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9月9日 教育部网站)
【点评】从本质上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工作也是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理应对其开设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提出相应要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培训活动,遵循教育规律,避免“误人子弟”,切實保障参培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