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佃举,张应龙,崔汉峰,贾生水,龙飞鸿
(1.山东省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山东 德州 253000;2.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3.山东省武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山东 武城;4.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农业农村局,山东 德州)
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工作是从源头保障猪肉食品安全的一大举措,也是政府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点。近年来,为了保障猪肉食品安全,德州市一直坚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从2016 年至今,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对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的具体措施、成效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以期为同行及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态势关乎养殖业安全、动物源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其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1]。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随着疫情逐渐扩散,对德州市生猪屠宰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面临着一个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口,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继动物源食品安全问题以来的又一大挑战。当前,为积极应对公共卫生安全及动物源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从源头上使百姓吃到更放心的肉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仍是势在必行的工作之一,清理审核工作有时会遇到一些矛盾,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不能简单的关闭了之,必须有理、有节、有制度、有方案、有步骤、有力度地做好此项工作。因此,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困难的工作[2-3]。为了保障猪肉食品安全,德州市2016 年至今一直坚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审核,目前此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笔者对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的具体措施、成效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2014 年,德州市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由商务部门划转到农业部门管理,全市生猪屠宰企业26个,其中屠宰厂14 个、屠宰点12 个。随着对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增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先后下发《关于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鲁牧屠管发〔2015〕4 号)、《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鲁牧屠管发〔2016〕8 号)、《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德州市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上述规定,自2016 年开展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工作,统一思想,坚决打击非法屠宰,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取得成效。
德州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指导文件精神以及德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计划,并有步骤、按照方案一步步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6 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下发《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后,德州市迅速行动起来,2016 年5 月,德州市畜牧兽医局拟下发《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德牧医综〔2016〕5号)。6 月,德州市畜牧局下发了《关于生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对禹城市、宁津县、庆云县、夏津县、临邑县、齐河县等重点县市区展开市场调研工作,发现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存在“多、乱、散、小”共性,大多数企业属于原县食品公司企业发展而来;个体经营业者多为夫妻家庭企业;大部分企业设备设施、人员配备、企业选址、车间布局都不符合相关要求,多为代宰企业,屠宰轨道不启用,存在“一口锅、两把刀子屠宰”的现象,屠宰户自己屠宰,不能按照屠宰操作规范屠宰,严重威胁到生猪猪肉产品安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清理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点)势在必行。
经过调研,摸清问题以后,德州市畜牧兽医局即迅速制定计划方案,按照步骤有条不紊实施。首先组织专家论证,设定定点屠宰企业验收最低标准,设定最后验收期限;二是企业动员,宣传政策,明确此举的意义所在;三是组织督导组验收,对合格企业进行公示并换发牌证,不合格的清理整顿。具体措施如下:
2.2.1 组织专家论证,设定定点屠宰企业验收最低标准,设定最后验收期限 2016 年7 月,德州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定点屠宰企业验收最低标准进行了论证,达成共识,最低标准设定为:一是新建、迁建、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选址,厂区布局、车间布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都必须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必须有环评报告书、年屠宰设计能力要达到15 万头。同时设立严格屠宰审批程序,以上条件缺一不予受理任何申报材料。设定最后验收期限为2016 年12 月末。
2.2.2 企业动员,宣传政策,明确清理审核的意义 2016 年7 月,德州市畜牧兽医局随即成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查清理督导组,除了会议宣传培训外,要求督导组成员厂厂必到、现场查看,细心听取企业的意见及县局建议,对企业逐一做好清理审核沟通工作:一是明确清理审核不是取缔企业,主要目的是督导企业提档升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企业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提档升级刻不容缓;三是换发农业部屠宰证须具备一定条件,并把条件讲清楚。
2.2.3 督导组组织专家验收,对合格企业公示并换发牌证 (1)2016 年9 月,德州市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德牧医发〔2016〕51 号),进一步明确清理不合格定点屠宰企业的要求,要求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设立审批程序,对新建、迁建、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包括这次提档升级需要换发新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执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由申请企
业填写《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申请审查报告》(附环评报告),向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县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情况以红头文件向市局推荐,幷附具相关材料,市畜牧兽医局依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书面征求省畜牧兽医局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和条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准,由县局以红头文件向市局申请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2)2016 年10 月,德州市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验收培训的通知》,通知要求决定对各县市区屠宰管理科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屠宰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资格审查清理、验收相关的规范进行一次综合培训,并为组织督导组验收做了充分准备。(3)2016 年12 月,督导组组织专家,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4],对选址符合规定、有环评报告书、发改委立项15 万头、按要求提档升级的企业进行验收。2017 年1 月,德州市政府下发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换发新证的通知》(德政字〔2017〕2 号),并予以公示。2月,把生猪定点屠宰证及标志牌下发到企业。
2.3.1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的效果 至2017 年4 月,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工作基本结束,验收定点屠宰厂11 个,取缔了17 个企业,其中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12 个,定点屠宰厂5 个。
2.3.2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的运行情况目前,随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的完成,标准化企业建设、分级管理工作的深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都在规范运营,以大型的企业标杆龙头的生猪屠宰企业行业规模已经形成,小型的屠宰企业进行了升级改造,整体运行良好。截止2020 年底,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车间同步检疫、清洗机、燎毛机等设备设施齐全并使用;人员进口通道、更衣室及设备设施完善;兽医卫检人员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培训,人员已全部持证上岗;生猪进场、停食静养、屠宰检验、产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岗位环节,兽医卫检人员落实到位,检验能力明显提升;非洲猪瘟检验室建设符合标准,设备设施齐全,非洲猪瘟检测运转正常;企业卫生状况明显提升、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通过对定点屠宰企业清理审核工作的实践,笔者对于此项工作认识如下:(1)作为监管者永远要牢记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上接养殖场,下连市场,是畜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点,对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永远在路上,责任重大。(2)作为监管者要克服监管人员少的困难,善于把自己解放出来,充分利用好县、乡镇级的工作人员,要有克难攻坚的勇气。(3)作为监管者应时刻怀揣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坚决服务好相关企业,不能只为监管而监管,有效的沟通必不可少,它能使被动变成主动,使企业自发向良好的方向发展[5]。
通过德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的实践,进一步加强完善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水平,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对健康优质肉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