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探索

2021-01-17 07:22朱艳苹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环球市场 2021年33期
关键词:合同法市场经济当事人

朱艳苹 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合同法在各行各业当中都得到了十分显著的应用,同时其中也涉及了责任分配与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来说,合同法中的一部分内容并不能随着发展形势的改变而变化,进而在很多时候难以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控制作用。在企业实际开展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应明确合同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实施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来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一、合同法立法的指导思想

要想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应用过程中的成功之处与不同之处,就需要结合指导思想与制定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其实践的具体情况。总体来说,合同法的立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先设计立法方案,再对后续的发展情况进行讨论。相关专家学者需要围绕新制度、新创新、新原则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讨论,从而得出合同法的相关指导思想。

(一)从实际出发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是提升合同法实用性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贴合我国实际,才可以保证发挥出合同法应有的作用。总的来说,我国实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改革开放;第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第四是提升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紧密程度,进而更好地加强对各个交易过程的管控。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所规范的对象除了交易过程以外还包括很多方面,但交易关系是其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领域。在现代化的发展环境下,合同法的实施更应该加强对国情实际的考量,同时不断推进合同法规则的统一化,实现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1]。

(二)体现出当事人的独立性

当事人独立性最直接的表现在于实现其意思自治,也就是说需要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保证当事人的自由。实际上,合同法实施的过程可以看作是两个独立、平等的当事人完成其权利义务关系讨论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两个当事人必须充分保证其独立性、自由性与平等性,合同中的相关内容才可以实现稳定实施。换句话说,在二者不平等的情况下,这样的关系就会转变为隶属关系,隶属于他人的一方无法开展自己独立的思考与行动,进而合同内容也不能得到有效确定,签订合同的过程也不可能完成。由此也可以进一步看出,合同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推动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在制定合同法的时候还应尽可能体现出合同自由,否则会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进而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政府机关以及其他的组织都是不可以加以干涉的。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代表取消对当事人的限制,其具体的限制主要会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只有法律许可才可以完成后续内容;第二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可以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进行限制,但这些特殊情况的具体情形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讨论,但应保证在保护消费者与劳动者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在具备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合同自由进行一定限制,从而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滥用合同自由的弊端出现。

(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在完成合同法制定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条文的效力并不是短时间内的,因此在对具体内容进行规定的时候,需要体现出一定的超前性或前瞻性,不仅要适应现阶段的发展实际,为未来的发展变化情况也需要做出考量,从而为其创造出更广阔的应用空间。也就是说,在制定合同法的时候,因充分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即使出现变化也可以保证合同法的适应性。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适应性不代表不对合同法进行修改,而是在合同法基本精神、基本制度、基本规则满足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对其中的细节内容进行修改,从而保证可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2]。

(四)对经济效益与社会正义的追求

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也是合同法制定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合同法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法律追求的目标,而这样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对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的追求。其中,经济效率主要是推进生产力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而社会正义则是社会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平衡,需要涉及社会不同阶层利害关系的协调,从而保证整体发展的稳定性与平衡性。

(五)提升其可行性

法律可以称之为行为规则,这就要求不同当事人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保证遵循其中的规则;与此同时,法律也是一种裁判规则,进而对其可操作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法也需要不断提升其可行性。针对其具体内容来看,每一个条文都需要包含具体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以及适用范围,只有充分保证相关内容的全面性才可以更好地对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裁判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摆正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二、合同法成功的体现

(一)实现了交易规则的统一与完善

合同法的落实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较为突出的改善,其主要表现为进一步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实现了交易规则的统一和完善。站在宏观的角度上来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市场,而在这样统一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合同签订其需要遵守的规则、履行的义务都需要保持一致;而在合同内容出现纠纷的时候,其评判的结果在最终也是一样的,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做到裁判的公正和统一,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就当前合同法内容来看,对于很多合同关系的规定仍存在空白,同时也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总体来说,一个合同的实施需要经历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等多个环节,同时还需要针对纠纷的解决做出明确规定。除此以外,在提升合同法适应性的基础上,还需要不断遵循诚信的基本原则,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体系,逐步实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合作交易稳定进行等目的[3]。

