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 昆明,655000)
目前学界对近代云南的新式教育建设的宏观过程与成果已经有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研究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21世纪之后,关于云南近代教育的学术研究成果大量涌现,除了对教育发展概况的总论性研究外,研究的对象愈加细化,研究方法也愈加多样化。关于民族与边地教育的研究、各教育门类的专门性研究、历史人物和各种团体与云南近代教育的研究等都成为了学界的研究重点,这些研究或多或少都带有民族和边疆的特色,且大多出自云南本省机构的学者。
在时间上,过往研究主要以清末民初为主要的时间跨度,其中更以民国时期为重点,少有以清末新政中后期,尤其是锡良主政云南并大力改良教育的时期(1907年~1909年) 为主要的着眼点。事实上这段时期正值学部建立、科举制废除不久,无论从全国还是云南而言,都是新式教育的一个重要起步与发展时期。
在研究视野上,过去的研究主要注重云南近代教育建设的一个宏观过程与成果,如中央与地方上的学务政策、各类学堂的先后建立与开办规模等,而少有对此间云南各地学堂开办运行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一个具体观察与分析。
在史料上,根据目前研究成果来看,学界还没有对《云南教育官报》中反映清末云南新式教育的办理状况的内容做一个系统的利用和总结,虽然此间反映的许多问题在学界对清末教育改革的研究论述中都已经有了类似的体现,但是云南毕竟处于边疆地区,在经济状况、风土人俗等方面都有其特殊之处,因而也能在对《云南教育官报》的研究中发现一些新的问题,一探清末时期云南新式教育的艰难起步历程。
清末新政开始至1906年,清廷先后通过实行癸卯学制、废除科举、建立学部等举措,“将中国教育带入了制度化、普及化、实用化的轨道,从而开启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1]
1907年,岑春煊被任命为云贵总督,但因其正处于和袁世凯、庆亲王奕劻一派的政治斗争中而不愿赴任。于是清政府又委派素有清廉勤政之名的锡良就任云贵总督。在锡良之前,丁振铎任云贵总督一职,然而其在任期内“云南地方诸务废弛,所办新政,半皆有名无实。总由前任总督丁振铎于练兵、兴学、课吏、理财各要政,多不讲求。遂使困难至此。”[2]
锡良主政云贵之后,大力开展巩固边防、兴办教育、严禁鸦片等政务,特别是对新式教育的建设,锡良尤为上心。他到任之后,就先“组织教育机关,于省城设立学务公所,编印教育官报;又于法政学堂内设附教育官练习所;省外则同饬设立劝学所,酌派省视学,前往观察;并刊发简明办法、详细规则及各种表册,以谋划一整齐。”[3]于是在这种情况下, 《云南教育官报》得以创立。此时正值清末新政时期,云南省的教育业有所发展,在癸卯学制的规定下设立了高等学堂、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和各类实业学堂等,但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经济状况、政治情形等问题,总的情况实际上并不理想,许多地方的新式教育表面上颇有规模,实际却收效甚微、有名无实,这些问题在清政府决心厉行改良教育之后,暴露得尤为明显,也在《云南教育官报》中有一定的体现。
《云南教育官报》 是1907年6月在云贵总督锡良主持下,由云南学务公所主办的政府公报类月刊。主要刊载朝廷有关教育谕旨、各地各衙门有关教育的章奏和云南学校的相关情况。1911年9月停刊,共出77期。该报历经云贵总督锡良与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坤、末任云贵总督李经羲时代,对清末云南各地新式教育的建设状况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反映。在首期刊登的《云南教育官报试办章程》中,以“名义”“体例”“职务”“期限”“销售”五方面对本报进行了全面的介绍。