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
改革开放以来,信仰问题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学界对信仰的研究持续升温,取得日益丰硕的成果。特别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我国学界的信仰研究也正在进入一个系统化推进和信仰学建构的新阶段。建构一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新兴学科“信仰学”,是当今中国学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而信仰学构建的一个基础性任务,就是确立信仰研究的基本理念或方法原则,以便为进一步明确信仰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和规范奠定理念基础,提供原则指导。信仰学研究是一项综合性或集成性研究,因而其所应秉持的研究理念就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而且这种复合不是一种或几种理念的杂乱关联,而是一系列由相辅相成的理念所组成的辩证统一和有机结合。
观察是认识主体基于人的感觉器官特别是视觉器官的功能,而对一定认识对象的感知。任何科学认识都需要观察并始于观察,不论自然科学还是哲学社会科学都是如此。信仰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哲学社会科学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对信仰现象的观察,就不能形成关于信仰的认识,也不能积累关于信仰的知识,更不能形成关于信仰的学问。
当然,信仰之为物并不是一种易于观察的自然现象,甚至也不是一种比较易于观察的外在化的社会现象,而是一种观察难度很大的精神性心灵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信仰现象不可观察或不能客观地观察。信仰作为一种心灵活动虽然是内在而难以观察的,但它并不停留于这种主观的内在性,而是展现于外并表现为外在的行为。人的心灵世界并不是封闭的,而总是有其外在表现并与外部世界相沟通。一个人的内在信仰总是会通过其状态、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且这种外化表现并不只是一种自发显像,而是包含着内在依据和自觉性。信仰从其本身来说,不仅会表现为行为,而且应该和必须表现于行为。因为信仰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行为的取向。可以说,信仰是内在确信与外在行为的统一,不体现为行为的信仰不是真正的或完全的信仰。不能认为信仰只是主观的虚幻的东西,不需要也不能够进行客观的观察。
在观察信仰现象时要保持一种客观态度,这不仅是因为任何科学的观察都应该力求客观,而且因为信仰作为一种强烈情感性现象容易对观察者产生影响,从而使保持观察的客观性变得困难。观察者并不是纯理性的机器人,而是有情感、有信仰、有心灵变化的人。当其对一定的信仰现象进行观察时,很可能由于情感的触动而影响到客观的观察。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曾谈到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对研究本身的影响,指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例如,英国高教会派宁愿饶恕对它的三十九条信纲中的三十八条信纲进行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三十九分之一进行的攻击。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小的过失”(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4页。。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从两个方面谈到了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对研究活动本身的影响,一是利益,二是信仰。他认为,利益比信仰有更大的影响,因为从唯物史观立场看,物质利益与思想信仰相比是第一性的,而且政治经济学本身就是关于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的学问。但马克思并不否认人的信仰对研究者的影响。他之所以拿英国高教会派的信条来作比方,就是因为宗教信仰的敏感性会直接影响人的感情。因此,当我们专门来研究信仰的时候,我们当然要承认并强调信仰这一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对于研究者的影响了。可见,信仰学像政治经济学一样,是一门比较容易受到研究对象影响的学科。
