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前锋 毛 磊
(1.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5;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学界一般认为,现行的人民政协制度脱胎于1946年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俗称“旧政协”)。“政治协商”一词是从这时开始使用的。但是如果再把时间轴向前延伸几年,将视野放在1938年在武汉举行的国民参政会,可以说,国民参政会初步具备了今天人民政协的“雏形”,是人民政协的源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全社会学习“四史”的背景下,深入探讨人民政协制度的源头及与“旧政协”、国民参政会三者之间的内在贯通性,挖掘和利用武汉国民参政会旧址资源,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938年7月6日,为纪念卢沟桥事变一周年,在中国“战时首都”武汉召开了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暨成立大会)。国民参政会初步具备了今天人民政协的“雏形”,今天的人民政协与当初的国民参政会、“旧政协”相比较,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
1938年抗战爆发后,在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还是共同抗战到底的存亡绝续的关键时刻召开了国民参政会。1946年抗战胜利后,在中国面临和平民主还是打内战的“向何处去”的关键抉择时刻召开了“旧政协”。1949年解放战争胜利,在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成立新中国的关键时刻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国民参政会是在炮火连天、兵凶战危,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历史紧要关头召开的。1931年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叫嚣“三个月灭亡中国”。中国共产党最早提出抗日主张并率先开展抗日斗争,成为奋起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先锋。中国共产党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为了发动全民抗战,于1937年2月致电国民党,“须尽速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大会,集中全国之人才及力量,共同抗日救国”“建立民意机关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1](P798)。各党派和社会贤达也纷纷要求国民党成立真正的民意机构,以集中全国智慧和力量共同抗日。国民党鉴于日益深重的军事危机及外交困局,也深感有必要寻求全社会的支持、加强团结,以求得抗战胜利,“战端一开,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2]于是,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抗战建国纲领》中决定,“组织国民参政机关,集中全国思虑与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推行”[3](P92-93)。1938年6月14日,日军自安庆直扑武汉,“寇深祸亟,神州有陆沉之忧”。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难时刻,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于1938年7月6日在武汉召开,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抗战斗志,增强了战胜日本侵略者的信心,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
2、“旧政协”是在抗战胜利后中国“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召开的。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中国向何处去?中国正处在关键的十字路口。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全国进步力量,包括各民主党派、进步人士及四亿饱经战乱、颠沛流离的中国人民都迫切希望迅速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实现国内和平与民主。毛泽东应邀赴重庆与蒋介石谈判,签订《双十协定》,其中一条内容就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国是,讨论解决国家的前途命运问题。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史称“旧政协”。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等5项议案。尽管不久后蒋介石撕毁了协议,内战爆发,抗战胜利后曾一度短暂出现的和平民主曙光昙花一现,但它是在中国前途命运处在十字路口、面临何去何从的紧急时刻召开的,为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行的方向。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在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筹备建立新中国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史称“新政协”,以区别于1946年国民党在重庆召开的有“协商”之始而无“民主”之终的“旧政协”。国民党撕毁政协协议,悍然发动内战,宣告“旧政协”的解体。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上的节节胜利,1947年7月,刘邓大军渡过黄河,掀开解放战争战略反攻的大幕。经过近一年的反攻,国民党军败局已定,中国革命离彻底胜利已为期不远。为迎接胜利,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其中第五条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集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纷纷响应中国共产党号召,投奔解放区,筹备“新政协”。渡江战役取得胜利后,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这是划时代的伟大时刻。“新政协”因协商建国而诞生,是在中国处在新旧交替、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从此,人民政协走上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发展道路。