从“体例”一栏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具体的报道内容:“分类七:首录关于学务之上论、是曰谕会为第一类;次录京外各省关于学务之重要奏折、是曰奏议为第二类;次录本省学务档案、是曰文牍为第三类;次录本省在职官绅关于学务之条议论说及各体文字、是曰论著为第四类;次录本省各学堂之各科讲义各种翻译、是曰译述为第五类;次辑京外各省新书新报,于学务者撮要(辑)录、是曰选编为第六类。以上六类皆属教育范围内,其属政治界、实业界、交通界、军事界出乎教育(范)围而实为教育界不可不知之事,亦分别采辑汇入本报,是曰雅奠为第七类”。[4]
本文以《云南教育官报》中有关云南本省教育事务的报道作为主要的研究史料,并以锡良主政云南时期的内容为主。因为《云南教育官报》在锡良时期披露了当时大量现存的学务问题,言辞尖锐,敢于反映矛盾,显示出了积极推动教育发展的态度;锡良离任后尤其是李经羲时期的《云南教育官报》,其风格出现转变,报道内容开始转向一些日常的教育事务,每一期的篇幅也开始缩小,对于清末云南新式教育发展状况的反映不若之前明晰。
随着清政府教育改革的逐渐深入,以锡良为首的一批有远见卓识的云南地方官员开始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动新式学堂的建设。
《云南教育官报》的报道中,云南当局为了应对经费紧缺的问题,除了正常的财政拨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增收茶、酒、肉等商税以支援学务。如锡良在批复琅井盐务委员彭树藩提出的“学堂经费奇绌,拟加本境酒捐以资添济”请求时,表示捐税“名虽收自卖酒之户,实则加于用酒之人。于商无损,于公有益也,自可如禀办理。”昆明的酒户张农昌等也曾就政府征收充作学费的酒税问题提出异议,锡良严词批复“酒觔本消耗之品,加征无病于民。酌抽学费,事关地方公益,岂容于议定之后希冀减收?如果成本较昂,应准其酌增售价,取诸酒户仍不啻取诸买户,于该酒户等并无所亏,毋庸饰词耸听,所恳从宽酌减之处,着不准行。”[5]表达出了一种较为坚决的态度。
2.兴修地方公益工程得利以支持学务。如1908年,丽江府知府彭继志等“筹议疏修丽江县刺是里海,以兴美利而资学费”,之前当地的情形是“河流蓄泄,不得其宜,则干旱水溢,畴均受其害”,低洼之处被淹没而高原之田苦于干涸。于是当地官民合力,“富者出资贫者出力,俟田亩涸出按股分田,除民股应得外余田充作学堂经费。”[6]最后新得一万余亩田地,使当地的学堂经费得到了一定补充,当地的农业发展也得到了改善。锡良对于此事颇为赞赏,并积极予以鼓励。
3.跟进清廷中央政策,调整教育开支。云南学务公所在《本司叶通饬各属将学务款项量入为出均匀开支文中》,就指示各州县在建立新式学堂、劝学所等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费从容展布”,学堂所需的书籍、仪器、标本、伙食消耗膳食费“详晰分列”并层层上报。[7]同时,还适度削减部分开支。以膳食费为例,云南学务公所在《云南教育官报》创立不久即向锡良建议,法政学堂“俟旧班毕业续开新班,即将膳食费及津贴悉数停裁。”锡良批复道法政学堂另开新班办法,应与《奏定京师法政学堂章程》大概相符,遂照办裁掉了法政学堂的膳食费。[8]
之后也有地方官绅就中小学堂的膳食费问题向锡良提出异议,如锡良在《督宪批永善县(守) 令禀据县绅易祖光等恳于日用饮食内设法筹款挽回学务邀免报销一案遵批核饬文》中,针对地方绅士易祖光等人以官费报销膳食费的请求,批复道:“……惟小学堂学生,照章不供膳宿并须酌收学费,今即免散学费,断不能再供膳费。”“如现在高等小学堂内,各学生有因停供伙食即欲退学,应令照章将在堂日所需学费如数赔缴,具报听其退学,勿庸强留。”[9]事实上,锡良在《云南教育官报》 刊载的诸多批复中,鲜有如此态度强硬的表示,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此时的云南教育财政确实存在困难。
