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飞,李浙
(大连海事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近年来,各国围绕海洋展开激烈竞争,人类与海洋的矛盾也日益显现,中国作为海洋大国,在海洋领土争端、海洋经贸合作、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面临与各国法律的对峙和协调。中国海洋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海洋强国建设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对我国的海洋法律人才有了更高要求,要求他们既要专业素养过关,也要政治觉悟过硬[1]。为实现更高要求的海洋法人才培养目标,高校教师不仅要重视海洋法专业教育,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海洋法”课程思政,使“海洋法”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融为一体,是培养海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探讨的“海洋法”课程思政教学路径,主要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海洋法”课程,从培养专业素质过关、政治觉悟过硬的海洋法律人才的目标出发,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创新“海洋法”课程教学方法,实现“海洋法”课程“育才”“育人”的双功能。对于开设“海洋法”课程的其他专业,可以按照本文提出的教学内容融合和教学方法创新两大主线,根据各自的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等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海洋法”课程思政教学路径。
2020年6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课程思政建设就是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高校立德树人成效。推进“海洋法”课程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高校“育才”和“育人”的功能由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分别承担,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互隔绝[2]。传统“海洋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育才”,即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旨在传授学生海洋法基础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海洋法律解决现实案例的能力;传统思政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育人”,即价值引导和价值塑造,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面对海洋法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两张皮”的问题,“海洋法”课程思政坚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坚持育人和育才相统一,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通海洋法专业教育的全过程。“海洋法”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吸收、融合传统“海洋法”课程和思政课程的教学目标,将“育才”和“育人”的两大目标有机融合,要求“海洋法”课程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统一,完善了“海洋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高校负有打造海洋文化教育高地、培养海洋专业人才的重任[3]。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摩擦的日益频繁,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出台,国家对海洋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海洋法人才既要专业素质过关,有充足的海洋法律知识储备、必要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也要政治觉悟过硬,自觉关注中国的海洋政策和海洋争端,立志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奋斗。
高校培养专业素质过关、政治觉悟过硬的海洋法人才,必须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分别进行的教育方式将三者割裂开来,学生对待不同的课程又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不重视思政课程,往往导致高校对学生的价值塑造收效甚微,难以满足海洋法人才培养中较高政治觉悟的要求。“海洋法”课程思政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能有效实现在传授海洋法律知识、培养法律应用能力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念,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政治合格的海洋法人才。
新时代中国海洋理念为海洋法课程提供思政教育素材。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等反映了中国追求“平等、和平、合作、共赢”的海洋理念。一方面,中国的海洋思想顺应时代要求,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和包容性;另一方面,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话语权日益增加,中国的海洋理念不仅是国内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导,也是国际海洋开发与利用的关键理念。
相比于传统思政课程单一地介绍中国海洋理念,“海洋法”课程思政将国家海洋理念与海洋法专业知识融合,使学生在学习海洋法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度理解国家海洋理念,可以引导学生了解海洋治理、海洋理念的世情国情,提高对国家海洋理念的认同感。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寓价值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探索“海洋法”课程思政教学路径,就是探索海洋法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路径,二者融合首先要促成其教学内容的融合。“海洋法”课程思政需要革新“海洋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合理融合海洋法专业知识、海洋法律应用能力培养和海洋法思政的内容,达成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统一。
首先,中国海洋文化历史悠久,不同时期的海洋文化为“海洋法”课程思政提供了大量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素材,选入“海洋法”课程思政的国家海洋思政素材应当服务于国家现实发展需求,要能够提高学生政治认同和道德素养。筛选合适的国家海洋思政素材与海洋法专业知识融合,能够实现教学内容价值引导与知识传授的统一。
其次,要有机融合国家海洋文化与海洋法专业知识,避免机械组合、生硬糅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关于全球海洋治理的最新主张,体现了新时代中国海洋文化的内涵,“海洋法”课程思政教学内容要挖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法各领域的体现,将海洋法知识与海洋理念有机融合。第一,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和平解决海洋争端,这与海洋争端解决的教学内容有所联系,可以在传授这部分专业知识的同时自然引出海洋命运共同体倡导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理念,对学生进行价值引导。第二,国家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不同区域的权利不同,随着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的进步,各国以海洋为载体的合作日益紧密。实现自身的海洋利益离不开其他国家的协助,这体现了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求互通、共赢的海洋利益观念。第三,海洋命运共同体关注人类与海洋的良性互动,倡导海洋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海洋法”课程在进行到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内容时,可以介绍海洋命运共同体人海和谐共存的理念,提高学生的海洋意识和文化自信。
最后,不论是何种海洋理念,其本身都仅是“海洋法”课程思政的思想政治方面的理论素材。要真正将海洋理念的价值引导作用融入海洋法知识传授的过程中,需要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炼海洋法专业知识体系所蕴含的思政内涵,挖掘与之相配的海洋文化,配合适当的教学方法,融合国家海洋文化与海洋法专业知识,实现价值塑造和知识传授相统一。
在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出现的海洋问题为“海洋法”课程思政提供了现实案例。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海洋争端频发,中日钓鱼岛争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主权争端、美国军舰穿航台湾海峡等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将中国的海洋争端作为锻炼和检验学生海洋法律知识应用能力的案例,融合国家海洋问题与海洋法律知识应用,能够将价值引导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提高政治觉悟。
