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
“气”在中国文化中是首屈一指、最为重要的基本范畴。
中医讲“气”,至今有气功。占卜讲“气”。舆地、命数讲“气”。哲学讲“气”。文学当然也讲“气”,曹丕说,“文以气为主”。艺术讲“气”,六朝以“气韵生动”为绘画的第一标准。但是,“气”到底是什么?至今没有清楚的界定,是物质吗?它却是一种生命力。是精神吗?它又总与物质相联系。
曹丕讲的文“气”,就与身体的先天气质相关,是“父兄不能移之子弟”“不可力强而致”的。晚清谭嗣同说:“夫浩然之气,非有异气,即鼻息出入之气,理气此气,血气亦此气,圣贤庸众皆此气”,可见它确与生理呼吸有关。而诗文中的“气贯”“气敛”等,也的确与句法、声调、结构的朗读、默读从而在创作中欣赏中生理上的呼吸节奏、快慢、韵律有关。但它又不是简单的生理呼吸功能所能解释或概括的。
后世诗文艺术中讲求的种种“气势”“骨气”“运骨于气”等,都与主体的理性修养如何驾驭感性而成为由意志支配主宰的物质力量有关。
例如,所谓“骨”,经常就是静止状态的“气”,即所谓“骨力”。所谓“势”,经常便是储藏着能量的“气”,是一种势能,如所谓“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即是。
总之,文艺讲究的阳刚之气,经常与这种气势、骨力相关,即它主要不在于外在面貌,而在所蕴含的内在的巨大生命——道德的潜能、气势。所以,即使没有长江大河、高山崇岳、日月光华,它也可以显露。它是在任何形态或形象中凝聚了的主体道德——生命力量,這种力量经常通过高度概括化了的节奏、韵律等感性语言而呈现。杜甫的诗,韩愈的文,颜真卿的字,范宽的画,关汉卿的戏曲等,都如此。
(节选自《华夏美学》长江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