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姗姗 张祝利 樊菲 李胜勇 潘磊
本文介绍了海洋渔业垃圾的类型,海洋渔业塑料垃圾排放现状,分析了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完善监管机制、完善渔港建设、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及监管废弃物回收企业等方面提出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快速发展,随着海洋捕捞和海上设施养殖的现代化发展,海洋渔业垃圾污染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海洋渔业包括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等活动,是海洋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2020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海洋机动渔船46.83万艘,其中捕捞渔船33.5万艘,养殖渔船11.66万艘,辅助渔船1.68万艘,分别占比为71.5%、25.2%和3.6%。海水养殖方面,2019年,我国海水普通网箱养殖2292.64万m2,海水深水网箱养殖1935.9万m3。
海洋渔船生产过程对水体的污染,主要为渔船航行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各种垃圾向水体的排放污染。海水养殖过程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网箱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泡沫塑料箱、丢弃的网片,以及在水产动物养殖和病害防治过程中投喂的饲料及加入各种杀菌剂、杀虫剂等对水体造成的污染。其中渔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形状各异、材料多样,尤以塑料垃圾最为严重,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造成直接和潜在的威胁。据美国方面统计,商船和渔船每年向海洋倾倒超过13.5万t绳索、塑料捕鱼用具(包括浮球、渔网等),并丢弃超过2.36万t的塑料包装材料。我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沿海海面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50个/km2;表层水体拖网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4027个/km2,平均密度为6.8kg/km2,其中塑料类垃圾数量最多,占84.1%。海滩垃圾平均个数为280043个/km2,平均密度为1828kg/km2,其中塑料垃圾数量最多,占81.7%。海底垃圾平均个数为6633个/km2,平均密度为15.9kg/km2,其中塑料垃圾数量最多,占92.6%。
大部分的塑料,需要超过100年的时间才能在自然环境中降解,大块塑料垃圾的出现不仅造成海洋观赏美感下降,影响海洋旅游业健康发展,还会在物理磨损、化学降解和生物降解的共同作用下逐渐破碎为微塑料。微塑料被海洋动物摄取后会划伤和阻塞动物的消化道、影响海洋生物生态系统平衡、降低海洋生物身体机能。微塑料表面还可能附着有害病原体,随着其迁移对海洋水质乃至人类都会产生广泛的危害。由于制作渔网具的塑料合成材料比重与海水相当或略大,因此,其被丢弃在海水中后往往呈半漂浮或不稳定沉底状态,从而形成幽灵渔具,会困住或杀死海洋中的鱼类、海鸟以及鲸鱼、海豚、海狮等野生动物,导致商业鱼类种群损失,加剧非法和过度捕捞所带来的影响。塑料垃圾甚至可能缠绕船舶推进装置使渔船失去动力,在风高浪急的情况下,导致船舶出现翻沉等严重事故。当前,全球环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海洋垃圾污染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环境问题。世界各个国家与相关组织纷纷采取措施,防止海洋垃圾问题不断恶化,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对船舶塑料垃圾的定义为“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需要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各种塑料废弃物”。在我国,海洋渔业塑料垃圾从实际从用途上,可分为作业塑料垃圾和生活塑料垃圾,其中丢弃量较大的作业塑料垃圾包括损坏或废弃的渔网具与废弃泡沫浮具、箱板等;丢弃量较大的生活塑料垃圾主要包括饮料塑料瓶、塑料袋、餐盒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从材质和物理特性上,因材料比重不同,塑料垃圾可分为漂浮、半漂浮和沉入海底的垃圾。比重比海水小的塑料垃圾,如泡沫塑料、塑料瓶、塑料袋等,长期漂浮在海面上。采用聚乙烯、尼龙等材料制成的渔网具、绳索等比重与海水相当,这些物品被丢弃后在海水中呈半漂浮状态。一些制作材料比重比海水大的塑料垃圾则会沉入海底。
作业塑料垃圾中,网具的丢弃主要发生在海洋捕捞拖网、张网和流刺网等作业以及海水网箱养殖过程中。
拖网渔船捕捞作业时,网具拖曳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障碍物的拉挂而导致破损,由于拖网网具价值较高,一顶拖网网具高度可达数十米,长度可达数百米,价值大约为数万至数十万元,因此渔民主观上不愿轻易丢弃,一般会尽力打捞上船修补后再用,如破损严重报废,则携带上岸有偿交给回收机构处理,但仍有少部分渔网具被卡拽到障碍物中,无法收绞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被迫丢弃。