无论是国民参政会,还是“旧政协”“新政协”,其大部分组成人员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有关方面共同协商产生的。
1、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多数由协商产生。依照《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一届参政员由各省市代表、蒙藏代表、侨界代表、各人民团体中的“卓有信望或努力国事者担任”,其名额由各地方政府提出,交国防最高会议审定,再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裁定。中国共产党出席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的参政员,由中共中央长江局和国民党协商,最后由国民党中央决定,共7人:毛泽东、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林祖涵(林伯渠)、董必武、吴玉章、邓颖超。自1939年部分省市相继成立临时参议会,至1948年参政会解散期间,国民参政会部分省市参议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这在当时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从全国范围看,国民参政员大多仍是由协商产生。
2、“旧政协”的参会代表是由协商产生的。根据国共两党签署的《双十协定》,在重庆召开的“旧政协”,会议代表共38人,代表社会各个方面,均由协商产生。尽管在协商过程中,国民党设置重重障碍,在人员名单及配额上讨价还价,但在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下,在最终协商确定的38名代表中,国民党有8人,共产党有7人,青年党有5人,民盟有9人,无党派有9人,他们代表着中国当时存在的三种主要政治力量。
3、“新政协”的会议代表(即政协委员)是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的。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政协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来自45个参加单位的662名代表均是由协商确定的,即由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协商确定,充分保障了代表的广泛性。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4]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把国家最高权力移交全国人大。人民政协则设立全国委员会,作为国家政权以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专门协商机关,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和在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全国及地方各级政协委员均由协商产生,其中属于中国共产党界别的政协委员汇总到组织部,非中国共产党界别的政协委员汇总到统战部,由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分别同有关党派、团体和界别反复磋商,考察把关,提交同级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和主席会议讨论。最后,送同级中共党委审议,形成建议名单,提交同级政协常务委员会正式公布。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是在换届时产生的,但在每届任期内,由于形势变化、工作需要、人事变动、自然减员等原因,政协常务委员会经过协商讨论,有权根据需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增补委员时,必须经过有关方面慎重提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中央统战部汇总名单,提交政协常务委员会决定;原则上哪个界别缺名额,哪个界别补,新增补的政协委员必须在政协全委会召开之前对外公布。
除了“新政协”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代行人大职权这段时期外,从1954年10月至今的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可以与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进行比较的。以下“新政协”特指从1954年10月至今的人民政协。
1、国民参政会的性质。国民党赋予国民参政会的职权包括:决议权、提案权、询问权及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以后又增加调查权、审议权。由此可知,国民参政会的性质已不单是政治咨询机关,也非法律上的技术机关,它一定程度上是反映民意的代表机构。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开幕演讲中说:“国民参政会不是一个临时的会议,但也不是议会。有赖在座各位先生的努力,为国家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治基础。”[5](P501、609)国民参政会虽然不是国会和立法机关,但代表来自各方面,也能反映大部分的社会民意。国民参政会所拥有的决议权、提案权、询问权、调查权、审议权等,则代表人民监督政府,因而有学者认为国民参政会是作为抗战非常时期、过渡时期的准中央民意机关。毛泽东等7名中国共产党参政员从全民利益出发,着眼于抗战大局,积极评价国民参政会,认为“是我国政治生活走向民主制度的开端,是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域团结统一的一个进步”,表示要在国民参政会内与各界代表“友好和睦地商讨和决定抗战建国大计,为达成战胜日寇、进一步团结各种力量,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新国家的目标而努力”[6](P381)。民主党派参政员对国民参政会表示无保留的拥护,认为“这是一个新事物,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曙光,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开端”,国共两党相争,“与其决于枪杆,不如决于选票;与其决于疆场,不如决于议场”[7]。国民参政会的召开,也产生了较好的国际影响。一些国际援华组织和海外华侨华人纷纷致电祝贺。如苏联《真理报》评价说:“召开参政会表明中国联合反日统一战线之伟力业已形成,这是战胜日本的重要保证。”[8]
总之,国民参政会作为政治的新生事物,为中国政治协商制度开创了一种新的形式,标志着中国政治的进步。