4.将部分官产、无主遗产和争议财产充为学堂经费。比如,宣威州官禀报将“向长生、徐七斤、白凤仪等争控绝产拨充学堂经费,筹给银两。”(此处并未提及所争绝产为何物)。藩司沈秉坤曾代锡良批复,平彝县“裁缺平黄汛衙署既已改为学堂”,其“所遗汎署房屋营地租息年共银三十余两”亦已拨发学堂经费,令当地官绅“妥为经理,核实开支,勿任侵挪。”[10]
再如,省视学赵令仁在考察了定远县的学务之后,发现该地原县令倡导办学,先后建立了十余所小学堂,并“筹寺租会款,常年经费共有二千二百八十七两”。但继任者办事不力,寺租常年为僧人把持,导致历年积欠甚多。后经省视学与当地官员商议,酌将寺中田产拨发五六成归学堂接收。[11]
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培养人才为目的,但是其本身也是需要有人才来进行的,因此,在《云南教育官报》中,官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来培养教育人才:
1.鼓励师范教育的发展。师范人才是发展教育的一个关键因素,《奏定学堂章程》 中对各级师范学堂都制定了优待政策,学部《各学堂征收学费章程》也规定:“师范学堂所有学费一律免收。”[12]在清政府鼓励师范教育的基础上,各地为培养优秀师资均强化了师范教育。如在膳食费的问题上,当局虽较为坚决地裁去了法政学堂、蚕桑学堂、中小学堂的膳食费,但是在师范学堂方面未予变更,还加以维护。在《本司叶严饬各属按年将初级师范生膳费依限于开学以前一律解淸文》中,地方书院的官绅对于上交师范学堂膳食费有所疑虑,云南学务公所表示对于此事“别存意见,罔顾大局者”,要“严札通饬,消除一切疑阻”。学务公所称各州县应解初级师范生膳食费,系此前应解法政蚕桑体操等项学生膳食费,既无需地方官绅另行筹措,亦无损于地方办学之款,“是以本司决计(继) 续办理,不许各州厅州县官绅稍有违误。”[13]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师范教育的重视。
2.积极培养学政人才。除了师范人才之外,学政监督管理的缺失也是新式教育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为此,学务公所的举措是积极督促各地方学派士绅进入教育官练习所。学务公所称各属劝学所为教育行政之辅助机关,“果总董得人,实能辅助地方官筹款兴学,教育自无难普及。”[14]云南风气晚开,留洋士绅为数不多,且都担任其他重要职务。而师范学生或充任教员,或资望不足,于是便以教育官练习所作为一个学政人才的重要培养机构。至1911年清政府覆灭时,教育官练习所共计培养了5期百余名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
3.加强对地方学堂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锡良主政云南时,《云南教育官报》中几乎每期都会刊载省视学对地方学务的考察情况。列出各学堂总体规模、设施情形、学生水平、教授良否,总结出优缺点并予以提议,对水平低下、滥竽充数的教员和学政人员进行上报撤换,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对地方学政的管理,形成对基层教育人员的震慑,提高了教育质量。
1.对于新式学堂积极赞助或主办有力的官民进行表彰嘉奖。在《云南教育官报》中,锡良就曾对广西直隶州(今云南泸西县)的王吴氏及其子王定选捐助学堂经费银五百两、[15]蒙自县贡生周嗣徽等人捐铺面十间(估计值银三千余两)助学的行为进行表彰。[16]对于在丽江府办学有力的彭继志,锡良奏报清政府,称其“筹办丽江中学堂规模整肃,为迤西各属冠。建筑经费至七千余金,皆躬自筹集,先捐廉银二千两以为倡。”奏请授予其“监运使衔”“给予随带加三级并赏给正二品封典”。对于办学有力的禄劝县知县李宗朴,则奏请“赏加运同衔以昭激劝”。[17]此等表彰,对于示范各属、促进社会的办学风气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
