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我国超10亿用户接入互联网,不仅形成和构建了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和特色鲜明的“众生群像”,也意味着以移动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已然塑造了全新的大众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文章以此为研究背景,对社交媒体平台传播背后的文化症候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行动者网络”理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以期为深度融合时期全面构建社交媒体平台的健康文化生态提供启示。
【关 键 词】数字社会;“众生群像”;社交媒体平台;文化症候;“行动者网络”理论
【作者单位】孟伦,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系。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精准扶贫政策信息的多级流动与数字化传播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16CXW027)。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2.022
2021年8月2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71.6%。超10亿用户接入互联网,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的数字社会,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众生群像”。以短视频、直播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成为全民娱乐休闲中心,并塑造了社会大众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
有学者表示,社交媒体平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介入,使得谎话、流言、绯闻以“真相”的幌子在网络上肆意流传,各种传播奇观层出不穷,文化症候显而易见,甚至造成了社会的深层次危机,无论是对良性社会的建构、共识的形成,还是公信力的提升以及政权的稳定都是极为不利的[1]。因此,尽管社交媒体平台为数字社会的形成和“众生群像”的构建起到强大助力,但其造成的各式传播奇观和背后的文化症候,对网络生态治理和社会有序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亟待解决。
一、数字社会的“众生群像”:社交媒体时代的真实图景
从《报告》得知,目前我国超7成的人口上网,超过10类互联网应用的用户规模在5亿人以上,这表明移动互联网已成为社会大众生活与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报告》还指出,10—39岁年龄段的网民数量占整体网民数量的82.3%,人均每周上网时长高达26.9个小时。这不仅意味着年轻网民是社交媒体时代的主要活跃群体,也表明以移动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已然塑造了社会大众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
从微观层面看,在社交媒体平台构成的数字社会中,超10亿网民的网络行为投射出的“众生群像”也愈发鲜明。《报告》指出,10—19岁年龄段的网民对在线教育平台的使用率最高,达到48.5%;20—29岁年龄段的網民对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等社交媒体平台的使用率最高,分别达到84.1%、97.0%和73.5%;30—39岁年龄段的网民对网络新闻类社交短视频平台的使用率最高,达到83.4%。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年龄段的受众在社交媒体中的传播偏向有所不同,这也反映了大众各不相同的生活方式,为数字社会“众生群像”差异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从具体的平台和形式来看,以短视频、直播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成为全民生活和工作的主要阵地,其中抖音、快手等头部平台已经成为行业代表,规模庞大,影响深远。《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经达到8.88亿,占整体网民的87.8%;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亿,占整体网民的63.1%。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4亿,同比增长7524万。互联网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抖音国内日活跃用户规模已破6亿,快手国内日活跃规模达到2.3亿,两大社交短视频平台已经稳坐头部交椅,成为数字社会“众生群像”的网络集散地。
目前,短视频、直播已经与大众“吃住行游购娱”紧密结合在一起,既是一种传播形式,也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数字社会“众生群像”的形成预示着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但夹杂其中的文化症候也愈发鲜明,只有社会各界共建共治,才能助力数字社会良态运行。
二、从个体生活到社会交往:社交媒体平台的文化症候
随着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新兴技术的应用在服务大众生活和工作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些传播奇观,其中隐含的文化症候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行业焦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们的生活感知愈发碎片化,深度内省不足
从个体生活层面看,社交媒体文化重塑了当今社会个体的认知模式、传播习惯甚至消费观念,人们对日常生活的感知越来越碎片化,深度内省也变得愈发困难。随着移动终端设备的日渐多样化和影响力的显著增长,社会大众无论是在上班学习途中,还是在娱乐休闲之际,都可以借助移动社交平台“随意赋形”,在网络世界不停移动,同时进行游戏、阅读、社交等多种活动[2]。
社交媒体平台不仅塑造了社会大众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崭新的社会形态,也使社会大众的认知发生了转变。美国学者凯瑟琳·海勒斯将这种转变概括为从“深度注意”向“亢奋注意”的转变。“亢奋注意”的特征在于不断通过光影声色刺激大脑,使之持续保持兴奋状态,而不像传统阅读那样内敛地、沉潜地深度反省。来自社交媒体平台的巨大信息洪流,看似在分享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新鲜内容和信息,实则停留于媒体建构的阅读空间内,其中夹杂的各种虚假和“三俗”内容,对个体受众产生了负面影响。
2.虚拟空间成为日常交际的重要场所,人际关系缺乏真实性
从人际交往层面看,由社交媒体平台构建的虚拟空间逐渐成为人们日常交际的重要组成部分,空间的人际关系被烙上了消费社会和感性工具的双重印记。由社交媒体平台构建的虚拟空间充满消费文化症候,主要表现为人际交往过程中的“炫耀消费”和“畸形消费”,以及平台消费模式的过度营销。
前者让我们看到了社交媒体平台的“危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向畸形攀比的方向发展,不断挑衅消费社会高速发展的神经。正如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所言,消费社会的一员既是消费者,也是商品推销者,但更重要的是,消费社会的成员本身就是消费品。在这种畸形消费观念的影响下,人际交往的成本不断下降,凸显了当今社会“效率至上”“感性万岁”的特征,如点个赞便完成一次对朋友的问候,却缺乏真实的温度。