2、“旧政协”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最早提请国民党召开的是各党派政治会议,但国民党压制其他党派,不同意使用这个名字。最后由王世杰拟定改为政治协商会议,其性质仍是召集各党派协商讨论国家大事。《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办法》第一条载明会议目的,“国民政府为在宪政实施前,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起见,特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条规定会议的任务,“本会议协商范围如下:1、和平建国方案;2、国民大会召集的有关事项”。第六条规定会议的执行,“本会议商定之事项,交由国民政府实施”[9]。也就是说,“旧政协”协商的都是国家大事,但提交国民政府后,是否执行则是另一个问题。这表明,“旧政协”的性质仍是一个协商机构,但其职能比国民参政会又有所发展。
3、人民政协的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载明,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总结中国80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经验的科学界定。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源头活水,深刻诠释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深厚历史底蕴和独特政治基因。人民政协既不是民意机关,也不是立法机构,更不是政权机关,而是一种由各种社会力量组成的专门协商机构。
从以上三者的性质来看,人民政协、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都不是国家政权机关和民意机关,而是政治协商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参政会是人民政协的历史源头。从这个层面分析,在武汉召开的国民参政会在中国政治协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1、国民参政会在抗战中发挥了调动各阶级阶层团结抗日的积极作用。一是加强了各民族团结,拥护抗战建国纲领。由中国共产党7名参政员提出的《拥护国民政府实施抗战建国纲领案》,得到67位参政员“联署”,成为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上联署人数最多的提案,充分表达了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抵御外辱、“保卫大武汉”的心愿,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战热情,坚定了抗战必胜的信心。二是参政员在会上痛斥“亡国论”“速胜论”等论断,声讨汪精卫叛国行径,为坚持抗战奠定了共同的思想基础。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对日妥协的逆流甚嚣尘上,在一届二次参政会上,陈嘉庚参政员致电提出:“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凡公务员对任何人谈和平条件,概以汉奸国贼论处”,这封电报在反对投降妥协的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大汉奸汪精卫投敌后,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参政员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提出,中国政治方面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动员全国力量反对妥协投降,扩大反汪运动,肃清抗战营垒中的暗藏汪系余孽及一切妥协投降分子”[10]。随之,在全国掀起了讨汪锄奸运动。三是推动了国内宪政运动。19位参政员组成了宪政期成会,协助政府、促成宪政。在1939年9月召开的一届四次参政会上,宪政期成会通过了《请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实行宪政决议案》。1940年3月,由张君劢、罗隆基、黄炎培、董必武等人提议完成宪草修正案,史称期成宪草。由于适应了全国人民要求政治民主的强烈愿望,在会后掀起了第一次全国性宪政运动的高潮。尽管这场运动最终被国民党顽固派破坏,但它仍然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四是探索民主政治。按《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规定,询问权是参政员拥有的一项有效追责的权力和方式,体现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当时,在武汉举行的参政大会上,会场气氛一直都十分热烈,出现了在中国政坛罕见的民主问政局面。一直到1943年,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的询问权都落实得较好,有时会场的询问和答复紧张激烈,直击问题要害,有的甚至还酿成风波。五是参政员的调查权执行得有声有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调查行动,当属1945年7月1日由参政员黄炎培、章伯钧、左舜生、傅斯年等6人组成的“延安视察团”考察延安。当天到延安机场迎接“延安视察团”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有毛泽东、朱德、林伯渠、吴玉章、周恩来、邓颖超、秦邦宪、张闻天、林彪、叶剑英、徐特立、李富春、谢觉哉、杨尚昆等。7月4日,毛泽东与黄炎培两位参政员关于“历史周期律”的长谈,史称“窑洞对”,成为政权建设的经典之谈,至今对于探索民主新路仍有鞭策和警示意义。1945年7月7日,黄炎培向国民参政会主席蒋介石报告延安之行情况,并写成《延安归来》一书。这次参政员的延安之行对于抗战胜利后“旧政协”的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