2.改变陈规,批驳因循守旧的地方绅民。如发布上文所述的禁派乡约命令,保护新式学堂学生的人身权利。锡良在批判乡村劣绅阻碍教育时,命各地尚未创办学堂者按照《奏定学堂章程》,每二百里必须创办一所初等小学,并让地方官督责士绅“各将本村向有祭龙、祭虫、靑苗、土地、土主、太平、接佛、朝斗、洞经、牛王、马王等会做斋打丑、迎神演戏一切无益之费,照章一(概)提充学费,各就本地设立学堂,具报立案。”[18]希望以批判、打击迷信活动的方式来达到在乡村社会兴办教育的目的。
再如对昆明县学附生王鸿(楷?) 在地方士绅中选取乡官主持学堂的建议,省府批驳曰乡官为中国旧有,“今虽有乡约、乡保、总甲、总练之属,或视同贱役,或藉免差徭,则名存实亡,古制荡然矣。”如今朝廷预备立宪,重大事务“非人民略有政治上之知识,并具公共之精神,未易轻举,岂能以儒生迂腐之谈(视) 为舆要,辄议更张?”同时,对于职官的任免,则称各学堂学生“一经学业考(证)合格即可派充教员、管员并劝学、巡警各员均一体照,列为职官。”[19]最后对其妄议进行了严厉批评。
这其实也反映了当局与《云南教育官报》对豪绅把持的旧式乡土社会的批判,并以兴办教育、提升民众的智识水平作为配合清政府新政施行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促进社会转型的必须因素。
清末的鸦片问题在云南尤为严重,鸦片种植面积较广、吸食者为数多,且在全省的财政收入中,每年四五十万两白银土药厘税占到了相当的比重。但是,鸦片的泛滥严重影响了云南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同时荼毒外省导致影响颇为恶劣。在新式学堂和学务机关中,吸食鸦片者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新式教育的建设。锡良到了云南之后,决心厉行禁绝鸦片的政策,以禁绝鸦片改善新式教育的环境,并以新式教育的推广提升人们的智识水平来抵制鸦片的侵害。
《云南教育官报》 首期即刊载了《本司叶通饬省会及各属学堂勒限禀报戒烟札》,明令各级学堂严查鸦片。云南学务公所称通过“访查滇中学务道路传闻”,省内高等各堂“有身为教员、管理员依然吸食鸦片者。”而“教员、管理员且如此,学生及书记杂役人等概可想见,省内如此,省外更不待言,似此腐败,深堪浩难。”因此,云南学务公所规定省内各州县“学务机要有师生员役,均禁嗜好……鸦片为鸩毒之尤,各省学堂均应(厉)为严禁无论官师学生及校役之人,有犯此者立行斥退,万不可稍从宽假。”对于地方的办理情况,则派遣查验委员进行考核,同时还鼓励学堂的教员、管理员、学生、书记和杂役等相互告发。在时间上的规定也十分紧促,“省内各学堂限至五月底终,省外各厅州为限至六月底止,均(遵)限册报本署司即印,本署司遵限转报督宪。”[20]
此后,《云南教育官报》屡次登载了锡良主张缩短全面禁烟期限的章奏①如《云南教育官报》 1908年总第8期的《督宪锡奏为实行禁烟拟请改缩期限力图进步折》、第13期的《督宪锡奏速请一律改缩禁烟期限以收实效折》。,力陈鸦片危害,并于1909年末奏报清廷,云南省缩期禁烟工作已近尾声,呈请“光绪三十五年正月初一日起,通省局卡均一律停收土药厘税”,在财政困难的状况下主动放弃了这一重要税源。根据海关的相关记录,如蒙自“1910年,鸦片贸易不复存在,自从本港开埠以来,海关统计中第一次没有关于鸦片的纪录。”[21]自此禁烟运动有所成效,鸦片泛滥的问题得到了遏制,大大改善了云南社会的风气,也带动了全国各地抵制鸦片的浪潮。
《云南教育官报》在大力宣传、鼓励新式教育建设的同时,还披露了各地的学政问题,其中主要问题有教育经费匮乏、教育人才紧缺、地方官员敷衍瞒报、社会旧俗影响和部分绅民抵制等等。
在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中,财政的困难、教育经费的短缺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不惟云南所独有。但是云南地处边疆,虽物产丰饶但开发程度尚低,并伴随着近代以来列强对云南的侵略和清政府后期的赔款摊派等,财政困难的问题在云南尤为明显,官方财政常年都入不敷出,靠其他省份帮扶,称作“协饷”。在《云南教育官报》 中,引发各类学政困难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教育经费的短缺。
