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强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诚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应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完善国内、国际市场经济体制,培育企业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的国有属性决定了其国民经济支柱的位置,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和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现实责任。财务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完善财务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营造健康经营生态圈及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财务诚信体系建设应以培育国有企业诚信价值观为根本,以表扬、发扬诚信行为,惩罚、杜绝失信行为为重点,以完善配套诚信体系规章制度为保障,建立长效的诚信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诚信的国有企业发展环境,为国有企业实现更高层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出台相关奖励、惩戒政策,加大对诚信企业、人员的奖励,同时对失信企业、人员给予处罚、约束,让企业及个人在根本上重视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依托国有企业大数据共享平台,推进国有企业各单位间、部门间诚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有效消除诚信信息“壁垒”“孤岛”,逐步打通与供应链上下游各级企业间诚信信息数据接口,建立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主要解决可能对国有企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对企业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点失信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复制推广。
四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科学、准确的辨析诚信行为或失信行为,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评价等制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诚信体系,加大财务信息披露、纳税管理、债务管理、债权清收等重点工作管控力度,确保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主体信用等级稳定提升、规避债务和税务风险。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逐级完善企业财务信息对外披露审批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应披露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严格保守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商业秘密。
针对国有企业去杠杆成效不明显、资金接续压力大等问题,建议开展年度、季度、月度的经营情况分析,加强对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偿还能力、担保及履约责任等事项的分析和评估,强化监测预警,做好风险应对工作。根据企业资金需求和资本市场成本走向及时调整融资决策,确保融资计划可行,避免融资方案与企业实际脱节。加大金融市场分析研判力度,提高对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敏感性,优化国有企业融资和负债结构,逐步置换高息负债,降低财务费用。逐级编制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债务风险情况进一步摸深摸透,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一丝苗头,筑牢风险底线,坚决杜绝借款违约风险。及时掌握企业资金状况,切实防范往来支付风险。及时研判资金宏观形势,发现资金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防范民营企业清欠风险。进一步加大应付款项管控力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预警管控,确保无新增逾期应付款项,存在以前年度逾期款项应排定计划严格组织清欠。
通过对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分析及评价,及时、准确的确认、消除企业经营活动及业务流程中的税收风险,重点解决交易模式增加纳税成本问题,税务法规未明确或有争议事项处理等问题。强化税收管理法规政策研究,定期组织修订《税务实务规范》等制度,确保各级税务管理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常态化组织开展涉税风险评估、排查、互查、倒查,及时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规避涉税风险。
规范客户诚信评级标准,提高对客户诚信管理的工作质量,优化往来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客户诚信风险。以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管理为重点,强化客户资信调查,科学制定客户诚信评级指标体系,重点从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诚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和资金情况、银行账户情况、企业规模等方面评定,根据评定等级分类制定销售政策,有效避免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等风险情况出现,规避和杜绝坏账风险和应收款项逾期。
针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适当简化、优化已签订合同约定付款等事项的线上审批流程。针对诚信评级较高的客户,探索在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上给予更多销售优惠政策。针对诚信评价较高的权属单位,探索建立内部借款续贷、专项资金计划审批等绿色通道。针对诚信评价较高的职工,适当简化费用报销、请销假管理、备用金借款等审批流程。
严格督导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督促国有企业各级人员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增强诚信经营、诚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对国有企业及其权属单位实行财务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百分制”考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确定考核工作内容、考核分值和量化评价标准,考核按照动态评价和年度总评价结合的方式,每年末由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权属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验收,及时公示公开。
2.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财务诚信体系建设考核作为国有企业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财务诚信体系建设考核排名靠前的权属单位,优先推荐评选企业财务先进单位。
引导国有企业及权属单位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带动企业上下游供应链营造成体系的诚信氛围。进一步完善财务诚信体系监督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或个人的监督、约束力度,在舆论层面形成对严重失信企业或个人的舆论压力,引导失信企业或个人及时纠正相关失信行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权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计、法务、审计、物资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宣讲。引导国有企业、其权属单位及上下游供应商主动做出诚信经营承诺的专项承诺,对其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做出公开声明,接受市场监督,打造供应链规模诚信体系。
突出抓好诚信风险控制,严格落实经营情况检查、财规财纪执行情况检查,抓细抓常,防微杜渐,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失信行为发生。突出抓好诚信风险评价,深入查找分析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营等诚信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补齐短板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