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志彭 严艳璐
【摘 要】 依托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出版产业革新发展正在逐步深入。然而,区块链技术缺陷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不成熟,易导致一系列技术风险与社会法律风险。因此,本研究在分析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中政策嵌入现实诉求的基础上,从协调数字出版产业主体网络关系、优化数字出版资源要素结构和规范数字出版市场运作秩序三个方面入手,探索技产融合下的政策嵌入路径,从而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在区块链技术变革趋势下建构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关 键 词】区块链;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政策嵌入
【作者单位】臧志彭,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严艳璐,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BXW048)“区块链对数字出版产业全球价值链重构机理与中国战略选择研究”。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2.004
区块链技术正向可编程社会3.0时代过渡,各国积极探索区块链在政府管理、金融服务、物联网、电子存证、能源共享、医疗教育、预测市场和社交通信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区块链呈现极强的生命力与创造力,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和激励性等独特价值。数字经济时代下,将区块链这一新技术应用在数字出版产业领域显然是大势所趋,当前该技术已在数字签名、数字版权价值链维护与加固、司法保护体系关联和内容生态系统设计打造等方面显露身手。然而,区块链在数字出版产业应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技术效能有限而导致的隐私安全、资源消耗等问题,以及技术兼容性、标准化与普及度不足掣肘产业整体革新进度等问题。同时,借由技术漏洞而产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悄然出现,如利用技术不可溯源真实身份的特性,在链上进行非法集资交易、非法内容传播等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可见,技术难以解决其自身所带来的现实难题,政府力量的介入具有必要性。只有与时俱进,促进技术创新与政策嵌入的协同并行,才能为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进程中的生态健康保驾护航。
一、 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的政策嵌入诉求
从2016年《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的发布,到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国多地相继出台区塊链相关支持政策,从顶层设计战略高度出发力求加快区块链技术基础研发和在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区块链技术迅速在金融、医疗、政务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布局不断完善。但目前区块链政策系统尚未成熟,表现出政策工具使用不均衡、不合理问题,且反映出地方政府未深刻掌握区块链这一技术动能的前进新方向 [1]。区块链技术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存在安全漏洞、高耗能和交易效率较低等问题,因而在产业融合中极易产生一系列技术风险与法律风险。正如互联网渗入人类社会一样,前瞻性、针对性的政策研究与出台成为技术增加人类社会福利的必然要求。
1.弥补区块链技术缺陷
面对区块链技术本身缺陷,相应的政策系统介入与更新显现出紧迫性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政策需求:一是聚焦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亟须政策支持;二是着眼区块链技术监管与治理问题,政府主体责任与政策规制有待明确完善。
首先,来自技术漏洞的政策扶持需求。一是区块链技术的安全问题突出。私钥的遗忘丢失或是超过51%的算力攻击很有可能发生,Coinbase加密货币交易所至今仍持续遭受黑客攻击 [2]。不可篡改的技术特质也使得区块链输入层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产生系统崩塌风险 [3]。智能合约内部代码编程和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与不一致的安全漏洞问题日益严重,The DAO众筹项目、日本MT.Gox交易所等以太币被盗取事件即由此引发,并且未来区块链技术势必遭受量子计算和量子通信的算法攻击威胁。量子计算能力的精进,将对区块链密码学工具产生可行的恶意攻击,破坏现有信息安全架构。二是区块链技术的高耗能、高延时特征显著。区块链的加密技术与共识算法需要强大的计算能力,这不仅对资源消耗极大,还是对未来大容量储存的考验。三是存在区块链技术的实践僵化可能。基于智能合约的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自动化运作模式在灵活度、人性化和稳定性上稍显不足,链上代码程序一经设定不可更改,因此,加大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实施不可或缺。伴随技术的日新月异,我们需要考虑如何使用政府“有形的手”解决技术代码层的漏洞,构建适合的区块链政策系统。
