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越南城隍信仰内涵变迁看中央与地方权利的交流

2021-01-15 05:29赵立明
红河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城隍统治者信仰

赵立明

(云南民族大学,昆明 650500)

一 越南城隍信仰的兴起与发展

“城隍”源于中国文化,是指保护一方池城的神,最初是指古代居民点最先修筑的两种防卫设施,即围墙和壕沟。在古汉语中,“城”是指用土石夯砌而成的围墙;“隍”是指没有水的护城壕。中国古代称有水的城堑为“池”,称无水的城堑为“隍”。城与隍各位一物,均为居民点的屏障。[1]128据《礼记·效特性》记载:“天子大腊八,祭坊为水庸,事也。”郑玄注云:所祭八神也,水庸七。”《侅余丛考》又进一步解释道:“水则隍也,庸则城也。”由此可见,城隍这一概念是从由“水庸”逐渐演化而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乡村城市的聚集,民众对所生活地区归属感的加强和对社会安定的渴望,城隍信仰便从最初的保护沟渠之神逐渐演变成“城市的保护神”。中国现存可考文献中最早记载的城隍神祠是建于三国赤乌二年(公元238年)的芜湖城隍,东汉以降,随着佛教传入,道教模仿佛教中的神佛观念,将仍在民间活跃的社祭活动纳入道教信仰体系,开始形成系统完备的城隍信仰体系。[2]及至唐宋时期,随着封建中央集权制度加强,广建城隍庙、城隍信仰逐渐成为封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精神枷锁。宋代开始为城隍神加赐封号,祭祀典礼也更为隆重。至明代,城隍信仰达到顶峰,明太祖朱元璋主张增强中央集权,加强神权统治,大封城隍。皇帝在封赦城隍时曾言:“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而不妄为。”“朕设京都城隍,俾统各州府县之神,以监察民知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侥幸而免”[3]181-187由此可见,伴随王权专制加强,城隍信仰已从保护城市之神变成统治者对下层民众思想控制和教化民风的重要工具。

越南城隍信仰源于中国,并伴随着道教文化传入而逐渐在越南兴盛。道教作为中国本土宗教,公元142年由张道陵在老子道教和中国地方信仰基础上创立而成,是融合了中国现实状况与思维方式的神教。《牟字》序言曾言:“灵帝崩后(公元189年),天下扰乱,独交州差安,北方异人咸来在焉,多为神仙辟谷长生之术。”[3]由此推知,道教在东汉末年即已传入越南。中越两国同为农耕文明为主,在文化审美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也有很大的相似性。道教哲理偏重于人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生命的完成,对于人生,对于潜藏在人的意识深层的俗望的力量,其采取迎合满足的方法。[4]因此,源于越南社会下层民众对生活的渴望和对现实的追求,道教传入越南之初便在越南下层民众阶层引起了激烈反响,并且呈现出“自下而上”的传播方式。

公元2世纪左右,交趾地区属于中国汉王朝管辖范围,中央王朝派遣官吏前往交趾地区,整顿兵马,补充粮草,率兵平定各地,每至一处便建城筑堡,且全盘改革各州郡的政治制。[5]31随着汉王朝对交趾地区管理的加强,当地形成了较为系统严密的政治层级制度,农村地区也出现了类似于中原地区的村社社会,城隍信仰在越南有了现实的依托物。

