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旗飞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提要]随着我国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缺乏家庭照料资源的老年人数量的快速增加,机构养老必然成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不可或缺的重要养老方式。本文在对既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机构养老的内涵、发展现状进行评述,对养老机构发展的影响因素和供需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机构养老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我国正面临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巨大挑战,规模大、速度快且未富先老,这是建立和完善老龄化应对体系,丰富完善养老方式必须抓住的机会窗口期。本文拟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剖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机构养老的必要性,对发展现状、影响因素和供需状况进行探讨分析,以期为未来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提供参考。
我国现阶段的养老机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学者从不同层面对养老机构进行了界定。姜向群等按养老机构的不同性质将其划分为福利性、半福利性和营利性。福利性养老机构即政府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管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半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机构。张文娟等对政府明确提出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提到的“机构养老”的界定则是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点,依靠国家、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助但由养老机构提供养老照料职能的养老模式。丁建定等从养老服务角度出发,认为机构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离开原居住地,依靠国家资助、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资助的方式,集中居住在一定的区域,由专业性较高的服务人员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专项服务。穆光宗从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所处地位的角度出发,认为机构养老具有“支撑”地位而不仅仅是“补充”。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指的是有别于传统家庭养老的、通过社会途径,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陶涛认为,机构养老是指只要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养老模式。
在我国,养老机构按照经营性质大致可以分为公办公营、公建民营和民办民营3种。公办养老机构由于定位偏差,建设和运营中存在设施奢华、选择性收住、“一床难求”等资源短缺的问题。公建民营作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虽然开展时间和数量都较为有限,但在建设推进过程中已出现功能和目标分离、资产安全隐患、经营风险预判不足等问题。民办机构面临政策支持力度弱及政府扶持政策“口惠而实不至”,落实难度大等困境,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良性运行困难。更有部分养老机构投资者企图利用政策漏洞寻求利润,严重偏离了利用政策帮扶老人,最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目标。
综合来看,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机构养老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按照国际标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全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有266.2万张,床位缺口较大。即使存在较大资源缺口,但现有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也仅达五六成,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者偏远地区入住率才只有二三成。社会养老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出现了矛盾的现象:其一,老年人及其家庭有入住意愿,但最终未必选择入住;其二,虽然养老机构床位供给数量相对有限,但床位闲置率仍然较高。究其原因,不外乎经济承受能力不足、对家庭传统养老方式的偏爱及对机构养老服务质量的担忧等。一面是供不应求,一面是住不起、住不满,养老机构的这一对矛盾使得养老机构资源并未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第二,机构微利甚至负债运营导致发展能力受限。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是当下很多养老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其一,入住率不高导致经济上入不敷出。收费的高低直接影响老年人的选择。其二,水、电、燃气、取暖等费用开销大,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相关的政策补贴,导致养老机构大多处于基本持平或者稍有亏损的盈亏状态,更有一部分是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投资回收周期长达10年以上。其三,民办民营养老机构经营困难,这类机构往往规模较小,且主要通过租赁房屋的方式筹办。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最长只有20年,因此碍于现实情况和经济原因,民办养老机构大多不愿更新设施及购买相关先进设备。
第三,养老机构服务功能结构单一。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主要集中提供“养”服务,而“护”、“医”、“送”功能还不能及时跟上,老年人的医疗康复护理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调查发现,我国有近一半养老机构明确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而不收住失能老人。即使有机构接纳失能老人,也会在协议中声明,如果老人病危,其亲属必须将其接走。何文炯等通过对浙江省的杭州、宁波等地的调研发现,对于老年人需求最大的护理服务,大多数养老机构都无法提供。而老年人自身最希望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纳入医保,并有专业护理人员陪同去医院看病,实现功能上的提升。
第四,养老机构专业化护理和管理人才短缺。有文章预测,203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将达7,611万人,2050年增至1.2亿人,这给医疗卫生体系和老年照护体系都带来较大压力。按照民政部设定的养老床位建设目标测算,2050年需要124万养老护理员。护理员职业地位不高,是导致我国机构养老专业化人才相当缺乏的关键原因,主要表现为工资待遇低和职业声望低两个方面。同时,康复、心理咨询、社工等人才也十分缺乏。总之,目前我国机构养老的专业化人员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以及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缺少护理经验等因素影响专业护理人员职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也制约着养老机构的发展。
关于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有研究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或者居家养老是大多数老年人偏好的养老方式,对于养老机构的入住意愿并不强烈。但在城市地区,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在增强,如北京非失能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比例分别达27.53%和10.50%。即便是对于“由家人照料”为主流愿望的农村老年人,仍有11.7%的农村老年人有机构养老的意愿。
基于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简称CLASS)数据,结合相关研究结果发现,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受性别、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婚姻、家庭类型、家人是否支持去养老机构这几个因素影响。综合来说,可以分为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和社区因素这三大类。