保持观察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一种不讲人性和人情的物性思维。由于信仰现象的特殊性,对其观察需要遵循一定的社会伦理,即对被观察的对象有所谨慎敬畏并尊重信仰者的人格。在这里,观察的对象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是人的心灵世界的深处属于人格结构的核心部位,因而不能像自然科学或技术科学那样,对研究对象进行肆无忌惮的甚至破坏性的观察。在观察他人的信仰时,要有一种敬畏和谨慎的态度,不要冒犯被观察的人。加拿大比较宗教学家史密斯在谈到对宗教信仰现象的观察时说:“我觉得,人们在开始从事这一研究之际保持有一种正当的惶恐或惊惧感是极其重要的。人们最好能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的是什么。在一个只有天使才能安然信步的地方,那冒冒失失的闯入者只能是个大傻瓜;不过,聪明者也许能够保持住他们的尊严,如果他们能意识到自己的傲慢自大,如果他们能小心翼翼地步入其中的话”(2)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宗教的意义与终结》,董江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页。;而“某些学者的那些不敬的,甚至是毫不顾及他人之感受的研究对此确实是难辞其咎。这种学者不客气地说就像是爬在金鱼缸外面的苍蝇,在那儿对缸里的金鱼进行着精细而全面的观察,一丝不苟地估摸着它们的大小,并确实为有关这一对象的知识贡献良多,但是,它们却从来也没有扪心自问,也从来不会发现,作为一个金鱼又是如何看待这一切的”(3)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宗教的意义与终结》,第7页。。
观察有其局限性。其前提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分离,是在二者拉开一定距离的前提下主体对客体的观察,因而是一种外部的观察,具有外在性。外部观察虽然易于保持客观中立,但也有自己视角和视野的局限,它难以进入人的内心世界。它不能像体验那样,将自己直接地置身对象之内,通过亲身感受来认知和把握信仰。人的信仰尽管也展现于外,但毕竟首先是蕴含于内的精神现象,只有研究者亲身体验,才能对内在信仰有所感知和把握。学术的客观并不意味着冷漠,特别是在对人的世界进行观察时,应该具有一种同情的态度,一种亲身体验的立场,调动全身心去感知对象。这是任何外部观察都不能代替的。因此,应该把外在的观察与内在的体验结合起来。
我国现代哲学家贺麟论述过一种“设身处地、同情了解的体验方法”。他写道:“体验方法即是用理智的同情去体察外物,去反省自己。要了解一物,须设身处地,用同情的态度去了解之。体验法最忌有主观的成见,贵忘怀自我,投入认识的对象之中,而加以深切沉潜的体察。体验本身即是一种生活,一种精神的生活,因为所谓体验即是在生活中去体验,离开生活更无所谓体验。体验法即是教人从生活中去用思想。体验法是要人虚心忘我,深入事物的内在本质或命脉,以领会欣赏其意义与价值,而不从外表去加以粗疏的描写或概观。体验是一种细密的、深刻的、亲切的求知方法。体验即是‘理会’之意。所谓理会即是用理智去心领神会。此种方法,用来体察人生,欣赏艺术,研究精神生活或文化创造,特别适用。”(4)贺麟:《文化与人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78页。这种方法其实也就是中国本土的“内证”方法,它不区别认识的主客体,也不区分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在这里,认识者并不是作为研究者去行动,而是作为生活者去呈现,从而达到某种认识成果。贺麟在这里认为这种体察或体验的方法,特别适用于研究人的精神生活或文化创造。而信仰就是人的精神生活,就是人的文化创造,因而用这种方法来认识是再合适不过了。
对于信仰现象,我们不仅要观察和体验,而且要描述和解释。一般来说是先描述,后解释。而描述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文学描述。即对信仰现象进行事实性描述,当然不是文学的描述,而是科学的描述,是科学研究所要求的描述。它不是创作者的虚构,而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上的认真、客观和细致的记录。但我们不应否认关于信仰现象的文学描述具有某种学术价值,而且事实上也会把文学家对人物信仰的描述当作研究的重要素材。我们不仅可以从历史著作和学术著作中,而且可以从文学作品中吸取对信仰研究有价值的东西。真正的文学家是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的忠实观察者和描述者,他们在观察和表达上的细致、细腻程度有时甚至超过科学家的专业性描述。特别是在涉及信仰这种深层心理和精神现象时,具有其一定的优势和独到之处。因此,为了解和研究信仰,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研读历史上的许多文学名著,特别是那些伟大的作品,考察其中对人的信仰的描述并加以运用。
二是历史描述。它是对历史事实的再现,是在真实历史已经消失的情况下,依据史料而进行的学术重构。对于历史上的信仰事件和现象,我们有必要进行某种程度的历史还原和历史描述。历史是信仰现象的宝库,我们所要研究的信仰现象,大多数是历史上出现和存在过的。而研究这些现象,首先就需要通过历史材料的发掘,对历史上存在的信仰现象进行相应的描述。比如某种宗教信仰的兴起和传播,某些历史人物的理想和追求,以及某一时期的社会信仰危机和变迁,等等。
三是科学描述。这是实证性科学的描述,其中既包括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描述,比如脑科学和心理学中对信仰的生理和心理基础和过程的描述,也包括社会科学对信仰现象的描述,比如宗教学、宗教现象学、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等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是文字的描述,而且是图表、模型的运用,以及通过现代科学手段而实现的描述,比如影像呈现、计算机模拟演示等。科学描述具有专业性,它与普通人的日常描述有所不同,就像医生的记录与病人的口述有所不同一样。
