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立宏 溧阳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现阶段,地方政府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最重视的工作之一就是城乡公交体系的一体化建立工作。这一工作代表了城市化的发展,代表了城乡距离正在被不断拉近,这一发展趋势对于相关管理部门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针对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和管理部门应当提高城乡公交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视程度,结合更多现代化信息管理模式和汽车技术,提高对于市场的监管和掌控,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为提升居民出行幸福程度提供帮助。
从目前的管理工作来看,城乡公交体系的发展受到了区域经济差异的限制。虽然城镇化脚步正在不断加快,但目前还是城市发展更具有优势,相比之下农村在站点设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1]
虽然现有的法律在客运体系中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据笔者观察,在现有法律中,对于城市公交向农村发展或者说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等内容的规定较为不完善(比如在车型选择上),受上位法影响,制约着城乡公交的发展。建立法律法规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在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团队需要克服许多困难。
大部分地方,城乡公交市场在经营时,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近几年私家车增加,网约车发展、网购流行等因素的影响下,客流下降较大。这直接导致了票价远高于城市公交、班次不准、服务态度差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出现了企业不挣钱、群众不满意、政府被投诉的现象。因此,打破二元分割、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被许多地方提上议事日程。
据笔者观察,在一些较为偏远的城市,还会出现“招手即停、半路停车”的公交和根本不具备运营资质的黑车、私家车等。这些车辆似乎在城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乘客对这种类型的运输工具十分认可,不认为这些车辆的存在扰乱了公交管理系统。这一问题主要是因为城乡公交体系不完善、便捷程度较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这些问题会阻碍公交体系发展,不利于城乡公交体系完善,也会对客运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阻碍其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交通运输建设程度与“完善”一词仍然有着巨大差异。不仅是经济水平限制了我们,乘客的素质、交通运输发展的大环境甚至是道路级别和情况都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因素。[2]例如:公路多由三级、四级组成,甚至还有一些等级外的公路存在,这一情况不利于交通运输建设和城乡公交体系的完善。除此之外,许多道路建设完毕后缺乏养护和运维,阻碍了公交体系在此处设置站点或规划路线,为当地居民出行造成了诸多不便。
现阶段,交通部已经对城市客运和道路客运进行统一管理,但仍有城市存在职能分离的问题。为了促成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必须从体制的管理和改革这一根本动力入手,不断完善、捋清内部的机制,还需要利用科学化的管理手段优化职能的组织构成,形成各部门“和谐相处”“目标一致”的局面。与此同时,体制的改革需要“以人为本”,任何工作变动和体系优化都应当以便于居民出行、为居民降低出行成本为基础,利用有效原则不断简化交通管理模式,使其运转效率更高、质量上升到新的台阶。这一举措,对于提升城乡道路客运管理体制一体化有着重要影响。
目前,道路和城市客运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社会发展情况,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且健全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城乡道路运输系统的清晰程度。此外,建立过程中,应当秉持“主次分明”这一原则。建立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企业的规模、服务的水平、司乘人员的上岗资格管理;线路的合理性和审批机制、车辆的投放机制、行政系统的管理模式;站点设计和规划。除此之外,还需要注重监督体系和乘客评价制度的完善,通过明确政策扶持内容、制定统一的管理和约束标准,利用法律的严谨性和强制性,对客运行业进行“大整改”。此举可以推动该行业不断健康、顺利地持续发展。
从整体角度来看,城乡公交规划的“拦路虎”之一就是城乡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这一点也是制约管理模式完善、控制水平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管理部门应当优先解决区域之间的差距,缩小经济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投入更多资金,不断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3]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要认识到城乡经济差异是阻碍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立并健全完善的政策扶持模式,助力乡村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地方财政支出或其他方式助力乡村经济进行转型,这一举措可以为城乡公交一体化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支持。消除城乡之间因为区域带来的差异,对于完善道路建设、提高客运服务水平都有帮助。与此同时,缩小区域经济差距,还会促进城乡公交不断优化路线规划和运行方案,使其服务范围和涉及区域更为广泛,逐步缩小城市和乡村之间在客运及其他方面中的差距,让两者回归到同一“起跑线”上,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在农村客运日常运转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司机不规范停车,“招收即停、半路拦车”等问题。