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残疾人家庭支持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研究

2021-01-12 09:58刘若亚朱桢源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残联委会残疾人

艾 靓,刘若亚,郭 欣,朱桢源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武汉 430070)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残疾人事业受到党和国家的格外关心和关注,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给予残疾人及其家庭从个人生存到家庭发展的帮扶和支持,该类支持一般被称为是正式支持。这些支持减轻了乡村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了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获得了残疾人家庭的认可和拥护。政府、残联和村(居)委会都是以政府角色对残疾人家庭实施支持,但实际上三者在不同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政府主要发挥宏观作用,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主要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制度、体制的设计等来实现[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要求对残疾人予以关心支持,早在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不仅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还对残疾人的个人发展给予支持。

残联虽然是群团组织,但同时也承担一部分的政府职能,它并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却是残疾人发展事业的中坚组织力量,在政府、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家庭之间发挥着衔接作用。一方面,残联的官方性质决定了它所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对国家政策和职能的执行和补充[2];另一方面,残联通过培育、指导残疾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与基层建立联系。

村(居)委会直接面对残疾人及其家庭,为残疾人家庭提供“量体裁衣式”落地服务。切实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申请救助、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工作岗位、带领残疾人及家庭脱贫等服务都是村(居)委会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职责所在。

政府、残联、村(居)委会在进行残疾人家庭支持的过程中侧重点各不相同,现有文献一般论述政府、残联、村(居)委会对残疾人家庭支持的影响因素,讨论残疾人家庭对支持效果评价的研究并不多见。本研究期望对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影响因素分别予以分析,以促进政府、残联以及村(居)委会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从而提高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服务的效果。

一、研究设计

1.文献回顾与假设

相较于普通家庭,乡村地区的残疾人家庭通常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且自身改变困难状况的能力较弱,因此需要社会保障政策的支持。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以及作为残疾人专项社会福利制度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3][4],对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发挥了明显作用。有研究表明,享受了相关政策的群体对政府的满意度更高,且政府通过完善上述社会保障政策、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可以提升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政府选择更有针对性的支持路径,以政策补贴、资源供给、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支持,有效提升了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5]。而当贫困户得到的扶贫力度更大时,更倾向于对政府作出满意的政策评价。在医疗方面,残疾人由于特殊的生理状况,往往比普通人更需要医疗卫生服务,但昂贵的医疗费用对残疾人家庭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负担。政府通过相关的医疗政策对残疾人进行支持,加大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对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障的范围、逐步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专项救助制度等举措都有利于提升对残疾人的保障效果,获得更高的评价。此外,在住房方面享受廉租房与经适房的公众对政府公信力、满意度和政府形象的评价都比较高,表明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正确且有效的,住房问题的解决对于公众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具有较大影响,进一步完善保障住房制度是提高公众满意度水平的重要保证[6]。

因此,提出假设1:残疾人家庭是否获得低保、扶贫、两项补贴、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等项目支持将影响其对政府支持效果的评价。

教育救助作为一种重要的支持,对于保障贫困残疾群体的受教育权、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有着重要作用[7]。残联为残疾人提供的教育支持主要涉及经济支持、实务支持和政策法律的支持。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在残联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由残联所提供的教育支持对提高残疾人教育康复,促进他们社会融入具有重要意义[8]。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残联通过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和职业介绍,有针对性地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提供相应的残疾人康复支持和社会保障支持等对残疾人进行就业支持,可以有效促进和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9]。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就业支持的同时也推动了扶贫工作。《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出,残联应对有劳动力的残疾人贫困户协调产业就业机会,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为残疾人家庭提供有效的扶贫支持,实现精准脱贫。

据此,提出假设2:残疾人家庭是否获得扶贫、教育救助和就业救助等项目支持将影响其对残联支持效果的评价。

社区作为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空间,与残疾人家庭具有更加紧密直接的联系,在贫困了解程度、贫困帮扶距离等方面较其他扶贫主体更具优势,因此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0]。基层工作人员能否积极落实国家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农户影响到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效,也影响到居民对基层工作的口碑[11]。社区所提供的残疾人服务还包括残疾人就医、社区康复、就业、救济、住房、残疾人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工作。有研究表明,近年来残疾人接受社区服务的比例有所提高,且对于社区服务的满意度也有显著提升。张丽君和郑燕等学者对老年人和大病患者的照护中人文关怀的应用与效果进行了研究,发现人文关怀护理可有效提高老年人和大病患者对生活的满意度,增强其心理安全感[12][13]。同时,对于大病患者施以人文关怀,可有效缓解由疾病带来的焦虑情绪,提高患者主动配合治疗的能力[14]。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类,可能面临与老年人和大病患者类似的困境,加强社区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有利于改善残疾人对支持的主观体验,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逢年过节或日常慰问以及心理疏导是一种很好的人文关怀。