流刺网网丝直径一般在0.08mm~0.70mm之间,且单片网衣价值较低,单顶流刺网价格约为数百元至上千元之间,网高为1m至十多米高不等,网具最长可达数百米。作业时因障碍物挂扯而被丢弃的概率较大,且流刺网主要捕捞对象如鲳鱼、梭子蟹等刺入或缠绕在渔网中取下困难,渔民往往采用剪刀剪下导致部分网具损坏而被丢弃。
另外,海水养殖网箱遭遇台风后也可能导致整个网箱被摧毁或网衣破损而丢失。废弃泡沫浮具、箱板主要来源于网具漂浮材料和渔获物储存用泡沫塑料箱(盒),这些浮力材料或箱(盒)均可循环利用,但使用过程中均存在少部分发生破损而被遗弃入海。
生活废弃塑料垃圾中,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马甲塑料袋的丢弃量较大。调研显示,随着捕捞或养殖渔民海上作业时生活水平的改善,渔船上约80%的船员直接饮用小瓶装矿泉水,另约20%饮用大桶装矿泉水或将船上携带的淡水烧煮后饮用。马甲塑料袋、塑料编织袋(蛇皮袋)因方便携带米面油、蔬菜和所有小件、散件物品上船而被渔民普遍使用。由于渔船储存空间有效,渔民相对缺乏环保意识,将矿泉水瓶、塑料袋、泡沫塑料餐盒等用完后扔入大海的概率较高,塑料编织袋因价值略高,一般只有破损后才可能被丢入大海。
随着国家对海洋污染问题的重视,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渔港污染防治与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2019年4月19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关系到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大政策的实施和政府主要职责的履行,应加强“渔港—渔船—渔场”综合管控,实现“以港管船、管人、管资源、管安全”。
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渤海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和渔船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应编制渔港水域污染防治规划,推动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确保在2020年底以前,实现重点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全覆盖,要加强渔港水域环境保护监管,做好废水废物、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理,要实现渔船、渔港和渔场污染防治联动,督促渔船船东按要求在渔船上配备生活垃圾等处理设备,强化正常使用,应完善港区生产生活设施布局,配备废弃网具及生活垃圾回收设备,并进行集中处理。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和渔港管理部门也相继制定渔港污染防控相关规定,一些沿海镇(街)发布了辖区内渔港码头环境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了渔港港池区域固体垃圾、海漂垃圾等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渔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长期以来,政府主管部门对渔业生产过程中海洋渔业塑料垃圾的污染防控措施实施成效不理想,主要体现在缺乏切实可行的监管手段和措施,配套的行政管理和责任追溯制度不健全或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渔民随意向大海丢弃一次性塑料制品、渔网具、绳索等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调研得知,渔业船舶在新船实施初次检验时,一般均会按技术规则要求配备垃圾桶,但实际航行作业过程中船员基本不使用。部分规模较大渔港对渔民在港区内的垃圾污染行为可通过视频监控、人员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管,渔民一般不会在港口附近乱丢垃圾,但当船舶离开港口后,或在近海养殖作业过程中,渔民随意向海上丢弃垃圾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海上监管尤为困难。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岸线总长3.2万km,现有众多渔港。渔港是渔船污染防治的基点,担负着渔船污染物的回收、清运、处理职能,并对可对渔船污染防控工作的有效性进行监管和检查。由于渔业港口属于为渔民提供渔船停泊、渔获物装卸、渔船维护、补给等服务工作的公益性设施,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一次性投资建设渔港后,经营者在不盈利或盈利很少的情况下,对设备的配备及渔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都难以达到预期,具备渔港水域垃圾清理专用船舶设施的渔港很少,对船舶水污染防治和港区外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专职的渔船污染物排放监管队伍建设尚不完善。