这一问题的根源是城乡道路在站点的规划和布置上存在不合理之处。除此之外,城乡居民对于半路停车等现象带来的危害的重视程度不高,他们认为这一行为不会对公共交通系统带来影响,这一点是因为客运规范和道路建设的宣传程度不高。基于此,相关管理部门和道路服务部门应当不断提高城乡公交客运站点规划的合理性,通过建设更为科学、便捷、符合居民需求的运行路线来明确城乡公交系统的服务内容和体制,此举不仅可以改善居民“半路招手拦车”的习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居民较为随意的出行习惯对公交管理系统产生危害。此外,完善客运服务机制还需要从发展城乡道路入手,而城乡公交客运正是城乡道路的基础和前提,因此,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发展城乡公交客运——除了加大对城乡公交客运体系和运转过程的监督力度外,大力扶持和帮助乡村客运建设工作也是十分有必要的。管理部门和组织人员可以利用劝导和鼓励的形式规范城乡居民在出行中的各种行为,组织专人专组,在固定的区域内相对固定的车辆进行维护,此举对于维护公交车运营工作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4]
在建设城乡公交体系的过程中,乘客的感受是最为直观的。当乘客认为客运体系完整,自身出行得到了安全和舒适度的保障时,就会主动维护这一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执法政策,对于非法运行的司机进行严格管控,实行“严惩不贷”的制度。这一举措可以提高全体运营人员的警戒程度,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乘客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除此之外,乘客在出行过程中接触时间最长的就是服务人员,相关管理部门还需要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其主动提升责任意识,转变服务态度,规范自身行为,为乘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以提高客运服务的满意率。[5]与此同时,服务人员需要注重自身谈吐和仪容仪表,学习更多公交和服务行业的知识,并且具备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和急救能力。如遇意外情况或交通事故,该类优秀的服务人员可以快速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乘客安全的同时将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为乘客出行打造更为舒适、良好的体验和氛围。
对于城乡公交体系,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财政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贴,通过票价优惠等政策实现乘客和客运部门的“双赢”。实施过程中,也应注意票价的合理性,不应过低,这会成为客运行业发展的阻碍。除此之外,在这一票价体系管理和完善工作中,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合理的票价评估体系,对于票价实行和反馈进行严密的监控,及时调整方案中的不合理之处。而社会中介组织(由政府授权)也应当定期对公交运行成本、票价情况和经济收益等进行调查,或通过动态监控等手段为政府完善票价体系提供数据支持和反馈。
1.建立现代化客运信息管理指挥中心:该中心需要具有运输管理体系、控制决策中心;
2.分类进行管理:在规模和发展程度较高的客运站点实行片区客运调度模式,建立同等级和规格的管理中心;
3.建立自动化智能旅客服务和问询系统;
4.建立智能化计算机售票系统;
5.建立农村呼叫响应系统,以补充常规的客运运营体系;
6.汇总城乡出行乘客的需求和信息,反馈至调度和管理中心,对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为其匹配最为合适的出行方案或路线;
7.对于农村特殊群体,给出相应的定制化出行方案。
乘客出行,最重视的问题就是客运体系的简便性和经济性。为了提高乘客出行舒适度,降低乘客出行成本,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将工作重心放在客运体系的改造上,利用更多先进技术将客运体系的便捷度和安全度提至最大。而油价变动十分不稳定、差异巨大的现代社会中,交通体系的低廉票价显然已经不能让客运公司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这对其提升发展、主动创新产生了阻碍。基于此,城乡公交部门可以将目光看向“新能源汽车”,通过开发和利用,缓解当前社会石油紧张、运行成本较高的情况,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经济效益扩大的“顺风”,投入更多的资金至体系管理和改革工作中,也对提升客运体系服务质量有所帮助。我国的非氢气燃气汽车技术十分发达,这种利用新能源燃料替代石油的做法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还有助于优化客运体系。同类型的技术还有液化天然气等。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对这类型汽车技术多加考虑。[6]
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在近几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这一工作的完善和展开,加大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力度是十分有必要的。基于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从完善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打造全新运行体型、建立以人为本的运行机制入手,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更为合理规范的客运出行站点。除了改善客运体制本身内容外,相关管理部门还应当注重这一体制所处的“大环境”的现状,不断缩小城乡经济差异、规范客运司乘和服务人员行为,为乘客出行创造更为良好的体验,这一点也有利于“借助外力”完善城乡公交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出行和客运等方面的内容又有了新的要求——道路服务部门可以引入新型管理模式和调度体系,引进新能源汽车、借助大数据和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等,实时掌握市场经济变动情况,加大对于客运体系的监控力度,结合时代发展特征促使城乡公交体系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