其次,来自技术监管的政策规制需求。区块链产业面临着一系列由技术本身带来的法律风险问题,有效规制区块链技术应用是必然的现实诉求。一是公共政策需确保人类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区块链活动需符合公共利益要求 [4]。完全数字化的区块链信任机制受现实人际信任的辖制,即谁来输入条件以及能否把现实世界真实地反映到区块链平台上,这些仍然需要可靠的连接机构来执行 [5]。此外,强匿名特征虽然保护了个人隐私,但也为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如在比特币使用基础之上的暗网“丝绸之路”非法交易,以及在数字出版产业分发传播环节,非法不实内容在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保驾护航下肆意传播,加之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给内容分发传播带来新的问题。二是智能合约本身是一种以计算机代码为底层基础的智能化协议,难以应对日趋复杂化的商业模式和法律风险 [6]。三是加密数字货币的管控力度难以把控。因加密数字货币的价值波动性大、安全性能不足,与其密切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有发生,这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政策规制提出更加紧迫的要求。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区块链相关法律框架尚不健全,政策制定仍有缝补痕迹,但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规制模式不断创新。因此,只有加快建成完善的政策规制体系,才能为技术发展与产业健康融合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2.建构产业良性发展生态
区块链技术的诞生为数字出版产业革新发展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其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技术配合创新数字出版产业运作模式。区块链技术层面追求去中心化理念,呼吁激活并保障多方主体权益,促进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重新分配,去信任化对等网络鼓励节点参与互动,智能合约助力实现分布自治。总之,区块链技术渗入数字出版产业并产生积极效应。一是内容生产环节顺应产消融合趋势,将创作者从边缘地位拉回核心部位,整合链上资源授权互操提高内容生产效率。二是分发传播环节挖掘区块链社交价值,揭开数据盲区激发数据活力,构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价值传递网络。三是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环节强化版权确权能力,细分授权追踪版权行迹减少信息不对称,优化版权估值完善版权其他服务,综合协调版权所有人、出版商、渠道商、社会大众等多方利益。
作为现今前沿革新技术,区块链革新数字出版产业的潜力无限,抓住区块链核心技术突破产业变革阻力可谓时代机遇。然而,技术本身是把“双刃剑”,机遇与风险并存。如区块链是否能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数字出版产业分布式储存共享库所需的容量,无法识别现实身份的区块链技术能否遏制盗版侵权问题,数字出版内容生产是思想表达和灵感创造的表现,但区块链“DNA”唯一身份盖章和实时追溯跟踪是否限制内容创作空间。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区块链技术是否会成为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巨头企业抢占先机、进一步控制市场的工具,抑制去中心化效果。诸类问题正在影响数字出版产业对区块链技术的融合程度和效果。
此外,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不乏技术先天不足导致市场失灵问题,由此政策嵌入技术与经济活动过程十分重要,发挥政策引导、监管与规制等正向作用,是技术创新与产业繁荣的迫切要求。产业演进过程中技术创新或制度创新的增长效应均有赖于彼此的存在 [7]。在区块链影响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的过程中,因势利导嵌入政策有利于深度挖掘技术潜能,释放区块链价值激励能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引入和鼓励行业公平有序竞争改善价值链利益分配格局,维护数字出版产业经济安全稳定。
二、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中的主体网络关系协调
1.探索内容生产与传播柔性管理边界
2003年至今,数字出版产业关于技术的政策价值取向是以鼓励为主,辅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各项政策,促进数字技术在数字出版产业的推广应用 [8]。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技术特质倒逼政府重新定位角色,治理方向聚焦在应对区块链技术影响,把握技产融合发展与社会经济活动监管的平衡支点。政府在综合社会多种价值取向后的政策应是以价值协调为主,明确对区块链技术革新数字出版产业的政策持积极态度,支持产业开发区块链数据分布记账、版权上链可追溯等功能,推进产业升级。同时,要对数字出版产业链上内容传播保持警惕态度,预防不良内容信息利用区块链逃脱监管视线。例如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在信息安全評估、信息备案和真实身份认证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旨在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发布、传播内容,以此规避基于区块链的信息服务安全风险[9]。这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内为区块链重塑数字出版产业提供基础法律依据,形成网络风险防范、数字版权保护、数据反垄断等法律框架构成的政府初步责任系统。在探索权利框架边界的过程中,一方面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预防规制技产融合中的灾难性损害风险,另一方面需以包容开放心态允许产业实验、试错等行为,确保数字出版产业的创意创作空间不被挤压。
2.推动技术平权理念营造创作创新氛围