唐朝时期,我国官方有了关于云南城隍信仰的最早记录。据《交州记》:王姓苏名百,世居贲度乡江水侧,三世同居。晋时旌表其间,号所居为苏白村。王初举孝廉,为龙度令,有忠孝之名。唐穆宗长庆中,都长李元喜见龙城北有逆水,乃相地移府。其地是王故宅,因奉请封王为城隍神,立祠祭之。夜梦王来告曰:“某主此地久矣,君为教导吾民以义,方能久居。元喜许诺。迨高骈筑罗城,闻其事,具澧致祭,尊为:都府城隍神君。李太祖迁都龙城时,梦王来拜谒,具言姓名。帝觉而命祭,封为国都异龙都城大王。[6]从这段引文可以得知,安南都护高骈曾将当地的苏沥江神奉为其都府大罗城的城隍神,号曰“都府城隍神君”。李太祖公蕴迁都河内,也基本沿用在京城升龙祭祀城隍的仪式。可见,越南上层社会在接受城隍神之初基本沿用了中原王朝对城隍的内涵解释,并且伴随着越南封建集权统治的加强,开展在这一基础之上继续对城隍神更为隆重的加封和祭祀。但这仅仅是城隍信仰开始在上层统治者阶层流行,其在民间的传播情况尚缺史料。从道教在越南传播的时间和方式来看,越南民间城隍信仰理应较官方更为丰富,关于这一问题将在下一部分探讨。

二 越南城隍信仰内涵的变迁

从宗教传播的角度看,任何一种宗教在传入其它地区之后,都需要与传入地地方信仰相结合,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本土化特点。[7]中国城隍信仰传入越南过程中也不例外。越南城隍信仰不仅继承了中国城隍神对加强皇权和思想教化的功用,在传入民间时,也与当地原始信仰进行了本土化结合,其内涵包括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信仰元素,具有神秘主义色彩。民间城隍信仰,有关学者认为,越南民间城隍信仰的传入采用了上层至下层,城市到农村的传播阶段。[8]也有研究人员指出,越南本土信仰中曾存在与城隍神相似的信仰,当城隍概念传入越南后,当地民众才将这一名词用解释相关的本土文化。[9]但是不论越南民间城隍信仰是由上层传入下层,还是源自其本土文化中观念,从民间城隍信仰所保存的元素中可以发现,在越南城隍信仰发展之初中央和地方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状态,封建统治者认识到城隍信仰对封建王权的促进作用,后两者才出现了结合。

越南城隍神种类繁多,包罗万象。由于受万物有灵和灵魂崇拜观念影响,村民为求获得神灵庇护,城隍神往往又成为各种自然现象神袛、动植物神袛和自然神的化身,而且人神和天神相互结合,如传说中的天神、扶董大王、禇童子、东海大王等;各种自然现象神祗风神、雨神、水神、自然界山川湖泊神祗等;人神包括一些与地方有关的人物,如帝王将相、清官廉官、民族英雄、忠臣义士、以及在当地垦荒建村过程中有功者、在某重大事件中贡献卓异者等等。[8]越南民间城隍信仰发展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民间信仰的元素,正是由于在发展之初未受到中央王权过分干预,才得以保留着大量的原始信仰元素,保持着相对独立性的发展。后来随着越南封建社会发展进程加快,中央王权兴盛以及受中国封建王朝的影响,上层统治者开始将城隍信仰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功用,将其看作联系上下两级的纽带,以期达到加强统治,增强民众对国家归属感的目的。特别是到后黎朝英宗时期,中央考虑到民间城隍信仰繁多,开展对民间城隍信仰的审理工作,皇帝把各大城隍神赦封为上、中、下三等:一等神为某些名山大川神祗;中等神为乡民供奉和祭祀已久、有助于本土发展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要影响的城隍。下等神为除上等神和中等神外的其他正神,这些神业绩不明,但由民间奉为城隍,朝廷亦遵从民愿奉为下等神。[8]值得一提的是,在黎圣宗时期,为证明其民族正统性和提升民众对国家的归属感,开始将“万世之祖”雄王作为雒越始祖,雄王开始成为城隍神位中的上等神,并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此后雄王附着的民族精神符号不断地渗透到民间各种信仰中,并在民间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由此可知,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的加强,越南统治者展开了对民间信仰的控制。在对城隍信仰审查和再构建过程中,乡间城隍信仰被纳入到封建王权统治范围之内,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信仰体系。经过整合后的城隍信仰内涵保罗万象,不仅包括民族始祖、国家功臣这类有助于凝聚民心的上等神,也包括具有民间原始崇拜特点的自然神。

