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笑莹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 524003)
实践育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教育方针与教育实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个人的理想抱负、前途命运是融入到国家、社会的前途命运与发展进程中的,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社会的发展亦是密不可分的。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教育目标,其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一过程直接致力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育与养成,直接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价值引领、培育和践行。因此,本文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育与高校社会实践育人体系紧密结合,在实践育人视域下探析大学生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培育与养成。
实践育人是培育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现实需要和时代要求。在我国儒家思想中,认为道德责任思想是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汉语词典中,概括“责任感”为一种尽责的品质和状态;在外文词典中,“责任”对应英文词为“responsibility”,解释为责任是尽职的品质和状态。但从古到今,从国外到国内,统一、清晰、明确的社会责任感的定义仍未形成。通过结合历史经验,社会责任感可以概括为一种强有力的道德情感,其所引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由阶级的利益和意愿所决定的,涵盖了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意志、责任行为等一系列要素,能适当约束社会个人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动态平衡,保证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1]。另外,责任感在社会舆论和教育的方式下,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善恶观念的形成,成为社会和一定阶级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个人行为的情感因素。现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愈加重视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十余次与青年座谈、给青年群体回信,从方法、目的、要求等不同侧面论述了青年为什么要在实践中成才、如何在实践中成才,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育人观。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于国家的每一个发展阶段,他们身上的社会责任感都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心剂。大学生可以完成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可以实现个人的理想和价值追求,但在这过程中,他们的成长不是独立的,不是只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而是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实践育人是培育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强化剂、助推器[2]。社会实践作为劳动的基本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的情感是压抑,或是幸福与快乐。当代大学生面临着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他们成长在物质生活丰富、社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容易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容易成为一名精致利己主义者。他们可以为谋取个人利益努力奋斗、顽强拼搏,但却缺乏关心他人、社会、国家利益的品质。社会实践不仅帮助大学生满足个人物质需求和实现个人价值,还能影响他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的程度。在实践过程中,他们可以检验、确认自身的物质精神生活是否得以提升和改进,他们会因为个人价值的实现获得满足感,充满自信与乐观,从而提升他们对社会的幸福感。总体而言,社会实践对大学生而言,是喜悦的,通过与他人进行互动交往,提高了自己的生活质量,丰富了生活形式,满足了个人情感,也乐于为此奉献力量,社会责任感油然而生。实践育人体系符合高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有力地遵循了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完整的实践育人过程,包含了实践的内容、形式、方法、目标、意义等要素,构建了多样的实践平台和载体,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和方式方法,创新了实践的具体内容与环节,巩固了实践过程的管理和育人[3],诸如大学生参加寒暑期“三下乡”活动、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活力在基层“、普法义教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的发展。
因此,理清实践育人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的内在联系和现实逻辑,实现两者的内在融合和现实践行,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育人的工作当中,勇敢面对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的各类现实挑战,能培养他们克服苦难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懈奋斗,勇于担当,为将来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增添底蕴,为培育社会责任感源源不断地注入强大活力。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学生搭建运行“3+3+1”的社会实践平台载体,以此力求提升大学生的核心素养,强化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下文分别从“3+3+1”实践育人模式的提出、践行、效果、展望四方面进行阐述。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新的历史背景下当代大学生责任感的时代内涵及意义,为大学生指明了个人实践要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和热心公益的“奉献行”相结合的方向。法政学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致力于打造专业知识好、实践能力强、爱国情怀深的“三全”人才,教育学生努力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做实现中国梦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智慧和力量。在此背景下,法政学院提出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息息相关的“3+3+1”社会实践育人模式。
法政学院自2016年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丰富和深化实践育人体系,明确依托专业优势和专业特点,着力打造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和育人效果的实践育人品牌活动。学院现有法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专业,根据3个专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开发了3个专业赛事——“广东海洋大学社会调研大赛”“广东海洋大学模拟公务员考试大赛”“广东海洋大学‘普法之星’大赛”;成立了1个学术型社团——“政在调研协会”;成立了1个志愿服务组织——“法政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建了1支服务型团队——院团委社会实践部、科技创新部的学生骨干;建设了1支指导教师队伍——形成了一支具有社会调查专业背景的以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指导教师队伍,完整构建起“学院统筹部署、团委扎实推动、师生广泛参与、全员着力实施、勇担社会责任”的实践育人协同体系,统称为“3+3+1”实践育人模式。
