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莲
(长江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每一次时代更替,都会让档案价值和档案价值实现面临挑战与机遇,“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也不例外。“互联网+”时代的特征是信息多元化、碎片化、公开化以及信息传递高速和信息井喷式增长特点,档案作为一种信息源,会淹没在互联网信息之中,面临档案价值认同与其实现的危机,其认同危机包括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危机。档案价值自我认同危机来自档案系统内部,指的档案体制内自身对于所收集的档案信息的价值认同,能否获得职业自豪感和存在感。社会认同危机则来自于档案体制外部,即社会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独特性的认可,期望从中获得可靠知识的欲望。在“互联网+”时代下,无论是自我认同还是社会认同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增量,档案价值消极认同必然导致档案价值实现的滞后,会导致档案价值矛盾产生。“互联网+”时代,档案价值体现以下方面:档案系统内部信息的保守性与“互联网+”时代信息开放性的矛盾;档案系统内部信息的迟滞性与“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及时性的矛盾;档案信息主体的固化与“互联网+”时代信息主体的流动性矛盾;档案信息的一元化与“互联网+”时代信息多元化的矛盾。事实上,无论任何时代,档案的价值是确定无疑的,具有其特殊性。在“互联网+”时代重申并论证档案价值迫在眉睫。在档案实现问题上,也需具有时代性的探索。
从哲学定义看,价值指的是对人的有用性,对人有用则称为有价值,无用则无价值。档案对人的有用性毋庸置疑,其根本价值是事实性经验价值或称原始记录性经验价值,其根本作用是作为思维的原始记录性经验基础,弥补人类记忆的衰退性。[1]曾三和吴宝康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档案学者通过总结提炼,认为“档案具有凭证与参考作用”。吴宝康教授主编的人大版《档案学概论》,把档案的一般作用总结为“机关工作的查考凭据;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政治斗争的必要手段;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2]丁海斌教授在《论档案的价值与基本作用》中首次将“经验”一词正式引入到档案价值的描述之中,提出档案的根本价值是“事实性经验价值”或称“原始记录性经验价值”,使档案的价值提升到哲思的层面。率先提出档案具有“三大基本作用”即“凭证、参考与情感”。在“凭证与参考”两大基本作用中加入了“情感”作用,正式将情感列入到档案的基本作用之一。[1]还有很多学者不断丰富档案价值理论,使之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总体而言,档案价值具有服务性、可变性和历时性等特点。档案本质上是一种信息资源,信息的存在是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档案的服务性体现在保存价值和证明价值,档案的保存价值在于它对于历史问题的还原,维护了真实的有关国家、社会和个体的信息,成为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基石,档案信息对国家、社会和个体将来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性。没有哪个国家和文化是断层的,应是连续不断的,下一代也将在档案信息的基础上,策划和计划他们将来的发展,正所谓以史为鉴和面向未来。此外,档案具有重要的证明价值,证明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档案则在记录历史的过程中还原了事实真相,一旦国家、社会和个体对某些信息发生争议,档案信息可通过自己的无可辩驳的事实对其进行反驳和证明,进而解决纠纷,维护公平,保持稳定,档案的证明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
档案价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档案的载体、档案的开放对象、档案的采集方法以及档案的保管单位,这些因素都在时代的车轮下发生变化,档案也需这种变化彰显档案的动态价值。从哲学角度看,档案是对客观世界的记录,客观世界一定是变化的,档案要随着客观世界的变化进行相应变化。否则,档案难以实现其记录、存储和证明的价值。档案记录越真实客观,则其可变性体现的愈发明显与真切,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如果档案信息仍然陈旧不堪,则反而失实,难以体现档案的基本属性。不难发现,档案价值是可变的,也是档案本质所决定的。