经费的短缺对于建立新学堂的计划造成了较大的阻力。比如对职员应增福以官款开办工业学堂的请求,云南学务公所回应称:“……(目前)教授农林蚕三科之中等农业学堂一所,并教授粗浅艺事之艺徒学堂五所应需款项,正苦筹措无术,其不能骤有余财兴办中等工业学堂也……所请由(官)金外(支) 项下借银二千两之处,此时皆办不到。”[22]由此可见,非但工业学堂,农业学堂和教授普通技艺的“艺徒”学堂也因经费不足而难以开办。
除了对建立新学堂的计划造成阻力之外,经费的紧缺对已建成的新式学堂教育也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在硬件设施上,部分学堂因经费问题而使得学堂的修建十分简陋,教学工具也有所缺乏;在人员上,教员和学政人才的培养处于滞后状态。比如省视学钱显曾在视察建水新学的建设状况之后,发现除了曲江龙街初等小学第一学堂成绩较优、其他少数几个小学堂成绩尚可之外,大多小学学生多不识字,甚至如杨家庄之初等小学堂、曲江王和营两等小学第二学堂、曲江龙街初等小学第二学堂全堂学生竟无一能识文字之人,各教员亦不热心教授、敷衍塞责。
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分析中,其中之一便是“为兴学机关总董马肇成兼充农工商务局董事,不支薪水夫马,以致未能专心办学”,由此导致了学政监督的缺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经费短缺等问题导致师范教育的规模未能适应全省需求,导致部分文化水平低下者滥竽充数。彭继志在上报丽江师范传习所的开办情况时,表示虽有一定成果,但“实不足以资分布”,并表示“办事以经费为第一问题”。[23]
清末新政开展后,虽将人才培养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但是地方上的官员大多还是旧式教育下的传统官僚,官场的陈规陋俗依然存在,因此在新式教育的办理中出现诸多敷衍塞责、虚报瞒报的现象。
1907年,据罗平州新任知府梁豫称,罗平州“城内小学并无学生一人,堂内家具毫无,不堪楼宿。陶牧(履) 任三年之久学,学务废弛。”“州城内有正副教员二人,管理员二人,竟不知其所教习者何人,所管理者何事。”[24]前任知府陶某(未见其名) 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 到任,在到任之初有关开办学堂的报告中表示,已先行考选学生二十人,有成效再行考选二十人。但到1907年官府造册统计的时候,发现高等小学堂学生的数目也仅有二十人。若是如此则说明该州前后将近三年未添一名学生,甚至继任的梁豫发现开学时仅有学生五人,可谓是全无成果。
此外也有地方官员将本地义学等旧学堂充作新式学堂上报,以蒙混上级。如蒙化同知谭沛霖禀报称,其到任后各属报设学堂“至数十堂或百余堂之多”,初以为该地州县等识得大体、实属难得。但经过切实考察其中上报的部分学堂之后,发现大多学堂“竟有学生仅数名,经费仅数两,始疑该员改换义学名目欺饰搪非。”[25]
在《云南教育官报》中刊载的锡良对地方官员就教育问题的批复中,也常见锡良对其办学不力的批判,其中以《督宪锡批保山县知县韩熙华,为经费一时不继、劝学不周,学生未足额请示展缓填表禀》对保山知县韩熙华的批复颇具代表性:“地方官办理学务,不曰筹款艰难,即曰民情固闭,浮词(狡)说,几以是为口头禅。不知该县当前年创办学堂之初,即经筹获(学)款二千数百金。各处寺租尚不在内,是集款未爲大难。以后逐渐添筹经费,何虑支绌?至风气通塞,全恃有司提倡以爲转移,劝导无方,教育即未振兴,即民智永无开通之日……也查该令自去年到任后,已及一年之久,于各学堂如何筹划、整顿未(有)只字禀报,即饬填之学、规章表格亦未报院有案,其为玩视学务。可知该管府(职)守近在同城,又何以浸无督查?”于是下令提学司将其办理学堂情况严加考察,“不准稍有徇隐”。[26]
事实的确如此,除却许多地区确有经费困难、民情不通等问题之外,思想陈旧的地方官僚们的迂腐塞责,也是新式教育建设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