“3+3+1”模式着重通过实施社会调查、普法宣教、模拟公务员考试、志愿服务及学科竞赛等多种实践方式,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素养,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精准的实践育人活动,既注重理论积累,又强调经验把握,旨在培养学生成为学科综合应用型人才。该育人模式探索将单一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提升为“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科竞赛”的融合模式,更加紧密地将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结合在一起,克服了文科院系教学科研中重理论轻经验、重思辨轻实践等弊端,切实提供了一种新的经验和途径,有效补充了实践教学不充分不平衡的弱项,为文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探索提供了一条可操作化的示范路径。学院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志愿服务的对象、内容、目标,能将理论知识释放于具体社会情境中,学会辩证地看待社会,懂得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自觉养成了关心国家大事的良好习惯。
紧紧围绕“3+3+1”实践育人模式,学院已开展了丰富多样的育人活动。如广东海洋大学社会调研大赛,帮助学生通过实地调研,用事实反映民生民情,以数据解读发展道路;广东海洋大学模拟公务员考试大赛,提醒学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考公初心,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考公使命;广东海洋大学“普法之星”大赛,帮助学生学宪法、懂宪法,做社会秩序的捍卫者;大学生活力在基层、志愿服务、普法义教等活动,帮助学生在帮扶弱势群体的过程中懂得奉献的精神。
此外,学院带领学生深入校外实践基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霞山区团委、霞山区政府、街道办以及社会调研基地、就业实习基地,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等进行社会实践。同时,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在麻章区敬老院举行“古稀之年 你我陪伴”活动,温暖关心古稀老人;在湛江汽车南站开展“春天志愿行,温暖旅客心”活动,热心接待欢送旅客;在湛江市霞山区第二十二小学进行了“走社区,进校园,到基层,讲法律”活动,带法入课堂;海滨校区举办名为“以呱之名,抱肉而回”的义卖摊位活动,宣传变废为宝的环保理念;在渔港公园携手社会群众一起举行了“变废为宝,共护地球” “圆我地球梦,温暖你我心”活动等。学生通过搭建的社会实践平台,走出校园,走进基层,走进社会,将实践劳动贯穿于日常学习与生活之中,学院学生深刻认识到自身能为社会作出贡献,个人价值是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的,社会责任感也是生活化、具体化的。
立项2018年“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重点培育项目(项目名称:走社区,进校园,到基层,讲法律;主要开展禁毒教育与普法宣传),是“3+3+1”实践育人模式践行的典型案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禁毒普法大会的形式来到区团委牵头合作的霞山区建设街道展开禁毒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开展了爱国普法晚会、开设法律咨询处、派发知识手册与个体访谈等活动。学生深入基层,与当地村委沟通大会合作事宜,洽谈活动细节与活动注意事项,自行组织向全校招募志愿者,主动寻求当地媒体的合作宣传,与武术协会等合作策划晚会。在学院教师的指导下,分小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系统的志愿者技能培训,活动结束后,及时召开表彰大会暨交流会,并在校内外网站报道,提升了活动的影响力。此次活动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通过策划、组织、表演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爱国情怀,用实际行动发出号召,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法律,弘扬爱国精神,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加深中国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怀是当代志愿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3+3+1”实践育人模式自实施以来,学院通过与企业、政府合作的方式,整合多方资源,提升了以专业为依托的赛事质量;通过施行《法政学院业绩津贴贡献奖部分分配实施细则》激励专业教师积极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教师的热情,加之新的职称评审文件明确教师评职称需要一定的指导学生获奖的业绩材料,保障了实践育人模式的指导力量。此外,学院建立了“班级+教师”的兴趣小组发现和培养模式,激励和支持学院教师宣传“3+3+1”模式,发掘有潜力的学生组建兴趣小组展开培养,为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研中国、广东海洋大学社会调研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创项目、起航计划、“互联网+”、普法宣教等实践活动做准备,提高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质量和参与度,确保了实践育人过程的厚度,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效果和育人成效。
在实践中凝练出题为禁毒教育与普法宣传的项目,并成功立项2018年“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重点培育项目。2018年举办了以“走基层看变化,践行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广东海洋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校园调研大赛,全校共52支团队参与赛事,最终评评选出10个校级一等奖,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2018年“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学生们在赛事中增强了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学院连续3年(2016—2018年)以综合评比总分第一获得广东海洋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在学院表彰大会暨交流会上,学生们纷纷表示自己通过社会实践客观清晰地了解、认识社会,懂得了换位思考、理解他人,明白个体都是社会构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表示会勇敢地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2017年11月,学生团队研究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对海南三亚疍家特色文化的现状及其保护研究”,在团中央2017年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千校千项”成果遴选活动中被评为“最具影响好项目”;研行知团队参加全国性竞赛类项目“2016调研中国”,进入全国12强;追渔者队参加全国性竞赛类项目“2018调研中国”并成为“全国30强团队”。大学生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主心骨,思维能力强、精神面貌好、凝聚力旺盛是他们的突出优点,这使得他们在社会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将道德知识与道德体验紧密融合,这不仅加深了他们对于社会责任的认知,而且增强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的实效性。今后,如何发现和培养学生参与“3+3+1”模式的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活动、如何进一步提升实践育人活动质量、如何保持指导教师队伍继续指导学生的热情、如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如何提升学生在这个过程中的社会责任感等,都是进一步提升“3+3+1”育人模式实效要攻克的难点问题。