档案是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发展轨迹的记录,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积累与厚重,档案的历时性特点与档案的本质是紧密相关的。档案价值在历史长河中无时不刻得到记录和体现。无论在何种社会历史形态,会给历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档案以一定的载体形式记载着历史发展、人文变迁、政治政绩及人口迁徙等信息,这些信息无疑在任何时代都是关键与有用的。档案价值在任何时代不容忽视。在互联网时代,有更多的档案载体记录档案,相比以往的任何年代,能更宽泛和更细致地记载历史信息,向后世告知这个时代的详情,体现时代的跨越性和特殊性。
“世上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档案价值也处于变化之中,在“互联网+”时代呈现了加速演变。随着时代的变迁、环境变化和观念的改变,档案价值受这些因素的影响间接或直接地发生演变,这些演变体现在多个方面,档案价值的主体范围、档案价值的载体以及档案价值的认知均发生了深刻变化。
档案价值主体范围指的是一切与档案收集、存储、运用和开放有关的主体。“互联网+”时代,档案价值主体涉及的范围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这些发展与档案主体的档案权利意识息息相关。主体的档案意识随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等档案环境的发展而不断开放,而档案意识的开化又影响到档案价值主体的扩展,[3]无论是档案的管理主体,还是档案的开放主体都朝着多元化的方向提升。从档案的管理主体来看,档案管理者的官方身份发生了变化。新中国成立之后,档案一直有官方政治价值,档案信息由官方机构进行搜集、整理和存档,并对官方机构开放,档案的保密性和政治性体现在档案信息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档案价值的官方性,民间也无人敢奢望获知官方档案信息,无法体现档案价值的民间性。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民间资本的注入,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开始搜集有意义的档案信息,形成了各个领域的民间档案馆,这些档案馆来自民间,自然向民间开放,重要的是有些民间的档案馆与官方背景的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民间的档案会更加细致,民间档案与官方档案开始有联系,随着官民档案的互动,档案价值管理主体也逐渐从官向民进行渗透与延伸。
另一方面,官方档案的开放对象也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古代,档案是绝对机密的,只有统治者才是档案的开放对象,甚至连法律都有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档案权威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官方的档案权力意识开始消解,官方逐渐认识到,有关社会和公众的档案信息可以公之于众,让普通公民进行感知与学习。随着法治意识的深入,公民的档案权利意识也得到提升,对有些与自己相关的档案信息希望有获知的权利,档案的开放对象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的发达形成了万物互联之势,各种档案信息开始向全社会甚至是全世界延伸和蔓延,要对一些档案信息进行封闭管理已然变得极其困难,互联网语境推进了很多档案信息的公开,让更多受众能够成为档案信息的开放对象,具有了现代意义的档案知情权,感受到档案的价值所在。
从档案的载体来看,经历了从旧时代以实物为载体到电子存储器为载体的时代,再到“互联网+”的云共享时代。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中,档案载体以纸质档案、缩微档案和声像档案等物理固化档案为主,资源载体类型较为单一,因档案载体的局限性导致档案价值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难以发挥档案的价值。随着电脑硬件设施的发展,档案信息技术发生了硬软件设备之间记录、拷贝、复制以及表达的轻便转移,传统存储需要很大空间的厚重档案资料只需要一个小而轻便的移动硬盘,就可随身携带实现远距离的转移。“互联网+”时代,计算机技术与通讯技术高度发达,使档案信息存储和移动实现跨越式发展,档案存储方式可脱离硬盘的存储功能,直接在网络空间进行瞬间的存储和转移。毋容置疑,档案信息的体量变得极其巨大,受众也逐渐多元化,档案信息以全新的网络空间存储和利用方式让人们感受到档案的价值,进一步推进档案价值的转变。