三 城隍信仰变迁背后中央与地方权力的交流

(一)越南中央与地方权力交流的必要性

越南李朝灭亡之后,越南进入了频繁的王朝更迭阶段。在长达两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越南统治者与国内盗寇的交战和与中国中原王朝的交涉成为首要问题。陈朝建国之初,越南国内寇盗频发,在国威地区,时有芒贼作乱。洪州地区,段尚占据唐濠之地,自称为王。北江地区则有阮嫩称王于扶董村。陈太宗在夺取帝位之后,才领兵前去平乱。但囿于朝廷势力孱弱,致使其在与寇贼交战中频频失利,迫于无奈选择与寇贼求和。这一份妥协也为陈朝统治者后续推进统治带来了重重阻碍。虽然之后在与元军抗争的过程中赢得了胜利,但是两次抗元战役沉重打击了陈朝国力。最终陈朝皇位被胡季犛篡取,后与明朝的交涉过程中,其诈称陈朝宗嗣已绝,无人承继皇位,便以陈氏外甥之名,代其权理国事。至1404年,自称艺宗之子的陈添平,行经云南抵燕京,向明成祖朱棣揭发胡季犛僭逆本末。明成祖遣使李锜彻查此事,结果为确系篡夺。明朝出于宗主国对藩属国的责任,出兵越南,胡朝军败后,明朝便张贴榜文访求陈氏宗室,但陈氏子孙无遗类,越南便暂交与中国管理,于是便开启了越南历史上的属明时期。[5]84-134由此可见,陈朝以来,越南保持着非连续的独立状态,在中国中原王朝的管辖和与国内反动势力的抗争过程中,越南统治者无暇兼顾地方统治,导致民间社会土地兼并愈发严重,豪取豪强现象频发,民不聊生。

直至15世纪后,越南步入了后黎朝时期,在经历了长达数世纪的社会动荡之后,黎朝统治者在统治之初就强化王权,并以儒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太祖黎利“立国之初,祠孔子以太牢,其崇重至矣”,在不断抬高孔子地位、神化孔子的同时,黎朝大兴儒家教育,鼓励、提倡向全社会灌输儒家思想,按儒家思想置礼乐,定制度。在京城设立国子监,于各府路开办学堂,延请教师教授儒学。此外,统治者还根据儒家思想制定了一些通俗的教化和条例,用行政手段推行,将儒家思想深入民间,以达成化民成俗的目的。[10]160-161特别是到黎圣宗时期,在其非凡的统治之下,越南文治达到全盛,使其显赫一方。在政治制度上,封建君主制更为加强。中央设六部,各部设尚书,废除丞相一职,皇帝独揽大权。全国分为十三个道,各道长由中央任命,分掌军、财权和司法大权,设监察御史使加以监督,并设立私人军队,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10]131伴随着封建中央集权一统国家的建立,统治者也展开了对大越民族主义观念的构建。成书于黎圣宗时期的《大越史记全书》曾记载:“大越居五岭之南,乃天限地北也。其始组出于神农氏之后,乃天启真主也。所以能以北朝各帝一方焉。”[11]越南统治阶级在进行民族构建的过程中,通过与“神农氏”等中华文化元素的联系来证明其民族正统性,但又采用“南北朝各帝一方”“与北朝而抗衡”之类的句子来强调其与中国中原王朝独立平等的地位。这种民族主义的构建大大激发了越南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同时也强化了中央与地方间的联系。尽管在黎圣宗后期,越南再度陷入王权斗争、割据对立的状态,但是这份已经构建而成的大越民族主义一直传承至今,对越南民族团结和民族归属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城隍信仰变迁中的中央与地方权力交流的方式与过程

如前述,越南进入后黎朝时期,国家进入全盛阶段。统治者以儒学为基础不断将权力深入到民间社会。但是以儒学为基础的汉文化毕竟为一种外来文化,由于其思想晦涩难懂,当其深入到民间社会之时,就极易与地方民间信仰产生冲突。正如本文所论述的越南城隍信仰,由于中央和地方社会对城隍神的内涵、功能等解释存在较大差异,当两者交汇之时,特别是在统治阶级极力推行其政治目的之时,极易与地方权力产生巨大的矛盾冲突。为了避免这类冲突产生,越南中央与地方在城隍信仰交流与融合过程中,采取的是一种更为积极的方式,即在坚守自我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退让。