数字出版产业本身具有社会舆论导向、思想教育、文化传播和文化娱乐功能,社会思想层面影响显著,而新技术背后承载的先进思想理念和诉求,则需要逐渐渗透数字出版产业中进而对外传播,促进形成社会共识,助推技术进步和产业革新。从技术与社会的循环互动过程来看,技术理念的普及与启迪是技术在全社会开展的必要条件,如何解放思想,推动理念促进实践创新是政府政策介入实现区块链技术多产业泛领域融合应用的重要环节。基于区块链对数字出版产业的影响,技术引起的产业变化体现了塑造合理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格局的利益诉求。以数字出版产业“内容+需求”为核心导向,区块链融入数字出版产业主张内容创作者自主掌握创作生产、分发传播和版权运营自由,以实现价值回归,充分赋权个体参与数字出版全流程并给予权利保护。这套推崇网络平权、价值共创共享的理念渴求,将潜移默化地影响数字出版产业产消者的行为模式,为合作共促数字出版产业创新氛围奠定思想基础。政府应积极转变固有认知,阐明区块链技术与数字出版产业融合之新战略、新机遇和新变化,技术融入既是契合产业利益分配的去中心化与去信任化理念,也是二次赋能数据价值协助数字出版产业高效围绕“内容+需求”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应创造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积极开展关于区块链及其他前沿技术的学习交流会,联合专业人员研究前沿技术融入数字出版产业现状、规律与趋势等内容,增强数字出版政策出台的科学性、前瞻性。政府可引导数字出版产业探究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深刻认识到技术可加持数字出版产业主体价值共创共享,真正向内容生产者、分发传播者和终端消费者等主体释放区块链价值信号,由他们自主接收信号,自由探究其中的奥妙。
3.协调数字出版主体利益共创格局
能否科学系统化地规划布局数字出版产业去中心化格局,协调好数字出版企业、区块链平台创新与个体创作的分工互利关系,满足产业自治需求,将决定区块链是否可以成为优化数字出版产业的技术工具。基于此,政府政策目标方向一是加快扶持数字出版技术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和平台发行商等数字出版产业龙头企业引领技术创新,加速形成企业集聚规模优势,为全产业未来区块链技术应用提供示范。通过完善相关支持性配套政策,鼓励企业集群同步探索区块链一体化系统,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公链与私链双层搭建。或是为数字出版专门设立特定的专项技术创新基金,激励企业勇于创新,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出版产业新的商业盈利模式,及时应对日新月异的数字出版市场,构建新经济增长点。二是针对数字出版内容分发传播中的平台垄断竞争问题,政策应因势利导平衡各主体权益,结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社会宣传等因素,引导数字出版的原创者增强权利意识,包括个人隐私、产品交易和社交等方面的个人数据主权意识,保障其隐私权、知情权和共享权,鼓励其勇于尝试挖掘利用因技术带来的富余价值进行创意创造,产生新价值,为数字出版产业利益重新分配奠定核心基础。
三、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中的资源要素结构优化
1.协调资金投入推进数字出版产业与区块链融合
数字出版产业应形成良好的技产融合政策环境,摸索出一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在资金支持与技术创新方面,政府应稳健调整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比例,突出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的支持重点,配套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中小数字出版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资金难题。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刺激社会市场新需求,引导数字出版相关企业增强技术创新供给;根据实际条件建立数字出版产业内区块链创业投融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流入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技术研发领域。
在技产深度融合方面,政策应积极引导各地区立足于自身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基础、数字出版产业优势条件及市场需求的差异化特征,寻找技术核心着力点与价值链环节,与地区经济结构相适应,最大限度发挥技术价值融入产业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具有先天技术优势,能够兼容区块链技术并协同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持续输出应用价值。因此,政策应着重鼓励数字出版技术与技术间的互补并进。此外,数字出版作为一种知识产品与服务产业,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娱乐开放度等关系紧密。对于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品受众面广的优质区域,政府应侧重加快该区域技产融合规划布局,鼓励区域间技术优势与产业发展优势互补,鼓励数字出版企业开展与区块链技术相互的业务活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
在融合基础方面,达成统一共识、高效的区域数字出版交易体系必不可少。政府可以通过引导深化“区块链+金融”领域应用,研究完善区域价值链交易体系,确保不同地区数字出版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供应与流通的链上高效操作,快速适应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的产业运作环境。如支持探索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优化数字出版交易支付通道,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有效对接数字出版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
人才要素政策应着眼解决不同阶段人才空缺难题,引导数字出版产业人才遵循应时应需、分层侧重原则,以有效对接区块链技术,重塑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过程中的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在宏观层面,应确保理论创新人才、技术人才与高端复合型人才有机组合。应重点集中力量培养数字出版产业高精尖区块链研发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推动理论创新与技术实践互为引擎,引领产业底层技术变革,保证技术稳定可持续输出以衔接行业发展。