四是理论描述。在对现实生活中信仰活动的观察和把握的基础上,可以用学术的语言和方式对信仰事实进行理论性描述。这种描述再现的并不是个别现象和过程,而是研究对象本身在思维中的再现。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的描述,对资本运动过程的描述,都不是讲具体个案,而是一种理论抽象,是从理论上演示事物的一般过程。对信仰研究来说,我们固然可以对某个具体的人或群体的信仰表现和过程进行具体的描述和再现,但也完全可以在一般意义上对人的信仰过程和表现进行理论描述。
在信仰研究中,事实性描述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或意义:一是记录功能。信仰现象本身是处在变化中的,有的甚至是转瞬即逝。如果不能及时把它记录下来,它很可能就会消失,使信仰研究失去重要素材。尽管社会总会有其留存信息的许多途径和手段,也会有历史学家专门去做这种记录历史的事情,但对于信仰研究来说,做好信仰现象的描述和记录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二是转化功能。就是把现实生活中的信仰现象,转化成为学术领域中的信仰现象,将之纳入实际的研究过程,从而使信仰现象从一种现实课题转变成为一种学术课题。在实现了这种转化之后,后续的研究就以此为基础和依据。三是演示功能。当我们实现了对信仰现象和过程的完整描述时,我们就可以用其来进行演示。比如,演示一个人的信仰生成和变化的过程,或一个群体的信仰运行和演化的过程。这种演示是在较为纯粹的学术环境中进行的,是使人类信仰活动以理论模型的方式展开和展现自身的过程。这种演示十分有利于研究者对动态信仰现象的深入观察。四是理解功能。我们对信仰现象进行详细而准确描述的过程,也是一种自发理解的过程。描述本身已经包含着某种初步的理解,正是这种理解使描述成为可能。通过对现象的描述,使我们加深了对信仰现象的感知,开始了对现象的思考。
科学地描述信仰现象需要做到以下要求:一是真实。信仰现象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假象也不是虚幻的。对信仰现象的描述应该是真实的,不能添加臆想的成分。精神分析医师需要真实记录病人的梦境,而病人则要在医师面前描述自己的梦境。这种描述以及医生的记录,都属于“现象描述”的范畴,应该尽力做到真实。二是准确。对信仰的描述不仅要真实,而且要准确,特别是基本事实的描述要准确。这里的准确不是常识意义上的准确,而是科学意义上的准确,是指按照科学描述的规范而进行的、适应科学研究需要的描述。准确性当然包括细节上的准确,特别是关键细节或典型性细节上的准确。三是详尽。要尽可能全面和详细,不遗漏任何重要的方面和细节。只有详尽的材料才包含着更多更全面的原始信息,也才可以在研究中反复多次地利用。四是典型。详细描述并不是简单地记流水账,而是要作出典型性的记述,把握住其中最典型的表现,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描述。杂乱无章、事无巨细、流水账式的记述意义并不大。
描述和记录并不是目的,对信仰现象作出本质把握和理论阐释才是我们更重要的任务。信仰研究既要描述事实又要解释事实,有一个从描述到解释的深化过程。因此,在现象描述的基础上,接下来要进行对现象的分析和研究。这个过程包括以下环节:
一是对关于信仰现象的材料进行筛选,做“去粗取精”的工作,把那些次要的现象与核心的现象加以区分。因为一些并不重要的现象在开始阶段用处不大,它们的存在有时甚至可能有不利的影响,比如遮挡主要的联系,造成思绪的纷乱。把明显不重要的现象暂时放在一边,有利于我们寻找那种最重要的现象并理出头绪。当然,在研究开始时并不重要的现象,也许在以后某个研究阶段上成为重要的材料,到那个时候有可能需要回过头来加以重视。
二是对关于信仰现象的材料进行分类和归类。把不同特征的信仰材料加以区分,使之形成不同的类型。在形成了基本的分类后,呈现给我们的就不再是一堆杂乱的材料了,而是具有一定的结构轮廓和逻辑脉络。当然,初期的分类只是把不同的材料加以划分,而对于不同类型的材料之间的关系还来不及理清。而下一步的分类,就是要把不同的种类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排列起来,使之呈现出一种逻辑排序。在形成了这样的分类框架后,就可以回过头来把所有的材料的归属重新加以审视,使所有的材料都得以各归其位。
三是对关于信仰现象的材料进行比较分析。对现象进行归类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把握整体联系,并在这种整体联系中深入分析和把握各个类型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许多信仰之所以属于同一类型,不仅是由于外表上看起来相似,更是因为它们有相同的基本特征,以及背后相同的依据。同样,许多信仰之所以不属于同一类型,也不仅是因为外表看起来不相似,而是有着背后不同的原因和依据。因此,需要把不同类型的材料进行对比,找出更深层的共同之点和不同之点,并由此开展进一步的理论分析。
