数据共享系统可实现不同类型数据的分流和输出,为一键转发多方发送提供应用支撑,以实现数据中心与现有系统的对接,并为未来的其他需求提供数据共享的接口。

3 结束语

分析了辽宁省高速公路治超管理系统的管理现状,根据治超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发展趋势,提出了基于大数据的综合治超监管平台,实现有针对性地治理超限超载处置行为,高效辅助执法和治理,提高治超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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