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怡
摘要:为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切实做好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筑牢农村消防安全屏障,防止因火灾致贫返贫,现就海东市农村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与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海东市;农村消防工作;分析
一、基本情况
海东市位于青海省东部地区,全市下辖兩区四县,共有35个建制镇、59个乡、1587个行政村、14个重点镇,全市总人口达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5.28%。全市原有贫困村624个,目前已全部脱贫,并予以公告,同时,官亭、巴燕等9个乡镇应于2019年建立乡镇消防队,迄今为止均未按要求和标准建立。
2017年以来,海东市共发生农村火灾447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318.62 万元,分别占全市火灾指数的63.95%、100%和60.89%,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火灾原因看,用火不慎、吸烟引发的火灾219起,占总数的48.99%;电气引发的火灾70起,占总数的15.66%;放火、玩火引发的火灾65起,占总数的14.54%;其他原因引发的火灾93起,占总数的20.81%。尤其是用火不慎原因造成的火灾占绝大多数,反映出乡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不高等问题是防范农村火灾的关键因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二、农村消防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看,道路交通不便为主要制约因素。海东市大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山区,距离县城消防救援站所在地平均距离为32.78公里,距离消防救援站30公里以上的乡镇共有41个(其中最远的化隆县塔家乡有115公里),且山高坡陡,交通不畅,供水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到达火场,错过了控制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消防救援站也只能“望火兴叹”。结合全市实际,大力发展乡镇消防队建设是大势所趋。
(二)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滞后为关键制约因素。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火灾起数也日益增多,但受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严重滞后。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我市农村建筑多为土木、砖木结构,耐火极限低,且由于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致使广大农村在建设过程中户户紧接、纵横交错,没有足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二是市政管网缺乏、消防水源不足。除平安镇、小峡镇、碾伯镇、威远镇、川口镇、巴燕镇、群科新区、积石镇建有市政管网外,绝大多数乡镇均未建设市政管网,消防水源缺乏。虽部分乡镇配置了手抬机动泵等设施用于火灾扑救,但村镇内现有的水井、河道等取水点受限于地理位置,无法满足对乡镇内建筑的保护。
(三)从消防监管责任看,乡镇政府和派出所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一是部分乡镇政府消防管理主动性不强,未能全面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失控漏管现象严重,未能打通消防监督管理最后“一公里”;二是由于警力有限和消防工作机制等原因,目前农村公安派出所驻片民警、农村基层干部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消防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不强,督促整改的措施和监督手段相对单一。
三、防范对策
(一)抓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方面。以新《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农村消防新局面。一是加强乡镇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制,强化“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形成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乡镇的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委会成立村民消防互防自治小组,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完善日常消防工作机制,做到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三是建立消防责任目标奖惩体系。协助和指导各级政府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增强乡镇一级基层领导干部的消防责任意识,同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本级党政领导和村干部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增强从事农村防火工作干部的积极主动性。
(二)抓农村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完善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各地消防部门积极协调政府要应用消防工作“融入搭车”模式,推动发改、住建、交通、市政、电力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结合房改、水改、路改、电改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气防火、防火间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不断改善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条件。针对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消防设施欠帐较多、消防装备严重滞后问题,采取分步实施、逐年完善、补偿旧帐、不欠新帐的办法,逐步改善落后状况;二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请市、县政府将全市9个重点镇的乡镇消防队建设列入重点建设范围,将建设经费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中,确保消防站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经费顺利落实,充分发挥乡镇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争取做到重点镇有乡镇消防队、行政村有义务消防队,将治安、联防、巡逻等多职能汇为一体,形成群防群治格局,进一步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火灾事故扑救能力;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在天然水源附近设置取水平台,为义务消防队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小型的消防车辆、手抬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以便可以灵活机动的扑救初期火灾。同时,协调各级政府将“欠账”消火栓纳入年度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进行补建,在新建、扩建的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做到“快补旧账、不欠新帐”。
(三)抓消防宣传教育方面。一是紧盯重点目标人群不放松。结合农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新生入学和寒暑假及时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问答、灭火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真正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带动一片”,使农村防火宣传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创新居民宣传形式不打折。创新思路,贴近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家庭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不定期深入农村,利用先进典型引导村民,用火灾案例教育群众,同时加大消防站的开放力度,使更多的农村群众接受消防知识教育,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三是拓展双语教育培训不走样。结合海东市寺院底数大、僧侣多的特点,采用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基本知识带进寺院,用藏汉、回汉“双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广大僧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开展寺庙志愿消防组织的灭火演练,不断增强寺院消防安全自防自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