四是透过现象把握信仰的本质。信仰研究的进展就像用解剖刀来解剖现象和事实,要力求透过现象去寻找本质性的东西。所谓现象学的方法,也并不是只承认现象和满足于对现象的认识,而是也要探求内在的联系,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贺麟说过:“所谓现象学的方法,就是即用以观体,因物以求理,由部分以窥全体,由特殊以求通则的方法。换言之,现象学的方法应用在理解历史方面,即是由看得见的古人的言与迹这些现象,去探求那看不见的心与道。”(5)贺麟:《文化与人生》,第260页。用现象学方法来研究信仰现象,也是如此。
五是用对信仰本质的认识来对信仰现象作出解释。科学研究的任务并不只是说明事实怎么样和事实是什么,而且还要进一步说明事实为什么是这样的。这种解释就是用本质回过头来说明现象。我们在通过描述和分析信仰现象而把握了信仰的本质联系之后,科学研究过程并没有结束,还要返回来用信仰本质来解释诸多信仰现象,说明它为什么会呈现为这样的现象。只有到了一步,这一认识过程才算完成。
理论研究主要是运用概念及其体系来把握研究对象的。这是一种理论思维,它善于提炼和概括,能够从个别到特殊,再从特殊到一般,达到最高层次的思维把握。千百年来的哲学家们,特别是西方哲学家们,都是用这种概念思维的方式来进行哲学思考和创作的。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对于信仰研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信仰学建立初期最基本的研究方法。通过此种方法,我们可以为信仰学奠定理论基础和体系框架,并抽象出许多基本的原理,提炼出许多重要的观点。这种研究的作用尤其体现在“信仰论”或“信仰原理”的研究上,体现在信仰基本理论的建构上。
信仰学的理论研究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抽象化。它不是对信仰现象的具体研究,而是上升到抽象的理论高度来研究;它不是运用实验、运算、统计等自然科学方法和技术来进行研究,而是运用人的抽象力和理论思维来进行研究。通过哲学分析和综合,通过理论把握和概括,通过逻辑推理和辩证,着力把握人类信仰活动的一般性质和发展规律。而对其研究结论的表述,也主要不是通过具有精确数量特征的公式和数据,而是通过概念化的理论论述来实现的。二是概念化。抽象的思想并不是凭空在脑海中运行并实现自我深化,而是由概念来表达并向前推进的。它通过概念来表征信仰现象的某种性质或特征,通过运用概念进行的判断和推理来对人类信仰的道理进行理性把握。三是体系化。理论总是体系化的,是由一系列概念和命题按照整体的逻辑关系而构成的系统。对信仰的研究也不应停留在个别概念的运用和个别命题的表述上,甚至也不应满足于对人类信仰现象某些方面的本质和规律的揭示,而要形成关于信仰的理论体系并以此来对信仰的本质和规律进行全面深入的揭示和把握。
信仰研究不能仅限于理论把握,还需要实证考察。前者是骨架,后者是血肉。不能把信仰学归结为信仰哲学,也不能以信仰学的理论基础来代替信仰学的科学大厦。对于人类漫长历史和丰富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信仰现象,完全可以也应该运用实证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实证研究的方法是在自然科学以及现代社会科学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它用数量化的精确的方法来研究信仰问题。在实证方法中,调查统计的量化研究具有突出的地位。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对信仰者和社会的其他信仰现象进行实际的调查,由此得到比较可靠的数据。社会学方法中最突出的也是这种方法,它能够把这种定量化的、调查统计的方法运用于社会现象,甚至一些精神性社会现象。因此,信仰的实证研究完全可以借鉴社会学的调查与统计方法。实证科学的研究是步步为营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只要迈出新的一步,那么不论这一步怎样小,都是科学的前进。后来的研究者,总是在前人所达到的地方重新开始,并继续前进。因而,科学研究的进程有时看起来不是那么迅速,而是一小步一小步地缓慢前进,但这是踏踏实实的进步。而经过长期的积累,就会形成庞大的知识体系。
当然,实证性研究也有其固有局限,特别是在对信仰这样的精神性现象的研究上有力所不逮之处。如果说实证研究对自然科学来说最恰当,而对一些社会现象的研究则不如自然科学,那么对于人文学科特别是精神现象的研究,就更是如此。比如在信仰研究中,调查统计的方法在信度上就有其可能的不足之处。如果调查采集到的是人们对信仰的口头承认,那它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某种信仰对生活的真实影响。比如,“美国人在口头上对宗教信仰是承认和推崇的,但在将宗教信仰用于指导个人的行动时,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脱节”(6)刘澎:《当代美国宗教》,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8页。。再比如,对犹太教徒数量的统计,其实并不准确。“由于犹太教是犹太全民族的宗教,在英文里犹太人和犹太教徒为同一个词,所以在调查和统计中难以把民族学概念的‘犹太人’和宗教学概念的‘犹太教徒’加以区分,因而犹太教徒的各种数据往往比他们实际参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数据要高得多。”(7)刘澎:《当代美国宗教》,第38页。
