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事故统计与规律分析

2021-01-08 08:09杨嘉怡郭聖煜李继超
工程管理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经济带长江数量

唐 冰,杨嘉怡,郭聖煜,李继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E-mail:tangbing@cug.edu.cn)

长江经济带跨越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包括东起上海,西至云南的9个省和2个直辖市。截至2019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约有6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2.9%,生产总值超过45万亿元,占全国生产总值的44%以上[1]。在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的带动下,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的综合实力和战略支撑作用已使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区域之一。其沿线11省市的平均人口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7.59%提升到 2018年的 59.5%,高于全国城镇化水平。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超过140亿m2,房建工程增速连续3年保持增长[2]。其中,长江经济带的区域建设贡献巨大,其沿线 11个省市房建施工面积约86.8亿m2,占全国总量超过60%。因为高速的城镇化进程,近些年该区域的房建工程数量急剧增加[3],与之相关的建筑业、房地产等职能部门迅速发展[4]。庞大的工程量伴随建设过程的复杂性,为房建工程施工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造成许多施工事故,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5]。在长江经济带地区大建设的背景下,如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房建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事故统计分析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6],在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积累施工安全管理经验、预防事故发生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依据。事故统计分析也成为了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Irumba R[7]运用最小二乘回归和空间回归模型,对2008年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市201个大型工程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王勇等[8]运用折线图、柱状图、饼状图等分析了2006~2016年我国隧道建设中发生的89起事故,以探索地铁施工安全管理质量与事故规律之间的关系。邓小鹏等[9]从施工工法、时间等角度统计分析了1999~2008年间126起国内外地铁施工安全事故,以揭示地铁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提高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大量国内外研究从不同角度探索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如工人受伤事故的成因[10]、施工安全管理成功的关键因素[11]、导致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失效的主要因素[12],但尚没有研究针对长江经济带这一重要地区的工程安全事故规律做出统计分析。

本文以长江经济带地区的房建工程事故为例,探索2010~2019的10年间房建事故的等级类型、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揭示事故的统计学规律,旨在为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精细化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 数据收集

由于国内统计部门没有房建工程事故数据库,因此事故统计来源主要包括以下途径:一是官方网站,如安全生产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各级政府的官网等;二是媒体的公开报道,如新闻报纸、新闻网站等;三是其他参考资料,如期刊、硕士论文附录等。其中,官方网站通报的事故信息更为权威和全面,因此作为事故收集的主要数据来源。其余两个数据来源中事故信息相对零散,但是其中描述事故经过等细节,可以补充官网中已收集的事故信息;另外,作为补充来源,增加少量官网中尚未通报的事故。

定期整理已收集的事故信息,对不同数据来源中重复的事故信息合并处理。事故采集涵盖长江经济带地区的所有省市,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共收集到房建工程事故1842起,事故共导致2171人死亡。本文将从事故等级类型、时间和空间分布等视角揭示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事故的统计规律。

2 事故等级类型特征分析

2.1 等级分布特征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将剔除等级信息后的 1795起事故分为4个等级[13]。将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按照不同事故等级统计归纳,采用柱状图进行可视化分析如图1所示。

图1 房建工程事故等级统计

分析图中事故分布可以得到:

(1)一般事故数量远远高于其他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90%。

(2)一般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也远高于其他事故。

(3)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虽然发生率相对于一般事故不高,但事故死亡率远远高于一般事故。以较大事故为例,73起较大事故共导致290人死亡,单次事故死亡率高达397%,即每起事故平均死亡3.97人[8]。

综上所述,房建工程事故等级主要以一般事故呈现,因此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是减少房建工程事故发生数量、降低人员伤亡的关键。此外,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虽然数量不多,但事故死亡率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经过对调查报告的研究发现,大多数较严重的事故是由于一般事故发生时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因此在房建工程施工中除了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外,还应做好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疏散和人员抢救等预案,以防止事故进一步发展,预防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

2.2 类型分布特征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中的相关规定,结合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施工情境,将事故分为八类,分别对其事故数量、死亡事故占比、死亡人数等进行统计分析[14],以探索房建工程施工事故中主要出现的事故类型,揭示房建事故防控的重点,为施工现场实施防控措施、提高防控效果和效率提供参考。剔除部分没有伤亡人数信息的事故,得到1779起事故案例,如表1所示。

表1 房建工程事故按事故类型分类统计

(1)长江经济带房建工程施工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高达1015起,占事故总数的57%,超过其他类型事故的总和,说明该地区房建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频发,是防范的重点。房建工程多为多层或高层建筑作业,其工程施工特点造成施工过程中临边作业较多,存在较大的临边坠落的风险;同时,施工人员在攀爬到高处的过程中由于爬梯使用不当或者攀爬姿势不当导致滑落的可能性较高。因此,有效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因个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高空坠落事故。比如在攀爬高处时正确使用爬梯,在高处临边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等)[15],有效降低因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高处坠落风险。同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质量、加强高坠事故预警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防这类事故的发生。应当加强作业现场临边防护、按要求设置安全网和警示标志等,有效预防高处作业时高空坠落的危险。