因此,提出假设3:残疾人家庭是否获得低保、扶贫、两项补贴、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过节慰问和心理疏导等项目支持将影响其对村(居)委会支持效果的评价。

2.研究方法

本研究拟采用多元逐步回归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多元逐步回归是将全部自变量逐个引入回归模型, 对每个被引入的新的自变量进行F检验, 并对已经选入的自变量进行t检验,当先前引入的自变量由于之后自变量的引入变得不再显著时, 则将其删除。通过软件系统反复进行操作, 直到所筛选的自变量集是最优的。多元逐步回归的优势在于它可以避免在最终的回归模型中自变量出现多重共线性的问题[15]。

3.样本选取

本研究自行设计《残疾人家庭社会支持状况调查问卷》,面向全国开展调研,调查对象是残疾人家庭中了解情况的家庭成员,共获得有效样本2237份。扶贫(结对帮扶)是主要针对乡村残疾人家庭的支持举措,乡村残疾人家庭也更需要得到支持,因此本研究选取居住地在镇乡中心区、镇乡结合区、村庄、偏远独户的样本,有效样本1176份。

4.变量选取

(1)因变量选取。分别选取政府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评价、残联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评价、村(居)委会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评价作为因变量。将变量赋值为“没有”=1,“一般”=2,“较大”=3。

(2)自变量选取。本研究选取残疾人家庭是否获得的支持项目作为自变量,采用二分变量,“是”=1,“否”=0。具体如下:

表1 自变量选取

二、回归分析

为获得政府、残联、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以政府支持效果评价为因变量,引入9个自变量,最终系统经过4次方程迭代,得到了最优回归模型1;以残联支持效果评价为因变量,引入9个自变量,最终系统经过5次方程迭代,得到了最优回归模型2;以村(居)委会支持效果评价为因变量,引入9个自变量,最终系统经过5次方程迭代,得到了最优回归模型3。将三个模型中常量和自变量的系数进行了汇总整理(见下页表2)。

1.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

分析结果显示,最终得到的R2为0.162,即该模型选取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度达到16.2%,F值为57.693。从回归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低保、扶贫、两项补贴和医疗救助对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的效果评价具有显著影响,且都呈正相关,表明获得了低保、扶贫、两项补贴和医疗救助的残疾人家庭对政府支持效果评价更高。其中,医疗救助的系数为0.267,表明在上述四个变量中,医疗救助的影响最大,其次为扶贫(0.148)、低保(0.097)和两项补贴(0.076)。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过节慰问、心理辅导等项没有显著性。

2.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

最终得到的模型的R2为0.144,即选取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度为14.4%,F值为40.449。从逐步回归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低保、扶贫、两项补贴、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对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的效果评价显著,且都呈正相关,表明获得这五项支持的残疾人家庭对残联所提供的支持效果评价更高。其中,医疗救助的系数为0.178,说明医疗救助的影响较大,其次为低保(0.104)、教育救助(0.108)、扶贫(0.138)和两项补贴(0.105)。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过节慰问、心理辅导没有显著性。

3.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

最终得到的模型的R2为0.173,即所选取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度达到17.3%,F值为50.151。从逐步回归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扶贫、两项补贴、医疗救助、过节慰问和心理辅导对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的效果评价具有显著影响,且都呈正相关,表明能够获得扶贫、两项补贴、医疗救助、过节慰问以及心理辅导的残疾人家庭对政府所提供的支持评价更高。其中,医疗救助的系数为0.254,说明医疗救助的影响较大,其次为过节慰问(0.102)、两项补贴(0.139)、扶贫(0.126)和心理辅导(0.072)。低保、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没有显著性。

表2 不同主体支持效果评价影响因素汇总表

三、对几种支持效果评价影响的讨论

第一,残疾人家庭接受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和低保对政府支持效果的评价影响显著(部分验证假设1),且均为正相关。住房救助不显著未得到验证。