“3+3+1”实践育人模式有助于净化社会责任感的培育环境。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物质充沛、信息畅通的社会,大学生与外界接触日渐显著。校企合作是当今高校普遍采用的办学形式,通过举办各类社会活动,学生与外界接触愈加紧密。校企合作的模式为学生提供了接触社会市场的渠道和桥梁,帮助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同时也让未有辨别是非能力的大学生受到考验。市场的流通加速了社会各类不良信息、观念在校园的传播,市场的利己性、功利性、拜金性、自私性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念会严重影响学生的价值形成。大学生崇尚新鲜事物,西方所倡导的精致利己主义价值观念可能会成为他们的生活追求及目标,可能会变得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为达到个人的目标会不择手段,甚至伤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在此消极影响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荡然无存。而“3+3+1”实践育人模式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准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在思想引领方面、组织建设方面,以及志愿活动与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学生指明了方向,深入检视学生在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作风与道德缺失问题,规范了学生的道德监督机制,增强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了学生的服务意识,培育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3+3+1”实践育人模式有助于强化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著名思想家孔子提到,待人接物不仅是要符合传统礼仪,而且是时刻警惕自己不能去做不符合礼的事,要克服种种不良习性和私心,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在道德教育中,个体应当明确发展和实现的目标,明确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目的,并付之于行动。借鉴儒家思想,通过实践育人强化大学生个体意识尤为重要,为促进学生自我教育提供丰富的思想性资源。受教育者在从事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能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在道德学习的动机、选择和自律方面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摆脱外界的干扰,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勇于承担起道德践行者的责任。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机会,能让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选择现存的道德观念,通过劳动输出,内化既有的、既定的道德意志、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并自觉地履行社会道德义务,实现教育主体自我教育的目标[4]。同时,实践育人是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能激发教育主体对自己负责的表现,自我负责是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核心,是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养成教育的核心,一个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个体是不可能没有自我责任感的。所以,实践育人要注意强化教育主体自我教育的目标,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对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起到关键作用。
“3+3+1”实践育人模式有助于高校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是学校德育的主阵地,但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除了教授教材知识,还需要把系统教学与道德教育,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育人任务应是所有授课教师应当承担的义不容辞的教学目标和使命[5]。“3+3+1”实践育人模式代替了纯粹灌输书本理论知识的教学方式,鼓励师生走出课堂,在实践过程中,把传授知识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教师教学育人的功效。现在国内高校办学风气功利,就业率成为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尺度。为了提升就业率,学校办学专业逐渐倾向于实用化,高校中的人文社科专业逐渐被打入“冷宫”,高校德育教师的重视程度也被降低,工科专业则在不断增设。法政学院为文科学院,专业认同感不高是学院一直面临的难题。“3+3+1”实践育人模式的构建,培养了学生个人的专业兴趣,增强了对专业的认同感。在实践中,学生认识到不能一味追求实用主义,不能把毕业后是否容易找工作作为出发点,而忽视自己的兴趣。如果一名大学生只顾把个人学习、争取个人奖学金、拿到好的offer当成自己四年学习目标,但没有将自己的理想抱负、前途命运积极融入到国家、社会的前途命运与发展进步之中,没找到个人价值实现与国家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点和契合点,从某种意义而言,其就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缺乏社会关爱,社会责任感自然淡薄。因此,作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育需要通过社会实践的平台引领,在实践内容中实现大学生自我成长的内在要求,来助力大学生自我成长成材。同时,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举措的落实,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才。
劳动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途径,人类的情感通过劳动来解放,实践育人是释放人类情感的主要渠道,是高校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6]。进入新时代,大学生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担当,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当代大学生需要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本文以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3+3+1”实践育人模式为例,深入研究实践育人对构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体系的指导意义,并启示当代大学生要敢于肩负起对家庭、社会及国家的责任,勇于衔接个人发展和国家、社会的内在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无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对青年一代的社会责任感需求会愈加强烈,愈加紧迫。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只有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国家才会有前途,民族才会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