具体而言,一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数字出版相关企业同步探索技术创新实践与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配套建立数字出版企业联盟的区块链人才培训教育基地与研究机构。二是通过政策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与时俱进,试点更新高校数字出版专业培养与课程设置,增设区块链技术相关课程与教学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数字出版技术依赖性较高,课堂教学必须与产业实践接轨,避免人才培养“假大空”。此外,应为国际高端人才的交流与引进提供资金补贴、住房落户等多项优惠政策通道,激发人才竞争活力与交流学习动力,以丰富优秀区块链人才资源,扩充数字出版产业人才库。
3.顶层设计一体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数字出版产业突出强调数字化基础设施服务有效供给,这是保障数字出版产业纵深发展的重要引擎。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基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出版产业革新建设中,同样必须与其他信息技术融合,共同建构属于数字出版产业的发达新基建架构体系。一是政府主导产业内具有强大实力的企业整合现有数字技术,建设信息传输与价值传递并行的新数字化基础设施,在互联网平台基础架构上搭建区块链服务系统,鼓励探索去中心化点对点传输、去信任化共识机制、分布式记账和智能合约等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结合使用路径,支持辅助区块链打破数字出版产业传统运行模式,改造数字出版内容创作与分享方式,激活各个主体携手共建开放型数字出版经济。尤其是在数字出版内容资源储存管理、产消供需变化、内容社群和版权交易追溯等数据建设方面,区块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对促进数据价值的深度开发、共享与保护具有深刻意义,必须着手建立新一代一体化数字出版产业数据库系统,形成一套基于多项技术支持的以数据为核心的采集处理、实时跟踪与建模分析流程,推动数字出版朝智能化、自动化和自主性方向发展。二是重点部署数字出版作品版权保护综合技术研发工程,以此领头带动其他数字化新基建建设融合,为数字出版产业繁荣解决版权纠纷这一后顾之忧。三是在数字化新基建战略部署基础上,继续加强普通基础设施建设。如借鉴国际区块链“沙盒监管”模式,创办基于区块链研究的数字出版产业实验示范园区,还可以为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创业搭建服务平台,为企业、创作者等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转向中的市场运作秩序规范
1.依托出版人文价值特性创设生态治理情境
人类是技术创造的主体,也是技术应用的客体,理性或非理性的社会价值理念无形中支配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走向,科学技术又反过来影响社会发展。首先,区块链技术被致力于编织一张无中心控制的新型价值网络,助力原创作者回歸中心地位,强化版权价值保护,构建数字出版产品创作生态环境。诚然,这些技术实践表现都反映区块链这一新事物改造数字出版产业的强大创造力,为价值共创共享提供新的技术方案,技术理性愈加受到推崇与重视。但不可忽视的是,数字出版内容的意识形态特殊性与广泛传播性对社会影响深远,数字出版的社会人文价值不应被技术理性所掩盖。其次,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全程围绕知识生产及服务,知识创新是核心,区块链激励机制可能驱使社会逐利本性不断放大而忽略创作的本质意义,使出版创作者成为技术的奴仆。最后,区块链技术引起的一系列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威胁到数字化现实生存,这些技术理性危机是难以依靠科技本身获得解决途径,需要政府出台政策规范市场秩序,为产业形成良性发展生态提供保障。
潜藏在数字出版原创作品里的是创作者的创意想法,优秀作品在社会的广泛传播能够赋予社会新的意义。秉承技术回归为人民服务理念,如康德所述“人是目的,而不是任何达到目的的工具”,政府对区块链产业应用的规范治理行动选择须考虑区块链社会价值目标与人类生态价值观两方面,保持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的平衡。一方面,通过标准、法律等强制或非强制规则保证区块链技术在合适的范围内改造产业价值链;另一方面,积极倡导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人文价值理念,关注数字出版产业的共同利益和目标价值。以人文价值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引导各主体重视技术的人文关怀,营造良好的产业协作分工氛围,实现数字出版产业和谐发展。数字出版区块链平台建设的重点是数字出版的内容引导和质量把关,应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为先导,挖掘具有时代价值的数字出版产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其中。始终坚持从原创作品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出发,做好链上内容生产、分发传播各个环节的审核监督工作,防范区块链技术漏洞导致数字出版流程失察失范;引导平台善用区块链激励机制,强调信用、荣誉成就和个人价值实现,为作品创作营造积极的创意创新氛围。
2.引导数字出版产业新标准制定与推行
政府主体以及数字出版产业相关企业必须积极拥抱区块链标准化的到来,可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参与区块链融合数字出版产业的元数据采集、技术研发、格式设置、内容和服务流程等标准讨论与制定,并依据条例严格规范经营活动。首先,标准的制定要遵循超前预判、适时快速制定和动态更新三大原则,以适应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特征 [10]。新标准要在数字出版产业与区块链技术融合初期,发挥标准导向作用,超前探讨区块链技术服务架构、底层技术方法以及多链不互通等问题,避免发展后期运行滞后和市场混乱。其次,完善新标准的协商机制,在产业内部组建公开透明的区块链标准化工作机构,保障各个主体能够平等参与,确保新标准代表公共利益诉求。再次,适当借鉴国际数字出版与区块链融合的经验与技术标准,但要基于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实际情况推行国家标准的国际化,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新标准抢占先机和标准话语权。最后,推动建立区块链技术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的协同机制,加强技术研发人员与标准制定团队间沟通协作,促进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标准方法示范统一。
