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梅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民用机场设施设备为民航专用设备,因此其设备设施的采购必须符合民航局相关规定,采购通常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和直接采购形式为主。当前民用机场的设备设施采购模式主要以国家、民航总局和机场自身对于设备设施采购的要求为依据,自行完成相关物资的采购工作。这种采购方式存在一些弊端。首先,采购量小,难以形成采购规模,不利于降低成本。其次,民航机场在采购方面缺乏专业人才,采购工作质量存在风险。最后,民用航空设备设施供应商有限,机场本身缺少设备方面的专业人才,对于物资的验收把关开展难度较大。因此,优化民用机场设备设施采购模式对于降低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基于我国国情影响,大部分民用机场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其采购工作的开展都存在政府的支持,机场设备设施采购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民航发展基金和地方财政的投资。目前,民航发展基金占据民用机场采购资金的主要份额,虽然我国相关采购法规没有将其纳入政府采购体系,但是鉴于民用机场的采购资金来源,可以对其设备设施采购按照这集中采购制度为主的模式开展[1]。
采用集中采购制度为主的采购模式能够控制采购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并且可以针对特定的设施设备,进行采购。对于机场其他设备,可以由民用机场按照自身使用需求选择购买方式。集中采购制度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必须国家招标采购的设备、资金提供来源单位要求招标采购的设备、纳入民航招标采购设备目录的设备和强制招标之外的设备,都是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设备。这四类设备的采购以集中采购模式进行,需要进行项目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1.建立采购调研与论证制度
集中采购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采购流程体系。对于大型的民用航空设备,采购前需要进行调研,并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调研与论证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加准确的了解设备基本情况,避免盲目采购导致的成本增加和功能不匹配。设备的调研报告需要包含设备购买原因、选型分析、设备效益、设备实际使用效果及使用条件、同类民用机场设备使用现状及效益等[2]。通过调查报告能够充分了解设备性能和实际应用效率,为设备采购提供帮助。
2.编制设备采购计划
民用机场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必须以机场使用和运营需求为标准,设备既要符合当前技术领域的追求,同时还要具有较高的适用性。杜绝设备采购过度追求先进性和冗余配置造成采购成本增加,造成资金浪费。采购计划需要基于专家理论结果编制,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购置计划编制完成后必须严格执行,若需要变更必须按照相应流程审批,保障设备采购的严肃性。
3.设备采购及验收工作
设备采购可以参考政府采购的方式,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结合。对于制度要求的设备进行集中采购,其他设备可以根据需求,在综合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基础上采用自由采购方式。这种设备采购模式能够进一步降低采购风险,有利于提升设备采购效益。在设备采购完成后,需要组织民用机场设备领域的专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包括技术参数、设备规格和使用功能等,必须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要及时联系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进行设备退换。
采购流程的建立是机场开展设备采购工作的重要机制。对于采购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合规性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机场需要在每一年的年末编制次年机场设备采购预算,为次年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预算经过审批后,机场需要根据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编制详细的设备采购计划,合理分配采购资金,确保次年采购能够满足机场发展需求。其次,进行设备采购项目时,机场需要做好招投标工作,进行备案,完成设备供应商的招标,招标需要严格履行程序,选择最佳的设备供应单位,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为避免采购工作出现违规行为,应建立权责分明的内部采购机制,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采购需要明确采购部门的责任分工和采购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自身责任职能积极开展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实现高效有序的采购体系[4]。在采购监管体系的建立方面,被监管人为采购工作的执行者,监管方主要以民航局为主,对采购人员职业能力、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采购工作开展结果进行严格监督,实现民用机场采购模式的优化。
综上所述,民用机场多为国有企业,其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为国家和政府投资,这就决定了其采购项目的采购性质,采购模式需要符合国家制度和民航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集中采购模式为主,其他采购模式并存的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采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