如城隍信仰成为了国家行政权力下放与民间信仰之间的调和剂,统治者利用乡绅、儒士阶层等地方精英的管理,地方行政单位村亭从之前的“驿亭”转变为国家在村社设立的一个具有政治、文化和社会功能类行政机构,而地方城隍神则依靠这一机构变成了神圣界域中村社的管理者,得到统治阶级的认证,并纳入到封建官僚的政治象征体系。村亭和城隍神的出现标志着中央与地方间妥协、让步的达成,同时也是越南本土文化、信仰与儒家文化相互适应、融合的结果。[12]124-125

此外,随着以雄王始祖为基础的民族主义的构建逐渐趋于完善,国家参与的雄王崇拜也成为了民间城隍祭祀中的主要正神。在这一过程中,国家通过循序渐进的方法,起初通过地方官员和精英来管控民间的信仰生活,祭祀仪式则主要有地方社会自行组织。[12]135通过民间社会对雄王祭祀仪式的不断践行,逐渐加深了下层社会对统一民族构建的认知,最终民众开始自觉地将雄王作为城隍祭祀的主神,希望通过祭祀大越始祖的方式来加强与国家的联系。美国社会学家保罗·康纳顿从集体记忆的角度指出,社会秩序的维持需要预设一个共同的集体记忆,而记忆的载体是通过仪式来操演的。[13]仪式或信仰具有连接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作用,当某个族群的人们在参与该族群的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会对所构建的集体记忆具有一定的承袭,这份承袭对民众的认同感和社会稳定性将会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国家统治者将“万世之祖”雄王纳入越南城隍信仰和祭祀中的上等神的位置,一方面民众在仪式参与的过程中逐渐加强了对国家民族意识的认同;另一方面统治者也在与地方社会的沟通过程中实现了大一统国家的建构。

从越南城隍神的分类以及统治阶级在利用城隍信仰构建国家共同信仰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国家统治阶级并没有打击民间信仰的个性,也没有一昧地宣传民众所不熟悉的上等神中的正神功绩。而是在尊重和保留民间信仰的基础之上,用一些能够激起民众民族记忆的始祖类的正神,如雄王始祖及抵御外族侵略的功臣等等,不断安抚地方民众的情绪,加强国人对于民族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实现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思想层面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统治者也将民间信仰一同纳入到城隍信仰大的话语体系之中,使得城隍信仰内涵更加的多元、丰富。

从越南中央与地方在城隍信仰的交流过程中,可以发现良好的交流从来都不是一种单向的压制抑或是单方面的被动,而是双方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达到一种意识形态领域的双向流动,最终形成两者共同接受、认可与遵守的约定。文化作为一种精神领域的概念,其融合与接受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国家一昧地用暴力强硬的态度去干预民间文化与信仰,即使最终结果是某一方屈于武力镇压而暂时服从与接受,也会产生更大的文化缝隙,为后期爆发更大的冲突埋下伏笔。更甚者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封建时期,在野蛮好胜的思维驱使下,民间权力不会轻易地去迁就和迎合国家统治阶级。因此在双方交流过程中统治者如果继续采用强硬的态度,放弃理性和善意的沟通时,两者容易激起更多的流血事件,从而加剧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冲突,不利于统一中央王权社会的建立。

四 总结

从越南城隍信仰内涵的变迁中可以发现,国家统治阶级在规范城隍信仰的过程中,尊重了中央和地方间的差异,通过有效的沟通对话实现了彼此的融合与发展。一方面地方顺应与迎合了中央所传达的有效指令;另一方面中央也在保留地方性特色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妥协与让步,实现了城隍信仰对民族归属感和统一民族国家建设的功用,也促进了其信仰内涵的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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