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例儿童药品不良反应回顾性分析

2021-01-08 07:21王彬黄淑贞陈聪华
儿科药学杂志 2021年1期
关键词:药制剂器官药师

王彬,黄淑贞,陈聪华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南海口 570203)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1],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和过敏反应等,但不包括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2]。儿童用药报告是指患者年龄为14岁(含)以下的报告[3]。2017年,14岁以下儿童的医疗机构ADR报告占总数的10.5%,其中严重ADR报告占儿童报告总数的6.5%[4]。本研究对2011年4月至2018年12月上报的308例儿童ADR报告进行汇总分析,以了解儿童ADR发生的特点,为降低ADR风险、确保儿童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选取我院2011年4月至2018年12月上报的308例儿童ADR报告,排除因报表信息缺失导致无法上报及关联性评价与药物可能无关的报表。

1.2 调查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利用Excel软件统计患儿性别、年龄、给药途径、药物种类、ADR报告类型、累及器官系统及临床表现、治疗及归转等。

2 结果

2.1 ADR类型分布及上报人员分布

308例ADR患儿中,283例(91.88%)为一般的ADR,23例(7.47%)为新的一般的ADR,2例(0.65%)为严重的ADR。药师呈报24例(7.79%),医师呈报284例(92.21%)。

2.2 ADR性别及年龄分布

308例ADR患儿中,男189例(61.36%),女119例(38.64%),男女比例1.59∶1。患者平均年龄3.07岁,最小17天,最大13岁,其中1~3岁年龄组发生ADR最多(51.62%)。见表1。

表1 发生ADR的性别及年龄分布

2.3 ADR涉及的给药途径分布

308例ADR患儿中,静脉滴注引起的ADR共350例次(93.33%),其次为口服给药18例次(4.80%),见表2。

表2 发生ADR的不同给药途径分布

2.4 ADR涉及的药品种类

根据《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第2版)》[5]的药品分类方法,对ADR涉及的药品种类进行分类统计。涉及怀疑的药品共11类,其中抗微生物药最多(59.20%),其次为中药制剂(21.07%),见表3。抗微生物药引起222例不良反应,其中以头孢菌素最多,占抗微生物药引起ADR的49.10%,见表4。中药制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为81例,其中注射剂占90.12%,口服制剂7.41%,外用制剂2.47%。

表3 ADR涉及的药品种类分布

表4 引起ADR的抗微生物药种类分布及具体药品

2.5 ADR与联合用药情况

使用单药发生的ADR为244例(79.22%),2种药物联合使用引起的ADR为61例(19.81%),3种药物联用引起的ADR为3例(0.97%)。

2.6 ADR累及的器官/系统及临床表现

参照《WHO药品ADR术语集》对ADR累及器官/系统及其主要临床表现进行分类[6-14],见表5。

表5 ADR累及器官系统及临床表现

2.7 ADR处理及转归

发生ADR后,308例患儿立即停用药物,其中261例患儿接受了对症治疗,47例轻症患儿未经特殊处理。ADR转归情况:痊愈269例(87.34%),好转39例(12.66%)。

3 讨论

3.1 ADR与性别和年龄的关系

308例ADR报告中,男女比例1.59∶1,与文献[15-16]报道基本一致。其中,1~3岁年龄组患儿ADR发生率高达51.26%,与文献[17]报道相似。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尤其是婴幼儿,身体的各个组织和器官功能尚未发育完全,不同发育阶段的身体结构、器官结构与代谢能力随年龄变化而变化,对药物更为敏感,耐受性较差[18-20]。临床医师应根据儿童生理特点,严格按照用药指征及相应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药品。临床药师应加强对儿童的药学监护,为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提供帮助。

