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晋水节水〔2021〕155号)。该办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提升和推动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用水定额》以及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省主要用水户用水计划的建议、核定、下达、调整进行相关管理和监督。
该办法以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基础,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为准绳,紧扣当前节水政策制度和水利部节水工作目标任务,将按照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和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条文共37条,涵盖计划用水管理的全过程。该办法以县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为前提,明确了计划用水分级管理权限及“用水属地管理”的原则,力求强化计划用水约束作用,规范基层用水管理行为,在“管住用水、全面节水、科学治水”上逐步实现见成效、上台阶。
新出台的《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与推进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精神一致,是落实《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体现,将有力地推动和提升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推进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