在调查方法中还有一种是质性研究方法,它是一种以现场访谈为主的方法,其成果并不是体现于一些数据,而是通过直接接触和在访谈中得到可用的材料。对于像信仰这样不易精确描述的现象而言,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信仰体验而言,运用质性的访谈方法也是十分合适的。它的有利之处在于,在相互信任的氛围中,经过研究者的有意识的询问和引导,由信仰者本人讲出自己的切身感受和真实的想法。研究者把有用的材料记录下来并加以整理,以供研究之用。然后通过对这些访谈材料的研究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性内容,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结论。
实证的信仰研究大多是属于社会科学的,但也有的属于自然科学。比如脑科学的研究,对于信仰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信仰虽然是一种精神现象,只能从精神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去研究,但精神是以心理为基础的,心理是以生理为基础的,对人体特别是人脑的生理基础的研究,也可以为信仰问题的解答提供支撑。而且,我们所说的广义上的信仰,并不仅仅是那种高层次、纯精神的理想信念,而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信念系统。低级的信仰现象与高级的信仰现象相比,更直接地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因而对生理机制的解剖考察就更能有助于对信仰的解释。罗素说过,信仰是有机体的一种状态。这种最宽泛的信仰界定,为我们研究信仰打开了思路。这里不仅是指心理状态,也是生理状态。当一个人看到并深信“汽车撞过来了”的时候,是处在全身紧张状态之中的。另外,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信仰心理的研究,也包含着生理研究的成分。处在不同发育阶段上的人,其信仰心理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是有其生理特殊性的。脱离人在不同阶段的生理特征,就无法描述清楚一个人的人生阶段及其信仰状态。
总之,对信仰的研究应该将理论把握和实证考察结合起来。正如认识现象可以由哲学和科学分别进行研究并形成哲学认识论和认知科学一样,信仰现象的研究也可以有哲学和科学两个层次。也正如哲学认识论早于认知科学一样,哲学信仰论也应早于信念科学。对信仰的研究开始于哲学,深化于具体科学,最后形成二者的互补和综合。
信仰现象就其存在和体现来说,既是个体现象也是群体现象,因而既需要有个体视角的研究,也需要有群体视角的研究。对个体进行观察和研究是必要的,它是社会中实际存在的信仰现象最直接的主体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信仰主要是个体的信仰,是在特定个体身上存在并体现出来的现象。以个体及其信仰为主要研究对象,把信仰看作是一定个体的现象来进行考察,有其合理性和独到之处。比如,它比较直接和明确,易于把握。因为个体总是实实在在的,个体的信仰也是比较易于观察和把握的。西方文化是个人主义文化,注重个人和个人主义方法,因而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倾向于面向个体进行研究。在宗教学或宗教心理学研究中,许多都是对个体宗教经验或信仰感受的研究。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是不能忽视的。
把信仰作为一种个人现象,从个体角度去进行研究,有两种选择:一是谈论抽象的个人,二是谈论现实的个人。抽象的个人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研究,对个人进行抽象在某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个人从社会中完全抽取出来,使其成为孤立的个体,使其信仰问题脱离开社会环境和社会联系,孤立地加以研究,因为这样的研究容易陷入抽象化和主观化。一个人脱离社会关系的时候,就成为一个孤立的存在,而从这种孤立的个人身上并不能找到人的本质。同样,当人的信仰离开社会背景和关联的时候,也不能从其自身而得到完全的说明。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谈到对“宗教感情”的研究问题,批评了费尔巴哈以抽象的个人为中心的研究理念和思路。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他不懂得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他不得不“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因而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5页。。“宗教感情”是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在许多情况下是宗教信仰的代表。正像宗教感情一样,宗教信仰本身也都是社会的产物。我们在研究信仰现象比如信仰情感时,不能把它固定为孤立的东西,抛开社会条件和历史进程去寻求理解。