(2)坍塌事故数量相对较少,共212起,但坍塌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206起,占比97.17%,且单次事故死亡率达到229.25%,为所有事故类型中最高。引起坍塌事故发生的因素比较复杂,其中,脚手架、施工平台等的坍塌主要是由于施工中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行为等因素造成的,例如未按要求搭建导致其稳定性较差、施工过程中不均匀堆料导致过载等。对于这类事故,应当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管控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验收,减少因质量监督不严而造成的事故。而基坑、护坡等工程坍塌引起的事故主要是由于不良地质条件和勘察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16]。长江经济带地区因其多样化的地形地貌和复杂的水文地质环境导致其近年来地震、山体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频发[17]。复杂的地质环境为房建工程中的土石方施工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时刻监测基坑的地质情况,加强基坑支护,同时严禁施工人员冒险进入地质情况复杂不明地带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坍塌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触电和车辆伤害两种事故占比较低,均不超过5%,但死亡发生率都为100%,说明这两种事故虽然较少发生,但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人员伤亡。其较低的发生率说明只要做好合理的预防措施,此类事故发生率可以进一步降低。因此施工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在施工用电活动中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注意先断电后施工;在车辆运行区域内应安排专职人员监管,防止因人员处于车辆盲区而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3 事故时间分布特征分析

3.1 年份分布特征

2010年之前的数据由于占比较低,不超过5%,因此不纳入统计分析,最后得到1628起事故案例。年份分布特征选取长江经济带每年发生的房建事故数量、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死亡率4项指标,按照年份进行统计,如图2所示。

图2 房建工程事故按年份统计分析

(1)自2010~2015年,房建工程事故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且在2013年到达一个小高峰。事故数量的增长趋势与建筑行业发展趋势一致,随年份增长呈波动增长趋势。2010年以来房建施工面积一直处于稳步增长态势,但与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监管相关的政策文件却尚有欠缺。因行业监督不完善而导致的现场施工管理不严格,大大增加了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数量也有所增长。2012年发生了自2010年来最严重的一起房建工程施工事故,施工升降机坠落,导致19人死亡[18]。2014年住建部相继印发了一系列改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方案,有效整顿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了施工安全责任制,加强了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2014~2015年,房建工程施工面积发展趋势较为平缓,事故数量较2013年也有小幅降低,除了由于施工单位积累了大量的施工经验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建筑行业各种规范与操作规程不断完善。这说明房建工程施工方存在着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虽然房建工程数量近年来持续增长,但在2014~2015年间房建施工事故数量与伤亡人数均有所下降,说明施工事故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可控的。因此施工方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管理监督,规范施工流程,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把关施工安全管理,降低事故高发地区的事故发生率和事故低发地区事故死亡率。

(2)2016~2018年,全国房建工程施工面积连续3年呈增长态势。大量增加的工程量也带来了急剧增长的事故数量。2016年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施工事故数量呈跳跃式增长,达到了2015年的近3倍。同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并于9月正式印发,提出发挥长江经济带地区各个地级市的支撑作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地级市城市功能的完善带来的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极大地刺激了长江沿岸各地级市及周边小城镇建筑行业的发展。2017和2018年事故数量也持续上涨。快速增长的房建工程量成为事故数量急剧增长的重要原因。

(3)从年度统计数据来看,每年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总体上与事故数量成正相关,随着事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受伤人数虽然涨幅不高,人数较少,但一直呈上涨趋势。死亡率虽然有所起伏,但10年间平均死亡率为127%,每年死亡比率均超过100%,其中2012年高达161%。这显示我国房建工程事故死亡率仍较高。施工事故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与每年均高于100%的死亡比率,说明长江经济带地区仍需不断提高房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行业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约束和激励,进一步加强房建工程中的安全监管,降低事故发生率与事故死亡比率。

3.2 月份分布特征

对长江经济带房建工程近 10年间发生的事故按月份分布情况以柱状图形式统计,如图3所示。

(1)2月事故量最少,查询2010~2019年期间的日历资料,统计后可知在这10年间共有7次春节是在2月,另外2014和2017年春节是在1月28和 31日。二月份处于休假期,因此工程施工数量较少,事故发生的次数也相应降低。

图3 房建工程事故按月份统计分析

(2)1月刚好处于农历腊月中,是工人返乡的集中期,施工量较少,因此事故数量较其他月份少一些。

(3)3~8月事故数量均大于150起,而9~12月事故数量持续降低,冬期施工事故数量下降趋势与前人的研究结果有一定差异[19]。究其原因,除了长江经济带地区入秋后气候条件更加温和外,相对于上半年,下半年工程数量相对减少,工期压力相对较小,因此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相对较低。

