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省长、省总河长王凯签发2021年第3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是河南打造升级版河湖长制的重大举措,具体包括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
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为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级河长要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河湖安澜、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