3.2 ADR与给药途经的关系

静脉滴注引发ADR共350例(93.33%),高于其他给药途径。这种现象是由于儿童口服用药依从性差,使用注射剂相对较多[4]。静脉给药多用于门诊留院观察或住院患儿,易被临床医护人员发现并及时上报;其他给药途径多为患儿家长的监管下的院外使用,有研究[21]显示,17.0%的患儿家长在患儿用药后出现异常情况时不会考虑与药物有关,可能存在漏报情况。此外,静脉给药引起的ADR存在多重因素,一是静脉给药无肝脏首过效应,药物直接进入血管,血药浓度上升迅速[22];二是药品的理化性质、不溶性微粒、内毒素等都可能引起ADR;三是ADR还受护理人员的操作规程、药物放置时间、滴注速度等外在因素的影响[23]。为避免ADR发生,在临床治疗中应选择适宜的给药途径,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应遵循“能口服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的给药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给药途径。必须通过静脉给药时,应关注药物浓度、滴注速度、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医疗机构应建设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应对静脉合理用药进行审核,保障静脉用药配制安全。

3.3 ADR与药品种类及联合用药的关系

3.3.1 抗微生物药 本研究结果显示,抗微生物药ADR发生率较高,占ADR报告总数的59.20%。抗微生物药中ADR构成比较高的是β-内酰胺类,其中引起ADR有10种头孢菌素类药物,共占抗微生物药引发ADR总例数的49.10%,2种青霉素占22.97%。β-内酰胺类抗菌谱广且高效低毒,目前广泛应用于临床。该类药物化学结构中的β-内酰胺母核易降解,在体内形成抗原诱发变态反应[24]。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的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此外,应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加强管理,杜绝无指征用药及错误选择药品,保障患儿用药安全。

3.3.2 中药制剂 中药制剂引起的ADR占报告总数的21.60%,其中注射剂为90.12%,口服制剂7.41%,外用制剂2.47%。大部分中药注射剂的成分不单一,为复方制剂,即使是单味药制剂,其成分也较为复杂,多为蛋白质、多肽、多糖等大分子物质,更易导致ADR的发生[25]。中药原材料质量不稳定、提取工艺和制剂水平存在一定限制,质量控制难度大,杂质含量高,且药物在运输和储存中又可能产生新的杂质,这些成分极有可能引起ADR[26]。随着中药制剂临床使用的逐年增加,中药制剂引起ADR的报告也随之增加,应对儿童使用中药制剂产生的ADR引起重视。在使用中药注射剂时需警惕儿童发生ADR,严格选择给药途径。临床使用中药制剂时,应加强对中药制剂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儿童用药的监测,以提高中药制剂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3.3 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引起的ADR占20.78%。联合用药的目的是增加疗效,减少不良反应,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会增加ADR的发生,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若因患儿病情需要必须进行联合用药时,应尽量采取间隔给药方式并加强药学监护。

3.4 ADR累及器官系统

ADR损害多器官或系统,其中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最常见,占84.07%,临床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瘙痒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ADR的常见反应,可能与其易被患者感知、易被医务人员发现有关。其他器官或系统的损害较为隐匿,受家长认知水平、儿童表达能力及医护人员判断水平影响,难以被发现。因此,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既往用药史、过敏史、家族史等,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对患儿家长及患儿进行用药教育,确保儿童用药安全。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症状多样,可能累及多个系统,医护人员应及时做出判断并进行处理。

3.5 ADR转归

ADR报告均为治愈或好转,说明大多数的ADR通过及时停药和对症处理后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提示尽管ADR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大部分可以早发现、早处理。在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需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ADR信息及用药知识教育,以减轻ADR发生对患者造成的影响,促进患者合理用药,从而降低ADR的发生率。

3.6 ADR与报告人职业

308例ADR中,药师呈报24例(7.79%),医师呈报284例(92.21%),主要是由于患儿用药后发生不良反应均通过医师对ADR进行判断、处理及上报。

综上所述,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仔细询问患儿病史,谨慎使用药物,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用药剂量,减少静脉滴注用药的比例,尽量避免联合用药,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避免长期使用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药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干预,组织医务人员参加ADR知识培训,开展包括对医务人员、患者的临床药学咨询、用药教育,给予相关指导和帮助,通过日常临床药师查房及会诊,对发生的ADR进行排查、评估、处理、上报、追踪患者治疗过程等。医师和药师共同协作,加强ADR报告和信息反馈,提供和完善药品安全数据,减少ADR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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