对城市老年人而言,男性住养老机构的意愿略高于女性。年龄越大的老年人更倾向于住子女家而住养老机构的意愿越低,70岁以下城市低龄老年人打算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达8.2%。教育程度为小学以下的老年人愿意到机构养老的可能性仅为大专以上高学历老年人的48.4%。从健康状况与养老意愿的交叉分析来看,身体不健康的老人打算在子女家居住的比例更高。从家庭情况来看,有配偶的老年人不会选择去养老机构。收入较高的城市老年人往往更具备经济能力来支付养老机构费用,打算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达12.7%。相对于家人态度不明确的老年人来说,家人支持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打算机构养老的可能性要高4.03倍。此外,城市空巢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和住自己家的意愿最高。有无配偶、社区有无托老所或照料中心对于城市老年人是否选择机构养老也有一定影响。
不同类型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居住意愿和城市老年人的特点基本一致,但农村老年人在不同健康状况下对于机构养老的选择与城市老年人持有不同的态度。在农村,健康与不健康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要略高于健康水平一般的老年人。在个体因素中,除个人经济收入对养老意愿有一定影响外,其他个体因素的影响效果均不显著。家庭因素中,相关研究结果发现,是否有家人支持去养老机构、子女数量和受教育程度这几个因素有显著的影响作用,家人支持去养老机构的老人比家人态度不明确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可能性高6.04倍。子女数量越多,农村老人选择去养老机构的可能性越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模式依然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较少数打算入住养老机构,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测算,我国将有850万老年人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这其中选择机构养老的城市老年人比例明显多于农村老年人,这部分老年人应是我国未来发展机构养老建设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对象。
我国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分析主要集中在对老年人口的数量分析、健康分析以及医养需求分析层面。
老年人口的数量是考察机构养老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未来十年,我国老龄人口增长仍以80岁以下的低龄老人为主。预计2030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5,448万人,2050年将达1.33亿人。同时,从城镇和农村的角度来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城镇老人数量增长将快于农村,预计2050年时城镇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3.7%。
老年人的预期寿命延长并不意味着健康寿命延长。现对失能半失能和正常老人作具体界定来预测老年人的健康寿命,若保持2015年不同年龄的失能水平不变,预计到203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将达7,611万人,2050年将增至1.2亿人。失能老人数量超过半失能老人,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近年来,老年群体的健康问题日趋复杂并出现一些新的特征,最突出的特征是我国老年人的疾病模式已经转变为以慢性病为主。2015年,城乡老年人近80%患有慢性病,更有48.8%的老年人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的慢性病。患多种疾病的老年人与单一病种的老年人相比,生活质量更低,病死率更高,对养老机构以及相关医养服务的需求更大。
与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不对称的是我国养老服务供给呈现出落后的局面,由此也引发了我国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种类供给不足。不同身体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是不同的。从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来看,民办养老机构中仅有15%左右的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远远无法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另外,现有养老机构虽然在较大程度上改善了文化娱乐服务的提供,但是精神支持和心理慰藉方面专业性仍有待提高。
其次,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由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对于护理、康复、医疗照料等服务的需求是刚性的,这也要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具有较高的质量和专业的水平。但实际情况是养老机构目前提供的康复、照护、医疗等服务水平较低,虽然一些养老机构开始涉及社会工作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但是服务质量和服务人员的素质都与老年人的现实要求存在不小差距,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
最后,养老机构费用增大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阻力。养老服务费用是影响老年人养老选择的至关重要的现实因素。从现有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来看,不同机构的收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针对可以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虽然我国每年会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养老金的涨幅还是无法企及高昂的机构服务费用,尤其对半自理老人和特护老人而言,依靠自身养老金支付服务费用还是存在很大难度。
面对“未富先老”的国情挑战,国家、政府、社会应充分认识到机构养老在照护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以及特需照护老人方面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统筹规划、长远布局,全力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迫切的养老问题。针对目前养老机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供需矛盾情况,未来养老机构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
其一,鼓励多元投资,扩大养老机构规模,适当延长养老产业链。政府在鼓励国有企业兴办养老机构的同时还应引导鼓励中外合作、中外合资以及外商独资兴办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持续增加公共投入,助力机构养老长足发展。政府可以通过运用政策杠杆协调多元资本,从而优化投资结构,使得养老资源向紧缺地区倾斜,增加部分地区养老机构的供给,更大程度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提高床位利用率,化解“一床难求”又利用率低的矛盾。
其二,兼顾社会经济效益,探索双向红利。老龄产业在强调收获道德效益的同时也应注意商业红利。未来养老机构的发展应注重品质提升,打造品牌效应,将道德红利放首位的同时要实现商业红利。养老机构要以自己的品质环境和品质服务取胜。国家也应以品牌战略来引领国内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改变目前养老机构负债运营的现状。
其三,打造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养老机构,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功能。目前,民政系统和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多以“养老”功能为主,缺乏疾病防治功能,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数严重不足,专业医疗康复人员普遍缺乏。养老是一个系统工程,今后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应与有资质的医院和医生联合,使其具备医养的功能,补充机构的医、护功能,让老年人能在机构安度晚年。
其四,探索校企合作,扩充专业化人才队伍。针对一线护理人员数量不足,临聘人员比例大,专业化程度不足以及教育培训背景薄弱等问题,德国的“70%”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值得借鉴: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时间占整个学业时间的30%,而在企业接受实践培训的时间占整个学业时间的70%。如此,既可以让学生学习相关护理实践经验,也为未来养老服务行业充实了后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