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园
(德州市陵城区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00)
陵城区属黄泛冲积平原,地势平缓,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受水资源匮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双重压力,长期开采地下水形成了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超采区总面积1 213 km2,深层承压水井259 眼,深层地下水超采总量1 322.17 万m3。2016—2019 年,陵城区连续4 年通过实施国家级、省级地下水压采工程,共停深井117 眼,压采水量 853.66 万 m3,压采水量占总超采量的64.6%,压采效果明显。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
工程的运行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健全水价形成机制,补充计量设施短板,实现陵城区用水“计量收费”,有效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全区粮食安全。委托第三方对陵城区农业、工业、生活等方面进行水价的测算,确定用水价格。结合陵城区已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行阶梯水价,以用水定额为基础,分三档按照每档超定额30%进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提倡节约用水,转变用水观念,从而进一步夯实节水效果。
陵城区根据国家地下水站网规划和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规划要求,逐步实现地下水位、水量“双控制”,并与省地下水监测观测系统平台相衔接。2020 年在全区布设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设置浅层地下水监测点26 处,自来水用水大户监测点20 处,深层承压水水位监测点4处,分布在滋镇、边临镇、义渡口镇、临齐街道4个乡镇街区。同时,在一中闸、鸡场闸、祁庄桥闸设立河道监测点3 处,用于掌握河流水位变化、降雨量等数据,并及时预警预报洪涝事故、避免人员和经济损失等。整合各部门实时在线监测系统1 套。
1)陵城区按照“总量控制、以供定需、适度从紧、适当预留”的原则,在项目区进行不同行业水权确权,重点加强农业用水确权。陵城区水利局现已对项目区内灌溉泵站及试点项目村颁发水权证,并确定初始水权为3 345 m3/hm2。
在项目区选取碱店泵站、老官陈泵站、李洪沟泵站、后张泵站等4 个泵站的15 个村为试点,综合考虑灌溉方式和种植布局,以村集体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将每座泵站农业用水总量指标进行分解到村,明晰村级初始水权,核发水权证书,注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推进陵城区农业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陵城区水利局聘请相关机构编制《陵城区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及《陵城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2)在水权确权的基础上推进农业水价机制建设,编制《德州市陵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对陵城区的农业灌溉价格进行了测算,农业灌溉运行水价为0.224~0.469 元/m3。
陵城区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的目的,出台《德州市陵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管理实施意见》,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定额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分用水量级确定加价幅度,一级定额为定额内为基本水价(粮食作物为基于运行维护成本水价、经济作物为基于全成本水价)、用水量超过一级定额5%为二级定额;二级定额内用水量为基本水价的1.5 倍,用水量超过二级定额5%为三级定额;三级定额内用水量为基本水价的2 倍,用水量超过三级定额后水费按基本水价的2.5 倍收取。
1)“两证一书”发放工作。在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的“两证一书”发放工作,推进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及运行管护工作台账,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改革水利工程产权制度。针对陵城区水利工程产权情况聘请相关机构编制《德州市陵城区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产权主体及运行维护主体。
1)在 13 个乡镇(办事处),设有 13 个水管站,项目区建设完成后,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产权交予项目区各乡镇,采用“水管站(用水协会)+水管员”的管理服务体系。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由水管员(村集体)负责的管护,由专门的办公地点,负责水费的征收及水利工程台账的建立,根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水管员(村集体)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确保将每一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落实到专人管理,形成良性运行服务机制。
2)加强泵站、水管站等基础服务系统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对其进行农业水权、水价改革与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协会建立健全水权登记、工程管理、用水合账、水费计征表册等档案;通过点面结合,资金引导、工程配套等办法,确保水权市场建设、水价改革如期推进、顺利完成。
为保障陵城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按期实施,发挥效益,陵城区水利局牵头,法制办、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并将工程实施的完成情况纳入镇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和考核,做好资金安全、工程优质。
陵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德州市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细则》,实行陵城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分管副区长对全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重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陵城区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对层次的水利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优先安排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的项目投资,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创新投入机制,并建立资金安排与治理成效挂钩机制。
陵城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把水情知识纳入公益性宣传,普及地下水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增强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引导有利于地下水压采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陵城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不但可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而且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促进地表水、地下水的相互转化,补充了地下水源。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切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