价值主要指的是对人的有用性,而人的认知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在传统的档案主体和档案载体的语境下,人们难以相互接触和感受到档案的价值,对档案的价值缺乏相应的认知。随着多种因素的发展,档案主体意识转变、档案载体的改变以及技术的发展,档案信息逐步出现在普通公民的视野中,让人们感知和认识档案信息,从中得到学习和提升,档案价值逐渐被普通公民接受和重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档案信息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随时可在需要时从互联网中获得档案信息,满足需要,导致人们对档案价值有了充分的认识。很多档案信息可通过多种渠道被广大的公民获知和批判。档案体制也更加民主与多元,档案的体制不再仅具有国家性家长制的意识形态,也植入了普适性的意识形态,为普通公民服务。可以预见,会有更多的人学习网络技术,利用网络资源,档案价值会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优化。
档案价值需要通过档案利用得以实现,档案价值与价值实现相辅相承,相互促进。档案价值实现越充分,档案价值越能体现,档案越有价值,档案利用便愈加频繁和优化,两者形成良性的互动。在传统体制下,囿于档案载体、档案存档方式、档案开放对象以及档案封闭思维等封闭刻板模式的影响,档案的价值得不到充分的体现。新时代下,档案相关体制、载体和思维具有了跨时代的开放性。互联网时代应对档案价值的利用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让档案价值发挥到极致,为国家和广大公民服务。时代发生变化,价值表现随之而变,价值实现方法也需要进行历时性改变。
把握新时代档案价值变化规律,是实现档案价值的前提。“互联网+”时代对于档案价值的实现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分析把握“互联网+”时代档案价值和档案利用的基本规律,明确新时代对于档案价值的影响因素,深入推动“互联网+档案”课题内涵,从容不迫迎接新时代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档案价值的变化是一个从单一向多元、从官方向民间、从固化到流动以及从封闭到开放的过程,感知这种变化规律是为更好地顺应时代潮流,掌握时代的脉动,跟着时代的节奏,与时代产生新的共鸣,才能切实体现和实现档案的价值。
档案服务水平的科技化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档案载体的科技化,二是服务水平的科技化。“互联网+”时代不仅让档案服务变得便捷,也使服务科技化成为可能。传统的档案资料载体方式,因载体方式的固化和非流动性,无法让更多的人接触到档案信息,难以发挥档案的价值。“互联网+”技术,让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更容易接触和利用档案信息,让自己的日常变得更加便捷。“互联网+”也让人们习惯于通过互联网获悉档案信息,并通过获悉的信息来分析和解决问题,互联网思维对档案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需要把档案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并兼容起来,让档案用户能有更好的档案信息利用体验。
档案信息的分类集中管理也需提升科技化水平,档案信息是非常庞杂的,要提高档案价值实现,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集中化和系统化管理。分类是为了凸显不同档案之间的差别,让用户能明确A类档案与B类档案的差别。集中和系统化是为了形成档案的整合,形成档案与档案之间不同的样态。这两种处理模式在现代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用户能通过一定的关键词进行检索,能快速寻找需要的档案信息。如果档案分类集中管理不够科学,水平不高,必然会出现分类不相容,分类标准不统一,分类混乱等逻辑错误,进行关键词检索时,不能高效准确地找到所需档案,会降低用户体验而消解档案价值的充分利用。
“互联网+”时代不仅是科技时代,也是共享时代,各种共享理念层出不穷,最受大众所熟知的就是共享单车、滴滴共享出行和二手物品买卖,共享观念突出的优点是让资源利用达到极致与最优化配置。对档案价值实现而言,对非国家机密性的档案信息进行共享能达到档案信息的优化配置,让档案信息流向需要的对象。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开放观念,进行定期的交流和沟通,以便获悉他人档案信息并将档案信息输送给需要的群体,从而共享信息。在传统观念中,档案是管理部门权威性的体现,档案的封闭性管理意味着本部门掌握着强有力的话语权,本部门档案的获悉也需支付相应对价,这是传统一些部门的收益来源之一。对档案管理部门来说,形成档案共享观念有一定难度,需要领导干部从全局出发转变传统观念,输入共享档案的服务理念,让社会能够对档案信息进行充分利用。总之,在社会发展的长河中,档案价值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新的演变,确定的是档案价值只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优化,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