医疗救助是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的影响因素。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社会救助项目,它是由政府从财政、政策和技术上为贫困人群的疾病患者提供部分或者全部的基本医疗健康服务,其目的是改善贫困人群身体健康状况[16],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着兜底保障功能。《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逐步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17]。医疗救助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为残疾人家庭申请医疗救助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对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等问题的规定逐步完善,让残疾人家庭感受到了政府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医疗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提高了残疾人家庭对政府的信任和评价。

扶贫是政府为帮助处于贫困状态的群体摆脱贫困,保障其基本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目标、行动原则和举措。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自20世纪就通过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开展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自精准扶贫实施以来,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开发支持力度。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2016年12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由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26个部门和单位制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在,我国政府从政策层面对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培训、体育文化活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持续摆脱贫困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有利于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条件。残疾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之一,在扶贫政策的支持下,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也得到改善,提升了残疾人家庭对政府的支持。

低保救助是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为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我国政府制定并全面推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制度,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18]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对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19]。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处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国家经济救助提供了制度保障,维护了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使残疾人家庭更加信赖政府。

两项补贴是政府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受生理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每月因残疾要比健全人多出一些生活支出和护理支出。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可能出现的困难,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形式、申领程序等多项具体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个国家层面上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20]。2019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发布《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1]。政府依据社会实际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两项补贴政策,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生活需求和护理需求的照顾和满足,让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感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重视,增强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对党和政府的支持和拥护。

与以往研究不同,住房救助未得到验证。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住房救助政策有明确的规定,能够享受政府住房救助政策的残疾人家庭较少,所以更多残疾人家庭关心的是能够直接获得经济支持的政策,对住房救助政策的关注较少;另一方面可能因为在扶贫政策的支持下,多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稳定且有保障,没有住房救助的需求或未获得住房救助,无法明确评估获得住房救助对家庭的支持效果。

第二,残疾人家庭接受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低保和教育救助对残联支持效果的评价影响显著(部分验证假设2),且都为正相关。扶贫和教育救助得到验证,新发现医疗救助、两项补贴、低保三个影响因素,就业救助不显著未得到验证。

医疗救助是残联支持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残疾人因疾病造成家庭困难时,残联是他们求助的重要渠道。一方面,残联推动政府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康复和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促进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提升,例如:推动政府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等政策并逐步拓展救助年龄段,缓解了残疾人家庭所承担的康复医疗负担;另一方面,残疾人对医疗的理解相对简单,去医院、康复中心都被认为是医疗救助,残联加强了康复医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民办康复机构的发展,健全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医疗救助。

扶贫帮扶是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残联在扶贫工作中,协助进行残疾人贫困户登记,帮助摸清残疾人贫困数和贫困状况,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诉求、将其纳入国家扶贫工作的大局,积极推动《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的出台与实施,通过创新扶贫助残方式,促进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生产增收,实现精准脱贫[22]。同时,残联与住建、民政等政府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排查和改造工作,改善了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此外,残联所开展的医疗康复、教育救助等项目实现了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优先覆盖,防止了因残致贫、促进教育脱贫。残联积极的工作为残疾人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持,使残疾人家庭获得实质保障,得到了残疾人家庭的认可。

教育救助是本研究唯一对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评价效果有影响的因素。残联一直积极推动政府出台《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一系列的教育政策,通过推动项目实施,对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中高等教育实现保障和支持,为残疾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将职业培训与就业相关联,促进残疾人专业技能发展;在各个阶段争取由特殊教育向融合教育的转变,实现教学和主要生活场景无障碍化;帮助受教育权遭到侵害的残疾人进行维权,提供相应法律援助。通过一系列举措,使残疾人家庭感受到残联在残疾人教育救助上所做的工作,在家中残疾人获得教育的同时,提升了残疾人家庭对残联提供支持的效果评价。

两项补贴是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贫困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的两项补贴政策是残联通过对残疾人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后,积极进言献策,促使政府制定的给予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的普惠政策。政策从研究到出台一直获得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关注和支持,是缓解残疾人家庭经济压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残疾人家庭深知这项政策来之不易。为了保障残疾人利益,残联特别关注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获得两项补贴。残联在两项补贴中的积极作为得到了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评价。

低保是残联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残联积极推动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政策,使生活困难、依赖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同时,残联不断向政府反映残疾人需求,推动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残疾人生活需求,提高低保的保障水平,缓解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对于符合标准但未能获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残联也为其正当维权提供支持,推进低保制度的落实。虽然低保制度是国家政策,但是残联积极的工作得到了残疾人家庭的认可。因此,享受低保帮扶的残疾人也会提升残联支持效果的评价。