2、“旧政协”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旧政协于1946年1月31日闭幕时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和《宪法草案》等五个决议案。这五个决议案以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及无党派社会贤达五个方面的代表一致同意通过,五方各有一票权,而非决于简单多数。这是国民党自执掌全国政权以来第一次不能仅凭一党意志决定国家大事。“旧政协”的五个决议均承认各党派的合法地位,允许各党派在法律范围内公开活动,规定各党派参加国民政府;规定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以及党派在法律上地位平等;规定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这些决议曾给中国人民带来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但对于国民党蒋介石来说,却意味着失去其独裁专制统治。因而,蒋介石表面上承认各项决议,实际上却是以此掩人耳目,为他准备打内战赢得时间。五个月后,1946年6月,蒋介石挑起并发动了全面内战。政协决议墨迹未干,即被他公然撕毁。虽然“旧政协”决议未能实施,但它却有重要的意义。一是蒋介石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内战,在全国有良知的人面前彻底输了理,不得人心,而中国人民解放军师出有名,是正义之师。蒋介石陷入日益孤立的局面,这就大大缩短了解放战争的进程,原来预计用五年时间结束战争,结果仅用了三年多时间就推翻了蒋介石的统治。二是中国的中间阶层看清了蒋介石国民党反动集团的独裁真面目,与之彻底决裂。在中国共产党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中间阶层出现了分化。除了青年党、民社党中的少数人投靠蒋介石参加国民大会外,第三方面的大多数人都站稳了立场,即争取民主、反对独裁,公开举起了反蒋旗帜,使蒋介石处于彻底孤立的境地,大大加速了解放全国的步伐。三是“旧政协”成为召开“新政协”的一次卓有成效的预演。周恩来说,“协商”就是因为有不同意见,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聚集一堂,把自己的意见提出来,让各方充分了解。“政治解决”就是互相容让和妥协。当然,妥协也讲原则。“和谐”就是不敌视,不要有恶意。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周恩来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参加“旧政协”的经历,为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探索一条通过政治协商、和平解决政治问题的新途径,成功召开“新政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新政协”的伟大作用。“新政协”是同新中国一起诞生的。人民政协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项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被写入党章、载入宪法,以法规及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民政协的法理依据。从此,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人民建设新生活的征程中,人民政协广集民智、广求良策,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为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作出更大贡献。这是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无法比拟的。
从以上三者的相同或相似点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存在着客观的联系,具有一致性。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要从三者之间的逻辑发展去研究彼此之间的内在规律性。
尽管这三者有许多相似点、共同点,但由于时代背景的不同,三者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国民党中央制定的《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为集思广益,团结全国力量起见,特设国民参政会”。就是说,国民参政会是由国民党发起的,并附属于国民政府,国民党是这个组织的最高领导者。1944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上,正式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支持。这是中国共产党连续7年承认国民党一党当政后,第一次向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公开提出挑战。1945年6月17日,中国共产党宣布退出国民参政会,抗战期间由各党派联合开展政治协商的平台遂不复存在。
“旧政协”的召开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国民政府为在宪政实施前,邀集各党派社会贤达共商国是起见,特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会谈纪要》提出,“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就是说,“旧政协”是由国共两党共同发起的,但领导者是国民政府。这在周恩来“旧政协”闭幕会的致词可以看出来,“我们一致同意在国民政府的基础上,在蒋主席领导下,组成各党各派、社会贤达合作的举国一致的国民政府,来结束训政,筹备宪政”。[11](P257)
“新政协”是中国共产党于1948年4月发出“五一口号”后,和各民主党派与各人民团体共同筹备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表示接受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
国民参政会是临时性的政治协商组织。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组建国民参政会的决议案》第六条明确规定,“抗战停止、国家恢复常态或召集国民大会时,国民参政会应即解散”。事实也是如此。国民参政会于1938年7月6日在武汉成立,到1948年3月28日宣布正式解散为止,历时9年8个月23天,总共召开了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旧政协”为非固定组织,开会时则存,会议结束时则散,其发展前途可想而知。蒋介石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于1946年6月进攻中原解放区,悍然发动全面内战。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召开了共产党、民盟缺席的国民大会。此时中国共产党已经下定决心要与国民党决裂,通过国内革命战争夺取全国政权。“旧政协”前后存在不到半年的时间。
“新政协”的发展前途极为广阔光明。“知所从来,思所将往”,在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对于人民政协及民主党派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的讨论,毛泽东指出,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还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提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与中国的快速发展同步携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党章、载入宪法,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