信仰虽然具体表现为个体现象,但它并不只是个体的现象,同时也是群体性现象,这个群体甚至可以是整个社会。一定的个体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处在一定群体之中的。当群体中的个体都有着相同或相近的信仰的时候,当个体信仰成为他们的共同信仰的时候,信仰活动及其变化就不仅遵循个体活动的规律,而且遵循群体活动的规律。而当信仰成为典型的群体性现象时,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其群体信仰的规律。不懂得群体信仰的运行和演化规律,就不能解释这个群体中的个体信仰的变化。因此,不仅要关注个体的信仰,而且要关注群体的信仰。在这方面西方学者已经有许多研究,虽然成果比个体研究的成果要少些。这些研究虽然已经对个体信仰研究范式有所突破,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他们倾向于认为,群体信仰是一种变态,似乎只有个体的信仰才是正常的现象,而一旦变成了群体性信仰,就是信仰发生了变异,而成为一种负面的现象。带着这样的偏见是难以全面客观地把握和揭示群体信仰存在和演化的规律的。在这方面,也许东方文化恰好能起到一种补充和矫正的作用。东方文化特别是中国文化,注重集体或群体,承认群体的正当性,而且在信仰问题上往往首先和主要地把信仰看作是群体和社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信仰的研究立场是一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所讲的“信仰”或“理想信念”,面向的主要是共产党人群体的信仰,以及由此延伸到普通群众的信仰。同时,当代中国学者对信仰的研究也主要是以群体为视角,侧重研究一些特定群体或重点群体的信仰,而把个体视角包含在群体视角之中。许多论述信仰一般理论的著作,甚至会在书名中直接使用“社会信仰”概念。之所以如此,既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有社会现实的原因,正是中国社会现实为群体信仰的研究提供了最为丰富的材料。总之,不论是个体视角还是群体视角,都是不充分不完整的,应该将两种视角有机结合起来。
历史主义研究理念与方法注重对研究对象的历史考察,致力于从历史过程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列宁指出:“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它是真正养成正确分析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致淹没在一大堆细节或大量争执意见之中所必需的,对于用科学眼光分析这个问题来说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10)《列宁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1页。这一研究理念与方法同样是适用于信仰研究的。
不论作为意识现象还是行为现象,作为个体现象还是群体现象,信仰都是历史现象。历史是人类社会在时间中的展开,是人类生活本身的累积和存储,也是人类信仰产生的土壤和发展的条件,是信仰现象展现的舞台和保存的仓库。今天我们所能知道的信仰现象,绝大多数都是在历史上发生的,是作为历史现象而存在并被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的。马克思说过:要用历史来说明迷信,而不能用迷信来说明历史。这就启示我们,要把信仰现象放到历史过程中去考察。这不论是对于从总体上一般地考察人类信仰本身来说,还是考察某一种或某一类信仰来说都是有用的。每一种信仰的产生都有其历史的原因和条件,都会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当一种信仰经历了自身的完整过程时,它已经成为历史现象。因而只有作为历史现象,特定的信仰现象才具有自身展开的相对完整性。而相比之下,现实中仍在进行之中的信仰活动还是未完成的、不完整的,而且只有从历史发展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理解现实中的信仰现象,因为现实是历史的延续。总之,人类信仰本身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着变化,只有把握这种变化并从这种变化中才能真正理解人类的信仰现象。
信仰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或精神学科,与历史有着内在的联系。有学者认为,人文学科比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更加具有历史属性。“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其实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性,我们不能忽视这种差异性。自然科学基本上向前看,向未来看,今天没有人需要去看欧几里得的几何学,也没有人需要去读牛顿的力学;社会科学则基本上生活在当下,主要是研究当前的状况;人文学科的重要特点却是要不断回到文化源头,通过这种回归来发现新的思想文化生长点和开展方向所在。”(11)甘阳:《北大五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29-130页。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些绝对,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信仰学作为综合性学科,包含相关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内,而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主。而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又包含着人文学科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在内,并具有人文学科研究的特质。因为信仰现象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具有精神属性,而人文学科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精神科学”。