在此基础上,一是针对区块链技术和服务系统不统一问题加快研究进展,尽快统一区块链产业建链标准,构建区块链联盟链。政府应协助将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标准上升至国家高度,使其具有普遍性、权威性和灵活性,促进跨链互动。二是针对区块链数据标准化问题,着力研制标准化的数字出版内容资源数据库、读者受众数据库和数字版权数据库等,为产业发展提供标准的信息服务。如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多方协作的数据标准治理统一数据查询接口[11],储存数字出版产业中内容生产、分发传播、版权保护和运营等环节的权威数据,借助时间戳、数字签名、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功能,实现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安全共享,最终保障资源高效流通和优化配置。在形成区块链技术新标准后,加大新标准的推广与执行也至关重要。政府应带动数字出版产业协会主动开展新标准宣传工作,在宏观上对内容生产商、技术支持商、网络运营商等各大主体参与提供补贴等激励政策,促使产生一套较为合理的新标准分享机制。
3.完善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应用配套法律法规
区块链是新生事物,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当务之急是加快设计制定区块链前沿技术产业应用的配套法律法规,将区块链纳入有韧性、有弹性的监管体系中,既防范区块链法律风险,又保证区块链创新活力不减,以发挥区块链最大效益服务于人类社会。一是坚持立法先行,构建具有较强包容性的法律框架。尤其是在数字出版产业,创意思想是行业欣欣向荣的不竭源泉,过硬刚性的法律制度容易将思想创新与技术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阻碍产业进步。二是产业应用前期应制定严格的区块链市场准入机制。对从事数字出版产业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的相关法律主体进行技术资质、经营资质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在经营过程中定期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将其纳入隐私保护、版权保护、信息安全传播、受众读者权益保障和数字出版平台反垄断等监管体系中。而对于暂时无法取得法律授权许可的数字出版企业,也不应全部制止,可通过专业评估企业价值潜力,对未来有资格取得许可的企业采取“监管沙盒”的试验性监管,使企业在一个可控、实时动态监管的空间下实行创新创造活动。三是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修订,先行试点试用,依靠公权力坚决打击利用区块链和法律漏洞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私钥数字密码失效、数字货币滥用、智能合约造成民事纠纷和链上链下数字版权归属不一致等可能性法律风险,应逐步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并善用代码算法实施“以链治链”,如在存证应用领域,杭州、广州等多地互联网法院借助区块链技术保存及验证司法过程中的证据。此外,还需通过相应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区块链法律主体、法律边界和法律效力,形成区块链产业应用的司法共识。
|参考文献|
[1]董石桃,翁宇阳,陈柏福. 工具结构和产业发展:政策工具视角下中国区块链政策的文本分析[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1(2):149-161.
[2] KELLY WEILL. Crypto Fans Flee Coinbase After It Hired Hackers for Dictators[EB/OL]. (2019-03-07)[2021-08-10]. https://www. thedailybeast. com/crypto-fans-flee-coinbase-after-it-hired-hackers-for-dictators.
[3]MARKOS ZACHARIADIS,GARRICK HILEMAN,SUSAN V. SCOTT. Governance and Control in Distributed Ledgers: Understanding the Challenges Fac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 Financial Services[J]. Information and Organization,2019 (2): 105–117.
[4]賈开. 区块链治理研究:技术、机制与政策[J]. 行政论坛,2019 (2):80-85.
[5] 陈伟光,袁静. 区块链技术融入全球经济治理:范式革新与监管挑战[J]. 天津社会科学,2020(6):91-99.
[6]程雪军. 区块链技术规制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策略[J]. 中国流通经济,2021 (3):31-43.
[7] 孙晓华,秦川. 产业演进中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以中国水电行业为例[J].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78-85.
[8]刘菡,赵礼寿. 刍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版产业技术政策[J]. 科技与出版,2016(2):117-121.
[9]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EB/OL]. (2019-01-10)[2021-10-31]. http://www.cac. gov. cn/2019-01/10/c_1123971138. htm.
[10] 黄先蓉,郝婷. 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制定应注意的问题[J]. 编辑之友,2013(1):73-75+82.
[11] 宋俊典,戴炳荣,蒋丽雯,等. 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治理协同方法[J]. 计算机应用,2018 (9):250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