我国目前从事海洋捕捞海上作业的渔民约百万人,渔民普遍学历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达68%。而且目前渔民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上,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普遍缺乏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环保观念较为淡薄,对丢弃塑料垃圾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社会责任的承担意识薄弱,渔民相互之间也没有形成监督约束机制及氛围,“乱丢垃圾可耻、收集垃圾光荣”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和强化。
随着废旧渔网具回收利用行业逐渐兴起,从事渔网具回收处理的非正规企业也伴随产生,且数量较多,分布于沿海各个渔港附近。这些企业大多为无证经营的家庭作坊式小规模企业,由于利益的驱使及行业管理的缺失,这些企业大都环保设施不达标或根本没有环保措施,低成本、粗放式的再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废渣,因没有后续处理设备而大量偷排乱排,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建立起环保责任人制度。政府要突出在渔业船舶防污染中的管理职能,通过制定职责清晰细化,且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监管主体。将地方渔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渔港管理或经营者、渔船船主分别设为本地区、渔港和渔船的环保第一责任人,签署责任书,设置环保目标,对落实管理制度不到位、目标未完成或发现渔船、渔港存在违规偷排垃圾者,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
加大渔业领域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奖惩并举的措施和手段开展切实有效的垃圾污染排放监管。目前,部分国家中心渔港,已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测渔港范围内渔民偷排垃圾等不良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罚,这一信息化手段值得在全部渔港推广应用。可以在渔船上的公共区域也可通过安装视频记录设备,以实现追溯和后续监管。
建立追溯制度,实施渔船生产和生活用塑料制品进出港登记制度,设置专用垃圾回收容器或垃圾回收袋,渔船渔港可安排专人进行垃圾处置记录,并保存好原始记录备查。
此外,积极引导和鼓励渔民回收垃圾,鼓励其饮用桶装矿泉水和使用可重复利用或可降解处理的包装制品,以减少一次性塑料垃圾的排放。应推动深水网箱技术研发,提高其抗台风和恶劣海况能力。
在对现有渔港进行调查研究基础上,以“渔港—渔船—渔场”综合管控理念为指导,综合考虑海洋渔业污染防控要求,编制渔港水域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高标准的渔港建设标准。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按标准要求系统性地构建与渔港规模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以增强渔港的垃圾接收、储运或处理能力;引入社会资源构建海洋渔业污染防控综合治理体系,设置专门人员开展渔港污染物防控巡视巡查,构建渔港垃圾回收、打捞、清理船队,负责渔港水域漂浮垃圾打捞清理,停泊渔船垃圾回收工作。例如福建祥芝中心渔港委托晋江市深沪渔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渔港日常管理工作,配备渔港卫生保洁队伍,负责渔港、码头日常环境卫生,沿码头和泊位布设港区保洁情况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清污船1艘,负责港池海漂垃圾清理,配置垃圾运输车1部,垃圾桶22个,实现渔港塑料垃圾的回收处理。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对渔民环保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并通过在渔港张贴宣传画、向渔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持续提高渔民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使渔民能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转变旧有的观念和习惯性行为,将“随手扔”垃圾改变为“主动放”垃圾和“主动捞”垃圾,真正树立起“乱丢垃圾可耻、收集垃圾光荣”的道德风尚,在渔船上、渔港里形成人人从我做起、共同保卫蓝色海洋的良好氛围,并通过群众监督的方式开展港内环境监察,通过奖励举报人的方式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废弃渔网具回收、处理和监管体系。可以借鉴行业内优秀企业的经营模式,对养殖和捕捞活动中使用的渔网、浮筏、保温箱等渔具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和定点回收。建立行业准许的经营企业白名单制度,规范行业秩序,通过政府补贴支持废弃渔网具送交有资质、环评达标企业进行后处理。严厉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家庭作坊式渔网具回收处理企业,推动废旧渔网具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