1938年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召开时,民主气氛还比较好,但是在组成的200名参政员中,国民党89人,占44.5%;无党派人士89人,占44.5%(其中相当一部分立场倾向于国民党);其它抗日政党只有22人,只占11%(共产党7人,青年党7人,国社党6人,社民党1人,第三党1人)。到了1941年,参政员增加到240人,其中国民党就有140人,占58%,并将这140人分为12个小组,分别参加各小组的活动。国民党还对其参政员进行专门培训,大大加强了对参政会的实际控制。到1945年7月抗战胜利前夕,国民党为抵制联合政府的正确主张,在参政会内增派反动分子,大肆排挤进步分子,以维护其一党专政,参政员由240人增加到290人,增加名额几乎全是国民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提出恢复救国会的参政员名额(沈钧儒、陶行知、史良等),增加文化人(郭沫若、茅盾等)主张,均不予理睬,只是象征性地恢复了吴玉章、周恩来的参政员身份。此时,国民党员已占到参政员总数的84%,中国共产党与民盟等只占4%。国民参政会几乎为国民党所独占,成为国民党的政治工具。
“新政协”吸收大量非中共人士,与国民参政会形成了鲜明对比。仅就1954年以后的人民政协组成人员就能看出其代表的广泛性。在1954年12月召开的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中,共有政协委员559人,其中中共党员150人,只占约四分之一,而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却占到70%以上。中共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工作,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多次印发关于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及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非中共人士不仅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要不断提高,而且在政协常委、政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协领导机关干部中都要有一定的比例。这说明中国共产党是真诚地希望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治理国家。
国民参政会、“旧政协”的提案和决议,对国民党政府没有约束力,不被国民党采纳,作用发挥有限。国民参政会的提案与决议,必须要经过最高国防委员会同意后才能执行。也就是说,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这两个政治协商组织在国民党政治体系中没有那么重要的地位和功能,只是国家机器的点缀和装饰品。人民政协成立之初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以后至今,其作用不断得到提升。人民政协事业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已写入党章、载入宪法,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已有法制保障,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著。
通过比较人民政协、国民参政会、“旧政协”三者的异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虽然国民参政会的性质是国民党领导的战时机构,但单就其召集形式来说,已经具备了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形”,即由执政党邀集全国各阶级、各阶层、各党各派及无党派社会贤达等多方面的代表人物,聚集一堂,共同商议抗日救亡大计。参政员都是来自各界的精英人物,他们对非常时期国家和民族面临的各种重大迫切问题,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提案,供当政者参考,为赢得抗战胜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人民政协吸取其中的精华,在组成人员及发挥作用的表述上就有相似之处,如参政会称其组成人员为“参政员”,与人民政协发挥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三大职能之一的“参政议政”作用,在“参政”这个名词上两者是相通的;还有参政会和人民政协性质上都是政治协商组织,等等。
总之,国民参政会是中国式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形,这个“胚芽”于1938年抗战时期在武汉孕育出来。某种意义上说,武汉是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发源地。
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团访问大陆,国共两党实现自1949年以来的第一次握手。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加坡与马英九进行会谈。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的会谈交流也为2015年两岸共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营造了良好氛围,建立了国共两党反独促统的统一战线。
武汉抗战时期是国共两党关系最融洽的时期之一,国民参政会这一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在1938年抗战处于紧要关头时刻在武汉创立的,深刻表明国共两党具有深厚的历史合作渊源。在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国共两党共同创造了“国民参政会”这种形式并进行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又创新政治协商形式,召开人民政协,把它发展成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说明两党在许多问题上是有共识的,更说明中国共产党海纳百川,对国民参政会与“旧政协”进行了扬弃,吸收了其中的积极成分。由此可见,研究国民参政会、“旧政协”与人民政协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该放下历史包袱,以科学的态度研究国民参政会、“旧政协”。不管是哪个党派创立的政治制度,只要是对中国人民有利,特别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都应该拿来加以研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