后者让我们看到了社交媒体平台的“漏洞”——随着短视频、直播的兴起,直播带货成为普遍现象,社交媒体也从最初的娱乐消遣平台演变为与“吃住行游购娱”紧密结合的阵地。在此背景下,巧借人际交往实现“一对多”的产品推销渐成风气,不仅加剧了网络人际交往的功利性,而且导致大量劣质商品流入市场。
3.分享内容严重同质化
从社会文化层面看,基于社交媒体平台的网络文化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即内容严重同质化[3]。社交媒体平台会根据算法机制不停复制大众的固有习性,并有针对性地向他们推送偏好信息,从而导致“社会区隔”固化。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西奥多·阿多诺认为,当下抖音、快手平台的许多热门内容实则是文化工业流水线上的标准化产品,社交媒体平台则为这些同质化产品提供了温床。这些产品的生成传播成本低,大众接受度高,因而在网络空间流行起来。正是由于这种千篇一律的同质化产品大量产出,经典文化的生存空间不断被蚕食。
不可否认的是,社交媒体平台的迅猛发展也为主流知识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助力,但要想激活这些高品质内容的分享机制,则需要社会大众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换言之,需要社交媒体平台不断优化内容分享机制,培养和提升用户的审美能力和水平,从而避免出现“社会区隔”。
三、从一己之力到多方共治:社交媒体平台文化症候的治理对策
巴黎学派曾提出“行动者网络理论”,其代表学者布鲁诺·拉图尔表示,“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核心要素包括行动者、转译者和网络。其中,行动者不仅指行为人、社会群体、组织等人类行动者,还包括媒体平台、技术等。因此,在社交媒體平台文化症候的治理过程中,行动者不仅应包括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包括社交媒体平台和用户本身。
1.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法律体系,加速多元主体共治
目前,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20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法规的正式施行,不仅明确了政府、平台、社会、网民的责任,也对鼓励、禁止和防范抵制的相关内容做出了严格规定。2020年5月起,国家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期8个月的“清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和渠道中的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并以“三项整治”行动(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传播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自媒体”基础管理专项治理及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着力解决社交媒体平台中的 “三俗”等问题[4]。
除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整治外,相关行业协会也为促进社交媒体平台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2020年6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制定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行业规则和政策导向,积极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为构建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社交媒体平台评价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政府和相关部门多方主体携手共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社交媒体平台逐渐趋于规范化、有序化,从而有效解决了文化症候,以优质内容供给和主流价值引导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用户。
2.社交媒体平台:强化内容管理与审核,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
目前,社交媒体平台的内容监管、审核及惩治重心应放在集中打击“三俗”和“洗稿”行为上,强化内容管理与审核。一方面,要对“炫耀消费”“畸形消费”等具有不良价值导向的内容产品进行“限流”,避免这类内容对平台用户尤其是年轻用户群体产生不良影响;鼓励和提倡合理消费,加大对主流消费观念宣传的流量扶持。另一方面,要出台具体的行业规范细则,对功利性营销和过度营销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消费体系;在避免平台营销过度功利化的同时,加大对“三无”、假冒伪劣等产品的查处和惩治力度,为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发挥作用。
此外,各社交媒体平台之间还应打通壁垒,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在不同平台之间培育和构建共同价值导向和规范体系,避免过度竞争导致文化症候,让社会大众在平台打造的虚拟空间中感受到人际交往的“真实的温度”,在“效率至上”的时代理念中保持“工具化的理性思维”——既不沉溺于社交媒体平台营造的虚拟空间,也不陷入社交媒体平台构建的繁荣景观中难以自拔,而是将其视为一种理性交往工具,并且不定期地进行深度自省。
3.用户:提升理性认知,增强用网意识
对社交媒体平台的内容生产者和创作者而言,来自文化工业流水线的同质化产品或许会在短时间内带来一定的利益,但从长期来看,由于其品质低下和内涵缺失,会逐渐淹没在互联网浪潮之中,甚至部分内容产品由于涉嫌抄袭和“三俗”等问题遭到道德审判和法律制裁。因此,坚持输出有价值、正能量的高品质原创内容,不断培养和提升平台用户的文化审美能力,才是社交媒体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对平台用户而言,社交媒体平台良好的文化生态既为多元主体所共享,也依赖于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用户通过支付流量费用或打赏、订阅等方式与内容生产者、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互动,形成潜在的消费关系,生产同质化内容或低质、烂俗甚至有害内容则是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侵犯。因此,发现有问题的内容信息时,用户不能抱着与己无关的心态,而应该积极向平台举报,维护平台的健康生态。此外,用户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和审美水平,通过点赞、留言、转发等形式鼓励有价值、有水平的创作行为,从而提升整个社交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为知识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吴晓明. 后真相与民粹主义:“坏的主观性”之必然结果[J]. 探索与争鸣,2017(4):4-7.
[2] 阮菊红. 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动态信息组织中用户参与机制研究[J]. 出版广角,2020(18):62-64.
[3] 李三达. 社交媒体的文化症候[J]. 华商,2014(18):15-16.
[4] 郑宁. 2020年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J]. 新闻记者,2021(1):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