除却地方官员的敷衍塞责和虚报、瞒报之外,部分学堂教育人员的自身文化、业务水平低下,也是新式学堂教育几乎毫无成果的重要原因。由于处于新旧教育制度的交替时期,清末开办的新式学堂中,很大一部分教员未曾经历过师范教育,对西学也鲜有了解,往往只受过有限的传统教育,所能传授的内容自然也可想而知。“学科课程亦无一定,各项教师皆科举中人,其经史稍有根底,及兼备阅读翻译西书者,即成为中西兼通,不可多得之人物。”[27]
如1909年刊载《本司叶奉,督宪批〈省视学钱显曾会禀调查河西县学务情形一案遵批通饬各属不准滥行供应文〉》中,据省视学钱显曾调查称,河西县“除城内高等小学堂成绩尚优外,各学堂教员教课既未尽认真,文理又多欠通顺,甚至如东城楼初等小学教员旃占梦解毛笔为狐笔,谓系狐毛所为。六街初等小学教员戴祖德,解周宣王爲周公、召公之子,诗经二南系周公、召公所作,荒谬至此,实所罕见。无怪各学堂学生多不能解释字义且多不识一字之人。贻误青年,虚糜学费,实堪痛恨!”[28]
最为典型者,是前文提及建水学务的情形。经钱显曾调查,建水县除了曲江龙街初等小学第一学堂成绩较优、其他少数几个小学堂成绩尚可之外,大多小学学生多不识字,可解释文义者甚少。钱显曾称,“此皆由各教员苟且塞责并不认真教授、地方官意存敷衍漫不觉察,以致有此现象。”同时还建议将教学不力的教员李汝壵等人及时撤换,不使有名无实者阻碍教育前途。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位省视学的认知中,建水是“人文素盛”之地,“学务之发达应较他属为先”。经调查竟为这般结果,颇令人诧异,也可见这类问题的普遍性。
究其原因,还是在于随着新式学堂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而教育人才却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一方面,由于经济状况、风土民俗等因素的影响,云南部分地区的师范教育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培养了部分师范人才,但是其持续发展依然受到制约,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同时师范教育本身的人才培养也存在一定问题,如顺甯府报称各属选送师范中学的55人中,“聪颖者十余人,性钝者数人,其余程度甚低,碍难教授”,表示希望将其送回高等小学,待其肄业二年再行考送。另一方面,由于地域问题,云南对于外省教育人才的吸引力也是有限的。锡良在奏请清政府将翰林院编修吴琨、顾视高、农工部主事姚华、法部主事王耒调滇办理新政、学务的奏折中,也称“滇省地处边隅,人才缺乏。”[29]
清末民初是中国社会的一个转型时期,这个转型涵盖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此时的中国社会虽然进入了现代化的进程,清政府也为这种转型做出了些许努力,但是封建守旧思想依旧占据了主流地位,这也使得新式教育的建设在一些地区受到了部分绅民的抵制和影响。锡良论述乡村地区“报立学堂者寥寥无几”时,经过查访才得知,这是因为部分地方劣绅既不肯捐费办事,也不允抽提公款,任由学龄儿童游手好闲所致。
省视学钱显曾在调查蒙自学务情形的时候,称蒙自“亦人文素盛之区”,但是地方绅民“多反对学堂,且以子弟就学为戒,风气顽固,一至于此,殊堪浩难。”而该地教员,亦大多“苟且塞责,并无成效可言”。由此可见,虽然此时清政府已废除了科举制,并将接受新式教育与原本的仕途道路在一定程度上联系起来,然而对新式教育的重视并未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其他地区的提学使、地方官也常将新教育不能顺利推行的原因归结于乡民“学风闭塞、民智未开”,众多“乡僻愚民,一闻学堂之名,即视之如蛇蝎。”[30]当然,此间还有新式学堂建立过程中的本身问题,由于教育质量低下而受到绅民抵制,钱显曾在谈到教员们的苟且塞责行为时,也无奈地称“亦无怪就学者望而裹足也”[31]。