(二)提升对市场经济的适配程度

在制定合同法相关内容的时候需要尽可能反映出经济体制的内容,同时提升对市场经济的适配程度。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虽涉及的商品是多种多样的,同时也有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多种主体参与到市场发展当中,人们获得经济效益的方法也逐步朝向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法中逐步删除了原有的不适应当前发展趋势的内容,进而不断提升对社会实际生活的贴合程度。

(三)提升了合同法内容的创造性

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合同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创造性不足的问题,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针对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借鉴,同时在学习其他新制度的基础上对于适合和我国国情的内容进行引进。但在当前,我国进一步强调了对于自我发展与创新的肯定,其中主要包括对法定代表人越枳行为的效力认定等。在对相关内容进行规定的时候需要重点讨论企业法人章程以及相对应的经营范围。与此同时,在对企业法人进行考量的时候可以进一步看出,法人是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的,同时还有其他类型的社会团体法人,因此合同法内容当中并没有涉及超越经营范围的内容,而是整体用超越权限来代替。除此以外,对于超越权限的具体标准,如果当事人知道该情况则超越目的范围的行为无效;如果是在当事人不知道目的范围的情况下完成合同签订则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有保证其具备应有的效力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对对方当事人加以保护。这样的规定内容是在原有基础上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发明出现的,有效体现出了合同法的创造性。

三、合同法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一些有益内容进行了放弃

实际上,合同法针对部分仍具有可行性的内容进行了放弃,其中主要包括附获奖机会合同以及“损益相抵”等。结合其实际情况来看,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会遇到有奖销售、有奖储蓄等情况,只要存在这样的情况,那么附获奖机会的合同就有其发挥空间,同时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纠纷也比较常见,但现阶段已经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与此同时,“损益相抵”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删除,简单来说“损益相抵”就是损害和利益在某种情况下会出现相互抵消的现象。在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而对方造成损害,但在此过程中可能也会得到某种利益。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在制定损害赔偿金的时候需要将受害方获得的利益进行扣除。以某条生产线的运行为例,甲和乙在签订合同之后其主要内容为由甲向乙提供相关设备,同时由乙开展生产线的生产活动,但由于甲方没有及时提供设备而造成生产线无法顺利运行,从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甲方需要针对乙方损失的利益进行赔偿,但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乙方在停止生产线生产的时候,水电费、原材料等内容得到了有效节约,同时还节省了一部分税收,因此在制定赔偿金额的时候需要将这部分内容扣除。这样的规定在现阶段仍有十分广阔的使用空间,但已经将其删去了。

(二)对于一些具体合同进行了删除

除了删掉一部分基本制度以外,还删去了一些具体合同,其中主要涉及雇用、服务、旅游、咨询等多方面内容。以雇用合同为例,在现阶段的市场发展过程中,劳动者仍然占据着绝大部分,因此针对劳动者的保护在法律当中其实是占据着非常关键的地位的。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看,相对雇佣关系案件的受理数量一直呈现出居高不下的状态,但由于已经将相关合同内容删除,导致缺少与之适配的法律规则。雇用规定的实用性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第一,在具备适用于该案件的相关规定的时候就可以优先适用,如果不具备还可以应用雇用合同相关规定予以解决,这与劳动关系确立的机制也有一定的适应性;第二,雇用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同时也是较为全面与先进的,不仅涉及劳动者保护的相关内容,还进一步兼顾了企业主的利益,有效体现出了其合理性。但现阶段已经将这个合同从合同法中删掉了,进而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缺乏对相关内容应有的限制以及明确的解释,当事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4]。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与合同法中规定的指导思想相悖的,对社会公平的维护也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同时通过对交易内容以及交易规则进行规定,为当事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提供保障。现阶段,人们对合同法实施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应有效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设计展开优化,并通过一系列科学、明确的交易规则实现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的共同发展,为整体社会建设水平的特征奠定基础。

猜你喜欢
合同法市场经济当事人
我不喜欢你
保险合同法的体系化表达
市场经济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
什么是当事人质证?
什么是先予执行?
《合同法》施行前租赁期限约定之探讨
关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
论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不足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