以南海争端为例,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岛屿主权归属和海洋划界,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主权争端[4]。通过南海争端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利用“海洋法”课程所学习的海洋法律专业知识,开放性地从各个角度论述中国在南海的固有领土主权和海洋利益,既能培养学生独立运用海洋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能自然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塑造。此外,中菲南海强制仲裁也是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海洋法能力的国际热点代表案例。南海仲裁涉及海洋法的许多知识,如海洋争端解决途径、仲裁庭管辖条件、该案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等。领土主权问题是“你有我无”的非合作性博弈[4],中国在此问题上绝不会做任何退步,但也始终坚持和平解决争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分析中国海洋争端问题的过程中,融入中国对待争端的态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政治认同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除了海洋主权争端,在海洋强国的建设过程中,中国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教师在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海洋法律知识应用能力的同时,融入倡导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同向同行。“海洋法”课程思政融合国家海洋问题与海洋法律知识应用,实现价值塑造和能力培养相统一,正确进行价值引导,在培养学生海洋法专业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
“海洋法”课程思政不是简单的“课程”加“思政”,而是将价值引导自然融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过程中[5]。推进“海洋法”课程思政,融合海洋法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实现教学内容的融合,还要探索不同的教学方法,在坚持“守正”的基础上力求“出新”。
受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的限制,传统法律课程往往采用注入式的教学方式。注入式教学方式的教学难度低、进程快,将理论知识直接灌输给学生,能够保证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内容。但是这种教学方式不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力,能力培养效果不尽如人意,并且价值塑造空间较小。
“海洋法”课程思政应当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通过启发性提问、分组讨论等形式,鼓励学生积极思考,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问题意识,同时对学生进行有效价值塑造。启发式教学让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更高,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让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思考、举一反三。此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也更容易通过启发式教学方法融入海洋法专业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例如“我国的海洋理念体现在哪些中国海洋法律规定中?”这一启发式的问题,既能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的海洋理念,提高政治素养和觉悟,又能帮助学生熟悉中国的海洋法,并反思现有法律中的不足。启发式教学方法能够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打破思维局限,提升学生的政治觉悟。
思政内容要自然融入海洋法专业知识,不能生硬糅合。如果没有找准海洋法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内涵,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契合度不够,简单地将“海洋法”课程和思想政治课程搬到同一个教室里,易使学生产生排斥心理,不仅不能实现价值引导的作用,还可能令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海洋法”课程思政要求教师挖掘海洋法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内涵,找准“海洋法”课程教学内容和海洋思政的契合点,注意二者融合技巧,让学生自然地接受思政教育[6]。
挖掘海洋法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内涵,既可以正面直接思考每个海洋法知识点可能具有的思政内涵,也可以从成体系的海洋理念、海洋文化等角度来倒推相关联的海洋法内容。正面挖掘,比如海洋资源开发可以联系海洋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保护等相关内容;海洋争端解决可以联系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倡导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等内容。从体系性的海洋思政内容倒推则可以像上文举例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先细化思政内容,再寻找海洋法中契合的知识点。
案例教学生动直观,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应用海洋法的能力。“海洋法”课程思政要求教师寻找能体现思政要素的典型海洋法案例,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海洋法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自然地进行价值塑造,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为,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
体现思政要素的典型海洋法案例既可以是符合我国新时代先进海洋观念的正面案例,也可以是与之相背,能够引起学生反思的反面案例。例如,近年来美国军舰多次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穿越台湾海峡,影响我国周边地区局势的平稳,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美国这一做法,渲染紧张局势,不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中国坚持和平与发展的理念相违背,也不符合海洋命运共同体倡导的合作共享的海洋安全理念。选取这一热点问题作为课堂案例,不仅要与我国的海洋理念联系起来,还要引导学生从客观的海洋法角度分析美国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的合法性问题,启发性提问,如台湾海峡是否是国际海峡,实行何种航海制度,其他国家在台湾海峡有哪些权利等等。选取海洋法案例体现思政要素提升学生家国情怀的同时,也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在坚定立场的基础上客观分析法律问题。
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递技术破除了传统教学中存在的多方困境,使课堂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7]。教师可通过线上途径,实时分享海洋思政资料、检测学生课堂知识吸收水平,验收教学成果,多途径实现“海洋法”课程思政的教学目的。还可以通过线上应用和资源,展示图片、音频、视频结合教材文字,立体式教学,提高课堂效果。
除了传统第一课堂,学校和教师也要积极运用第二课堂,多种途径实现思政内涵融入“海洋法”课程教学。高校可以鼓励学生自发创办和运营“海洋法红色电台”,促进学生自发学习海洋思政知识;可以与海洋法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合作开展“海洋法红色讲坛”“国际海洋法大讲堂”“海洋强国战略讲堂”等系列讲堂,拓展“海洋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海洋法”课程思政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海洋法专业教育,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海洋法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解决了高校传统“海洋法”课程教学目标不完善的问题,将“育才”和“育人”两大目标有机融合,另一方面满足了国家对专业素养过关、政治觉悟过硬的海洋法人才的培养要求。
本文重点从“海洋法”课程思政教学内容的融合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两方面设计“海洋法”课程思政的教学路径。“海洋法”课程思政具体实施后,仍需根据在校学生和教师队伍的实时反馈,纳入思政考核的课程综合考核结果,并通过对学生毕业发展的长期调查等内容,来不断改进“海洋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体系,逐步提高高校海洋法人才培养能力,从而培养出专业素养过关,政治觉悟过硬的海洋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