科举制度的废除,“不啻给与其相关的所有成文制度和更多约定俗成的习惯行为等都打上一个难以逆转的句号。”[32]部分地区的农村对于新式学堂教育的认识尚不清楚,还时常以旧规造成对其妨碍。据省会中等农业学堂监督陈文光详称,该堂学生龚正宽籍属河西,“一日忽接家信,被劣绅向家伦、余自珍等(请托)地方官派该生充乡约,勒令回籍当差。”学务公所对此大感诧异,并严加斥责,并通告各州县“凡有高等小学毕业生及现在中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并再上于此各学堂肄业之学生,不准地方官再派充乡约等差,倘敢故违,定行严惩不贷。”[33]
另一方面,部分支持科举或有功名者对新式教育同样抱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在大多数人眼中远不如昔日书院和私塾在地方教化和知识启蒙中所起的作用,不少人对新学堂抱有成见并且鄙视新学。”[34]
清末的教育“新政”至锡良主政时期已开展了数年之久,云南虽基本政令统一,但是各地区之间由于财政状况、风土民情、官员良否等因素的差别,故新式教育建设的情况也各有不同。
通过对部分《云南教育官报》刊载的关于省视学对各州县学政的考察情况来看,办理情况较好者有丽江府治、楚雄府治、新典州、大姚县、丽江县等地。此间最受盛赞者当属丽江府,在知府彭继志的积极办理下,新式学堂的建设颇有成效,尤其中学堂规制完备、设施齐全,可“为边地各属模范”。办理情况不佳者有云武、迤东、甯州、建水县、云南县(今祥云县)、定远县、通海县等地。其中较为极端者如建水县,经省视学钱显曾调查,大多数小学堂学生皆不识字,甚至有部分学堂“全堂学生竟无一能识文字之人”。
办理得力的地区,其原因大体都是官员重视、绅民踊跃、筹款得当、教员有方、监督有力等;而办理不佳的地区,则大都是官员敷衍塞责、绅民消极抵制、经费匮乏、教员水平低下等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州县地区之中各学堂的办理水平也有所不同,往往在县城、州治等官府管控较为有力的地方,学堂办理情况愈好;而越往基层,学堂办理情况愈差。此外还存在城乡差异的情况,锡良针对乡村地区办学不力时亦称“近年来各府、厅、州、县固已各就城市开办学堂、填表报部矣。各乡、村、堡报立学堂者则寥寥无几,岂城市儿童宜就学,而乡村儿童不宜就学耶?”[35]
此时的边地民族地区,其教育状况虽处于滞后状态,但是也开始了初步发展,“今西双版纳到德宏的中缅沿边地区,1909年则创办了128所“土民学塾”,并专门设立了一个边疆民族学校教育机构——“永顺普镇沿边学务局”,首开了官办边地民族教育的先河。随后由于政局动荡、战争频发等原因,“1931年以后,现代学校教育才真正开始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36]
虽有种种困难,但是在各方的努力下,清末云南的新式教育依然还是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转变,并取得了一定进步,为各个教育门类的初步形成与后期发展奠定了基础。以女子师范学堂为例,此堂1907年成立,附以女子两等小学,1910年又进行扩充,设保姆讲习所蒙养院并另设女子职业学堂,办学经费达11067两,相比1909年增加了6267两,比1908年增加了6767两,取得了较快的发展。[37]其附设“蒙养院一班,这是云南省第一所幼儿园,云南幼师教育也从此开始”。[38]
宏观上看,“至宣统二年(1910年) 时,云南的学堂已发展到了949所,在校生达57808人,其中法政专门学堂1所;中等农业学堂1所;初等农业学堂5所;初等工业学堂6所;优级师范学堂1所,初级师范学堂6所,简易师范4所;中学6所;高等小学79所,两等小学47所,初等小学749所,当年的教育经费达655463元(银元)。1911年时,全省有毕业生2263人,其中,法政学堂别科44人,乙种农业学堂28人,师范学堂单级讲习科114人,各高等小学512人。各初等小学1540人,女子师范学堂25人。当年,云南省还办起了第一所幼儿园;派出的留学生则有数百人之多。”[27]319正是由于新式教育的产生、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具有现代知识技术与国家民族观念的人才群体,使得云南在往后的护国运动、抗日战争以及内战时期的民主运动等近代事件中发挥了重大影响。