就业救助本次没有得到验证。尽管就业一直是残联积极推进的工作,但是从数据分析来看并未得到残疾人家庭的认同。支持残疾人就业本身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还有可能拖累家中健全人的工作,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想获得残疾人家庭对这项工作的认可,残联任重而道远。

第三,残疾人家庭接受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过节慰问和心理疏导项目对村(居)委会支持效果的评价影响显著(部分验证假设3),且都为正相关。低保、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不显著未得到验证。

医疗救助是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村(居)委会在对残疾人家庭进行医疗救助时能够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及时掌握社区内残疾人及其家庭生活条件、经济状况与健康状态,为残疾人及其家庭解读相关医疗救助政策。且村(居)委会作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管理的主体,在提升残疾人医保覆盖率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3]。通过采取宣传栏通知、电话通知等多种宣传举措,提高对于城乡医疗保险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全力保障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保的保障范围,使残疾人家庭享受医保优惠。在村(居)委会的帮助下,残疾人家庭成功申领医疗救助可以减轻家庭负担,因此会提升对村(居)委会的支持效果评价。

扶贫帮扶是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村(居)委会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带领经济发展的最直接组织载体,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组织建设力量[24]。村(居)委会负责具体落实国家扶贫政策,进行入户调查,统计残疾人家庭信息,了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现状与迫切需求,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庭贫困户认定工作,并定期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积极与扶贫办等上级部门对接,协助扶贫工作人员制定、开展残疾人家庭扶贫项目,推动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与企业对接结对,进行产业扶贫助残;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协助他们获得相应的补贴和救助,实现社会保障脱贫。村(居)委会所开展的一系列扶贫工作让残疾人家庭感受到有效的支持,因此能够获得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评价。

两项补贴是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村(居)委会负责对申请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继续报上级审核,在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此外,村(居)委会通过入户排查,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做到“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并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残疾人家庭懂政策、享政策,从而推动两项补贴的具体落实,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残疾人家庭,因此获得两项补贴残疾人家庭对村(居)委会的工作具有较高的评价。

心理疏导是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村(居)委会组织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减轻残疾人的心理压力提供指导和帮助;设立心理疏导室,通过倾听残疾人对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苦恼等方式,为残疾人疏导心理障碍。村(居)委会从心理疏导出发,帮助残疾人摆脱消极情绪,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提高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对提供心理疏导支持的评价。

过节慰问是村(居)委会支持残疾人家庭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由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村(居)委会与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庭相对具有更加直接和密切的联系,过年过节期间村(居)委会干部成为慰问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主力军。村(居)委会过节慰问一方面可以通过微薄的礼品给残疾人及其家庭带来温暖,另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家庭困难,对于一些细小的问题当场解决,给残疾人及其家庭送去实际的关怀,由此提高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对村(居)委会提供支持的效果评价。

低保、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均未得到验证。村(居)委会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负责初步审核与入户调查,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不稳定性和贫困测量方式的复杂性,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甚至产生“维稳保”“人情保”等瞄准偏差问题[25]。村(居)委会在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就业救助方面,也承担着具体的落实工作,但也可能是支持的力度不够或是残疾人家庭的需求不大,因此无法判断相关支持是否影响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效果评价。

结 论

政府、残联以及村(居)委会都是为残疾人家庭提供支持的政府组织,但残疾人家庭对三者支持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接受了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家庭对三者的支持效果评价有影响,接受了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对政府、残联的支持效果评价有影响,接受了过节慰问和心理疏导的残疾人家庭对村(居)委会的支持效果评价有影响,而这些影响都是正相关,即获得了项目支持的残疾人家庭,对支持效果的评价更高。接受住房救助和就业救助的残疾人家庭对三者的支持效果评价都不产生影响。

既然政府、残联以及村(居)委会对残疾人家庭提供的支持所获得效果评价存在差异,那么要想提升残疾人家庭支持的效果评价,政府就应制定更多残疾人家庭需要的政策,特别是残疾人家庭关心的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和低保等方面的政策;残联作为残疾人自己的组织,要更多反映残疾人实际需求,推动政府政策制定并做好政策落实,在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低保和教育救助上加大力度;村(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直接面对残疾人家庭,除了继续做好医疗救助、扶贫、两项补贴的工作,还应提供更多的慰问和心理疏导工作。只要政府、残联、村(居)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就能获得更好的支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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