信仰研究中包含历史性研究。一方面它是对人类信仰史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对人类信仰思想史的研究。前者是对人类信仰的产生背景和发展过程的研究,通过这种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人类信仰极其多样化的历史样态,可以看到人类信仰作为一个整体所经历的历史过程和不同阶段,可以找出人类信仰演变的主要线索,并进一步揭示人类信仰发展的基本规律。后者是对以往人们特别是思想家们对于人类信仰现象的认识的梳理和考察,通过这种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以往人们是怎样感受和看待信仰现象的,看到从前的思想家是怎样探索和揭示信仰的本质和规律的,看到人类对于自身信仰的认识和反思有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
总之,从历史上来研究信仰不仅是必要的、可能的,而且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研究资料具有丰富性。因为历史是极为丰富的,其中所包含的信仰材料也是十分丰富的。二是与现实拉开了时间距离,因而使研究者更易于客观地对信仰现象进行研究,而不容易受到研究对象的影响。三是对不同的历史阶段的考察,可以有一个长时程的目光,而且可以有比较性的眼光来看待信仰现象。四是只有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才能实现历史与现实的贯通,才能理解现实生活中信仰的奥秘。
信仰研究不能只看历史,更要关注现实。信仰不仅是在历史上发生的现象,更是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地存在着的现象。能够从当下的现实中看到许多鲜活的信仰现象,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研究条件。对于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年代久远的事情,我们都已经不能直接地看到和经历了,只能从历史材料当中间接地去观察和求证,因而有很大局限性。一方面,我们并不能掌握全面的历史事实,只能从许多片断性的材料中进行发掘、分析和再现,因而对历史上信仰现象的认识总归是不够全面的;另一方面,历史的东西即使再全面,也毕竟是过去,不是活生生的现实。而发生在当下的信仰现象,则是直接现实的一部分,是原生态的存在,我们从中所能得到的信息就其丰富性、生动性和鲜活性而言,是远非历史材料所能比拟的。可以说,现实是最真切的历史。因此,研究信仰历史的时候,一定要关注现实中的信仰现象。
关注现实中的信仰问题,有助于我们养成对于信仰的感受性和判断力。对信仰的研究需要研究者具备较强的感受性和判断力。信仰者应能带着一颗敏感的心灵去感知信仰现象,应能对于信仰现象有较强的学术判断力。这不仅对于研究现实中的信仰现象十分必要,而且对研究历史上的信仰现象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历史研究当然要用史料来说话,但史料是不会自己说话的。从史料中得出应有的结论,还必须依靠学者的感知力和判断力,依靠学者的学术见识。而这些能力都是通过关注现实而形成和提高的。正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对现实的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中,我们感知到信仰的活性力量,领悟人性的内在力量,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从而形成对于信仰的敏锐感知力和深刻的判断力。带着这种能力去研究历史上的信仰现象,就能够有更深刻的历史理解。因此,如果说不研究信仰的历史就不能懂得信仰的现在,那么同样,不懂得信仰的现在,也无法真正懂得信仰的历史。
对现实生活中信仰问题的关注还包含有这样的任务,即运用信仰学理论来解决现实中的信仰问题,实现学理阐释与实践运用的结合。信仰研究是一种学理研究,其目的首先是把信仰这种现象是怎么回事说清楚。但这并不是信仰研究的全部目的,此外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目的,就是为现实中的人们解决信仰问题提供帮助。而这其实是信仰研究兴起的根本原因,也是其发展的根本归宿。科学研究不仅有基础研究,而且有应用研究。信仰学应该关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信仰困扰,为人们的信仰生活提供指导和参考,帮助人们解决有关信仰的社会与人生问题,这就更能体现信仰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