但是从微观来看,清末云南的新式教育建设的成果是相当有限的,“从整体看,清末的10年仅只能视为云南新式官办学校教育的萌芽期。”[27]302一方面,由于云南当地的客观条件制约,作为一个开发较晚的边疆省份,云南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和民族情况的相对复杂,加之列强的侵略与封建势力的压迫,都影响了新式教育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清末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正处于激烈的矛盾之中——旧思想的地位严重动摇,新思想又未能完全成为社会共识,再加上以清政府作为办理主体及其在兴办教育的过程中力图维护王朝统治与旧礼教的努力,又使得新式教育的建设与旧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①即至锡良离任前不久.还向清政府奏称“盖因滇省库款奇绌.凡百新政.不得不缩小规模.诸从节俭.故于学务经费亦未能扩张。”从锡良报告学务经费核减的情况,可见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以下是1907至1909年全国学堂与学生数量的统计图②下图来源于陈学恂的《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下册)》 第312-313、330页。:
从这两幅图中可以看出,云南的新式教育规模虽在全国范围内并未处于一个较高的位置,但也高于贵州、广西等相邻省份及江西、福建、安徽等省。客观来讲,从《云南教育官报》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官方的积极态度与为了发展教育而做出的努力,而客观条件的制约也是不可避免的。锡良作为晚清时期不可多得的干臣,在四川主政时,创办各类学堂颇有成绩,积累了大量的相关经验,但是到了云南之后,也只得承认“滇省今日情势,即胜奴才力十倍者,亦有补救弗遑。”[2]680
教育的近代化是一个长时段的浩大工程,确实也不大可能由即将覆灭的清王朝完成,但是清政府的一系列教育新政,使得中国原有的思想文化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培养了一批具有现代知识与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知识分子群体,进而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转型。
总体而言,清末云南的新式教育虽然受到了资金匮乏、人才稀缺、社会思想落后等种种因素的限制,但是在当局与绅民的积极支持下,依然在曲折中得到了长足发展,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为云南响应辛亥革命以及之后一系列历史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打下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在新式教育发展的推动之下,清末云南的社会观念和社会文化的逐步更新,从深层意义上动摇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维系、稳固的社会心理基础,是近代社会政治结构裂变的深层力量。”[39]清末时期的新式教育成果在清王朝匆匆覆灭后依然得到了保留与发展,为云南乃至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这是我们所应该予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