3.3 时间段分布特征

在统计的事故中,有具体时间信息的事故共1518起,依据各个时间段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

图4 房建工程安全事故按时间段统计分析

(1)事故密集发生的时间段为上午8点~11点和下午14点~17点。这两个时间段为现场施工作业最繁忙的时刻,工作量比较大;另外,由于施工现场各工种、工序交叉作业,管理难度较大,导致之前施工作业中的一些不安全因素的累积效应慢慢显现出来,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开工已有一段时间,身体与精神正处于第一个疲惫期,温度逐渐升高,精神容易放松。尤其在夏季,长江经济带地区受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湿热的天气容易导致工人安全意识降低,致使操作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

(2)白天事故数量明显远高于夜间,但夜间仍有事故发生。长时间工作会导致工人疲劳度急剧上升且生产效率低下,增加施工中犯错的可能性。施工单位应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调整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减少夜间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休息时间,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4 事故空间分布特征分析

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可视化图可以直观地展示各个区域间事故发生数量的差别。剔除部分没有详细伤亡人数信息的事故,最后得到1794起事故案例,按省市统计如图5所示。

图5 房建工程事故按省份统计折线图

(1)事故数量较多的省份其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也相对较高,各个省份的累计死亡人数随累计事故数量的减少而减少。为了更直观地观察事故发生的空间特征,揭示事故发生的区域分布规律,以数据地图的方式对各省事故次数做了可视化处理,绘制了事故的省市分布示意图(见图6)。由图可知,长江经济带近十余年房建工程事故集中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尤其是江苏省和浙江省,事故数量分别达到了530和371起。除了由于两省的各级安监局和政府网站对事故的报告更为详细全面外,更重要的是两省房建工程量较其他省份更多。2018年,江苏和浙江建筑业总产值之和约6万亿元,超过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占长江经济带建筑业总产值约44%[3]。2013~2018年,江苏、浙江两省建筑业一直稳居全国建筑业发展的前列,大量的建筑工程量成为两省较高的事故量的主要原因。除苏、浙两省外,长江经济带中建筑业总产值一直处于前10的还有湖北、四川两省也呈现出较高的事故数量。

图6 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事故省分布示意图

(2)单次事故死亡人数主要集中在1~1.5之间,与事故数量之间呈负相关的趋势,一些事故发生率较低的地区,如贵州、江西、湖北等,单次事故死亡人数反而呈现相对较高的值[8,20],均超过了1.5人/次。其中江西单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了最高的2.31人/次。分析其具体事故发现10年间江西省发生了5起较大事故和一起74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成为导致其事故死亡率较高的重要原因。根据图7所示的近5年单次事故死亡人数统计情况(其中横轴所示省份按5年事故数量总和从左至右降序排列),各省的单次事故死亡人数主要在 0~2间波动,事故数量较少的地区单次事故死亡人数波动较大。其中存在一些事故数量较少的省市,如贵州、江西、湖南、上海,其部分年份的单次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人/次。近5年的单次事故死亡人数按省份统计所呈现的趋势与图5分析所得结论一致。从统计数据来看,建筑业总产值较少的几个省市其事故数量也较少,但死亡比率相对较高。数据结果反映出这些省份房建工程量较少,但存在施工经验相对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全面、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为这些地区解决房建工程事故死亡率高这一重要问题的重点。

图7 2015~2019房建工程单次事故死亡人数按省份统计

5 结语

本文统计了长江经济带地区2010~2019年间发生的 1795起房建工程事故案例,结合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等信息,从事故等级类型、时间、空间分布特征3个方面揭示了房建工程事故的规律。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事故规律分析。事故数据统计分析是理解历史事故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历史事故中揭示规律,吸取经验和教训,有助于预防类似的施工事故再次发生。在大量历史房建工程事故数据的基础上,从事故等级和类型,事故时间和空间分布等方面揭示了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事故的统计规律,提供了事故规律分析的多个维度,弥补了该地区的房建工程事故规律分析空白,为今后的事故规律分析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实践上,针对该地区房建工程事故的统计特征给出了具体的防控建议,为该地区的事故预防提供了依据。政府方面,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增加房建工程高处施工相关的专项规范与章程,重点防范房建工程中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房屋建设发展较缓慢地区应加强建设工程相关规范与标准的执行与相应的监督管理,切实降低因施工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死亡率;施工单位方面,应加强高处施工的安全管理,如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对于事故易发月,应结合气候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全天候的施工管理,应重点加强事故易发时间段的安全监督,合理安排施工和休息时间。

由于长江经济带地区房建工程事故数据源有限,加之各个省市事故样本描述详细程度各不相同,研究尚不够充分。之后的研究会继续积累事故数据,从多个渠道搜寻数据,提高研究所需的事故数据量。同时将着眼于其他工程建设类型,以长江经济带地区建筑业事故分析为出发点为事故预防与风险防范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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