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西安长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素质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注权利与义务已逐渐成为我国当代人的自觉意识,这说明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法治国家的基本性质。在我国经济市场中,完成交易活动不可缺少法律条文作为保障,为的是使经贸等活动更加公平公正,维护我国经济市场的秩序,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组织,有着复杂且众多的经贸业务与合同签订活动,难免会由于合同程序的繁多而出现漏洞,导致法律风险。
在我国《合同法》中,合同的性质和种类有明确规定,但企业在合同制定中仍出现合同名称与正文内容不对应的情况,例如,“加工承揽合同”被定为“工程承包合同”,且两类合同性质、种类、成立和生效要件不同,这导致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性无法被明确,造成了企业的法律风险。
企业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组织,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息息相关,这说明我国的市场变化和政策的实施变动都会对国有企业产生影响而带来变化。如果不积极应对,则会形成外部的法律风险,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国家为调控市场而颁布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行业变化政策等都会对国有企业的合同签订以及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国有企业如果不积极应对并加以解决,则很容易由于外部政策变化而产生法律风险,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企业在制定合同时,可通过采用网上下载的合同示范模板来增加合法性和规范性。但是,这往往会减少合同的具体性和实用性,且由于合同内容较为宽泛,往往没有针对企业的实际问题约定合同条款,这导致企业的实际需要无法得到满足,从而产生合同法律风险。
对于企业而言,在落实合同管理上,需要配备机构和相关人员,并依据合同法和相关管理要求建立合同管理配套体系、运行机制和制度,并且对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合同的建立和归档更加完善,在对合同的逐步规范中,实现企业合同的制度化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在明确企业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以及合同审查机构和人员等的职责权限后,就可以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上实施完善的管理制度。例如,在合同审批管理中,采取三项审查制度,合同的技术审查由质量部或者技术部负责,合同的经济审查由财务部审查,合同的法律审查由法律部审查,在这种三项审查制度下,不仅能够实现对企业从立项、技术、资金渠道、法律风险等执行的监督,同时又能确保企业合同的层级之间的职责和权限。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就必须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责任,共同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另外,要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实际制定相应的合同标准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为使国有企业的合同签订得到保障,我国实行了合同担保制度,以协助企业维护正当权益,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进行,促进我国企业之间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国有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应该积极采用合同担保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合同的签订,并要求签订双方互相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的强制性约束之下进行,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修改,凡经双方同意的改动内容,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进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履行的检查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对不能够按时完成的合同,及时反馈给责任领导,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合同违约。
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产生来源于多个环节,合同的风险评估非常重要,相关操作人员必须要认真分析,抓住企业合同管理的重点,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系统,依靠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合同监管体系的建立对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地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得当而遭受法律处罚,同时提高企业信誉、提高利益保障。此外,发现问题要及时拿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得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企业的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